弗洛伊德-梦的解析-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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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一个受过精神分析训练的父亲曾作如下的一个报道:他那四岁聪慧的小女儿,在这种状况下了解了“离开”与“死亡”的分别:小孩在餐桌上出乱子,而注意到那寄宿在她家的女侍者不耐烦地瞪着她。于是她告诉爸爸“约瑟芬应该让她死掉!”她爸爸和气地问:“为什么一定要她死呢?使她离开我们不就够了吗?”
小孩回答道:“不!
这样她还会再回来的!“就小孩时期明显的”自我恋“看来,任何拂逆其意的小事均为大逆不道,而就像德拉寇法典〔57〕一样,小孩们也认为所有的各种犯罪均惟有一种惩罚——”死“。
〔57〕译注:雅典立法者德拉寇所拟之严峻法典。
〔58〕这种情况往往以惩罚的形式加以“改装”——即利用道德反应,恐吓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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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丧失父母。
〔59〕至少有些神话是如此记载的,但按一般说法,“阉割”
只有克洛诺司用来对付其父乌拉诺司而已。
〔60〕精神分析的研究从没引起过如此痛苦的矛盾——由“童年时所含乱伦的冲动深藏于潜意识里”的说法,而招来如此愤怒的反对以及如此有趣的变化。最近甚至有人,不顾所有过去的经验,而拟只用象征符号来代表乱伦的意义。费兰齐根据叔本华的信中一段文字,曾试图对俄狄浦斯的神话作一别出心裁的解释。
但在这本书中,首次提到的俄狄浦斯情意综是对这方面作更深入的研究所得,并借此对人类社会的了解及宗教道德的进化获得意想不到的意义。详见《图腾与禁忌》一书。
〔61〕请比较前述的暴露症的梦资料。
〔62〕有关哈姆雷特分析研究的继续发展以钟士博士最为出色,他曾对这观念的各种批评加以精辟的辩驳(哈姆雷特及俄狄浦斯情意综的问题)。
哈姆雷特的资料与神话的英雄之诞生的关系也由兰克加以阐释。至于有关马克白的分析,可参考我的其他著作精神分析工作中的几种特殊型态以“俄狄浦斯情意综”来解释哈姆雷特之秘密:动机的探讨。
〔63〕甚至梦中一些“巨大的”
、“大量的”
、“非凡的”
、“夸张的”东西都是儿童的一大特色。小孩子一心只盼望长大,而想吃东西也与成人一样多。小孩是很难使他满足的,他无法了解“足够”这个字的意思,对他所喜爱的他永远贪求不厌,惟有经过训练,他才能渐渐学会谦虚、中庸。而我们都知道,心理症病人也多半同样地倾向于过分,而失之中庸。
〔64〕参照第三章所述小女安娜的梦。
〔65〕译注:即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6〕钟士博士在美国科学学会作有关梦的自我中心的演讲时,座中有位妇女曾反对他这种“非科学的推论”
,她认为演讲者只能说这是这国人的梦有这种特色,但决无权推广为美国人也不外如此。就她自己而言,她敢肯定地说,她所有梦均以“利他”为目标,然而,为了不伤这位妇女的国家优越感,我必须再多作一些说明,以免人们误解了我这“梦均为自我中心”的论调。由于所有发生于“前意识”的念头,均可在梦中(显意或隐意)出现,所以利他助人的感情当然也有可能于梦中流露出来。
同样的,对某人的怀念喜爱,如果的确存在于潜意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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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梦中发生是大有可能的。因此我所提的那种说法的真正意思是说:在梦中潜意识刺激里头,我们往往可以发现一些醒觉状态下已经压制下去的自私的倾向。
〔67〕精神分析的研究使我们得到如此的结论:由小孩小运动表演的偏好以及歇斯底里发作时这些动作的重复出现,我们知道,除了感官上的愉快以外,必定仍有另一个因素存在(往往是潜意识地)
:那就是在人类及动物所看到的性交的记忆影像。
〔68〕一位天性并不神经兮兮的年青同事,在这方面提供了我一件他的经验:“当我荡秋千荡到最高高度时,我的生殖器往往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这对我而言虽然并不是一种快感,但我仍认为是一种肉欲的感觉。”
我常听到病人告诉我他们第一次感到性器勃起并常有肉欲的感觉是在他们儿时爬行的时候。
由精神分析可以确定地证明孩童期间的混战、扭打往往使他们第一次意识到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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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梦的运作
所有以前所作过的有关梦的解释都是以记忆中所保留的“梦内容”直接予以阐释。他们由梦内容寻求解释,有些甚至不经过解析,而直接由梦内容获取结论。然而,这方面我们却有一些不同的资料,在我们研究出来的结果与“梦内容”
之间,我们发现了另一新的心理资料:梦的隐意沿袭自古所用“梦内容”
〔或称为“梦的显意”
(manifestdream—content)
〕。
因此我们所面临的将是一个崭新的工作,一种近似小说的工作——仔细检验“梦的隐意”与“梦的显意”之间的关系,并探讨后者如何由前者蜕变出来。
“梦的隐意”与“梦的显意”就有如以两种不同的预言表达同一种内容,或说得更清楚些,“梦的显意”就是以另一种表达的形式将“梦的隐意”传译给我们,而所采用的符号以及法则,我们唯有透过译作与原著的比较,才能了解,一旦我们做到了这点,那“梦的隐意”就再不是一个如此难以了解的秘密。
“梦的显意”
,就有如象形文字一般,其符号必须逐一地翻译成“梦的隐意”所采用的文字。因此,这些符号决非以其图形的型态即可解释,它必须按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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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作这项翻译的工作。
譬如说,现在我面前呈现一个画谜,有一所房子,在屋顶上有只木舟,然后是一个大字母出现;再来便是一个无头的人在飞跑等……。一眼看上去,我一定会斥责这简直是荒唐而毫无意义,一只木舟怎有可能摆在屋顶上,无头人怎么会跑,而且人哪有可能比房子还大,还有,如果整个画面是代表一幅景物,那么一个字母又代表什么呢?
