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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人性化管理:笑着离开惠普-第38部分

小说: 人性化管理:笑着离开惠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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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有了这样一些规定,大家做事情都不必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地去做,只要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不发生冲突即可。惠普的《业务经营准则》都涉及哪些具体内容呢?因为这是惠普公司的内部材料,不能把所有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所以只能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个大的方面就是利益冲突,包括员工不得受雇于竞争对手,不得受雇于惠普的供应商或者客户,员工家属如果受雇于供应商或客户时必须向公司通报,员工不可以利用业余时间销售惠普的产品或服务,员工在商业活动中能接受什么样的礼物,能送什么样的礼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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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约束员工(2)



  另外一个大的方面涉及到竞争对手,比如不能与竞争对手联合起来去限定价格(即通过价格自律去对付消费者),不能以非法的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资料,不能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公正或贬低性的评论,不能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搭售产品等等。
  还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对供应商和客户的承诺,比如惠普必须优先考虑规模小的、由少数民族拥有或者由妇女拥有的供应商,鼓励他们成为合格的供应商,这样可以尽到公司的公民义务,帮助中小企业。
  比如,惠普公司绝对不允许员工在办公室或公司配备的电脑上使用盗版软件,公司会经常不定期地检查员工的电脑,一旦发现有人使用盗版软件就以违背《业务经营准则》论处。因为在惠普看来,使用盗版软件是一个原则性的大问题,与偷盗的性质一样。
  一个企业如果认为偷别人的东西不算偷,那自己就得做好有朝一日被人偷的准备,而且被偷的时候还不要惊讶,不要惩罚员工,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偷窃了。
  所以,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不允许员工使用盗版软件,会让大家觉得这是一家高尚的公司,会受人尊重。惠普对违反《业务经营准则》的行为绝不姑息,既没有三令五申,也没有下不为例,每个员工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发现并证实某位员工违反了《业务经营准则》,该员工马上就被解雇,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所以说,《业务经营准则》就像是悬在员工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违规则已,一旦违规这把剑就会掉下来。而违背职业道德规范被解雇的员工通常很难再在跨国公司找到工作,因为任何规范化的跨国公司在用人的时候都会去做“外调”,一旦发现某个人是因为职业道德规范而被解雇的,没有人愿意要这样的人。所以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就如同是在外企这个圈子里被“判了死刑”。
  如果有朝一日国内企业在用人的时候能去做“外调”,能去了解应聘者的背景,就会形成一种威慑力,令那些心存侥幸心理的人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地做人。所以说,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可以使人向善,一个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也可能使人变坏。
  据我所知,同样是这些问题,在国内很多企业里却难以执行,一方面是很多企业不知道该怎么做,不了解优秀的跨国公司是怎么做的,喜欢“摸着石头过河”。
  另一方面是对很多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了很多表面上看对自己企业有好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使用盗版软件这个问题。
  可以说一个企业对员工没有严格的道德规范要求,就不可能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高尚的企业。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可操作性,很多企业都喜欢喊口号,把职业道德规范变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理想”,“什么诚实守信,什么爱岗敬业,什么团结奋进,什么锐意进取,什么不断创新,什么遵纪守法,什么互让互敬,什么热心公益”等等。这些基本上都沦为“假、大、空”的口号,没有哪一项具有可操作性,没有哪一项可以检查是否做到了,没有哪一项可以培训员工如何做到,只能凭自觉,凭感觉,谁做到了,谁没做到都无法判别,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很多管理者往往都是这样思考问题:反正我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人们不遵守制度,不配合执行,不关我的事。表面上看,这些管理者好像是完成了本职工作,其实他们是在欺骗自己,欺骗别人。
  职业道德规范尽管不能天天讲,月月讲,但是可以年年讲,让员工做“阳光下的生意”,成为守法诚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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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是不可饶恕的过错



