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6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谝帐跎系某删停抟墒枪糯幕囊恢终涔笠挪兄诮裉烊嗣褚帐醯姆⒄埂2懿恍耸钦庵肿诮桃帐醯拇词颊撸谝帐跏飞嫌τ邢灾牡匚弧�
东汉文学艺术都不曾脱离西汉的旧作风。东汉末年,社会遭受极大破坏,建安三国的文学艺术却呈现出新气象。主要原因在于东汉经学所加于人们思想上的束缚,随着社会的破坏而减轻了,文学艺术也就有可能离开旧作风表现自己的创造力。佛教文化开始被吸收,成为新创造的一个重要来源,在艺术方面,佛教艺术特别显出它的重要性。
简短的结论
以汉光武帝为首,以南阳豪强为基干的豪强集团,推翻王莽的新朝,击败农民起义军,建立起豪强统治的东汉。南阳是一个商业中心城市,南阳豪强多兼营商业,因之东汉的统治,是地主式的剥削和商人式的剥削同时并行,这和西汉统治以重本抑末为名,地主式剥削比商人式剥削较占优势的情形多少有些不同处。
作为中央集权体现者的朝廷,在东汉前期,对豪强还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力。汉和帝时,朝廷向豪强让步,废除盐铁官卖制,放任私家经营盐铁业。豪强势力更加强大了,转过来实行对朝廷的控制。
在西汉,上层豪强与下层豪强一向进行着斗争。东汉前期,上层豪强以外戚为代表,独享政治权利。盐铁私营以后,下层豪强的财力也大有增加。他们要求分享政权,找到宦官做他们的代表。这样,外戚宦官两个集团,为争夺对朝廷的控制权而展开剧烈的斗争。这个斗争延续至东汉末年,以两败而告结束。
出身无市籍的中小地主阶层、被征辟为官吏的士人,以大官僚为代表,形成一个官僚集团。这个集团通常依附外戚集团,缺乏独立活动的力量。但在外戚宦官两败以后,它成为上层豪强的代表者。魏文帝定九品官人法,承认官僚集团的权利,也就是保证下层豪强不得侵犯上层豪强的权利,从此确立了魏晋南北朝的士族制度。
东汉农业已普遍使用牛耕,工商业也比西汉发达。一般说来,东汉生产力是提高了。统治阶级凭借这个经济力量,对境外,用武力扩张疆土,并吸引许多境外族来归附,强盛不亚于西汉;对境内,压迫农民小工商以及少数族,榨取更多的财物来满足淫侈生活,贪虐尤甚于西汉。
上下层豪强和大官僚(上层豪强的一部分)大都据有坞壁,奴役贫苦农民当徒附,强迫精壮徒附当部曲。这些坞主壁帅,实际是大小地方割据者。他们兼并农民,也兼并附近的坞壁,这就使得东汉后期,社会呈现非常不安的状态。农民与地主,下层豪强与上层豪强,斗争愈来愈尖锐。自汉安帝时起,全国各地发生农民暴动,最后爆发了黄中军大起义。豪强间斗争,反映为外戚宦官的斗争,最后爆发了军阀大混战。
豪强武装镇压了黄巾军,同时也冲破了中央集权的外壳,疯狂地进行大混战。向来是经济文化中心的黄河流域,遭受毁灭性的破坏,户口骤减,十不存一。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破坏,也是东汉二百年豪强统治应有的后果。
经过大混战,最后形成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三个割据势力成立魏汉吴三国。这对东汉末年大丧乱说来,是一个喘息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汉魏间战争,目的在争取统一,与混战的性质不同。三国内部,经济都多少有些进展。黄河流域进展较速,优势逐渐恢复,晋武帝时,全国又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完成了统一的事业。
