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前期宗教史-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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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教等都接受了这一理论。
他们讲的修行可以使人解脱,在理论上是让人认识到“我就是梵”,达
到梵我同一境界,实际上婆罗门教的轮回之说有明显的种姓制度的性质,他
们的行善行恶完全取决于是否忠实奉行每一种姓的义务。如首陀罗 (奴隶)
必须终生服劳役而且毫无怨言的劳动,没有资格学吠陀经典,否则就会得到
业报,沦为兽类和草木。吠舍、刹帝利、婆罗门三种姓可以学习吠陀经典,
但吠舍只能从事畜牧业、商业的工作,作为统治者刹帝利要知道没有婆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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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帮助是不能幸福的,只有婆罗门与刹帝利巩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现世
和来世幸福。《奥义书》中说,“依照人的行为,决定那个将来要成什么样,
行善的成善,行恶的成恶。”如果崇信吠陀经典,奉行吠陀的规定,来世可
被投入“天道”(即神的境界)。差一点的将被投入“祖道”,根据虔诚的
程度或是婆罗门、刹帝利或是吠舍,在这个三个种姓中是根据“业”发生“业
报”转化的。如果不崇信吠陀,不按婆罗门教的规定去从事活动那会再来世
被变成次一等种姓或畜生。按 《摩奴法典》的规定首陀罗种姓最好的职业就
是为婆罗门服役,因为除此以外都不会得到好的“业报”。这样,以奉吠陀
为宗旨的业报三世轮回学说就与四种姓制度联系起来,让人尽心尽力在自己
所属种姓范围内活动。
研究古婆罗门教的教义的极大困难在于:第一,古婆罗门教并没有如别
的宗教那样有严格的组织(至少在该教的早期是如此),当时一般情况是把
信奉吠陀经典并进行修行,给人祈祷、占卜或作巫术的人统称之为僧侣或祭
司。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具有相对固定性,但又不是以寺庙、神殿
为活动中心的集团,在公元前6世纪前后该教没有神庙,只有流动的祭坛和
修行地,这就造成了他们的派别林立,教义的内容繁杂。
第二,古婆罗门教和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虽有不同,但其教义又相
似,流传至今,对他们之间教义的区分在某些方面是极困难的,而且各派别
的理解又不一样。
第三,古婆罗门教的教义核心是梵的理论,梵我同一说与灵魂解脱说是
与梵主宰一切说相联系的,在论证时又加进种姓制度,对于梵的描述缺乏拟
人性的人格化,使人只能意会不能指出“它是什么”,具有神秘的思辩性,
这加深了研究者的困难。
如果问婆罗门教什么是梵?他们爱说的话是“不是这个,不是这个。”
如果进一步问梵究竟是什么?他们会回答这是诸天神诸万物的“生主”;再
进一步问我和梵是什么关系?他们会说,自我、灵魂是梵的阿特曼,由于受
物欲和尘世生活的束缚一般人不知道这一点,但经过个人的努力,自己的小
宇宙(自我、灵魂)会与大宇宙(梵)统一起来,这就是人的最高目的;如
果问我为什么是这样受苦受难,他们说这是业报三世轮回,是你前世造就的,
不可妄为——这就是婆罗门教的基本教义。
(2)神谱
婆罗门教的神谱基本上继承了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的神灵,与此同时
又吸取别的民族宗教观念中神的观念,重新创造和改制了神灵的形象位置,
基本上属于三大主神为谱系的多神教。
前面提到的梵天、湿婆、毗湿奴是三大主神。其中梵天神的拟人性程度
不高,《摩奴法典》把他称之为“自在之神”,为创造神,其妻子为娑罗室
发底,在《梨俱吠陀》时代为河川之神,能除秽,给人以财富、子孙;在《梵
书》中是语言之神,后为梵天之妻(一说是女儿),是艺术之神。
湿婆是毁灭之神。他是由“吠陀”中因陀罗神发展来的,在《梵书》、
《奥义书》中有他的记载和颂词,可看作婆罗门教的重要神之一,后在新婆
罗门教中才发展为主神之一。据说他有很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的第三只眼能
毁灭一切,梵天有张脸就是被他砍去的。以后信奉他的人逐渐形成一派,叫
湿婆教。其妻子为雪山女神,其形象是五个头、三只眼、四只手,手拿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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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水罐、神螺等,坐骑是一条大白牛。
毗湿奴神是位既能创造又能降魔之神,此神与太阳和大海相联系,可能
是海中太阳神的衍化。他的形象为皮肤深蓝,有4只手,手拿法螺、轮宝、
仙仗和莲花,躺上巨蛇身上,漂浮在海上,肚脐生有一朵莲花,上坐梵天,
据说他三步跨过大地,十次下凡救世,有百般变化。在婆罗门教文献里,他
的事迹多次出现,有时也称他为“世界之主”,其地位高于湿婆神,低于梵
天神,其妻子为吉祥天女。
在这三大神之外还有摩西,他是神话中的人类始祖,为梵天神的儿子或
