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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巴金自传 作者:巴金-第21部分

小说: 巴金自传 作者:巴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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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声明不取稿酬。我这个建议促使报馆改变了“腰斩”的做法,《激流》刊载完毕,我总算没有辜负读者。少拿一笔稿费对我有什么损害呢?

  《激流》就这样地在《时报》上结束了。但是我只写了一年里面的事情。而我在《总序》里却说过:“我所要展开给读者看的乃是过去十多年生活的一幅图画。”时间差了那么多。

  并且我还有许多话要说,有好些故事要讲,我还可以把小说续写下去。我便写一篇后记,说已经发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另外还有第二部《群》,写社会,写主人公觉慧到上海以后的活动。我准备接下去就写《群》,可是一直拖到一九三五年八、九月我才开始写了三四张稿纸,但以后又让什么事情打岔,没有能往下写。第二年靳以到上海创办《文季月刊》,我为这个刊物写了连载小说《春》,一九三九—四○年我又在上海写了《春》的续篇《秋》。我为什么要写《春》和《秋》以及写成它们的经过,我在《谈自己的创作》里讲得很清楚,用不着在这里重复说明了。这以后《家》、《春》、《秋》就被称为《激流三部曲》。至于《群》,在新中国成立后,我还几次填表报告自己的创作计划,要写《群三部曲》。但是一则过不了知识分子的改造关,二则应付不了一个接一个的各式各样的任务,三则不能不胆战心惊地参加没完没了的运动,我哪里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写作。到了所谓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倒真正庆幸自己不曾写成这部作品,否则张(春桥)姚(文元)的爪牙不会轻易地放过我。

  我在三十年代就常说我不是艺术家,最近又几次声明自己不是文学家。有人怀疑我“假意地谦虚”。我却始终认为我在讲真话。《激流》在《时报》上刊出的第一天,报纸上刊登大字标题称我为“新文坛巨子”,这明明是吹牛。我当时只出版了两本中篇小说,发表过十几个短篇。文学是什么,我也讲不出来,究竟有没有进入文坛,自己也说不清楚,哪里来的“巨子”?我一方面有反感,另一方面又感到惭愧,虽说是吹牛,他们却也是替我吹牛埃而且我写《激流总序》和第一章的时候,我就只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在成都十几年,在上海和南京几年,在法国不到两年,从来没有人教过我文学技巧。我也不曾学过现代语法。但是我认真地生活了这许多年。我忍受,我挣扎,我反抗,我想改变生活,改变命运,我想帮助别人,我在生活中倾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我积累了那么多的爱憎。我答应报馆的约稿要求,也只是为了改变命运,帮助别人,为了挽救大哥,实践我的诺言。我只有一个主题,没有计划,也没有故事情节,但是送出第一批稿时我很有勇气,也充满信心。我知道通过那些人物,我在生活,我在战斗。战斗的对象就是高老太爷和他所代表的制度,以及那些凭借这个制度作恶的人,对他们我太熟悉了,我的仇恨太深了。我一定要把我的思想感情写进去,把我自己写进去。

  不是写我已经做过的事,是写我可能做的事;不是替自己吹嘘,是描写一个幼稚而大胆或者有点狂妄的青年的形象。挖得更深一些,我在自己身上也发现我大哥的毛病,我写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熟悉我反映的那种生活,也熟悉我描写的那些人。正因为像觉新那样的人太多了,高老太爷才能够横行无阻。我除了写高老太爷和觉慧外,还应当在觉新身上花费更多的笔墨。

  倘使语文老师、大学教授或者文学评论家知道我怎样写《激流》,他们一定会认为在“胡说”,因为说实话,我每隔几天奋笔写作的时候,我只知道我过去写了多少、写了些什么,却没有打算以后要写些什么。脑子里只有成堆的生活积累和感情积累。人们说什么现实主义,什么浪漫主义,我一点也想不到,我想到的只是按时交稿。我拿起笔从来不苦思冥想,我照例写得快,说我“粗制滥造”也可以,反正有作品在。我的创作方法只有一样:让人物自己生活,作者也通过人物生活。有时,我想到了写一件事,但是写到那里,人物不同意,“他”或者“她”做了另外的事情。我的多数作品都是这样写出来的。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也不想控制它们。我以本来面目同读者见面,绝不化妆。我是在向读者交心,我并不想进入文坛。

  我在前面说过,我刚写完第六章,就接到成都老家发来的电报,通知我大哥自杀。第六章的小标题是《做大哥的人》。这不是巧合,我写的正是大哥的事情,并且差不多全是真事。我当时怀着二十几年的爱和恨向旧社会提出控诉,我指出:这里是血,那里是尸首,这里是屠刀。写作的时候,我觉得有不少的冤魂在我的笔下哭诉、哀号。我感到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我说我要替一代人伸冤。我要使大哥那样的人看见自己已经走到深渊的边缘,身上的疮开始溃烂;万不想大哥连小说一个字也没有能读到。读完电报我怀疑是在做梦,我又像发痴一样过了一两个钟头。我不想吃晚饭,也不想讲话。我一个人到四川路,在行人很多、灯火辉煌的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住在闸北的三年中间,我吃过晚饭经常穿过横浜桥去北四川路散步。在中篇小说《新生》里我就描述过在这条所谓“秘密之街”上的见闻。