自然界的风景哪有这种景象?
因此要想对这画谜作正确的解释,唯有抛弃这些对这部分或整个的反对批评,相反地,将这每一个影像均视为有意义,而绞尽脑汁地去找出每一个所代表或牵涉到的文字,而后再把这些文字凑合成一个句子,这时它们再也不是毫无意义了,而很可能地,成了一句漂亮动听寓意深长的格言。梦其实就是这么一种画谜,只是我们祖先却没把握住真正的释梦方法,而误把画谜当作一张艺术作品加以鉴赏,也因此,才会认为梦是毫无意义,一文不值的。
甲、凝缩作用
在梦的“隐意”
,与“显意”之间的比较,第一个引人注意的便是梦的工作包含一大堆的“凝缩作用”。就“梦的隐意”之冗长丰富而言,相形之下,“梦的内容”就显得贫乏简陋而粗略,如果梦的叙述需要半张纸的话,那么解析所得的“隐意”
就需要六或八至十张的纸张才写得完。
这差距的比例按各种不同的梦而异。但就我的经验看来,几乎多半是这样的比例。一般而言,我们多半低估了梦所受凝缩的程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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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由一次解析所得的“隐意”即包含了这梦所有的意义,然而事实上继续对这梦分析下去,往往又发掘出更多深藏在梦里的意义。
因此我们必须先要有个声明,“一个人永远无法确定地说他已将整个梦完完全全地解释出来”。
尽管所作的解释已到毫无瑕疵、令人满意的地步,但他仍可能再由这同一个梦里又找出另一个意义出来。因此严格地说,凝缩的程度是无法定量的。由这梦的“隐意”与“显意”间的不成比例,而得出“在梦的形成时,必有相当多量的心理资料经过凝缩的手续”
的结论恐怕会受到一些反对。
因为我们经常有种感觉,“我昨天整个晚上做了一大堆的梦,但却忘了一大半”
,因此有人会以为醒后所记得的部分只不过是整个梦里头的片段,而如果能把所做的梦全部内容追记出来,那就差不多可与“梦的隐意”等量齐观了。就某一程度而言,这种说法不无道理。梦只有在睡醒后马上记下来才有可能精确地把握住所有内容,否则随着时间必渐渐淡忘而不复记忆。然而,我们需要认清一件事实,自以为所梦的比所追记得出的资料还要丰富得多,其实是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的来源以后会再详细解释。还有,梦工作所采用的“凝缩作用”并不因为“有可能遗忘掉一些内容”的说法而有所影响,因为我们可以由记忆所尚保留的梦的各部分分别找出所代表的一大堆的意义。
果真梦的大部分内容均不复记忆,那么我们将很可能无法探究一些新的“隐意”
,因为我们毕竟没有理由判断这些遗忘掉的梦所隐含的“梦思”一定与我们所仍保留下来的部分内容所解析出来的“隐意”完全一样。
就每一部分的“梦的显意”逐部分析时所产生的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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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念看来,许多读者一定禁不住心中有个怀疑,难道现在分析这梦时心灵所产生的每一种意念均可能构成“梦的隐意”
吗?换句话说,我们岂不是先假定所有这些念头均在睡眠状态下活动着,并且均参与了梦的形成。有些梦形成时并没参与的新念头是不是很可能在解析梦意时才产生呢?对这反对意见,我只能给予一种条件性的回答。当然,这些分散的意念的组合是直到分析时,才第一次出现的。但我们可以看到的,这种组合只有在各种意念之间确实已经在“梦的隐意”
里有某种联系时才会发生的。因此,可以说,惟有在能以另一种更基本的联系形式存在下,才有这种新组合的结果。由分析时,所产生的大部分意念看来,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早在梦的形成时已有所活动。因为如果我们由一连串的意念下手时,许多乍看之下,对梦的形成并无关联的意念,却会突然发觉它带给我们一个确实与梦的内容有关联的结果,而这正是梦的解析所不可或缺的关键,但它却只有由那一连串的意念追寻下来才能达到。读者此时不妨再翻阅前述的有关“植物学专论”的那个梦,即可发掘其中所含惊人程度的“凝缩作用”
(虽然我并未能完完全全地解析出来)。
然而,人们在做梦以前的睡眠状态下的心理又是怎么一种样子呢?
是不是所有“梦思”
已并列地横陈于脑海里呢?
或是一个个地互相竞逐于心灵呢?或是各种不同的意念,各由不同的制造中心,同时涌现到心头,而在此引起大聚会呢?
我认为目前讨论梦形成的心理状态并用不上提出这种仍无法确证的观念。但,我们可别忘记我们所考虑的是“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