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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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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劳动使用量,减少所需要的资本量,由此影响它们的相对的边际产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它称作资本节约型技术变化(它也被称作劳动使用型的技术变动)的原因。 
    技术变动的重要性 
    大约200年前,斯密和李嘉图就讨论过技术变动的经济学。然而,只是到了相对较近的当代,经济学家才大力从事这个课题的研究。研究技术进步,从本质上说可以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来考察,以便对竞争是怎样发生的问题能有充分的理解。无论怎么说,新产品或新生产方式的引进构成了我们所观察到的竞争的基础。技术变动也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索洛(Solow)估计,美国经济增长的80%到90%是由技术变动引起的。 
    虽然经济学家一般都同意技术变动导致竞争增强,但关于市场结构如何影响技术改变的动力,或如何影响技术进步扩散到整个经济的速度则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因此,产业组织专家要研究的问题是。何种市场结构更有助于技术变功和技术扩散。     
    技术变动的发明、创新和模仿过程 
    技术变动经常和研究与开发联结在一起,或被看作是研究与开发的结果。有几位作者曾经概述过技术变动成为经济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的观点,其中最著名的是熊彼特(Schumpeter)。按照他的观点,技术变动的三个步骤是(1)发明,(2)创新,(3)扩散(或按照厂商的观点叫模仿)。 
    发明-研究与开发  技术变动的发明阶段基本上相当于人们所谈论的研究与开发或简写为R&D。熊彼特认为发明是构思新产品或新的生产方法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行为。 
    创新  当知识被第一次运用并导致一种新产品或生产过程问世时,创新阶段就产生了。这样,创新就涉及企业家职能,这种职能在于把握住原始的发明,并第一次将它付诸实施。与创新有关的阶段是筹集资本,进行市场研究,确定新产品将销售的市场,等等。 
    模仿  新产品或新生产方法被广泛采用时,作为技术变动阶段的模仿或扩散就发生了。各个制造商相继追随创新厂商的第一个市场,用新方法或新产品抢夺市场。 
    另一种描述技术变动的方法 
    谢勒认为熊彼特关于技术变动过程的三分法是有缺陷的,因为它忽视了许多构成现代研究与开发计划基础的技术活动。谢勒用四个阶段描述技术变动:(1)发明,(2)企业家职能,(3)投资,(4)开发。谢勒认为,发明在其最基本的形式上,是认识到一种新的技术进展并将其初步设计出来的有“洞察力的行为”。企业家职能至少包括作出迈步向前的决策,以必需的努力开发项目,以及获得财政支持。投资是为收益而冒资金风险的行为。开发是最后处理必需的技术性细节,以使初始的想法产生商业方面的果实。 
    谢勒通过两个现实世界的例子描绘出研究与开发的现实形式:蒸汽机和复印机的发展。蒸汽机是詹姆斯·瓦特在1765年发明的。可是,相当一段时间里,瓦特无法找到必需的支持以开发他的发明。首到马修·博尔顿提供资金以及开发所需要的企业媒介后,这项发明才变成商业实践。由此,蒸汽机在发明出来11年以后,于1776年才终于得到开发。施乐复印机的发展遇到了相似的问题,虽然它的开发是更为近代的事情。1938年,切斯特·卡尔森就作出了这个发明。可是,这个发明最后由施乐公司发展为大批生产前,共花费了21年时间和2000多万美元。 
    提起这些例子时,谢勒指出实际开发的困难。很重要的一点是,与最后开发出商业用途所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相比,初始的发明花费较少,也较容易构想。最初的发明构想出来以后,需要用大量的创造性和运气去精确地理解问题,并形成一个可行的结论。(虽然成千的人能理解一个问题,但只有很少的人具有创造性和运气去解决这个问题。)然后,在投产成为可能以前,需要资金和企业的支持。一旦有了可供利用的这种支持时,就需要作出将这个发明投入商业性生产和销售的现实可行性决策。最后,在所有这些初步的问题解决以后,为把这个发明构想发展成为能大批量供应的形式,最大的资本支出是必要的。这时,开发风除处于整个发明过程的最高水平。陈非所有这些初步的步骤已被令人满意地解决了,否则最后的开发将不被考虑。继续开发的决策是在面临着技术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调拨相当巨大的资源以供使用的。 
    研究与开发的支出 
    研究与开发的支出资料通常被分作三种类型:(1)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3)开发。表17.1显示 1960年到1979年间,这三种类型开支的使用情况。它还显示基础研究支出在研究与开发支出总额中的百分比,从196O年的8.9% 增加到1979年的13% 左右。最后,从公共和私人共同提供的研究与开发支出来看,两者的支出比重存在着移动,更多的基础研究资金是由联邦政府提供的。 
    研究与开发及其盈利性 
    由于指望把资源用于研究与开发要比用于别的地方获得更高的收益率,研究与开发才被实施(至少私人部门是这样)。我们对研究和开发支出的实际盈利率只有很少的证据。不过,曼斯菲尔德(Mansfield)在这个领域里已作了一些研究工作。在一篇论文里,他调查了5家石油厂商和5家化工厂商。石油厂商的研究与开发支出的边际收益率在40% 到6O% 之间,而化工厂商则在7%到3O%之间。他发现在石油行业中,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盈利率与企业规模之间有一个负相关关系,而在化学工业中则有一个正相关关系。在调查制造业市场时,他发现在服装、家具和食品市场上,研究与开发支出的收益率超过15%。曼斯菲尔德指出的这个收益率看来是很高的,并且表示出许多制造业厂商用于研究与开发的投资不足。曼斯菲尔德提醒他的读者注意,在他的资料里可能有重大的抽样误差,在此外研究与开发支出与其盈利性之间的关系上也可能存在着滞后的情况。 
