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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第24部分

小说: 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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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发远期支票。远期支票是旨在套取银行信用,延长提示付款期限,以尚未到来的日期为出票日期的支票。由于对银行来说,支票限于见票即付, 所以,签发远期支票的结果之一是,当远期支票的持票人于票载日期前提示支票请求付款时,往往因出票人存款不足或根本没有存款而遭拒付,实际上变成了空头支票。为此,那些承认远期支票的地方为制止空头支票而规定,于票载出票日期前提示支票请求付款的行为为犯罪,结果反而助长了空头支票的签发。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都规定只许签发即期支票,不许签发远期支票。承认远期支票,无异于承认以空头支票行骗的行为。

所以,签发远期支票的结果之一是,当远期支票的持票人于票载日期前提示支票请求付款时,往往因出票人存款不足或根本没有存款而遭拒付,实际上变成了空头支票。为此,那些承认远期支票的地方为制止空头支票而规定,于票载出票日期前提示支票请求付款的行为为犯罪,结果反而助长了空头支票的签发。因此,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都规定只许签发即期支票,不许签发远期支票。承认远期支票,无异于承认以空头支票行骗的行为。签发空头支票。指合法的出票人签发其金额超出存款帐户余额或透支额度的不能兑付支票的非法票据行为。用空头支票行骗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收款人坚信银行信用且急于脱手货物换回货款的心理和轻信出票人资信的侥幸心理,采取要求空运货物凭空运提单托收款项或先发货随后汇款的手段,骗取收款人的财产。因此,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是一种套取银行信用,扰乱金融秩序,欺骗收款人的诈骗行为。

(3)滥用作废支票。作废支票是以过期作废支票提示取现,充做抵押或其他交易筹码的票据诈骗行为。用这种支票行骗,实际上是以其余额为零的支票行骗。所以,也可视为一种特殊的空头支票诈骗。例如,1992年,国内好几家银行先后遇到持票人持由蒋孝全签发的巨额支票要求兑现的案件。其中,既有善意持票人,也有恶意持票人。现已查明,行骗人是一广东无业游民及两名港客,声称自己是蒋经国的私生子蒋孝全,为发展祖国经济偷渡来大陆引进资金。所持支票是早已作废 3年的港基国际银行有限公司支票,企图骗取票款和其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形式的诈骗案件实际上兼有伪造票据的行为,其危害蔓延快,范围大,主观上极为恶劣,应是当前金融诈骗防范的重点。(4)贩卖支票。指贩卖空白支票骗取财产的一种票据诈骗行为。例如,台湾某犯罪团伙先低价收买他人身份证、印章等,以这些章证的名义在银行开户,领取空白支票。先互开小额支票,交互兑现,以培植信用。然后领取更多的空白支票,以高价出售,谋取暴利。贩卖支票行为的直接标的是购买者的钱财,而且被出售的空白支票最终不能兑现,必遭退票,但往往由购买者任意填写金额,进入流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降低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因此,金融、司法部门应对其警惕。□骗取票据在票据诈骗的前四种形式中,行骗人都是以票行骗,票据是行骗的工具。而在骗取票据中,票据则是行骗的标的。所谓骗取票据是指,以虚构事实的方法,使出票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实施出票行为的票据诈骗行为。

例如,1989年,甲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听说乙企业有 200万元可借,条件是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作信用担保。为满足借款条件,当地政府出面协商,某银行开出了金额为 200万元,收款人为乙企业的承兑汇票。出票后,乙企业的借款仍不到位。经查,发现乙企业实际上无款可借,而是用此汇票向其他银行贴现转借,从中渔利,但贴现未成。此时,丙企业得知消息,主动找到乙企业,说自己有钱可贴现。待乙企业将此汇票交丙企业后,丙企业并未将款项汇给乙企业,具体经办人员也去向不明。其实,丙企业已将此汇票抵押于另一银行,开出四张承兑汇票。其中,35。5万元开给乙企业,9。5万元扣除了乙企业的欠款,其余 155万元均被丙企业占用,分别用于购货和还债。

二、票据诈骗的防范

二、票据诈骗的防范伪造或变造的假票是炸骗犯进行票据诈骗的主要工具。

为了得到以假乱真的效果,骗犯采取的主要手段有:

印刷。其具体手段有手工刻板印刷、铅字排版印刷、誉写后彩色套印、以转写墨研成的墨汁手工石版印刷、照相腐蚀制版印刷等。

描绘。即经复印或针刺孔定位后,用水溶性颜料仿照法定票据的图样规格加以描绘。

涂改、剪贴。即以原票据为基础,用涂改、擦消、修描、挖补等手段改变原票据的期限、金额、签章等内容。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以印刷法制造的假票据变得更为常见且难以鉴别。

除了对假票制造手段的一般了解以外,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鉴别假票。其中,由于比较直观,以描绘、涂改、剪贴等方法制造的假票,比较容易识别。而采用印刷方法制造的假票,识别起来则有一定难度。行家认为,比较检验,是比较可靠的方法之一。

