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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炒股入门300问 完全版-第12部分

小说: 炒股入门300问 完全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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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一个证券账户。通过该账户完成记名证券的交易和托管行为,并可使用该账户在任何一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证券商)下属证券营业部的任一地使用同一证券账户进行买卖,即所谓的“通买通卖”。这一交易制度的优点在于投资者可在国内任何一地使用同一证券张户进行证券买卖。
    实践证明.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这一方式确实对推动市场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目前上海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参与者人数的不断增加.上述“通买通卖”交易方式也出现了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被盗卖的现象,引发了不少此类的诉讼案件。为了克服这一弊端.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4年开始设计推出了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即由投资者自行选择是否办理指定交易。而办理指定交易后的投资者其证券账户只能在指定席位上进行交易,没有办理指定交易的仍可以“通买通卖”。尽管事实证明,在己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身上至今末发生一起证券被资卖案件,同时已率先享受到指定交易带来的便利.但由于是
可选择性的指定交易,因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将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制度以前,只有10%左右的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
如何办理指定交易?
指定交易就是指任何一个参与买卖沪市股票的投资者,由1998年4月1日起必须强制性地将自己的证券账户指定在某一家证券营业部中进行委托(B股除外),如果投资者要更换自己的证券营业部.必须将原来的指定交易撤销,在新的证券部进行新的指定交易,令上交所系统知道这一变化并予以自动确认,新的指定交易才可以成功。
    采取指定交易这种做法是因为上交所对所有投资者持有的股份都集中管理了,只要有某一个人的证券账户号码(股票代码)就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证券部抛售该股东代码之下的所有股票。历史上就发生过深圳人的股票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湖北卖掉,并利用制作的假身份证及仿制的股东卡将成交回报回来的资金尽数提走,因而造成过几宗股东与证券部之间的经济纠纷。
    事实上,原来的全国通买通卖制度确实是将投资者的财产暴露在风险之中。现在有了指定交易制度,谁也不可能在外地把别人的股票盗卖了。所以说,把股票故在交易所可能比把钱放在银行还要安全。就算万一有人在你开户的证券部盗卖你的股票也没用,提取保证金通常都是用指定了的银行存折,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冒领到保证金。就是证券商万一倒闭破产也不伯,因为股票全部在上交所中央结算公司里放着,不像1998年香港“正达事件”那样,当事人连股票都追不回。
办理指定交易有哪些步骤?
    办理指定交易有以下几个步骤:
    1.投资者应该先选好一家证券部作为自己沪股的代理机构。
    2.投资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选定的证券部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3.受委托的证券部在确认投资者的身份后,须向上交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该股东代码的指定交易指令。一般的证券部都不允许散户自己操作键盘输入指定交易指令,但取消交易一般都允许投资者自行操作,与平常下单相同。不过也有相当数量的证券部根本不在客户终端上机开放“799999”的申报代码,因而股民无法自行撤销指定交易。
4.上交所利用日常交易回报系统向证券部即时回复指定交易是否成功。股民只要在营业柜台稍等片刻便可以知道指定交易是否成功。有时因为有人恶意在别的证券部指定了你的股东代码,或者有时你自己在很久以前指定了别的证券部而又忘记了,上交所的回报就会告知指定交易不成功。遇到这种意外的情况,应该向证券登记公司提出协助查找已被指定交易的地方并向上交所提出复议。
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有哪些?
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有以下几点:
    1.向原证券部境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
    2.由原证券部向上交所发出指令;
3.上交所成交回报系统将确认后的回报返回证券部,原证券部及时与原股东代码脱离关系。这意味着股民可以马上去另一家证券部去办坦指定交易。
股民资金利息是否返还?
    这一问题虽然尚无明文规定,但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券商还是将这部分利息返给客户的。与银行一样,每年分两次计息,作为投资者本身应在每年银行计息还息的两次时间去查看一下存折是否有这部分利息。
但在行情火爆的时候,许多投资者在自己的账上频繁操作,满仓时间居多,而经常在股票卖出后没多久即又买人,资金存留不足一日,实在很难计息,这样的利息计算比较复杂。尽管如此,多数证券部还是将这部分利息还给投资者,尽管这只是一笔很小数目的资金。
A股和基金交易实行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
目前.深、沪交易所均实行A股和基金交易信息公开制度,其目的是为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主要内容如下:
1.需要公开交易信息的证券包括在一个交易日内收市价格相对于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各超过7%的前5只证券。如果涨幅(或跃幅)出现相同,则依次按成交量和成交金额的大小选取证券。
2.需要公开的交易信息内容包括第一条所涉及的每只证券当日成交金额最大的若干家证券营业部或席位(分支号)的名称、成交金额。
3.上述交易信息将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网络传送到各证券营业部。各营业部应在次日开市前将上述佰息向投资者公告。
交易所遇“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承担责任?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同样在股票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有时会出现停电、断电或通讯系统中断等意外,使投资者委托申报不能成交,由于这些情况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根据我国的法律,在交易所或券商遇到“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或合同造成他人损失时.交易所或券商不负担责任。
我国的证券交易系统电子化的程度很高,所谓“不可抗力”’包括交易所的主机或券商的终端运行不正常,通讯系统的中断,主机系统运转失灵,电子干扰造成的通讯系统紊乱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交易所和券商受免责条例保护,可不“负责”.但交易所和券商有责任向股民作出解释。
交易中发生“异常情况”怎样处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异常情况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异常情况包括:
    在交易过程当中发生的技术性异常情况包括电脑交易系统发生技术故障,导致集中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通讯网络发生技术故障.导致集中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发生自然性异常情况,包括不可抗力事件,造成15%以上证券公司或营业部或交易席位不能正常交易。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不能正常交易。
    深交所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临时停市;
    2.向深交所会员单位和新闻媒介及时公告临时停市的决定及原因,同时报有关主管部门;
    3.导致临时停市的异常情况消除后即恢复交易,但收市时间不作顺延;
    4.临时停市前符合交易所业务规则的交易有效。
办法规定:
    异常情况指导致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或挂牌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指地震、火灾、天气异常、电力中断、设备失灵等人力无法抗拒的事件。
临时停市,指因异常情况导致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无法正常交易而采取临时停止集中交易的行为。



