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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创业完全手册-第24部分

小说: 创业完全手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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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七、创业企业改制九大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来说、如为非公司制企业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常要注意以下九个方面的问题〉
 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折股问题
 企业在改制时、需要聘请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分别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的结果可以作为增资的计价依据、但只能以经审计的帐面资产净值进行折股、折股比例可不按一∶一。对于国有资产而言、折股比例不低于六十五%、其他性质的资产对折股比例没有特别的限制。
 人、财、物的『三分开』原则
 具体而言〉一、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原则上不应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上市公司与股东单位中双重任职、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兼职、股份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必须完全独立。二、资产完整。企业改制时应合理进行资产重组、保障股份公司形成完整、独立、健全的生产经营体系。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三、财务独立。股份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应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得与其控股股东共用一个银行帐户。
 改制过程中的财务调整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往往涉及合并、分立、资产剥离等事项、主要包括〉一、原公司的会计制度与股份公司的会计制度的差异应作好调整、二、原来的会计核算不全、有避税问题、应补交税收、并作好相应的帐务调整、三、资产剥离过程中要进行帐务和凭证调整、如属于会计政策的差异造成的政策性调整、只在申报的报表中调整。
 持续经营的计算
 企业的持续稳定获利能力是投资者投资信心的保证、鉴于此、二板市场通常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二年以上的规定。这一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一、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二十四个月以上、二、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二十四个月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三、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二十四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
 股东出资方式
 依据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可采用现金出资、实物出资和无形资产出资等方式。但从创业板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有些问题仍需要关注。一、现金出资比例不宜过高。在发审委对拟上市公司进行核准时、特别关注是否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投资。现金出资比例过高、一方面会使投资者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性产生疑问、另一方面也使投资者对企业下一步的增长潜力产生怀疑。如果在改制的时候、不可避免出现现金比例偏高的情况、那么、就要为这些现金找到一个好的用途、即投资于一个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项目。二、无形资产所占比例问题。通常对于一般的股份公司而言、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不高于二十%。而由于创业板面对的是高科技成长型企业、人们看中的就是企业的技术含量、因此、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发起人以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可根据发起人协议的规定执行。但对于筹备上市的企业来说、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没有正式公布之前、有关审批管理部门、如工商管理部门可能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规定执行、即股东出资无形资产所占比例最多不高于三十%。
 股本规模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
 为了保证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避免股权过于集中、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创业板市场通常对上市公司总股本和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加以规定。如、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二千万元、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二百人、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对于公司的股本总额可不设上限。
 大股东持股比例及其售股限制
 创业板市场通常对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和上市后的售股行为在数量和时间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如规定公司发起人在股票公开发行后持有的股份不能低于总股本的三十五%。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咨询稿〕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上市公司股份、包括由于公司送配股而增加的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申请冻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六个月后方可出售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公司股份。
 引入独立董事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除了要设置『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外、还要引入独立董事、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通常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包括二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职责。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咨询稿〕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上市公司的雇员、二、最近一年内曾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三、上市公司股东或股东的雇员、四、其他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管理员或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五、《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的人员。
 拟上市公司的业务规范
 对于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来说、在改制期间、突出和规范主营业务、是赢得证券审核委员会和投资者青睐的关键。在选择和规范主业的过程中、券商和拟上市公司应坚定以下几项原则。一、集中资金优势、突出主营业务、二、明确的高科技主题概念、三、足够大的市场空间、四、持续创新能力与产品的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五、主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六、在财务报表中突出主营业务、七、谨慎选择募集资金投向。
证券时报
丁八、创业企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为提高创业企业股票发行核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创业企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公告如下〉
一、审阅申请文件草稿
 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草稿、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草稿前、参照《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并出具辅导总结报告。
 主承销商在报送申请文件草稿前、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考试。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草稿、并将审阅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
二、受理申请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创业企业正式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三万元。不同意受理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创业企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正式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后四五日内、将初审报告和正式申请文件提交创业企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创业企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审核意见。
四、征求意见
 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中国证监会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表示意见的、视作无异议处理。
五、核准发行
 依据创业企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
 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文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决定的期限为三个月。
 未被核准的创业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在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的申请。
六、复议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六十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丁九、中国企业如何进入中国二板市场
 许多案例告诉我们、要进行一些比较好的商业运作对于青年创业者来讲、除了技术层面以外、还应该讲究商业运作、要运用好资本市场、其中证券市场是在整个资本市场当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不要以为我在技术上很创新、我就可以在商业上一定能够获得成功、获得好的回报。社会需要分工、你们来搞技术创作、我来帮你们搞商业运作、希望这样求得共同发展的机会。所以今天就把这个题目提出来〉中国的企业如何进入中国的二板市场。
中国二板市场的基本规则
 到底二板市场规则什么时候才能出笼、据说是最近这一两个礼拜可能可以出来、但是正式推出二板市场、十个人可能有十五种说法。但是、我想不会超过明年的三月份、有可能明年三月份之前首批二板市场将启动。因为除了政策面以外、还有一些技术上的操作难度。比如就政策面而言、到底这个二板市场设在哪里?前前后后有很多的方案、有的说需要设一个第三交易所、目前来看可能会把两个主板市场合并、技术操作上可能由深圳交易所来真正的作为二板、把它作为二板市场。现在有人说合并的话、两个市场一并起来两个系统又不一样、又有问题。所以目前来看、还是在深圳设立二板市场……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别的说法。但是、我们这么多企业想进入二板市场、我们对二板市场的规则就要熟悉。二板市场主要是对什么企业开放?就是对中小企业。二板市场的开放实质上是对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提供一个舞台。至于二板市场的规则、在发行机制方面、我们国家证券市场搞了十来年、经历了两种机制、第一种就是审批制、什么东西到了这个证券监管机构都要进行实质性的审核、现在逐步过渡到和政制、就是说由审批制过渡到和政制、中间又加了一个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最终认定。下一步要过渡完全的保荐制。所以从发行机制来看、将来的二板市场在发行机制上最贴近国际惯例、最后过渡到注册制。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发行上市的机制。第二个是监管与风险的控制、对于二板市场的所谓的这些中小企业、现在你要讲哪些企业可以进入、进入以后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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