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中期宗教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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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又有进一步分裂,争论十分激烈。
第三次结集为南传佛教文献所记载,北传佛教中无此记载,故不承认此
次结集。
7。僧团制度与礼仪、节日
(1)僧团制度
佛教的宗教组织为僧团,音译僧伽,佛教之能留传至今,主要依赖于这
一宗教组织。乔答摩·悉达多成道时,既无信徒,又无法典,随着弟子的增
加,始有僧团。佛教僧团是由出家人与修行者组成的教团。它由比丘(和尚)、
比丘尼(尼姑)、沙弥、沙弥尼组成。沙弥、沙弥尼是不满20岁出家的未成
年人,至20岁始可成为比丘与比丘尼。信奉佛教但未出家的修道者称为居士
①
与女居士 。出家的比丘、比丘尼与未出家的居士、女居士常在一起活动,合
称“僧伽四众”,但僧团的正式成员是出家人。佛教的僧人与世俗信徒的关
系较其它世界宗教有所不同,僧团成员并非祭司或充当神与人之中介,他们
只是为了追求更高尚的生活理想而出家,并无指导信徒宗教生活之义务,而
只是宣传佛陀的教义;出家僧人最终修道可达阿罗汉,而一般信徒 (居士)
仅可达涅槃。
僧团出家人有其别于居士的制度,对比丘与比丘尼要求三皈依,即皈依
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僧即参加僧团,弃绝一切世俗生活。据传佛陀在
世时要求僧团实现“六和”,即见解相同之“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① 居士,梵文为Up āsaka,音译优婆塞,意即皈依者;女居士梵文为Up āsikā,音译优婆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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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和同悦”、“身和同住”、“戒和同修”、“口和无诤”。此“六和”
为僧团的行为准则。最早的僧团仅是一批游方托钵僧,他们遵循佛陀的教导,
既反对享乐,又不主张苦行,而行“中道”,在生活上过着俭朴的生活,穿
百纳衣,吃百家饭 (乞食),住在树下。他们在雨季来临时,则群集一处,
称“安居”,共同寻觅食物,讨论共同遇到的信仰的问题,并付诸实践。印
度僧人所以在雨季安居,一方面因交通不便,另一方面据说雨季是百虫滋生
之季,行走会伤害生命。后来由于佛教的传播,受到各界的重视,国王与大
商人经常有所捐赠,遂有了寺庙,房屋与田地,始结束游方生活。但比丘仍
无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持有的财物,仅有三件僧衣、一根腰带、一个食钵、
①
一把剃刀、一个针线包和一个滤水器 。个人接受的其他布施,均须交给僧团
公用。
比丘与比丘尼加入僧团的标志为受戒制度,佛陀本人曾规定了两种仪
式。第一种为出家仪式,由志愿出家者提出请求,经至少十人组成的僧团同
②
意后,剃须除发,穿黄色袈裟,念诵三皈依与十戒 。这一仪式象征割断一切
家庭关系,不再受世俗尘缘的束缚,在组织上成为僧团的预备成团。第二种
仪式为“授具足戒”。自愿受具足戒的人,应年满20岁,经审查无不能出家
的疾病与其他障碍,由资深长老引见(介绍),经僧团成员同意后,可成为
比丘。其仪式是引见人说:请赞成他加入僧团的成员默然表示同意,不赞成
者可发表意见。连说三次,如无人持异议,即为通过,“授具足戒”即告完
成。新比丘必有一位师傅,他应象仆人一样侍奉师傅的衣服、沐浴、卧榻等;
师傅则给以信仰指导,并对其加以监督。一般居士则无此制度,仅须遵守五
戒,即戒杀、盗、淫、妄、酒。
(2)礼仪与节日
古印度佛教的教义与节日较为简单,现行的许多礼仪节日多为后世佛教
的部派、宗派所规定。古印度时期多为与佛陀有关的仪式与节日,除出家与
授具足戒外,重要者有以下几种。
①葬礼。据传释迦牟尼去世后实行火葬,这是古印度的习俗,其骨灰(舍
利)分别置于众多的佛塔中。这一仪式为后世佛教所继承,比丘去世后,一
般实行火葬,骨灰置于石塔或瓮中。
②布萨。布萨日为Upavasatha之音译,意译为“净住”,是一个地区佛
教僧团的定期聚会日,举行忏悔仪式,相当于基督教的礼拜日。据说,此聚
会是在摩竭陀瓶沙王建议下实行的。他向佛陀建议说,其他派别的信徒均有
固定的日期举行集会,佛陀的弟子亦应如此。经佛陀同意后,以每月初一、
十五、以及此两天后的第8日为布萨日。在布萨日,所属地区内的僧众均须
参加忏悔仪式,主持者宣读有关错误的条文,每念完一条,三次询问众僧,
是否有此事?未违犯者不答,违犯者则应说明自己违犯的情况,众僧讨论如
何处理,依情节轻重给予申斥、停止僧籍、甚至开除教籍。居士亦要求去寺
庙参拜、守斋或向别人忏悔所犯罪过。
③放焰口。焰口为古印度传说中饿鬼的名称。据传佛陀弟子阿难夜见饿
① 滤水器非为使水洁净,而是将虫蚁滤出,以免杀生。
② 十戒为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邪淫;④不妄语;⑤不饮酒;⑥不超过规定时间饮食;⑦不唱歌、跳
