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刹那芳华-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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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还是不依:“不嘛,这钱就你们收着。至于买房子,我和嘉辉一点点挣钱、贷款买就是了。这样,房子就像是我们亲手搭建起来的一样,住起来更有成就感,更像是自己家。”
“还说长大了呢,说话还这么幼稚,这么不会为自己打算。该清高的时候咱们就清高,该现实的时候还是得现实,知道吗?这钱就是爸妈给你的。爸妈有退休金,不需要这么多钱。可是你们小两口就不行了,孤身在京城,没房子连婚都结不成。你要是不要,等你们一结婚我就直接给嘉辉好了。反正他也比你可靠点,钱交给他管就对了。”
“嗯?不是一般当**都教女儿把住家里的财政大权吗?你怎么还要我交给嘉辉啊?”
“那谁让妈知道你就不是个会理财的人啊!读书,老大不如你;理财,你不如老大。嘉辉虽然也是个读书种子,不过他可不像你是个书呆子,所以你们家的财政大权还是交给嘉辉好了。而且,两个人过日子,相互信任是最重要的。你如果不信他,我们就不会让你嫁给他,更不要说给他这么笔嫁妆了。既然信他,那谁掌握财政大权不都一样。当然啦,你也不能一点不食人间烟火,自己也要有自己的私房钱……”
芳华不说话了,就只搂着妈**脖子,在妈妈怀里静静听着她传授婚姻经验。
她心里很踏实,不是因为父母给自己的那笔嫁妆,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无条件的支持。
一百六十二、家人(三)
一百六十二、家人(三)
林志辉在厨房里主厨,嘉辉打下手帮忙。
这老丈人和女婿相得的可是不多。林志辉又是个比较严肃的人,嘉辉也不是善于插科打诨的人,两人之间的气氛就有点沉闷,说话基本上围绕这鱼怎么做、这肉怎么炒等主题进行着。
终于,林志辉状似不经意地问:“嘉辉啊,刚才你说你也准备去北京工作?”
嘉辉毕恭毕敬地回答:“是的,叔叔。”
“其实小妹也不是不可以回川医的嘛,说说你的想法?”
“哦,我是这么想的。首都的地缘优势绝对不是地处盆地的成都能比的,光是开学术会议交流什么的,就方便太多了。在北京,无论对我还是芳华的发展都是最好的。特别是芳华,她是个很单纯的人,只知道干好工作,在人际关系方面根本不会搞那些复杂的事情。她这种性格,就适合在一个上级对她很信任很赏识的环境下,才能很好地发挥才能,取得成就。”
林志辉不禁说;“我好像听小妹说过,她和川医的时院长私交不错,当年本来是准备考他的研究生的。”
“嗯,时院长是很欣赏芳华。但是,他在川医也不是一手遮天的。而且,他的改革还是得罪了一些人。如果,芳华去时院长手下干,这些明争暗斗难保不会影响到她。另外,今年已经基本定下来了,华西医大将要被川大合并了。这件事不管利弊如何,但对医院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影响,这一两年可能都会有点人心惶惶的。所以我觉得,芳华还是不要来赶这趟浑水,她还是呆在301比较好一些。”
“301那种地方,应该争权夺利的事情更多些吧?”
“本来是那样的。可是,叔叔,你可能还不清楚芳华是怎么去301的吧?她很幸运,认识了些很有能量的人,他们的影响力足以保证芳华在301不受别人的倾轧排斥。所以,芳华就像在台风眼中那么安全,正好可以安心地**的事业。”
嘉辉早就从芳华的描述中,分析出了芳华呆在301的好处,而这是懵懵懂懂的芳华从没在意的。嘉辉也由此在心里深深感激江波对芳华默默的照顾。
“哦?这么说,你也打算去301了?”
嘉辉微微一笑:“芳华是女孩子,少受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是应该的。至于我,就没关系了,人情世故本来就该是我为她承担起来,而不是反而沾她的光。再说,301更适合临床工作,不太适合搞研究,我会去北京其他单位试试的。”
林志辉点点头:“嗯,好,有志气。我支持你!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北京?”
