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恐怖科幻电子书 > 暗黑社会第01集留头魔事件 >

第9部分

暗黑社会第01集留头魔事件-第9部分

小说: 暗黑社会第01集留头魔事件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凶器呢?知道吗?」
  「身上的伤痕是球棒,砍掉头颅的是武士刀。」
  「还有呢?」
  「双手双脚……应该都有绳索困绑过的痕迹吧……而且他长期被倒吊著,头颅应该有出现『脑充血』的迹象。」
  石法医沉思了一会,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转身告诉李组长:「这小子说的完全正确。我想,你们可以开始通知各县市发通缉令了。喂,吴桑,待会儿一起吃中饭吧,排骨饭加猪血汤?」
  我先是一阵恶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说:「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东西了吧……?你们自便……」
  挂上电话前,我还听到石法医传来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可是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骑上机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发呆,或许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觉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来,已经九点多,虽说肚子一阵咕噜乱叫,但著实没有胃口,想来想去,乾脆去找习学好了,半个小时後,我已经在「SUCK HELL」里的一间包厢,卧躺在暗红色的沙发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标致的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紧身T恤,在胸前却有一朵极为显眼的大红花,搭配上粉红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长的双腿……真让人忍不住想对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握著手中的琴汤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发抖著,看著我的窘况,习学贴心的紧握住我的手,将它贴近她那柔软具弹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缓缓的闭起双眼,正当我要亲吻她那豔红的双唇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习小姐,外找!」

  第二十四章

  这麽一个浪漫的气氛被人忽地打断,习学非常不高兴,她瞪大双眼向布帘外的服务人员大吼著:
  「没看见包厢外已经用布廉遮起来了吗?我老公身体不舒服,今天我谁也不见!叫他滚!」
  「可是……」布帘外的女服务生嗫嚅著说:「他说……他们是吴先生的朋友……」
  习学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来我这间PUB?!」
  我无辜的两手一翻,缩在沙发里:「我什麽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阳明医院,已经把我折腾的快挂了,我连办公室也没回,更没和别人连络……哪有什麽女人来这儿啊……?」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著习学一张怒气高涨的脸,我连忙在她面前接起电话:
  「喂,哪位?」
  「嗨哟,无厘头,想见你还这麽困难哪?大牌记者喔!」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呵……鬼灵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麽事啦?」
  「我现在在你马子PUB的门外,但是她们不让我们进来啊?」归霖竞在电话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捂住话筒,然後抬头看著习学:「是我那警察朋友鬼灵精哪,他说要进来找我,方不方便呢?」我会这样问,因为这儿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丝边·吧』,只有女同志才能进得来,男人想要进来,只有两种:一是厨师,二是送货员……而且还得从後门才得其门而入,这回鬼灵精想要进到这儿,说真的有点强人所难。
  一听到是男人来找我,习学整个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厢,客人看不见。他们有几个人哪?」
  「喂,你们有几个人哪?」我反问。
  「嗯……连我在一起,四个,就是石法医、黄检察官、李组长和我罗。」
  「啊……这麽多人哪?那我得问问。」我转头问习学:「有四个人耶,三男一女。」
  「为什麽会有女的?」习学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干什麽的,她只在意:那个女人是干什麽的?她为什麽要来?
  我哑然失笑:「她?她是检察官啦,我看他们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吧?」
  五分钟後,一行人进到这个秘密包厢里,我尴尬的向李英才点了点头,毕竟早上直接冲到他办公室里对他大吼质疑的态度著实不好。
  他挥了挥手,表示没事,不过脸上的倦容的确可以看出:为了这几天来所发生的凶杀命案奔波,他也苍老了许多。
  除了鬼灵精之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习学,像习学这样外型亮丽抢眼的女孩子,很难不会让男人为她失魂落魄……换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过,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还两个人。
  石法医向她点了点头後,就倒在沙发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刚刚的猪血糕、猪肚汤还有猪头皮真他妈的好吃!」李组长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我胃里一阵翻搅,转头就将刚刚喝下去的琴汤尼和胃酸整个吐到沙发旁的垃圾桶里,习学马上冲了下来,拿湿纸巾帮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头:「无事不登三宝殿,各位前来,一定有什麽要紧的事。是吧?」
  黄检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资料往我面前一丢,没好气的说:「哪!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资料和数据,我想可能可以帮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麽东西。」
  归霖竞和石法医相视一笑,归霖竞甚至做了个鬼脸,不过,只有我看见。
  不知道她为什麽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组长同一个「毛病」:压力太大,来PUB就是要放松,习学叫了瓶红酒,我们就在包厢里聊了起来。
  其实,在晚上十点多,谁也不想再谈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轻柔的爵士乐,昏黄的灯光,更让人心情沉淀,通体舒畅。
  「我的老婆,说要和我离婚。」高举著手中的酒杯,李组长直盯著不住摇晃的威士忌,口气深沉的冒出这句话来。
  大夥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集中向他,露出惊异的眼光。事实上,李英才组长的表现十分优异尽职,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将」,每次出任务都是身先士卒、劳心劳力。不过遇上「留头魔」这种奇案,任谁也无法找到蛛丝马迹,想破案真比登天还难!
  石法医拍了拍他,并没有说话。黄检察官不时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声,打了个哈哈:「算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有人笑,也没人接话。我知道,这话接的不漂亮。还好灯光昏暗,没人看见我的脸一路羞红到脖子。
  「嗯,组长,有没有想过,和嫂子再聊聊嘛?」归霖竞不愧是「鬼灵精」,马上见风转舵,换个话题。 
  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看走了眼,我隐约的瞄见李组长的眼眶泛著泪光:「唉,我何尝愿意用媒体的力量来抓人呢?问题是:这案子不破,我一天无法安眠,连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级的压力又这麽大,上面说,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头来没有人会怪警方释放错误消息,一定是怪媒体胡乱报导。」
  大家默然。谁也不说话,黄检察官不知为什麽,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举起酒杯打算向李组长致歉的同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说什麽?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去,对,石景城法医也在我这儿……」
  挂了电话,李组长转过来对大家说了一件最不想听到的事……

