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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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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利和秘鲁甚至要求对多国公司施加更严厉的限制。那事实上会在十年或十五年内把多国公司排除出去。哥伦比亚在该公约上签了字,但带有很大的保留,并且事实上清楚而公开地表明它不准备履行该公约。委内瑞拉则在很长时期内根本拒绝在该公约上签字。
  它们在态度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不在于思想意识上的左或右——当时(约1968年),在提出该公约时,委内瑞拉的政府比智利的政府更左。其原因在于每一国家中的多国公司是不同的。在秘鲁和智利,外国公司还是十九世纪类型,一般从事于采铜和石油这些采掘工业,以及动力和电灯公司、电话公司这些“基础结构”事业。在这两个国家中,这些企业大都是由外国人管理的,而当地工商界人士则既无股权,又被排除在管理当局之外。在哥伦比亚,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有多国公司。该国的多国公司绝大多数积极从事于供应国内外市场的制造业。多国公司在哥伦比亚的于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由哥伦比亚人管理。而且有许多是同哥伦比亚企业家合开的合伙企业。最后,委内瑞拉迫切需要多国性的制造公司来抵消它本国的工业寡头集团——作为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在本地的代表和亲信的少数家族,他们控制了该国的所有产业部门。委内瑞拉有着大量的受过高度训练的年青人。这部分地是由于它的石油收入。这些年青人发现,他们的发展机会在寡头家族经营的企业中受到严重的限制。这些年青人虽然是强烈的民族主义者,却欢迎外国的多国公司进入其国家。因为,随着多国公司的进入,为能干的人提供了不以家族背景为依据的职业机会。
  这些例子表明,在多国公司同一个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起正确的关系,是多国公司及其高层管理的责任。它们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不能消除,但可以使之缓和。
  例如,明智的多国公司管理当局会限制自己进入那些加重发展中国家已感不足的外汇的负担的行业,或者进入那些如果不严加保护以致成为该国消费群众的负担、否则就不能存在的行业。
  如果某种产业的成本(原料、人工和资本的成本)很高,以致不大可能从事经济的经营,却在该产业中去建立企业,那显然是不好的。在这种情况下,依赖于政府提供保护的诺言,是愚蠢的。
  有许多多国公司,在各种生产要素成本处于严重不利条件的一些拉丁美洲小国中,只是以政府的保护诺言为依据,建立了一些制造工厂。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这些政府为了获得“进口代替品”,几乎愿意做出任何诺言。现在,绝大多数的这些公司已知道他们犯了错误。由于保护关税的缘故,它们可能表现出获得了盈利,但却无法汇出去。因为,那就会损及该国不稳定的国际收支平衡。其目的只是制造进口代替品的工厂使得该国实际上更依赖于进口——在原料或机器上。另一方面,它又造成了对外汇的需求,以便使引进的资本投资发挥作用,却并没有造成出口来提供外汇。而且,当该地区有向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任何趋向时(如拟议中的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区),这些公司的投资就有化为乌有的危险。
  任何地方的投资都应该能够在—个竞争性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如果一个新工厂或新企业在几年内很少可能获得竞争能力,或者甚至不依赖保护就无法生存下去,那从一开始就不应建立。
  这些道理当然从保护主义理论首次提出以来就已为人所知。保护主义理论首先是在十九世纪由美国的亨利·克莱(Henry C1ay)及其门徒德国的李斯特(Friedrich List)提出的。“幼儿时期的工业”可能的确需要保护,也应该受到保护。但是,这种保护的目的是使它们能够成长为“成人”,能够自立。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无论有多大的保护,迟早也会碰到麻烦的。
  还可以说的一点是,传统的十九世纪的全部由母公司拥有股权的于公司不适用于目前的发展中国家。那会阻挠而不是促进发展中国家所最需要的,即本地的投资和资本的形成、本地的管理人员和企业家。但是,本地的子公司又必须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综合经济和企业战略的一个部分。例如,它必须在多国公司各个工厂和各个市场之间进行专业化,制造某项主要部件,又能从其它工厂输入它不适宜于制造的某些部件。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福特汽车公司的墨西哥分公司专门制造“斑马”车的电气系统。但是,它也许根本就不应该制造汽车引擎,而应该从福特汽车公司在加拿大、德国、英国等地的工厂进口引擎。
  但是,这就提出了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即如何使当地的合伙人(更不用说当地政府了)的利益同多国公司的利益协调起来。由谁来做出最优化决策呢?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传统上资本投资同管理控制相一致的做法,应予重新考虑。有些发展中国家能够——而且应该——形成它们自己的资本。巴西就是一个例子,新加坡和属于中国领土的台湾、香港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样。它们所需要的是技术、管理和市场。这里所需要的可能是管理合同而不是母公司对于公司的股权。
  其它发展中国家同时也需要资本,但它们所需要的,或者是有条款规定,本国人最终能参与股权;或者是多国公司从一开始就是拒绝资金而不是投资。否则,随着这些国家的发展,其关系将难以维持。
