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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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地位。这种法老同祭司集团之间的争斗在古王国、中王国时期一直存在,
到新王国时期又表现为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上。
新王国时期的矛盾大概早在图特摩斯二世、三世时期就开始了。当时,
神庙祭司们担任高级世俗职务,引起了法老和世俗贵族的不满,而神庙占有
大量土地、奴隶和农民,排挤了中小奴隶主的发展,所以他们支持法老同祭
司贵族的斗争。改革在政治上表现为法老从中小奴隶主阶层选拔官吏,经济
上表现为财产的再分配,宗教上表现在对阿蒙神的不恭。
阿蒙神是底比斯祭司集团的主神(亦“阿慕恩神”),图特摩斯三世曾
在拉蒙神庙当过祭司,后在这个神庙祭司集团的支持下当了法老,又在这位
法老的支持下阿蒙神与太阳神相混,俗称“阿蒙—赖神”或“阿蒙—瑞神”,
成了国家的主神。到图特摩斯四世,为了摆脱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控制,有
意抬高阿吞神(太阳神的另一别名,意为“太阳的光盘”,引申为“太阳背
后的权力”,可能是从瑞神演化来的,原为日城的神,后移到底比斯城),
说埃及人对西亚人的军事胜利应归于阿吞神的佑助。
在阿蒙霍特普四世继位以后,他决心彻底打击底比斯阿蒙神庙的势力,
实行宗教改革(公元前1424—前1388年)。他撤换阿蒙神庙高级祭司担任
的世俗职务,把阿吞尊为国家主神和宇间的唯一神;命令凿掉公共石碑上的
传统神祇的名字,没收阿蒙神庙的财产,把反对他的祭司赶出神庙;创造《阿
吞颂诗》肯定阿吞为“大地之主”,赞颂阿吞太阳神的威力;他把自己的名
字阿蒙霍特普改为埃赫阿吞霍特普,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宗教信仰,信奉阿
吞太阳神。埃赫阿吞的宗教改革最后在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支持者在反抗
中失败了,埃赫阿吞霍特普四世去世后,阿蒙神及其神庙祭司们又恢复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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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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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冥界与来世
古埃及人相信人除了肉体以外还有“身魂”(即“灵魂”),人死以后
要到冥界受审判,通过审判的亡灵有两个去处,一是死而复生,一是在冥界
受折磨。这个冥界和来世的观念可能源于古王国时期或更早的年代,不过古
王国时期着重于为法老修造金字塔陵墓和大臣贵族们的墓园,大概是认为法
老死后为神,仍主宰事务,大臣贵族们死后仍可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的生活,
他们当时肯定有来世的观念,但不一定有系统的冥界受审判的思想。大约在
中王国时期兴起了冥界受审判的来世观念,到新王国时期形成了一整套的理
论和巫术活动。
冥界之王是俄赛里斯,相传他是位死而复活之神。公元前2400年金字塔
文记载死去的法老葬礼中要模拟俄赛里斯“死而复活”的仪式,以求得到永
生。到中王国时期,他成了死者灵魂的主审官。据说在他下面,安努毕斯神
用天平秤量死者的心脏,透特神记录称量的结果,最后由俄赛里斯宣判,行
善者可进入天国,死而复生,行恶者会打入黑暗地狱,永世挨饿受渴,再也
看不见阳光。相传所有的死者亡灵都要经过这个审判,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
祭司们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进行巫术活动,编造能使人顺利通过审判的祷
文、咒语、画册,以此骗取钱财。
祭司们说人死以后人的“身魂”依然会存在,身魂既可以依附于肉体,
也可以独立游荡于空中,只要身体不腐坏,身魂又会同肉体合为一体,使人
死而复生,来世仍为人。基于这种看法,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古埃及人
特别重视对尸身的处理,出现了木乃伊制造工艺。木乃伊是干尸的一种方式,
目的是保存身体不腐烂,让身魂与身体有朝一日重新结合。这个工艺早在公
元前26世纪古王国时期就有了,后来不断改进并有一整套宗教仪式相伴随。
相传,包括采集药材在内到对尸身处理的宗教仪式结束要用70天,必须让死
者“睁眼”和“开口”,这是为了让死者看到和吃到供品,能让他在墓室中
继续活下去。
为了使死者既能在另一个世界上继续生活又能有一个顺利的来世,他们
重视坟墓的营造。他们深信冥界有坟墓神,专管给亡灵引路;坟墓上空有死
者的身魂,专等机会同亡灵身体合一。古王国时期历代国王都修造宏伟巨大
的金字塔式王陵,历代大臣贵族都修宽大的大石墓式的陵园,并且是生前就
利用权力动用人力物力尽心营造,企求亡灵继续有权势和富贵。金字塔底座
为四方形,愈上愈窄,直达塔尖;塔内有巨石叠架的隧道,直通墓室;塔内
墓室里有贵重物品为随葬物,内室有墓室文,或是个人业绩或是祷文、颂诗;
塔外有高官贵族的石墓,第四王朝法老塔旁还有一座巨大的人面狮身像。最
早的金字塔出现于公元前2700年以前,在古王国灭亡以后法者们虽不再建金
字塔,但他们仍然重视陵墓的营造和安葬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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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巫术与随葬文集
自中王国以后,特别是新王国末期,安葬死者的巫术活动逐渐占了上风,
