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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作者:伊.拉卡托斯兰征译-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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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梦想却从未实现。这就是独断论者退而求助于一种新的、心理学的“第二世界”标准的原因。

    为了理解这一标准,让我们切记,独断论者一贯坚持人是有能力的,有感觉、理智或接受神启的能力,这些能力各别地或共同地使人能够认识我们称之为“基本命题”的真理。但所有这些能力都可能给人以错觉,这是人人皆知的。因此,独断论者制定了一个特设的理论:当人的能力处于“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如他们后来所说的“科学的”状态时,它们就不会给人错觉。如果“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科学的”心理认为基本陈述是真的,那么,基本陈述就被证明了。也就是说,确定一个命题究竟是否被真正地证明了,要对发现者的心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者的心理是“科学的”,那么,这个命题就被接受了。

    一切独断论派别都同意,有某些类型的命题是可由正确的心理识别为真的。但对于可能的基本陈述类型以及对于什么是正确的心理,他们却有分歧。这两个问题产生了两种独断论的研究纲领:探求基本命题的标准的研究纲领和探求正确心理的标准的研究纲领。

    有两个以探求基本命题为中心的重要研究纲领:一个是探求“纯感觉陈述”的经验论者的研究纲领,另一个是探求先验的第一原则的理性主义者的研究纲领。

    关于正确心理的标准,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理论。亚里士多德以及斯多葛学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医学上健康的心理。笛卡儿认为,正确的心理主要是在怀疑论的疑问烈火之中经过锤炼的心理,然后,它才能在纯思想的最后孤独中[发现]自己以及上帝的引导之手。培根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清除了一切内容的白板,这样它才能不加歪曲地接受自然的印记,等等。这样,就可以用其所特有的这种精神疗法来刻划一切独断论学派,通过这种精神疗法,独断论者让心理做好准备,以便在神秘的交流过程中接受已经证明的真理的恩惠。

    由于辩护主义认为,知识的增长是自身累积的,因此就不存在不同于辩护逻辑的发现的逻辑;辩护主义者认为“发现就是证明”。他们某些人所说的“发现的逻辑”或“启发法”通常不过是在积累的科学增长开始之前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种方法有两个后果,都是这种辩护主义世界观的基础。第一,辩护的逻辑成了评价科学心理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检验发现,而是检验发现者,检验他是否经历了适当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样,一种低劣的启发法和错误的心理学就充当了辩护的逻辑。第二,如果人们放弃了一个理论,那么,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这个被反驳的理论并不是一个真正地与真理进行科学交流的结果,因而精神疗法是失败的。因此,每一个科学变化就都被认为是从错误的信念到正确的信念的转变,是从伪科学的心理状态到科学的心理状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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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辩护主义的可错论

    在十七世纪中,许多思想家认为,在重大问题中应该放弃辩护主义的标准。宗教、道德以及政治事务中的独断论在上个世纪中导致了残酷的战争、屠杀和混乱,结果产生了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这种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认为,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观点绝对正确,不能证明将自己的反对者当作异端加以杀害是合法的:人人都有自己信仰的权利。古代怀疑论者关于可错性和不作判断的学说复活并流行起来了。所有的证明,神学的、科学的、甚至数学的,都受到了怀疑。

    另一方面,在日常的人类事务中不能因为缺乏知识而不作判断,这变得越来越清楚了:“那些在确知自己的事业能够成功以前不肯行动的人……只能无所事事、坐以待毙。”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怀疑论者的看法,认为episteme是不存在的,而要与怀疑论者相反,指出有关的似真的doxa是存在的,不应仅仅因为它不是episteme而加以拒斥呢?在十七世纪中,许多人似乎准备探索这条道路并发展某种可错论。神学家马丁·克利福德在1675年写道:“自从宗教改革以来,随各种意见而来的全部灾难都完全是由这样两个错误引起的:把我们认为是真理的一切东西都当成是绝对无误的,把我们认为是错误的一切东西都看成是一钱不值的。”皇家协会的住会哲学家格兰维尔在同一年也争辩说:“假如我说,我们对自己的实验和探索的期望不过是要得出很大的可能性和有希望获得一致同意的那种或然性程度。那么无把握和不确定性也不会使我变成一个怀疑论者,因为怀疑论者教导说,没有一件事情会比其他的事情具有更高的或然性,因此对一切事情都不要同意。”洛克把“知识”或“科学’一词留给已经证明的最终真理,并认为“自然哲学不能成为一门科学”。但是,与怀疑论者不同,他主张自然哲学可能具有“或然性的微光”(意指有“真实的可能性”)。“由于我们的知识不足,所以我们就需要一种别的东西。……判断可以补充知识的缺乏。”