东汉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反映在统治阶级的文化思想上也处处表现出显著的对立。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属于古文经学派的王充唯物论思想与属于今文经学派的谶纬唯心论思想,以及文学艺术上的变革派与保守派,都各有社会力量错综曲折地支持它们对立起来。到了建安三国时期,古文经学压倒了今文经学,玄学思想压倒了唯物论思想,文学艺术变革派也压倒了保守派,大体上各种对立都得到解决。
解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佛教文化发生了明显的或不明显的影响,因而动摇了各种对立间的均势。
不断地发展唯心论思想,以适应政治上需要,是统治阶级对上层建筑物的基本要求。今文经学到了东汉,在章句方面,在思想方面,都暴露出难以补救的弱点,统治者看来,它不再是一件适用的工具了。章句方面,让位给专讲训诂名物、本身毫无思想性的古文经学,是保持儒经的最好方法。思想方面,让位给宗尚老庄的玄学,老子与浮屠在东汉时已有当作同类的趋势,玄学与佛教相继而起,是压抑唯物论思想的最好方法。玄学代替今文经学的浅薄唯心论,后来佛教又代替规模狭小的老庄玄学。唯心论思想一步深入一步地发展着,和魏晋南北朝统治阶级一步深入一步地腐朽堕落是互相配合的。文学艺术变革派的得势,也因为接受了佛教的影响。
东汉三国时期,佛教逐渐流传,虽然还没有取得重要地位,但必须重视这个新因素所发生的影响。
第四章 短期统一与黄河流域又一次大破坏时期——西晋十六国
——二六五年——四三九年
第一节 西晋的政治概况
魏国自曹操死后,汉国自诸葛亮死后,都失去进攻对方的力量。吴国一向划江自守,孙权死后,也进入衰落阶段。魏国的司马氏集团,在三国衰落阶段内,是统一趋势的代表者。虽然它是一个极其腐朽的集团,但也不容否认它在完成统一事业上所起的作用。
二三八年,司马懿灭辽东割据者公孙渊,北部中国完全统一了。二四○年,司马懿采用邓艾的建议,掘宽漕渠,引黄河水入汴河。又在淮北淮南,大兴屯田。屯田兵五万人,轮番分出一万人守边,四万人经常种田。东南有战争,魏军乘船顺流而下,可直达江淮,沿路储粮充足,免运输的烦费。司马懿说,“灭贼之要,在于积谷”。他在淮南北实行屯田积谷,作灭吴的准备。后来晋武帝在这个基础上,终于消灭了吴国。
二六○年,司马昭杀魏帝曹髦,司马氏集团势力愈益巩固,同时汉吴两国愈益衰落,统一的时机成熟了。司马昭定计,汉国小力弱,出兵先取,取汉以后,再水陆并进取吴。二六三年,司马昭遣钟会率兵十余万进攻汉中,又遣邓艾率兵三万牵制驻在沓中(沓音踏tà甘肃临潭县西南)的姜维军。钟会攻入汉中,姜维引兵退守剑阁(四川剑阁县)拒钟会。邓艾自阴平(甘肃文县西北)凿山开路,击败汉守军,进入成都平原。汉后主到邓艾军前投降。汉国人口只有九十四万,士兵却多至十万二千人,官吏多至四万人。普通户大抵八人就得有一人当兵,实际是老弱妇女以外,几乎所有男子都被迫当兵。这样残酷的统治,当然为人民所厌弃。邓艾兵一到平原,百姓纷纷散走,官吏无法禁阻。汉国统治集团除了投降,再没有其他道路可走。司马昭用兵前后不过三个月,便灭汉国,因为他早看准了这个形势。
司马昭原定灭汉三年后灭吴,可是他在二六五年死去了,当年,晋武帝废魏帝,建立晋朝。他需要先稳定内部,因之延迟了对吴国的进攻。