  我的努力刚开始就失败了。又多了一个牺牲者。我痛苦,我愤慨,我不肯认输。在亮光刺眼、噪音震耳、五颜六色的滚滚人流中,我的眼前不断出现我祖父和大哥的形象,祖父是在他身体健康、大发雷霆的时候,大哥是在他含着眼泪向我诉苦的时候。死了的人我不能使他复活,但是对那吃人的封建制度我可以进行无情的打击。我一定要用全力打击它。我记起了法国革命者乔治·丹东的名言:“大胆,大胆,永远大胆。”大哥叫我不要“怕”。他已经去世,我更没有顾虑了。回到宝光里的家,我拿起笔写小说的第七章《旧事重提》,我开始在挖我们老家的坟墓。空闲的时候我常常翻看大哥写给我和三哥的一部分旧信。我在《家》以及后来的《春》和《秋》中都使用了不少旧信里提供的材料。同时我还在写其他的小说,例如中篇《雾》和《新生》,大约隔一星期写一次《家》。写的时候我没有遇到任何的困难。我的确感觉到生活的激流向前奔腾,它推着人物行动。高老太爷、觉新、觉慧,这三个主要角色我太熟悉了,他们要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斗争,或者作威作福,或者忍气吞声,或者享乐,或者受苦,或者胜利,或者失败,或者死亡……他们要走自己的路,我却坚持进行我的斗争。我的最大的敌人就是封建制度和它的代表人物。我写作时始终牢牢记住我的敌人。我在十年中间(一九三一到一九四○)写完《激流三部曲》。下笔的时候我常常动感情,有时丢下笔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有时大声念出自己刚写完的文句,有时叹息呻吟、流眼泪,有时愤怒,有时痛苦。《春》是在狄思威路(溧阳路)一个弄堂的亭子间里开了头,后来在拉都路(襄阳路)敦和里二十一号三楼续写了一部分,最后在霞飞路霞飞坊五十九号三楼完成,那是一九三六年到一九三七年的事。《秋》不曾在任何刊物上发表过,它是我一口气写出来的。一九三九年下半年到第二年上半年,我躲在上海“孤岛”(日本军队包围中的租界)上,主要是为了写《秋》。人们说,一切为了抗战。我想得更多,抗战以后怎样?抗战中要反封建,抗战以后也要反封建。这些年高老太爷的鬼魂就常常在我四周徘徊,我写《秋》的时候,感觉到我在跟那个腐烂的制度作拼死的斗争。在《家》里我的矛头针对着高老太爷和冯乐山;在《春》里我的矛头针对着冯乐山和周伯涛;在《秋》里我的矛头针对着周伯涛和高克明。

  对周伯涛,我怀着强烈的憎恨。他不是真实的人,但是我看见不少像他那样的父亲,他的手里紧紧捏着下一代人的命运,他凭个人的好恶把自己的儿女随意送别屠常当时我在上海的隐居生活很有规律,白天读书或者从事翻译工作,晚上九点后开始写《秋》,写到深夜两点,有时甚至到三、四点,然后上床睡觉。我的三哥李尧林也在这幢房子里,住在三楼亭子间,他是一九三九年九月从天津来的。第二年七月我再去西南后,他仍然留在上海霞飞坊,一直到一九四五年十一月我回上海送他进医院,在医院里他没有活到两个星期。他是《秋》的第一个读者。我一共写了八百多页稿纸,每次写完一百多页,结束了若干章,就送到开明书店,由那里发给印刷所排樱原稿送前我总让三哥先看一遍,他有时也提出一两条意见。我五月初写完全书,七月中就带着《秋》的精装本坐海船去海防转赴昆明了。我今天向一些年轻书怎么这样快,这样容易。但事实毕竟是事实。

关于《海底梦》

  我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上旬从法国回到上海。当时在开明书店工作的朋友索非正要结婚,就同我一起在闸北宝山路宝光里内租了房子,索非夫妇住在楼上,我住楼下,二房东住亭子间。过了不多久,二房东回到乡下,把亭子间也让了给我们。我在宝光里十四号一直住到一九三二年一月下旬,像《家》、《雾》、《新生》(初稿)等等都是在这里写成的。索非比我早离开,在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闸北区内几次流传日军侵犯的谣言,索非的第二个孩子快要出世,为了方便,他们全家搬到提篮桥开明书店附近去了。

  我留在宝光里。整幢房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搬到楼上,把楼下当作饭厅。原来那个给我们烧饭洗衣的中年娘姨住在楼下,给我作饭、看家。她会裁剪缝补,经常在楼下替别人做衣服。

  在这几个月里面我写完了《家》,翻译了巴基的中篇小说《秋天里的春天》。在这几个月里面,我到浙江长兴煤矿去住了一个星期。有一个姓李的朋友到上海出差,在马路上遇到我。他在长兴煤矿局作科长,他讲了些那边的情况,约我到他那里作客。他和我相当熟,我听说可以下煤坑看看,就一口答应,第二天我同他搭火车去杭州转湖州再转长兴去。当时我完全没有想到写小说,否则我就会在那里多住几个星期,记录下一些见闻。我记得有一本左拉的传记讲左拉为了写《萌芽》在矿山调查了六个月。一九三三年我答应在一份刊物上发表连载小说,我也写了《萌芽》,可是我就只有储存在脑子里的那么一点点材料。到了没有办法时,回避不行我只好动手编造了。

  在长兴没有多住,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在上海还有一个没有人照管的“家”。那个娘姨只知道替别人做衣服挣钱,附带给我看看门,别的事她就办不了。她不会把我的东西搬光,这个我可以相信,而且我除了书,就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一部分还是索非的。但是离开“家”久了,可能会耽误事情,我总有一点不放心。

  去长兴是第一次,第二次就是去南京,时间晚一点,是一九三二年一月下旬,二十四五日。这一次是友人陈范予写信约我去的。陈范予就是我在《关于〈春天里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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