  在当今的中国,撒谎似乎是个可以原谅的“小毛病”,并没有得到各级管理人员应有的重视。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看到很多人在撒谎,在作假,而撒谎者、作假者从来不脸红,即使被揭穿了也无所谓。不知道有没有专门针对撒谎的规定,有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焦点访谈》的一些节目,我们经常看到很多人可以睁着眼说“瞎话”,面对媒体的镜头也敢说假话,隐瞒真相,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当然,每当看到这样的镜头,我们总是有一个不理解的地方,为什么记者明明知道某些人在撒谎,却不问这样一句话:你是否愿意为你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当然要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另外,在很多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好人”善意地撒谎,明明是自己干的好事,却不承认(其实这也是一种撒谎),或者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却不敢承认,好像在这些人心目中为了让其他人高兴,撒谎是高尚的。
  这种影视作品会慢慢地影响每一个人,久而久之,人们对撒谎,对作假就习以为常了,不认为撒谎是什么大毛病,而一旦人们在道德上没有了约束,习惯了撒谎,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地撒谎,或者隐瞒真相。在惠普这样的跨国公司里,撒谎和作假可是不可饶恕的重大错误,哪怕是一次微不足道的不诚实也可能导致被解雇,或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受到严厉的处罚。因为不管问题的大小,不管价值的高低,撒谎在惠普这样的跨国公司看来都是致命的错误,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人的“人品”,关系到一个人能否让别人信任的大是大非问题。
  一旦没有了这种信任,就没有了合作或共事的基础。我们在用人时经常谈论“德才兼备”,但是国内很多企业都重才轻德,所以在选人用人时更看重的是员工的能力,而不是人品;看重的是工作经验,而不是他人的评价。
  在这方面,我认为国内企业不妨从优秀的跨国公司那里学习如何以较高的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员工,如何培养员工的诚实。没有这些基础,企业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生意做的再大也没有意义,更不会赢得社会的尊重。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几年前,有一个业务水平很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出差回来报销出租车费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手写的发票)做了手脚,车票上原来的金额是40元钱,那名员工把40元钱改成了140元钱,也许是一时利欲熏心,也许是一时糊涂,不管怎样,这个员工犯了无法饶恕的错误(作假)。
  后来那张发票被公司财务人员看出了破绽,经过与出租汽车公司核对,证明了那位员工的确作假了,于是公司财务部门把这件事通报了那名员工的上级经理,同时通报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那名员工面对自己顶头上司的质问只好承认了,同时非常真诚地希望公司能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他表示会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公司,会加倍努力地工作,毕竟只是100元钱的“小问题”,与他一个月近万元的收入相比,算不上什么。
  但是,这名违规员工还是被开除了,虽然他的工作能力很强,少了他公司的业务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公司无法容忍员工撒谎和作假。任何不诚实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大错。这件事情,如果放在国内企业,结局可能会完全不一样,很多人可能会认为惠普这样做有点小题大做了。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更多的是关注员工的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多少经济损失,区区100元钱很难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极刑)。
  很多人会认为他月薪接近万元,一百块钱算不了什么,不过是1%的小错误,可能是一时糊涂,可能是鬼迷心窍了,只要教育一下,下次改了就还是好同志。况且他在技术上,在专业上很有水平,把这样的人开除了,公司的业务肯定会受到影响。
  如果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去处理问题,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其他人会怎么看?只要是工作能力比较强的员工,只要员工觉得公司离不开自己,只要某个员工认为自己过去对公司有贡献,就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越来越多的人就把职业道德规范放在一边,知道那只是糊弄人的摆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出了问题只要想想办法就能搞定,那还怕什么?
  尤其是那些有后台、有关系的员工更是无所畏惧。久而久之,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就会被一一攻破,成了好看的文件摆在公司的档案柜里。
  而在惠普,绝对没有这种迁就——只要员工在道德品质上出了问题,就说明这个人已经无法得到别人的信任了。在惠普看来,只要宽恕违规员工一次,他就会犯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所以只要是犯下撒谎或作假等道德方面的过错,就立即解雇。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没有什么比诚信更重要,也没有什么比撒谎更可怕,企业绝对不能姑息撒谎的毛病,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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