舞,也不观听;⑧不涂香脂;⑨不坐高广大床;⑩不蓄金银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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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名焰口,曾向佛陀请求免除其苦难。佛陀教以经咒,以解除其痛苦。此
后,称此佛教仪式为放焰口,传入我国后加进了祖先崇拜的内容。
④盂兰盆会。盂兰盆为ullambana之音译,意译为“解倒悬”。即超度
亡灵倒悬之苦。据说,佛陀弟子目犍连之母死后成为饿鬼,目犍连为此向佛
求教。佛陀指示可在众僧夏季安居的最后一天(7月15日)供养众僧,即可
解救。佛教徒据此举办盂兰盆会,广施众僧,举行放焰口等活动。
⑤佛诞节与成道节。佛诞节是纪念佛陀诞生的节日,据传释迦牟尼诞生
时有巨龙喷水浴身,故在佛诞日举行象征性的仪式,以水清洗佛像,故在我
国又称浴佛节。是日,佛教徒祭拜佛祖,布施众僧并举行其它纪念活动,关
于佛诞节的日期,各地有所不同,我国汉地佛教为农历四月初八日。成道节
是纪念释迦牟尼得解脱、成道的节日,我国于农历腊月初八纪念此节日,以
多种米、果煮粥敬佛,俗称“腊八粥”,象征米、果来自百家。
⑥涅槃节与敬佛节。涅槃节是纪念佛陀辞世的节日,由于南传与北传佛
教对其生卒年月不一,所以节日的时间亦不同,北传佛教认为佛陀逝世日为
公元前485年农历2月15日,故于是日举行涅槃节,诵经拜佛。南传佛教将
佛陀诞生、成道与涅槃集中为敬佛节,每月5月的月圆日举行。
8。耆那教
耆那教是公元前6~5世纪在古印度兴起的一种苦行主义宗教,被佛教列
为百家争鸣中的“六师”之一。“耆那” (Jaina)之意为战胜(情欲)者,
因该教之教祖称为“耆那”,且为该教信徒修习与追求的目标,故名。由于
该教极端苦行主义的僧侣实行裸体,称天衣派,故佛教经典称他们为“裸体
外道”、“无惭外道”、“尼乾外道”等。
(1)大雄与耆那教的兴起
耆那教的奠基人为筏驮摩那 (约公元前599—前527年),成道后被信
徒尊称为大雄,意为伟大的英雄。他与佛陀是同时代人,但较其年龄为大。
据耆那教传说大雄仅是该教的第24代教祖(即耆那)。其历代耆那均出身于
刹帝利种姓。神话传说其第一代耆那名利沙婆是阿踰陀国的王子,生卒年代
不可考。其第23代教祖巴湿伐那陀为历史人物,据耆那教经典记载他生活于
大雄以前250年 (约公元前9世纪),亦为一小国王子,青年时代曾充武士
与羯陵伽人作过战,于30岁出家为苦行僧,得道后,允许僧人穿衣服并提出
四戒,即不杀人,不妄言,不偷盗,不蓄私产。所以佛教与耆那教经典均未
把大雄说成是创教者,而仅是复兴者与改革家。佛教经典仅认为耆那教是一
种著名的外道,亦未说它是一种新宗教。
大雄在汉译佛经中称其名为尼乾陀·若提子,意译为解脱 或不受束
缚者,约于公元前599年生于古印度拔祇 (又译弗栗特)国首都吠舍离附近
的村庄。他是该国坦特罗部族的王子,刹 帝利种姓,曾结婚生有一女。其
父母均为虔诚的苦行派,大雄30岁时,他们经苦行双双饿死,遂立志出家
苦行。他开始在西孟加拉漫游,衣服破烂后,即裸体行乞,忍受了许多迫害
与侮辱,在困难的条件下苦行修道12年,于42岁终于获解脱成道。此后他
以耆那的身份传教,并组织教团,对传统的苦行派进行改革,游方传教 30
年,据传有11名大弟子。在此期间他与当时的国王,如瓶沙王、阿阇世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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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亦与佛教徒进行过辩论,但从未与佛陀相会。约公元前527年,他逝
世于王舍城附近,终年72岁。
(2)教义与学说
耆那教的世界观是自然神论与万物有灵论,他们认为神并非宇宙的主
宰,亦非创世者,原始物质与个体灵魂均自生不灭,唯有抑制情欲,过苦行
生活始能得到解脱。同时又认为不仅人,而且各种动植物以及无生物均有灵
魂,灵魂与实体结合在一块,但其居所由其“业”决定上升或是下降,所以
唯有苦行禁欲,始能得到解脱,其教义即围绕此论点而展开。
耆那教的教义为“七谛说”,即灵魂,非灵魂、注入、束缚、排斥、寂
静、解脱。该教认为,宇宙万物由灵魂与非灵魂构成,灵魂分两类,一类受
物质的束缚,一类不受物质的束缚,亦即获得解脱的灵魂。受物质束缚者又
分为活动的灵魂与不动的灵魂。活动的灵魂有六,即人、兽、蜂、蚁、虫、
植物,其顺序依感觉器官之多少排列。为防止杀生,所以耆那教信徒出门时,
需带一把扫帚,扫去地上之虫蚁,口罩纱布,防止飞虫进入。不动的灵魂存
在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之中。该教信徒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即达到灵魂
不受束缚,进入永恒的、自由的境界。
该教认为“非灵魂”分为定形的物质与不定形的物质两类。定形的物质
由原子及其复合体构成。原子是永恒的,不可分割的实体,其活动能造成性
质不同的物体,并能相互整合而成复合体,成为形状不同的宇宙万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