券商操作失误怎么办?
    券商每天都要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单,操作失误在所难免。例如在给股民报单时出现漏报、少报、多报、晚报、错报等情况,具体如下:
    少报、多报:券商在输单时,多报一个“0”或少报一个“0”。例如将10000股报成1000股,将1000股报成10000股等,因为输单时多敲了一个“0”或少敲一个“0”。
    漏报、晚报:行情火爆时,积压买卖单太多,而沪市单子是要一张张输进电脑去的,难免会造成漏报、晚报的情况。
    从上面的情况看,券商报单失误不排除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大意等原因,大多数仍是偶然失误或外在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投资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时又给个人造成实际损失时,有权要求赔偿。
    例如:投资者甲委托券商买进40000股,结果券商操作失误只给他买入了4000股。甲要求券商赔偿其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甲可先与券商协商解决,如果券商有意赔偿,并且提出的赔偿条件基本能满足双方的要求,大家各让一步,即可解决。
    但是.如果投资者对券商提出的赔偿不满时,只要有齐备的原始凭证(如委托单,交割单等),还是可以诉诸法律取得解决的。
但是,要沦落到诉诸法律取得解决的地步并非好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能协商解决,私了。投资者投诉的情况大多是券商结投资者带来了损失,试想一下,如果券商的操作失误无意间反倒给投资者赚了一笔,券商是否也要向投资者索要报酬呢?而这种情况也是大量存在的。券商没必要和投资者过不去,投资者也应充分理解券商工作的难处,既然如此,上法庭是没有必要的,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
股票卖空、串户怎么办?
    因券商控制不严、操作失误,造成投资者证券账户串户、卖空的,一些券商在当时发现的,往往以当日补进的方式解决。但是,对券商操作失误造成股票卖空、串户,交易所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例如,深圳证券结算公司于1996年5月通过结算通讯系统向证券商发出《关于券商调整股份帐务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券商配合结算公司清理挂帐数据和有问题的账户。同时对券商的股份调账内容、要求和办法进行了规定。
    (一)股份调账的内容
    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殊挂账;
    券商转托管报盘失误,转错地方;
    投资者在新股托管时填错托管商编码,或托管商不明;
    券商操作错误,造成非法代码买人的挂账,或非法代码卖出引起的卖出挂账:
    因券商在股权登记日卖空导致的卖空挂账;
    投资者新旧代码更换后,券商未及时修改柜台资料造成的挂账。
    (二)股份调账的办法
在深圳结算公司对股份集中管理和清算之前,投资者未到托管商处开户造成的托管、转托管历史挂账,券商同结算公司联系处理时,要将投资者托管或转托管的原始凭证、投资者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作为调账报告书附件,一并传真到深圳结算公司股份结算部。待股份结算部将券商待处理账户调整结束后,方能接受投资者的卖出委托。


因种种原因造成的券商未记录投资者的红股、配股、托管挂账,券商需将相关资料送当地登记机构和深圳结算公司核实,由结算公司从券商的挂账中调至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券商因转托管报盘失误,转错地方,需要进行调账处理时,由转出券商填写调账报告书,投资者签字认可,券商将转托管原始凭证、投资者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盖章后一并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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