  最典型的当然是加拿大的例子了。加拿大的工业中外国、特别是美国股权所占的比重很大。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状况,是加拿大历届自由党政府在三十年代大萧条以后急需资金的年代中所采取的决定和行动、特别是有意识的政策的结果。当时加拿大有意地把外资引入工业部门而使本国资本引入公共工程这样的“基础结构”之中。其结果,从经济上来讲,取得了辉煌的成功。加拿大在1930年时是一个贫穷的、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工业化的国家,而现在则是世界上最发达、最富有的国家之一。但是,从政治上来讲,效果却并不好。象加拿大这样的经济大国,是不能股权归外国“所有”的。
  唯一了解这一点的大公司是美国电话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它实际上对加拿大人口最稠密的两个省份安大略和魁北克的商家电话公司拥有全部的股权。然后它开始有系统地抛售股权,直到目前已几乎全部归加拿大人所有。但从技术和作业上看,这些电话公司仍属于贝尔电话系统。
  最后,多国公司必须事先考虑并解决那些由于它本身的成功而在发展中国家中引起的问题。由于多国公司的成功,发展中国家将不再继续是发展中国家,而将象加拿大那样成为一个发达国家。至少,它将变化得使旧的关系难以维持下去。
  石油开采权在获得成功以后,就难以再维持下去。因为,这首先就意味着以前极为贫穷的国家已成为由于石油而富有的国家。它还意味着,原来游牧的贝督因人已成为有技术的机械师、地质师、化学工程师。石油开采权在开始时是有意义的,因为开采石油的成本很高并要冒很大的风险。石油生产国还需要多国石油公司——也许比以前更需要。因为,它需要有一个复杂而费钱的全世界的运输和销售系统。但石油开采权作为石油生产国同多国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来说却已经过时,而且对于两者来说都成为一种包袱。
  没有一家国际石油公司正视这一问题并认真考虑出一种新的关系来,至少就公众所知是这样。这是国际石油公司高层管理的一种严重过借。
  
  未来的多国公司
  有—点很清楚:未来的多国公司将不同于目前的多国公司。
  我仍目前所有的事实上还是十九世纪的多国公司,但用它来从事二十世纪的跨国公司的任务。换句话说,我们目前处在一个过渡阶段。
  关于多国公司同其政治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要预言什么能行得通不容易,而预言什么行不通,却比较容易。如以下几点都是行不通的。
  一、可以称之为加拿大模式的显然是行不通的。多国公司必须被纳入其东道国的政治现实之中,以便国家主权能支持多国主义。
  日本所采取的政策虽然具有明显的狭隘性,而且是以害怕和厌恶外人为依据而不是以有关日本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的自觉和系统的考虑为依据的,但从其展望来看,却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政策。日本的政策试图获得经济结合的利益而又不至于造成对外国企业的依赖,更不会造成外国企业对日本的统治。它试图寻找经济结合的新形式,如合资企业和技术合伙,而又不放弃最终决策权。
  但是,日本的政策还是以十九世纪的现实为注意中心,而不是以当前的现实为注意中心。因此,它的政策虽然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可能比在整个经济世界中由单一的决策中心所有、控制和指挥的单一的公司更接近于未来的结构,但已不再是一种恰当的政策了。
  二、十九世纪由外国资本控制一国的电力、运输、电话等基础结构事业的模式也再行不通了。其原因之一是,在一个通货膨胀的世界中,外国企业难于提供所需的资本。这都是些资本集约的企业。但它们又都是在政治上极为敏感的企业,其价格在各地都是由政府控制的。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外国公司不能提高电话费的价格,只有政府才能解决这种问题。而且,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外国企业无法筹到足够的资本来维持这类服务事业,更谈不上扩展了——只有拥有征税权力的政府才能做到这点。
  三、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在世界电于计算机行业占有的地位那种情况,也不再能行得通了,而且超出了一个多国公司所能容许做的限度。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在极为重要的信息技术的新社会职能方面拥有一种近乎垄断的地位。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这种统治地位可能由于电子计算机和信息工业中其它企业的发展更快而逐步得到改变。这可能是最理想的一种解决办法。另一种可能是,其它地区(如西欧和日本)也可能成功地把它们的电子计算机组织起来成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有效的竞争者。最后,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统治地位也可能由于政府法令而结束。
  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问题的解决,甚至可能还有一种完全新的途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可能成为第一个真正的跨国公用事业。它可以通过同各国政府合伙、由各国拥有部分股权、并遵从各国的管制,从而不仅在全世界继续享有领导地位(如果不说是准垄断地位的话),而且在经济上、甚至在政治上被纳入各东道国的结构之中。
  但是,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在现代社会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必要领域中的统治地位,必将受到约束。
  四、最后,如果多国公司不仔细考虑它的发展对当地经济产生的后果并事先计划好在相互关系中做出双方都满意的改变,就不能容许在发展中国家从事经营活动。
  但是,未来的相互关系到底会是怎样,人们只能说,高层管理有责任来发展出行得通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同发展中国家的相互关系。
  
  未来的多国公司的管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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