    但是,doxa,即纯粹假说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十七世纪的可错论者不必开辟一个崭新的天地。他们继承了古代的一个理论即托勒密天文学。这个理论虽然没有被看成是最终真理,但还是由于它所预言的成就受到了尊敬,或象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它在“保全现象”方面所获得的成功而受到尊敬。按照用以评价这种“假说”的标准,如果一个假说与事实是一致的,则这个假说就是可接受的。但这样就产生了进一步的问题。例如,假如几个假说都同样与事实一致,那又怎么办呢?在托勒密传统内部,不同的学派都碰到过这种情况。对此,人们提出了两种类型的解答。一个是西奥恩的解答:接受还与某个独断论学派的已经确立的第一原则一致的假说;另一个是托勒密的解答,它建议选择其中较简单的假说。这两个学派在中世纪的阿拉伯…犹太天文学中继续争论。阿威罗依及其信徒为一方,而梅莫尼德斯则是另一方的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实际上,某些独断论者想要规定假说必须与已经确立的episteme相一致,而不管是否存在着其他假说。因此,十六世纪的亚里士多德派的耶稣会会员为假说的可接受性提出了下列标准:假说应该(1)与事实一致,(2)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一致,(3)与《圣经》一致。第二个要求后来被放弃了,第三个要求也被贝拉明的(为了适应哥白尼理论而提出的)任何关于现象的doxa都不可能与任何关于最终实在的episteme相矛盾的看法所避免了。但这样一来,与事实一致(或更确切地说,与“现象”一致)以及简单性就成了假说的唯一标准。

    这些标准尽管是非常不能令人满意的,但却体现了阐述关于doxa的批评标准的一个有希望的开端。十七世纪的一些思想家准备接受家教事务中的怀疑论、科学和实际事务中的可错论,对于不仅在自然哲学范围内而且在法律、历史等范围内发展一些评价doxa的法典的兴趣也提高了。但这个萌芽中的附有可错论的怀疑论很快就蜕变成一种奇怪的准辩护主义。继刚刚引证的可错论的论点之后,人们并未阐述关于doxa的有趣的新批评标准,并未阐述接受、拒斥、尤其是比较可错的理论的规则。可错论者很快就发展了一种对doxa的第二世界的评价:好的doxa是由好的心理所接受的,这种好的心理与辩护主义的好的心理完全是一样的。但是,既然他们认为关于好的doxa的标准与关于episteme的标准是一样的,这种准辩护主义的可错论与独断论之间的区别就仍然只是语词的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早期可错论向辩护主义的退化,我们应该切记本质主义者把命题分为两类:被证明是最终真理的命题和不是最终真理的命题。由于真理、最终真理和已经证明的真理的这种基本合成,可错论的主要问题不全是象波普尔现在的逼真性概念那样估计(通常是谬误的)命题与真理的差距,而是要估计命题与最终真理的差距。当格兰维尔谈到“逼真性”或“或然性”程度时,他指的是与最终真理的差距。所有较好的doxa如托勒密的或哥白尼的天文学都被假定是同等真实的:虚假命题可能具有大量可以比较的真理内容这种观点,是波普尔的观点,它与当时那个时代的观点是不相容的。这种早期可错论的问题是命题与被证明的最终真理的距离有多近,而不是与真理的距离有多近。

    残余的怀疑论者又怎么样呢?让我们记住,当可错论者准备重视doxa时,怀疑论者却不这样做。但他们也不得不设法解决
  实践行动的问题。几乎没有怀疑论者主张由不作判断必然得出放弃行动的结论。他们中没有人象休谟那样戏剧性地阐述理论和实践的分离。休谟认为,我们根据由自然造成的信念行动,关于事实问题的信念(或关于价值判定的信念)“是把心灵置于[某种]环境中的必然结果”。于是怀疑论者宣称,所有事实陈述“都显然是不能够证明的”。但它们可以得到“来自经验的、无可怀疑、无可反对的论证”的支持,在这一意义上,它们是可以得到证明的。因此,自然的证明弥补了理性证明的缺乏、因而,怀疑论者就可以服从自己的已经证明的自然信念。并根据这种信念行动。在书斋中,这种援和了的休谟式的怀疑论者是真正的怀疑论者,而走出书斋,他就是一个务实的人,依赖于证明。然而,“证明”的标准是心理主义的,而这种心理主义不能与辩护主义的心理主义分开、事实上,休谟式地区分理论与实践就是区分怀疑论的理论与以“内心确信有把握的假说”为根据的独断论的实践。

    在辩护主义庇护之下的可错论与怀疑论的这种奇怪的统一应对思想史上的许多混乱负责。是什么导致了这种统一?使可错论和怀疑论屈服于独断论的是什么?回答很简单:是牛顿的胜利。牛顿的胜利打垮了怀疑论和可错论;又给了辩护主义二百五十年的寿命;把宽容的启蒙变成了好战的启蒙;把真正的可错论的决定性发展推迟到了爱因斯坦以及波普尔的时代。

2 牛顿的方法论与牛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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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牛顿的问题:标准与成就之间的冲突

    伟大的艺术作品可能会改变美学标准,伟大的科学成就可能会改变科学的标准。有关标准的历史就是标准与成就之间批评的(但不是过分批评的)相互作用的历史。

    按照当时的辩护主义标准,牛顿的理论不是知识。因此,要么必须拒斥牛顿的理论,要么必须放弃辩护主义的批评标准并代之以符合牛顿成就的标准。而事实上,结果是一个奇怪的妥协:在“已经缓和的怀疑论”或“实证主义”的名义下,建立了一种新的不那么严格的辩护主义;人们同意了一个奇怪的弥天大谎,即牛顿理论完美地达到了这些较弱的标准。这一谎言维持了几个世纪。

    为了理解牛顿派的妥协,让我们看一下十七世纪科学批评的标准形式。

    (科学的)怀疑论者一再重复根据证明和无限倒退来论证的古老的方法:他们喜欢指出敌手的论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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