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
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
银行转帐结算
一、银行转帐结算的含义和条件
一、银行转帐结算的含义和条件银行转帐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的货币资金结算方式。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除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以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相互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信用往来等等均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实行转帐结算。国家之所以鼓励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是因为:
(1)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国家调节货币流通。实行银行转帐结算,用银行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流通,使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只有结算起点以下的和符合现金开支范围内的业务才使用现金,缩小了现金流通的范围和数量,使大量现金脱离流通领域,从而为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量,防止和抑制通货膨胀创造条件。(2)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银行转帐结算是通过银行集中清算资金实现的。银行通过使用各种结算凭证、票据在银行帐户上将资金直接从付款单位(或个人)划转给收款单位(或个人),不论款项大小、繁简,也不论距离远近,只要是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均能通过银行机构及时办理,手续简单,省去了使用现金结算时的款项运送、清点、保管等手续,方便快捷,从而缩短清算时间,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3)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聚集闲散资金,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由于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暂时未用的资金都存入其银行帐户上,这些资金就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另外,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付款单位已经付出,但凭证尚在传递,因而收款单位尚未入帐,这样形成的在途资金,也是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4)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银行监督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的款项收支,大部分都通过银行办理结算,银行通过集中办理转帐结算,便能全面地了解各单位的经济活动,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促进各单位更好地遵守财经法纪。(5)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资金流通的安全。首先,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论款项大小,时间长短,都有据可查,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也便于追索;其次,实行银行转帐结算,可以避免由于实行现金结算而发生的现金运输、保管过程中丢失、被抢、被窃等不测损失,保证结算资金的安全:第三,由于实行转帐结算,银行监督各单位认真履行合同,遵守信用,从而减少由于对方单位不守信用而带来的损失。□办理银行转帐结算的条件企业单位办理结算由于涉及到收款人、付款人和各自的开户银行,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1)开立帐户。企业单位要在银行开立帐户,必须填写开户申请书,持“营业执照”经当地人民银行审批后,核发“开户许可证”正、副本,企业单位将开户许可证副本交给开户银行,即可开立帐户。(2)选择与经济业务相适应的结算方式。企业单位办理业务,要根据银行现有的结算方式进行选择,如汇兑、委托收款、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等。但无论哪种结算方式,都应注意以下几点:①适用范围。银行结算方式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设计的,因此要根据经济活动的具体特点来确定使用哪种方式。②金额起点。金额起点是指使用某种结算方式必须要达到规定的金额银行才予受理的起点。在起点以下的小额收付使用现金结算。③有效期限。这是指银行结算凭证签发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过期无效,银行不予受理。
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设计的,因此要根据经济活动的具体特点来确定使用哪种方式。②金额起点。金额起点是指使用某种结算方式必须要达到规定的金额银行才予受理的起点。在起点以下的小额收付使用现金结算。③有效期限。这是指银行结算凭证签发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过期无效,银行不予受理。向银行提供办理结算的依据。付款人委托银行办理结算业务不仅要填制合法有效的统一的结算凭证,还要向银行提供所需的付款依据,说明支付款项的理由。取款人委托银行的付款人收取款项时则应提供有关的收款依据。收款人在取款时也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
(4)遵守国家法律和结算纪律。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时,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5)交纳结算费用。单位和个人委托银行办理结算须按规定向银行交纳结算费用,如邮费、电报费、手续费、凭证工本费等。收费范围除财政金库全部免收,存款不计息帐户免收邮费、手续费外,对其余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均按具体规定收取费用。二、银行帐户的开立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
□银行帐户的含义从银行的角度讲,银行帐户是根据资产与负债,以及银行经营业务和成果,并按会计科目分类在帐簿上开立(设置)的户头。一般来说是指各单位在银行明细分类帐中开立的户头。从企业的角度讲,银行帐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在银行开立的户头,也是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贷和转帐结算以及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它具有监督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作用。
□银行帐户的种类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按用途划分,可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四类:
(1)基本存款帐户。亦称“主要帐户”,它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
(2)一般存款帐户。它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帐户。它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帐户。它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一般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又可统称为辅助帐户。□开立银行帐户的条件按照规定,开立银行帐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编报财政预、决算报表的独立预算会计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核足的流动资金、独立计算盈亏,独立编报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按全年统一规定编报会计报表,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人员的军队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立帐户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单位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职能部门、中小学校办工厂以及单位办的劳动组织,如在业务经营上确有需要并具备开户条件的可以单独开立帐户。
1。基本帐户按照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帐户:(1)企业法人;(2)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3)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4)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5)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6)外国驻华机构;(7)(7)(8)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9)外地常设机构;(10)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基本帐户是各独立预算会计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主要帐户,包括存款户或往来户、预算存款户或经费限额支出户、预算外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等。按规定,每一个独立单位在银行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工商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为存款户(或称结算户);实行经费限额拨款单位开立中央预算经费限额支出户;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预算内、预算外资金设预算内存款户和其他存款户;预算单位所属的报销单位如和预算单位不在一地的可开立其他存款户;差额预算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单位开立其他存款户;军队单位开设特种存款户、特种企业存款户、特种其他存款户等。
2。一般帐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帐户:(1)在基本帐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2)与基本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一般帐户是银行为方便非独立的附属单位或预算单位所属的报销单位的款项收付所开立的帐户。当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或预算单位所属的报销单位距主管单位较远时,为方便其业务经营和款项支付,在主管单位同意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在其附近银行开一般帐户。一般转户与主管的独立核算单位和预算单位的基本帐户发生款项支付外,一般是只收不付或只付不收。只收不付帐户的存款余款,由单位定期自行划转基本帐户;只付不收户所需的资金,由单位定期自行从基本帐户拨入。对一般帐户的开立,银行一般从严掌握。
3。专用帐户下列资金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帐户:(1)基本建设的资金;(2)更新改造的资金;(3)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专用帐户是对各单位特定用途资金所开立的帐户,包括贷款户和其他专用资金户。贷款户是指向银行借款的单位分别银行贷款性质开立的帐户;其他专用资金帐户是各单位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开立的帐户。
4。临时帐户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银行根据每个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不同的领导关系和不同的资金来源,规定不同的单位可以向银行申请开立不同的帐户。
(1)企业单位的银行帐户。企业单位可分为国有工商企业单位、供销合作企业、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者等等,它们可以在银行开立下列帐户:①国有工商企业单位的流动资金可开立一个存款帐户,反映该企业一切经济活动——货币收支活动,各项专用基金合并开立一个专用基金存款帐户,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有贷款的单位,按贷款办法规定另行开立有关贷款帐户、企业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如因距离主管单位较远,办理收付不方便,要求另行开户的,可开立一个辅助帐户。
立一个辅助帐户。③集体所有制企业,凡由市、县或市属区以上主管部门统负盈亏的企业单位,即“大集体”的企业单位,均可比照国有企业办理。其他集体企业单位,如街道集体和乡镇集体所属的合作工厂、合作商店、家庭工厂、加工组织、服务组织等,凡已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户条件的,可以开立一个存款户,不具备条件的,由街道或乡镇级政府机构为单位集中开立一个存款户。④凡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经批准发给执照,准予开业的个体工商业者,如业务上与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