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文学经管电子书 > 长尾理论+作者:[美]克里斯·安德森 >

第11部分

长尾理论+作者:[美]克里斯·安德森-第11部分

小说: 长尾理论+作者:[美]克里斯·安德森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印模式的文件仍然成本不菲。而且即需即印模式仅局限于一定型号的纸张,也就是说,如果一本书的纸张大小超出或低于某个特定的标准,那么它就必须重新设计,重定格式。另外,版权问题也不易处理。对一些比较老的书来说,制作即需即印版本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但许多作者不会同意这样做,因为他们担心即需即印模式下的溢价(即需即印图书的价格要高上几美元,因为制作成本比大批量印刷要稍高一点)会影响销量。
  但即需即印模式的潜力是无穷的,而且这种潜力并不局限于零星印刷的图书。出版商最大的成本就是退货成本——如果书商把卖不掉的书退回,出版商只能遵照行业惯例无条件接受。书商们之所以会超量订货,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在两次印刷的间隔期内陷入缺货的窘境,而既然供给过剩的成本全部由出版商承担,那么多进几本书没有什么风险。但是,如果书商们知道两次大批量印刷之间的需求可以用小批量的即需即印方式来满足,那么他们或许会愿意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来订货,这有可能大大降低出版商的退货成本。
  所以,即需即印模式的经济效率不仅有开拓长尾的潜力,也能给“头部”的大热门们带来利益,而赌在大热门上的美元显然要比长尾多得多。不用问,这是一种强大的诱惑,必然会加速各路商家对这种新技术的接受。
   存货的消亡
  降低成本的终极方法就是完全消灭原子,用字节处理一切。纯数字集合器企业只需把产品储存在硬盘上,然后通过宽带运送它们。生产、存储和销售成本接近于零,版税只有在产品售出的时候才需支付。这是最高境界的即需即制市场:由于产品都是数字的,它们可以根据需求状况克隆和传送无数次——可能是零次,也可能是数十亿次。一个畅销大热门和一个无人问津的大冷门只是数据库中的两个不同条目而已,在新技术和硬盘经济学的时代,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今天,iTunes、Rhapsody和其他一些数字音乐服务商正在为我们上演这样的精彩好戏。但这样的机会绝不是音乐界的专利。掌握过去的有形产品,想办法把它们转化成数字,然后将它们直接传送到你的家中,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大势所趋。
  对视频产品来说,纯数字市场有多种形式,既包括有线电视公司提供的即需即播服务,也包括Google视频一类的网上视频集合器。像BitTorrent这样的对等文件交换技术是数百个非商业数字视频市场的定海神针,而iTunes正在为它的视频iPod打造一个兴旺的付费视频下载市场。某些视频属于电视内容,已经把这类以网络为基础的数字视频市场变得就像空中的一个TiVo。还有一些集合器提供电影内容,这个市场也许会在某一天击败Netflix的多样性,将所有产品变得瞬间可得(引领这一行动的也许就是Netflix自己)。
  曾经储存在卡带和DVD上的视频游戏现在正逐渐转化为字节,可以直接传送到卧室中的游戏主机上。这种变化为各种新老游戏创造了一个新市场,也为新角色、新版本一类的补充性内容创造了一个新市场。任天堂公司正在用它的新一代主机阐释这种理念,这种代号“革命”(Revolution)的主机将向后兼容之前的各代主机,把大多数久违多年的老游戏变成可以选择的长尾内容——或为取乐,或为怀旧,你只需支付少许费用就可以下载和重温这些游戏。
  其他内容也是同样,无论是电脑软件,电子和音频图书,还是网上报纸和杂志。过去,我们只能用纸张或塑料承载它们,不得不处理复杂的仓储和运送问题。现在,它们都迎来了数字版的伙伴和随之而来的数字经济学。两种体验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很多人仍然更喜欢纸面版的书籍和杂志。但两者的功能差距正在缩小,而且,数字版本的传播优势是不可抗拒的。
  