首先,应对印刷特征进行比较检验。所谓印刷特征包括印刷的版型、版面的内容、版面的尺寸、图文相对位置、图文细节、图文暗记特征等。比如,从印刷的版型来说,采用凸版,或平版,或凹版,或孔版印制的票据,其墨渍、纸面压痕、脏版现象,都会有所不同。可以比较肯定地说,如果版型不同,所检验的可疑票据一定不是真票。再比如,从图文相对位置来看,如果真票中图案、花纹、水纹、文字之间的距离、角度等与要检验的可疑票据中图案、花纹、文字之间的距离、角度之间有较大的不一致,即可认定为假票。应当说明,图文暗记特征的确是识别假票的主要标记,但不是唯一标记。因为,暗记一旦为世人所知,就无所谓明暗,同样可以仿造。如果仅以暗记特征为唯一的识别依据,就可能使骗犯得逞。

第二,除印刷特征外,票据印刷材料的检验,也是识别假票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防止假冒,法定票据在印刷过程中都采用特别配方的油墨和纸张。只要该配方没有泄露,一般来说,骗犯不可能以完全相同的油墨和纸张制造假票。因此,在没有专用仪器设备的情况下,可以在紫外线灯、兰光灯下比对真票据与所检验票据上油墨的荧光现象是否一致。只要有较大程度上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可怀疑为假票。还可以用清水或酒精滴于所检验票据的某一局部,如果该局部的颜色很快发生溶解,说明该票的印刷材料根本不是油墨而是水溶性颜料,可怀疑为假票。此外,还可以从纸张的质地、色泽、厚度、水纹、裁切等方面鉴别所检验票据与真票据之间的异同。

□伪造印章印文的特征与识别公章、专用章、个人名章,在银行各项业务活动中的使用十分普遍。票据、结算凭证、会计凭证、储蓄凭证、资信文件、商业合同等等,都离不了印章印文。因此,绝大多数金融诈骗行为也离不了印章印文的伪造。

同一认定是印文检验、核对的主要目的,而比较法是对不同印文进行同一认定的主要途径。

比较合法印章的印文与所检验的可疑印文是否出于同一枚印章,首先应比对两者的规格性特征。如果两个印文的规格性特征具有明显的不同,则两

个印文肯定不是出于同一枚印章。印文的规格性特征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个印文肯定不是出于同一枚印章。印文的规格性特征主要包括以下要素:②印文形状,是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还是菱形。③印文尺寸。④印文内容布局,是环状、横排、还是竖排;是从左到右还是从右到左。⑤印文边框,是单边还是双边;是粗边还是细边。⑥印文字体,是楷、宋、仿宋、隶、篆还是行;是简体还是繁体。在大多数情况下,骗犯不至于愚蠢到伪造的印章印文在规格性特征上露出破绽。因此,对印文比对来说,更重要的是看印文的细节特征:

①字间距、图文间距,即字与字之间、字与边框之间、字与图之间的相对位置及距离。②线条相交位置,即笔画、线条之间交叉、连接、搭配的部位。③相邻笔画、线条的比例,包括长短、粗细的比例关系。④相邻笔画、线条之间的角度。⑤印文其他形态,即笔画、线条的粗细变化、弧度变化、缺损、附着物痕迹、暗记等特征。如果相比对的两个印文在规格性特征上相一致,在细节特征上也看不出十分明显的差异,是否就能肯定出于同一印章呢?不一定。从某种意义上说,印文真伪判定的肯定性程度,要低于指纹等同一认定结论的肯定性程度。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①上述印文的两类特征都可以视为印文的结构性特征。换句话说,印文检验的主要依据就是出于同一印章的印文,应当具有相同的结构性特征。目前,用特征标志法、测量比较法、画线比较法、拼接比较法、重叠比较法等方法检验印文的真伪,就是依据这一原理。但是,从伪造印章印文的方法手段来看,雕刻法和描绘法不是伪造的唯一方法。雕刻法伪造印章,就是照着真印文再雕刻一枚印章。描绘法伪造印文,就是将伪造的文件覆盖在真印文上透光描绘;或将真印文覆盖在伪造文件上,造成压痕后加以描绘;或将真假文件之间放入复写纸,描出轮廓后再用所需颜色加以描绘。

这些方法的共同特征就是都难免留下手工痕迹。不要说不同人刻制的印章很难完全一样,就连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刻制的两枚印章也不可能绝对一样。因此,对以这些手段伪造的印文进行比对,比较容易作出结论,真印文与所检验的印文是否出于同一枚印章。问题在于,伪造印章印文的方法决非这两种。例如,照相制版法、复印法等方法伪造的印文,仅仅靠结构性特征的识别,就不容易发现其中有诈。

照相制版方法伪造印文和复印法伪造印文,在内容、形状、尺寸、布局、连框、字体、图文间距、线条比例、角度、孤度、粗细等方面,甚至暗记、缺损等特征,都与真印文之间无明显差异。因此,除了比对不同印文之间的结构性特征外,还应检验可疑印文的其他特征。

例如,如果是照相制版伪造的印文,纸面上就没有凹入的压痕,印文化学物质成分也不是印泥、印油。如果是复印法伪造的印文,纸面上也没有印章的压痕,甚至还会表现为印文的反象,或留有蜡屑。总之,印文的检验,不能满足于结构性特征的比对。

②以上叙述还有一个潜在的前提,即认为只要同一枚印章(真印章)在 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留下相同的印文。其实,这样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但没有考虑到印文本身的变化这个因素。加上这个因素后,不仅结构性特征相同的两个印文也可能出自一真一伪两枚不同印章,而且一些特征看上去不同的印文,也可能是出于同一印章。这就使印章印文的鉴别变得更为复杂。

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留下相同的印文。其实,这样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但没有考虑到印文本身的变化这个因素。加上这个因素后,不仅结构性特征相同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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