“我和四爷爷谈过,他说我至少应该在川医呆够一年才能走。不过最近一段时间,我会去北京,先帮芳华搞定她的研究生课题,也可以顺便考察和联络一下北京的工作单位。”
林志辉暗暗赞许:嗯,心思缜密,做事有计划。这一点,的确是自己家两个孩子都比不上的。玉敏确实比自己有眼光啊。
林志辉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放心地把宝贝女儿交给这个小伙子照顾了,他的面色也不知不觉地温和了许多。
他又缓缓问道:“北京的房价可是不便宜啊,你怎么考虑的?”
嘉辉恳切地说:“这个嘛,您不用担心。本来有些事还没做成之前,我不太想说。不过既然叔叔问到了,我就给您交个底。就是现在马上要我在北京买房的话,我也没什么问题。”
林志辉倒不是不相信嘉辉的话,只是确实有点意外:“你怎么有那么多的钱?在美国实验室里也挣不到什么钱吧?”
“哦,这个是我的一个机遇吧,在机缘巧合下发了笔小财。不过叔叔,这事儿,请您先不要告诉芳华,因为我还没和她说,还想给她一个惊喜。”说到这,嘉辉也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好吧!到时候别把我们家小妹吓着就行!那——你和小妹都没说,怎么又告诉我呢?”
嘉辉看着未来的泰山大人,面带微笑;“叔叔,我想如果不和您说清楚,您恐怕即使同意了我和芳华的婚事,心里还是多少有点疙瘩,担心自家女儿受委屈吧?所以,我给您交个底,就是请您放心,我完全有能力照顾芳华一辈子,给她一辈子的幸福。”
林志辉看着这个沉稳的年轻人,也微笑着点了点头:“好,那我就相信你了。小妹是我们林家的宝贝,我们自然会给她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不会让你们梁家吃亏的。”
嘉辉暗自松了口气,知道林爸这里自己算是真正通关了。他轻松地说:“那就谢谢叔叔阿姨了。不过,那嫁妆就是芳华的私房钱,我保证不会动用一分钱的。”
林志辉摇头:“诶,也不能这样。你们两个结了婚,做什么事都应该同心同力,钱财不必分得太清楚。当然,你是男人,应该多承担些责任,比如负担家用什么的!”
说来说去,他也还是认为嘉辉应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壮劳力。当然,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嘉辉也完全赞同这一点的。
准翁婿二人话都说开了,倒是都感觉自在放松了,就开始认真交流起厨艺来。这个嘛,别看林爸年纪大,可就没有小梁同学的经验丰富了!即使这些年在国外,他的手艺也没落下。
在斯坦福的中国留学生中,嘉辉的厨艺可是很有名的。大家在逢年过节聚会的时候,都让他来领衔主厨。他做的改良川菜总让大家赞不绝口,也因此可以稍解一些思乡之情。
所以今天,本来说好是林爸主厨,最后和平演变成了嘉辉主厨。两人密切合作,整治出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
各色海陆空、炒炖拌的菜肴摆了满满一桌,一家六口人也团团圆圆地坐了一桌。林家真是好多年都没吃过这么热闹的年夜饭了。
林志辉很高兴,还开了瓶红酒。家里人除了大嫂,人人都倒上一杯红酒,举杯互祝新年快乐。
开吃后,芳华看着桌上的红油鸡块,不禁想起小时候吃鸡的事。那时生活条件比现在是差远了,平时往往吃素或只带一点肉末的“肉”菜,到周末才能吃顿大肉改善一下伙食,吃鸡也不是月月都能吃到的。
每次吃鸡的时候,为了避免哥哥多吃多占妹妹的那一份,爸妈总是公平地一人给一只鸡大腿。不过后来生活条件好些了,吃肉也不稀罕了,自己竟然不喜欢吃鸡腿,嫌它肉太多。于是,鸡腿就都给了哥哥,自己就只吃鸡翅膀和鸡爪子一类。老妈还总说自己是个不会吃的人。
芳华正在回忆呢,林征宇刚好夹起了一块鸡肉,一看是翅膀,很自觉地往小妹的碗里递了过来:“诺,你的翅膀!”