表17。1 研究与开发资金,成绩,部门和来源;1960年到1979年(单位:百万美元) 
──────────┬───┬────┬────┬────┬─ 
部门和资金来源      │1960  │1965    │ 1970   │   1975 │  1978    │  1979   
                    │      │        │                  │(估计)  │(估计) 
──────────┼───┼────┼────┬────┼─ 
研究和开发支出总额  │13529 │ 2O044  │25905   │35200   │47295     │51630    
  按1972年美元计算 │ 19693│ 26970  │ 23355  │27684   │31136     │31772    
  来自联邦的百分比  │64.3 │  64.9 │  56.6 │  51.6 │  50.4   │  49.8  
基础和应用研究支出  │  1726│3092    │  3855  │  5397  │  6565    │  6940   
联邦政府            │10509 │14185   │18062   │24 164  │33250     │96750    
行业                │6081  │  7740  │  7779  │ 8605   │11750     │13000    
  联邦资金          │4428  │6445    │10283   │15559   │21500     │23750    
  行业资金          │4217  │  6891      922G  │12474   │1677o     │18450    
  基础和应用研究总额│6141  │  9276  │10O99   │  9811  │11041     │11 354   
  按1972年美元计算 │31.l │40.6   │40.9   │39.3   │  38.6   │(NA)  
  来自联邦的百分比  │  755 │  1354  │  1862  │  2499  │  3260    │(NA)   
基础研究支出        │ 2105 │ 325O   │4028    │  5295  │  7225    │(NA)   
眹邦政府            │  912 │  1224  │  1207  │  1287  │  1725    │( NA)  
行业                │  1493│  2026  │  2821  │4008    │  5500    │(NA)    
  联邦资金          │1197  │2555    │3513    │  4527  │  6045    │  6700   
  行业资金          │  1743│3438    │  3845  │  3561  │  3930    │  4128   
  基础研究总额      │  89  │  12.7 │ 13。6   │  12。9  │  12.8   │  13.0  
  按1972年美元计算 │13.4 │  14.2 │ 15。 4  │  15.1 │   16。1   │(NA)   
  占研究和开发总金额│      │        │        │        │          │         
  的百分比          │      │        │        │        │          │         
  来自联邦的百分比  │      │        │        │        │          │         
──────────┴───┴────┴────┴───── 
    研究与开发计划的分配 
    若干年来大量的研究与开发资金是由政府提供的。表17.1说明,1979年有250多亿美元的政府资金被分配给研究与开发。虽然它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百分比是下降了,但从1960年以来,这种资金的实际值增加了61%。 
    国防和空间的研究与开发计划占用了政府研究支出的最大份额。然而,在其他领域里,政府资助也有增加。在政府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中,国防费用所占百分比从1960年的52%降到1979年的25%,空间研究支出从1955年占联邦研究与开发资金的21%降到1979年的8%。另一方面,在诸如基础科学(不包括直接应用于政府或商业的研究)、能源、卫生、环境、运输、通讯、自然资源和农业等领域里的研究,政府提供资金的份额则都有所增加。 
    政府资助研究与开发的一种解释可能是,在某些领域,研究工作缺乏私人利益动机。在这些领域里研究工作的社会利益可能比私人能得到的收益更大些。例如,环境和卫生研究的支出一般来说能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利益,可是,对任何一个私人部门的厂商却不会有足够高的收益以投资这些研究和开发活动。而且对那些私人企业来说,进入成本可能是过高的。风险是这么大,资本需要量是这么高,以致那些私人部门的投资者被有效地排除于研究与开发工作之外。尽管没有一个厂商愿意在收益有问题的风险项目上投资数十亿美元,但这些项目的社会利益和社会需要却被认为是值得的,因此应该着手进行这些投资项目。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便经常资助研究与开发。 
    小厂商和大厂商  从事某种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最小厂商通常雇用500至1000左右的人员。1967年,小厂商只在整个研究与开发中占有很小的百分比。例如,只有4%的研究与开发工作是由雇用1000或更少雇员的厂商进行的。许多小公司甚至不进行研究与开发工作。那些拥有万人以上雇员的厂商占了差不多所有工业性研究与开发计划的85%。在20世纪60年代初,20家最大的工业性研究与开发厂商承担一半以上的研究与开发计划。 
    这里,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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