孙子,同洪水相联的神。据说他有14世,每世432年,每世为不同名号的神;
俱毗罗神,为财富的守护神,与罗波那魔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楼陀罗神,
为善恶神,可伤害也可降福于人,据说出生在梵天神的前额部分。
除神以外还有恶魔,如罗刹,可变幻各种形体,专门残害人命;夜叉,
有时是其他神的随从,有时又为恶魔伤害人畜;等等。
婆罗门教的神极多,有人统计说有 1000多位;与此相伴的是恶魔也很
多,多到让人很难一一例举;有趣的是半善半恶神也不少,如毁灭之神湿婆,
他们认为毁灭和再生是一起的,所以又把此神作为创造之神中的一尊神。
婆罗门教的神谱与早期吠陀时代相比较来看,它不仅出现了梵天神,而
且大都把神的形象描绘为几张脸面,几只手,有坐骑有工具的神,想像与抽
象程度高于吠陀教。
(3)经典
波罗门教的主要经典有:
(1)吠陀文献。吠陀文献中的《吠陀本集》前一部《梨俱吠陀》属于早期
吠陀时代的经典,后3部《夜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闼婆吠陀》和
注释与阐发这4部吠陀书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这些都是
婆罗门教经典。其中特别是《梵书》和《奥义书》尤其重要,它们集中反映
了婆罗门教的思想。《奥义书》中的《广森林奥义书》、《歌者奥义书》等
7部书成书于公元前6至5世纪,《石氏奥义书》等3部成书公元前3世纪
以前,《慈石奥义书》等3部约成书于公元前2世纪前后。此外还有《随闻
经》、《家庭经》、《法经》等,统称吠陀文献,其中关于祈祷与宗教仪式
书称《婆罗门书》。婆罗门教规定这是“再生族”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
三种姓的人修行和求知识的经典。“一生族”即首陀罗种姓的人是没有资格
阅读的。
(2)《梵经》。亦称“吠檀多经”或“广博经”。“吠檀多”是婆门教后
期的一个有影响的派别,相传创立人是跋达罗衍那(约公元前1世纪人氏),
《梵经》为他的著作。不过据考证,《梵经》的成书时间约是公元后2~4
世纪的作品,跋达罗衍那不可能活这么大年纪。《梵经》全书分4篇16章,
共555经。该著作进一步发挥《奥义书》的思想,一认为梵是最高存在,其
它的一切现象都是梵的“幻现”,不是实在的;二认为个体灵魂即“我”要
同梵结合成一种无差别状态,从“合一”中使灵魂得到解脱。这一思想大体
是公元前1世纪前后至公元后2—3世纪期间,婆罗门教基本思想的延续。
(3)《摩奴法典》。亦称《摩奴法论》,它既是古印度法律方面的经典又
是婆罗门教的法典。该书自认是梵天神之子摩奴神编制的,由摩奴神的后代
波利怙传到人间。研究者认为成书于公元前2~1世纪,它所反映的时代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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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推几个世纪。其内容是关于梵天神的创造和派定,婆罗门的地位和礼仪成
规、生活和修行规范、祭祀和业报、国王职责和种姓制度,基本上属于吠陀
时代后期的习俗、惯例和法律条文与宗教规范,所以可以把它看作婆罗门教
的一部经典著作。
(4)礼仪和节日
(1)祭祀礼仪。婆罗门教祭祀礼仪源于早期吠陀时代,经祭司僧侣们的不
断补充,到《奥义书》时代已趋复杂繁琐。按规定祭祀由祭司僧侣主持,主
持人叫祭官,有主祭官和副祭官,对不同对象的祭祀请不同的祭官。在祭祀
中,赞词颂句等内容大都来自规定的吠陀文献,请神和祈求神的佑助过程有
严格的程序,祭祀时设祭场,祭场是流动的,布置也较为简单,祭祀礼仪有
家庭祭和城邦祭。
第一,家庭祭。亦称供养祭。祭品为农作物类和家畜类,对象是神灵、
神物和祖先,由家长主持,家内成员参加,地点在家内特别设置的地方。主
要的形式是:a置火礼,是在新婚夫妇满月日举行;b火祭,信奉家内有三火,
即家主火、祖先火、供养火,这三火使家内平安顺达,每天早晚祭;C新满
月祭,新的一年开始正月初六举行,祭神灵保佑一年兴旺,不要降灾祸;d
初穗祭,一年夏、春、秋三季开始祭神灵和祖先,夏季献竹、春季献麦、秋
季献米;e四月祭,1年每隔4个月举行1次,春分向所有神灵祭、雨季向天
神伐楼拿祭、秋分向娑罗室伐底女神 (这时可能是河神)祭;f供兽祭,以
羝羊为供物祭因陀罗、阿耆尼、苏利耶等神;g塞达办摩尼祭,专门向因陀
罗神献祭。其中,最后两种没有专门的日子,可能是根据需要举行。
第二,城邦祭。雅利安人走出家门集体祭神灵,供品除植物类和动物类
以外,还有以活人作祭品的习俗。据婆罗门教的规定有100多种人都可以作
为人祭的对象,奴隶、妓女、偷窃者等皆能活活烧死来祭神灵。在婆罗门教
后期,人祭的现象渐渐以动物代替。受祭者的神灵开始主要是因陀罗,后因
陀罗的地位衰微,三大神及阿耆尼等神也是献祭对象,或笼统地提向“生主”
献祭。其主要形式有:
a。马祭
这是古印度人的大型祭祀活动,主要内容是以马为供品来祭祀“生主”
和雷神因陀罗,一般情况要由国王亲自主持,婆罗门教认为一位国王能举行
100次马祭可成为神之主。马祭时,有4位祭官和12位副祭官参加,先把马
(1匹或100匹不等数的马,但每次无论用多少匹马只计算为1次马祭,由
于马祭的时间前后有1年多,所以一位国王实际上作不到搞100次马祭)洗
净,祭官边洗边念咒语,然后由人跟随马匹到田野上四处游荡1年,期满系
于祭柱,等王和后来到之后,婆罗门僧侣(即祭官)行法术诵咒语,旁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