芳华笑了笑,一边接过来一边说:“哥,你小时候就是吃鸡大腿吃多了,才长一身肌肉吧!”
林征宇点头:“是啊,我要是多吃鸡翅膀,也早就像你一样远走高飞了。”
芳华找到盘中那目标明显的鸡腿,夹起放在大嫂碗中:“嫂子,多吃点,让我的小侄儿以后长得比他爸还壮实。”
没等嫂子道谢,林征宇忙纠正道:“错了啊,是侄女!我可是喜欢女孩的。”
嫂子瞪他一眼:“那我要是生个小子呢?”
“啊?!那我也喜欢。不过——,我们还是生女孩,好吧?女儿多好啊,女儿是妈**贴身小棉袄啊!”
芳华看着哥哥那陪着小心跟嫂子商量的样子,吃吃地笑起来。一转眼,她却见到老妈夹起另一块翅膀放在嘉辉碗中,什么都没说,只是微笑着往自己这边又看了一眼。
嘉辉含笑点头,说了声“谢谢阿姨”,也向自己这边看过来。芳华赶紧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地转过头,不过她嘴角还是翘了起来。
她一边啃着翅膀,一边想:老妈,吃个鸡翅膀都能让你这么“上纲上线”的。我不管啦,我就是纯吃鸡翅膀而已!
今天的菜是嘉辉主厨,自然让芳华的胃口大开。她这么捧场,嘉辉开始还很高兴,后来发现她吃得有点多,考虑到中午都吃过一顿,嘉辉便劝芳华少吃点。
芳华也知道该控制着点,无奈嘉辉做的菜太好吃了,最后她还是没管住嘴,吃得有点撑了。
饭后,林征宇提议出去放鞭炮,顺便可以让芳华散步消食。林家二老让几个年轻人只管去,他们就在屋里准备看春晚了。这时候的春晚已经对大多数年轻人没什么吸引力了,但年纪大的人对春晚还是有一定感情,一个节目都不想漏掉的。
城区内禁止燃放鞭炮,需要步行二十来钟左右到江边某处才可以放。林征宇告诉芳华地方后,让她和嘉辉慢慢走过去,他将烟花爆竹都放在车里,先开车带着老婆过去了。
一百六十三、不变的只有那首歌
一百六十三、不变的只有那首歌
下了楼,打开楼门口的防盗门,迎面吹过一阵小风,芳华本能地瑟缩了一下。嘉辉见状将她搂得更紧一点,还低头问她冷不冷。
芳华这才发觉其实这风并不大,也并不冷,自己是反应过度了。她笑着摇摇头,并将嘉辉的手从肩膀上拿下,只是和他手牵着手走路。
芳华走了几步,忽然停下,对嘉辉说:“闻到没?好香。”
“嗯,是腊梅。”
原来是刚刚那阵小风,将人行道边正在盛开的腊梅的花香送了过来。这清幽飘渺的花香让人闻了,精神不由为之一振。
芳华拉着嘉辉寻香而去,发现这梅树正好是沿江栽种的。他们一路行来,时浓时淡的清香,如烟如雾般,总在两人身边徘徊。
这时,呼吸不再是本能和生存的需要,而是一种追求和享受。
芳华不时做着深呼吸,长吸一口清气,让它在肺内停驻到每一分清新都被自己吸收后再缓缓呼出。一会儿,她感觉整个人都清爽了很多,刚刚饭后撑着的感觉也消失了。
她扭头对身边的人说:“你看我像不像在练吐纳功夫?就这样——呼吸之间,吞吐天地日月之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