祭司们编造了两部有影响的随葬文集,一是 《生命书》,一是《死者书》。
《生命书》是记载人死后命运的书册,主要讲冥神对死者的各种评判规
定,指出凡是通过检验的可进入欢乐天国,凡是从心脏看出一生行恶没有通
过检验的死者都到挨饿受渴的黑暗之地。从《生命书》对俄赛里斯的说法和
对人生的伦理观念来看,此书的基本思想应属于古埃及中王国时期。
《死者书》是指从第18王朝(公元前1580年)开始放置在死者墓穴中
的一种书册,因此,此书册基本上是属于新王国时期的一部宗教书。据说这
些书册放在墓穴里可以保证死者能顺利通过俄赛里斯的评判,避免各种厄
运,在冥国过幸福生活。在公元前2400—前2200年间,古王国日城的祭司
们为了使国王平安进入另一个世界,能在将来有朝一日重新复活,就编辑整
理各种丧葬仪式礼、制作木乃伊的法术和仪式,以及流传在社会上的神话、
诗歌、巫术、咒语、祷文等,并把它们刻在安放遗体的金字塔内壁。后来在
中王国时期(约公元前2100—前1800年)又把金字塔的作法推广到一般墓
穴的安放进程中,在木棺外面书文,称之“两条道路文”,并附有去冥国的
向导书。《死者书》继承了古王国的金字塔文和中王国的棺文,又加进一些
新的内容,以法术的口气写成文章,附上“称量心脏”的图画,分为不同篇
目。
新王国时期在祭司们的倡导下,人死以后由祭司作法术制成木乃伊,安
葬时尸身下面放一个圆体状的东西作为护身符,尸旁放符录、《死者书》等,
每个方面都有繁琐的仪式。在安葬结束以后,除了固定日期祭祀亡灵外,又
做一个死者的护卫灵,据说死者的身魂可以依附在护卫灵上,由生者供奉,
直到死者复活为止。这时,埃及传统的宗教意识受到冲击,围绕着死者亡灵
的巫术活动弥漫于整个社会,太阳神的主神地位下落,俄赛里斯这位冥界之
神升为主神。
古埃及人的巫术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他们认为人有善恶报应,人能死而
复活,俄赛里斯神虽惩罚行恶之人但又是宽容的,允许改过,巫术不仅可使
人逃避惩罚而且使人尽快复生。
古埃及的宗教后来虽然被罗马基督教代替了,但在当时的影响还是很大
的。公元前16世纪埃及人征服巴勒斯坦,在这个地区生活的以色列人(即希
伯来人)的宗教观念受到冲击和影响;再后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征服埃及的过
程中也接受了埃及人的部分神灵观念;其灵魂不死、善恶报应的观念可能影
响了与之有过交往的许多国家的宗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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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古西亚的宗教
我在山项祭祀,
我将祭器七个七个排列
下面我堆着芦苇、柏香木、及番石榴木。
诸神闻味,
诸神闻香味,
诸神像蝇子集在献祭者之身。
……
——摘自 《吉加美什史诗·洪水的神话》,引自《世界古代史史
料选辑》 (上)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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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历史范围
古代西亚的宗教自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王国建立开始,到公元前6世纪
新巴比伦王朝,及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帝国。在此期间西亚的主要国家有苏
美尔和阿卡德王国、古巴比伦王国、亚述帝国、新巴比伦王国、巴勒斯坦以
色列犹太国,以及属于中亚细亚的波斯帝国等奴隶制国家。西亚幼发拉底河
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是世界古代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两河流域的名称
在希腊文里为“美索不达米亚”,通常又称之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从区域的
民族来说,两河流域的北部又叫亚述地区,南部又叫巴比伦尼亚地区,东南
部的北方叫阿卡德,南方叫苏美尔,这些民族的来源至今也没有都弄清楚,
只知公元前3000年以前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居住着多种民族,各民族的社会
状况和宗教信仰不同,经常发生争吵和战争,其中苏美尔人首先进入奴隶制
社会,并一度建立了统一的王国,以后是别的民族先后强大起来,建立统一
的王国,西亚和两河流域是不同民族的国家先后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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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美尔宗教
从公元前约3000年到前2100年是苏美尔王国的宗教,中间阿卡德人曾
一度征服苏美尔,史称苏美尔——阿卡德文化期。
(1)神界观念
苏美尔的宗教是主次分明的多神教。在踏入阶级社会初期的城市国家
里,他们仍然保存着原始社会宗教信仰的痕迹。神界以女性神为主体,叫“母
亲女神”,用动物或植物的形状表征神的形象,如把天神制成牛身人面形。
他们以人间的家庭关系设置神的关系。首先是让安努(天神)为家长,作“众
神之父”,职管神界;其次是让男性神和女性神互为夫妻,生儿育女,如繁
殖神杜木兹是“圣母”印妮娜的“真正儿子”,爱情和丰收神伊西塔是月神
辛的女儿,杜木兹和伊西塔结为夫妻;最后在首位神安努之下设置不同地位
的神,如地神、水神、月神、日神、灶神、谷神,形成等次分明的神界。与
此同时又让国王取得神性,认定国王生前是神在人间的代表,死后又归于神
界,为他修庙建像,祭献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