第五章 货架争夺战(1)
 有限货架的世界
  大热门已经在这个世界牢牢扎根,无论你喜不喜欢。那些货架有限的零售商店、广播电视网和千篇一律的大众化产品同样无处不在。尽管电子商务进步神速,但在线购物占美国零售业的份额仍不到10%,只是刚刚超过目录购物而已。即使是在线购物模式最狂热的支持者们也不敢奢望这种模式能占据消费者长期支出的1/4以上。
  这不光是因为砖头和水泥企业有瞬间购物的便捷性和触觉上的优势。我们也是一种群居动物,有时候,我们希望与其他人一起做一件事。这是一种安慰,而且共同的体验能拉近我们的距离。
  这就是幂律曲线总会呈现不均衡状的原因。长尾市场的曲线通常比传统市场略平一点,但它们也有自己的大热门。不管我们之间有多少不同之处,我们之间的相似之处总是更多。这一点不仅不可避免,实际上也对推荐系统和其他过滤器的运作至关重要,而正是这些过滤器让在线市场充满了活力。
  在这一章里,我们将回到幂律曲线的最左端,也就是大赢家们的领地。我们会谈一谈货架的优势和成本,也看一看广播技术和好莱坞造星机器的优势和成本。让我们从优势开始。
  大热门对社会和商业的统治力也许已经不像过去一个世纪中那样强,但它们的影响力仍然是无可比拟的。其中一个体现是,它们可以创造大众文化热点,然后围绕这些热点孕育定位更加明确的细分市场。
  成功的长尾集合器既需要冷门产品,也需要大热门产品。它们必须跨越整个多样性光谱,从吸引面最宽的流行产品一直延伸到吸引面最窄的另类产品。唯有如此,它们才能整合信息资源,指明一条对所有人都有意义的长尾探索之路。
  消费者们喜欢一站式购物。他们希望自己正在寻找的东西就在某个地方等着他们。只要一家商店能让消费者们坚信这一点,它就能获得成功。这是一种最高境界的选择过程,你知道有些过滤器正在从所有产品(至少是那个领域内的所有产品)中挑选最好的。这个概念就是长尾集合器如此令人心动的原因。
  如果你只有头部中的产品,你很快就会发现你的顾客们有更多的要求,而你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你只有尾巴中的产品,你会发现顾客们手足无措,不知该从哪里看起。他们会失去方向,因为你提供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们不熟悉的。同时供应头部和尾部产品的重要性正在于此:你的起点是消费者们已经了解的一个世界——主题明确的地点和熟悉的产品。
  这方面的一个经典范例就是——最早的在线音乐服务商之一。1997年,一个名叫迈克尔·罗伯逊(Michael Robertson)的企业家创办了一个看似典型长尾企业的网站。它允许任何人上传音乐文件,也允许所有人分享这些音乐。罗伯逊认为这样的服务能绕开传统的唱片公司,为艺术家和音乐迷们搭建一个直接联系的桥梁。乐队支付的网站宣传费将是的收入来源。唱片公司的专制将被粉碎,一个百花齐放的新时代将会来临。
  但是,尽管的成长速度快得惊人,没多久便拥有了数十万首曲目,但那些苦苦拼搏的乐队仍旧找不到足够多的新听众,独立音乐圈也没有任何革命可言。事实上,被扣上了一顶名副其实的臭帽子:一个良莠不分的蹩脚音乐大杂烩。
  的问题很简单:它只是一个长尾网站。在大多数时间里,它根本没有与唱片公司签订供应主流素材和流行商业音乐的许可协议。因此,消费者们找不到他们熟悉的条目,自然也就找不到探索长尾的起点了。(后来,在寻找可行商业模式的过程中开始提供一种新服务,允许用户上传他们手中的商业CD,结果引发了唱片业铺天盖地的法律诉讼。最终,被迫关闭了。)
  模式之所以失败,iTunes模式(对独立音乐家并没有太多的倾向性)之所以成功,原因皆在起点的不同:iTunes一开始就与各大唱片公司达成了协议,因此拥有足够多的主流音乐。接下来,它也添加了越来越多的非主流音乐,“版权集合器”将数十万独立音乐家的作品带到了它的硬盘中。因此,iTunes的顾客们可以在一个业已存在的市场中开始探索。在这个市场中,大名鼎鼎的商业音乐分别代表了各个音乐类别,就像是探索小众音乐的天然起跑线。
  

第五章 货架争夺战(2)
(顺便说一句,我们有必要思考一下这样一个问题:既然MySpace的自由独立音乐模式与是如此的相似,它又为什么如此成功呢?原因似乎在于网络社区和音乐内容在这个网站上的有效结合。广大歌迷之间的强大社交纽带能帮助他们找到他们原本找不到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给了他们一个继续访问这个网站的理由。这样的良性循环帮助MySpace避开了致命的耗竭现象——正是这样的现象令从前的那些为了联系而联系的社交网站毁于一旦。)
   城市长尾
  大城市也是一种“大热门”。如果你把全球各地的人口聚居状况画成一个图,你也能得到一条幂律曲线。从上海到巴黎,少数大城市中聚集着大量的人口,而其他城市大多人口较少。正如理查德·佛罗里达(Richard Florida)在《创新阶层的崛起》(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一书中所说:
  人们之所以聚在一起,不光是因为他们愿意彼此靠近,也不光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些设施齐全的都市中心,尽管这两者都很重要。他们和他们的公司聚在一起,也是为了利用密集人口所带来的生产率优势、规模经济和知识外溢效应。如果不计其数的创新者、执行者和金融支持者都能不断地在办公室内外彼此接触,那么理念就能传播得更加自由,锤炼得更加锐利,实践得更加迅速。
  这些大城市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密集聚居的文化和经济优势完全可以弥补城市生活的成本。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一个优势就是无奇不有的细分市场。
  像纽约、伦敦、巴黎和东京这样的地方实际上可以供应世界上的任何东西。想吃异国食品?没问题,各种风味应有尽有——有厄立特里亚风味,有孟加拉餐,还有蒙古的罐闷土豆牛羊肉。每一种娱乐都有,迎合每一种需求的服务都有,如果你知道哪一条小巷或墙上的哪洞里别有洞天,你会发现城市产品之丰富大可与亚马逊比肩。
  为什么?因为城市人口太过密集,以至于通常散布四方的需求变得集中化了。某种意义上说,你可以把城市想象成都市空间的长尾,就像互联网是理念空间或文化空间的长尾一样。
  就像作家史蒂文·约翰逊(Steven Johnson)所写:
  一个只卖纽扣的商店在一个5万人的小镇里很可能找不到市场,但纽约市却有一个完整的纽扣商店区。亚文化在大城市中如此兴旺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如果你有某种特殊的品味,你在一个有900万人的城市里更有可能找到你的知音。
  城市理论学家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多年前就已提出,大城市为小文化领域的兴起创造了绝妙的环境:
  小镇和郊区……天生就是大超市的落脚点,没给其他商店留下多少空间;它们天生就是标准电影院或免下车影院的落脚点,没给其他影院留下多少空间。它们没有足够多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