  第二十五章

  大约三十分钟後,我们出现在西门町武昌街中,除了习学之外,李英才、石景城、归霖竞、我,还有一位已经喝到醉茫茫的黄欣桦检察官……一位基层员警看到我们过来,连忙向李组长、石法医等人打招呼,身边带著一位年约六十好几的男子,头顶微秃,穿著轻简的衬衫西装裤,员警表示,他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就是这位,陈老伯,他在半个小时内,打了两次电话报警。」
  「偶……偶看到他哩……电视上的那锅人啦!」那位老伯还心有馀悸的说著。
  警员表示,这名陈老伯是大楼管理员,晚上在值夜班,正当看著电视的整点新闻时,忽然瞄见门外有一对年轻男女匆匆忙忙的经过,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一名男子。
  「偶那时候还感觉就奇怪,为啥米伊两个人的头前会有个男的,走的就没甘愿耶……偶就站起来往前看哪……哇!惊死人!那锅少年仔手上拿著枪哩,叫前面那个人快点走啦!」
  「你确定那个年轻男人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邵文杰吗?」李组长问。
  陈老伯用力点了点头:「偶不会记错的!我看了早报、晚报,还看了电视新闻,偶不会看错的!所以偶……偶马上打电话报警。」
  「那……你为什麽会到楼上去看呢?」归霖竞不解的问。
  陈老伯马上解释,由於他们大楼的九、十、十一、十二楼是旅馆,因此时常会有人进进出出的,他发现邵文杰三个人是从大楼旁边的电梯出来的,於是他打完电话後,直觉觉得阿杰出现在这间大楼里,铁定大楼里发生什麽事,就一楼一楼的清查,却没想到在九楼住宅户时,发现一件更怪的事!
  「那锅女的我宰样啊,她是一个秘书小姐啦,其实喔,她是一间大公司老板的情妇啦,偶常常看见有个男的开宾士300载她回来,两个人就又搂又亲的上了电梯,然後那个男的喔,大概都十二点多才走哩!」陈老伯详实的说。
  「不过偶告诉你们喔……」陈老伯马上又小声的接著讲:「这个何小姐其实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过好几个,每个都不同。」
  这样的消息对一头雾水的警方来说十分有利。因为这件新的案子,让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记閟亏。
  「偶就好奇啊,那锅查某的房间门没关好,半开半掩的,偶就推门进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你在厝吗?』不叫还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点惊到屎都跑出来!」陈老伯愈说愈激动,脸皮不住的颤抖,嘴唇也因恐惧而变紫。
  「那锅小姐的头喔……就摆在伊的床上!哇!吓死偶了,这一定是那个电视上的那锅阿杰杀的啦!」他笃定的说。
  我、归霖竞和另一警员对望一眼後,随著石法医和李组长上了楼。当然,所有鉴识人员也早已就位,检查案发现场有无可疑证物。
  「嗯,这个女人长的还真不错。」石法医蹲在床前,仔细端详著眼前的头颅,冒出这句话来。
  我和石法医是在当兵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的他刚自成大法医学系毕业,在校期间还是跆拳道社社长,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练的十分健壮,在当兵的时候,没出操时他就埋首书中,时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边打身体边念书,我笑他是悬梁刺股,他却有另一种说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练身体!把皮练厚点,这样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严肃的说。
  认识这个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麽叫「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在站卫兵时,有个新兵因为感情问题而在岗哨内开枪自尽,帮他收尸的,就是石景城。他连纸钱也不烧,香也不拜,就这样拿著汤匙,一瓢一瓢的把满墙满地的碎肉挖起,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气。看著他「卖力」的挖著,我这个政战士不由得问他一个笨问题:
  「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