二八○年,晋武帝发兵二十余万,分六路攻吴。其中王浑所统水军,自蜀出击,占领武昌城。建业失去上游屏障,更难自保。王浑所统陆军进攻历阳(安徽和县),大败吴兵。王濬水军自武昌顺流直下,逼近建业,吴水陆军溃散。吴主孙皓到王濬军前投降。吴国人口二百三十万,士兵却多至二十三万,官吏多至三万三千,吴兵役与汉是同样沉重的。晋用兵前后不过三个月,便灭吴国,因为孙氏统治早就为吴人民所厌弃。
司马氏政权迅速地消灭汉吴两国,并且在短暂的太康年间,确也曾使社会呈现出一些繁荣的气象。这是因为它的某些政治措施多少是符合当时人民利益的,因而有可能完成国家的统一事业和有限度地恢复久遭破坏的社会生产力。
一 罢州郡兵
就在灭吴的一年,晋武帝令州郡官解除兵权。兵役是东汉末年以来农民最沉重的一种负担。晋武帝不听群臣谏阻,毅然下诏悉去州郡兵,使农民得免地方兵役,这个措施对恢复生产力有很重大的意义。
二 废屯田制,立占田制及其附属的课田制
魏国屯田,主要的一种是朝廷招募农户,在各级典农官统率下,垦种官田。自曹操开始屯田,收有成效,后来魏国逐渐扩大屯田区,荒地很多成为朝廷直接所有的官田。典农官都是武职。屯田农户受兵法部勒,有典农部民、屯田客、田兵、田卒等名称,实际是终身服兵役半农半兵的特殊农民。朝廷当进行战争的时候,不惜“加其复(免一般徭役)赏”,多招农户来加强屯田,但当战争缓和的时候,就要加强剥削来补偿免除了的一般徭役。屯田农户耕地有定额,朝廷为增加收入,使屯田官凭军事权力强迫田客在定额田外,多种田地若干亩。田客人力有限,耕种法势必粗简,谷物产量也势必低落。从曹操时到晋武帝泰始年间,屯田区旱田每亩收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的生产量低落到一亩只收数斛,同时,官六客四(用官牛)、官客对分(用私牛)的租税率却提高到官八客二或官七客三。屯田制到了魏末晋初,不仅被剥削者穷困不堪,无法再继续生产,就是剥削者也感到无法再进行压榨,反不如废屯田制,别行新制较为有利。司马昭灭汉的第二年,即罢屯田官,各级典农官改称郡守县令等文职。二六八年,晋武帝 又下诏改典农官为郡县官。屯田制逐步被废除,到了灭吴的一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占田制和课田制,曹魏以来的屯田制基本上废除了。
占田制和课田制实际是一种租税制度。朝廷规定每户每人应种田若干亩,并不是按户和口实际授予这个数额的田地,而是按规定的田数向每户每人征收规定的租税。不过,这种制度也有它的根据。司马昭改屯田官为郡县官,屯田农户也就成为普通农民,所耕官田也就成为私田。耕官田有定额,一般是五十亩,屯田制废除后,加收五十亩租税,作为官田变为私田的补偿。这就是占田制的根据。屯田官不顾人力,强迫屯田客加种田亩,这就是课田制的根据。为什么屯田制可以作为占田制课田制的根据呢?这是因为在朝廷督促农户开垦荒地、增加田数,不顾生产量低落的方针下,普通农户和屯田农户都在被迫扩大耕地,而屯田农户被迫更甚。占田制规定一户负担一百亩的租税。在朝廷方面,不管农户实际种田若干亩,按百亩收租税,自然是一种简便的方法。在农户方面,屯田农户得私田五十亩,普通农户得确定开垦地的占有权,一百亩租税的负担是可以接受的。课田制改按户加课新垦田为按丁加课,农户也还是可以接受的。占田制课田制开始行施时,额定田数比农户实有田数,相差不是过远,所以占田制课田制是租税制,同时也是农户土地占有制。
三 赋税制
在占田制基础上,规定赋税制。赋是户调,税是田租。
户调——如丁男作户主,每户每年纳绢三匹,绵三斤。如户主是妇人或次丁男,绢绵减半。有些边郡纳三分之二,远郡纳三分之一。边地非汉族人,按住地远近,每户纳賓(赋)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