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查帐基本知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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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非独立核算单位拨款,作减少企业基金处理,形成帐外资金。这种弊端常见于上下级单位之间,上级列出拨出,下级收款单位列入拨入,系统汇总报表中基金结存数,并不减少;或者向核算网点拨款形成帐外资金。会计上混淆基金缴拨与提取使用的界限。查帐时应鉴别每笔拨款的受款单位是否为直属独立核算单位。
3。用各种方式让利于附属单位形成帐外资金。作弊的目的是将截留收入变成集体单位利润、用于不正当开支。如某工厂以高于市价或议价购入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采购回来的平价或低于市价、议价的原材料,又将生产的紧俏商品降低价格给所属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转手高价出售获利。该厂会计上表现为发票所列价格异常,原材料购进价格高于市场和议价,产品售销价格低于该厂价格规定,或所属单位购进原材料价格低于厂直接购进价、或所属单位商品销售价格大大高于厂价规定。这是查帐的主要线索。
4。直接截留国家收入不入帐。如某工厂设立“技术咨询公司”,实际不干技术工作,专门截留国家收入。但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截留,都是以私分为目的,并且都在附属单位。因各种截留必须出具合法单据给对方,往往使用本企业收据、发票等;还有的企业是直接在发票上做文章,如秦皇岛市某县的一个有1O 余人的加油站,1991 年度就采用发票“大头小尾”的方式,从32 张发票上,隐匿营业收入128243。72 元。查帐时可以从考察空白单据领用和发票的填写入手,重点查证领用空白单据的序号及有关合同、协议,查对销售发票的存联和发票联,追查舞弊的事实。
五、企业日常业务中容易出现的帐目差错
会计凭证与帐簿中的差错
1。原始凭证中的差错
对于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在第一篇中已有简单介绍。原始凭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有:
(1)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不完整。在有些小型企业和公司中,由于管理不严等原因,原始凭证填制的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可能普遍存在。这样做,一方面不利于清晰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详细内容,不利于分清有关部门、人员的经济责任,减弱原始凭证的法律证明力,另一方面给某些人员浑水摸鱼,进行舞弊以可乘之机(参见后面的“原始凭证中的舞弊”)。对此,厂长(经理)们应引起警觉与重视。
(2)原始凭证整理、粘贴不合规范。企业经济业务涉及的原始凭证很多,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整理和粘贴。整理、粘贴的一般方法和程序是:首先进行归类,把相同类别的原始凭证归集到一起;其次,对有些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对个别较长较大的原始凭证进行折叠加工,把原始凭证中不必要的附件去掉,对过小过短的原始凭证粘贴在一张结实、较大的衬垫纸上,对损坏的原始凭证加以粘贴等。再次,对需要汇总的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如对出差人员所报销的各种原始凭证加以汇总,汇总成“差旅费报销单”,井将所有的原始凭证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面。
原始凭证整理、粘贴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错误主要有二:一是对应整理、粘贴的原始凭证未进行整理和粘贴,造成原始凭证散乱、丢失;二是整理、粘贴不认真,方法不科学。这样做将来容易被人抽取、涂改,出现责任不清等问题。
(3)原始凭证中有关数字计算不正确。如数量为230,单价为19。8O,则金额应该是4554元(230×19。80),却被误写为4654元。
2。记帐凭证中的差错
(1)记帐凭证无编号或编号混乱。比如,按照规定,一项经济业务若涉及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帐凭证时,应将该序号后用1/2,2/2 或1/3,2/3,3/3 等号码对个号码内的各种记帐凭证加以区分。若会计人员不懂编号方法或工作疏忽,则可能对同属一个号码的记帐凭证分别编号而造成编号混乱。又如,出纳员将签发错误的支票未加注销并妥善保管,造成丢失,从而出现支票存根号码不连续的情况。
(2)会计凭证中“摘要”不规范。要么填写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经济活动发生的详细情况;要么用词不准确,不能正确无误地反映该项经济业务;要么文字说明过于累赘,失去了摘要的特点;要么干脆不写摘要,给作弊人以可乘之机。
(3)记帐凭证中所附原始凭证的数量与实际不符或所附原始凭证汇总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
(4)记帐凭证中所附原始凭证的签章不全或模糊不清;记帐凭证中没有记帐、审核等人员的签章等。
3。帐簿中的差错
(1)帐簿体系或格式设置不合理,给作弊人以可乘之机。
(2)未按规定正确填写“帐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造成责任不清。
(3)帐簿登记不规范。如文字或数字上面的空距太大或过小,用铅笔或圆珠笔登记帐簿,登帐时发生跳页、跳行又未按规定划线注销等。
(4)总帐与明细帐的登记未按平行登记法的要求进行,使得帐簿记录失真。比如:经济业务发生后,总帐和明细帐登记的时间距离太远;总帐与明细帐的登记方向与金额不一致或不相等;平行登记时,记串帐户,漏记、重记、记错数字等。
(5)日记帐未按规定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给贪污挪用资金者以可乘之机。
会计报表中的差错
1。报表内容不完整
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对某一会计报表的编制中,少填或漏填某一项或几项内容。如在编报“资产负债表”时,少填或漏报补充资料的有关内容。
2。计算不准确
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都应相互一致,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和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以前,未按正确的方法结帐,造成编制会计报表的数据不全,从而在编表时估计数字或为省事而乱凑数字,使得报表失真,歪曲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编表不及时
会计报表应按国家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时间来编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人员出于个人的原因,提前或延后结帐,以提前或延长编制会计报表。
4。不按规定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由于单凭会计报表上的数字可能不足以详尽反映经济活动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因而需视具体情况对季度、年度会计报表附以财务情况说明书。
但有的部门或单位在需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时未编,或虽编但说明不清楚、不全面,只图完成任务。
现金收支与管理方面的差错
1。现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1)钱帐不分。有的单位会计与出纳一人兼管,或虽有两人,但当出纳员不在时,由会计兼任出纳;当会计不在时,由出纳兼任会计。这样给有关人员独揽全部印章、涂改或伪造凭证以可乘之机。
(2)现金收付手续不健全,会计人员把关不严,致使不应报销的支付项目或内容不全的原始凭证报销入帐。
2。收支现金不及时入帐,造成库存现金盈亏。
3。超结算起点结算
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的业务而以现金进行结算,即现金收付超过银行规定的结算起点。
4。帐务处理有错误
银行存款收支与管理方面的差错
1。分工不细,未将本来不相容的职务分离
如发票、汇票等结算凭证的保管、签发;在银行预留印鉴的保存,银行存款收忖业务的记帐、核对等工作由一个人独揽。这样极容易出现漏洞(如当事人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现后,编造虚假会计凭证并登记入帐,而将公款贪污)。
2。缺乏凭证审核制度
对于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都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和复核或承付,才能办理收付款业务。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制度观念淡薄,或认为会计人手少。而缺乏对银行存款收忖凭证进行审核。
3。企业与银行对帐不及时,不经常
不少企业存在着与银行对帐不及时、不经常甚至长期不对帐的问题,以致造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长期不符。如开户银行或银行对某笔银行存款收入或支出业务记反方向,记错金额或由于开户单位的舞弊行为造成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不符的问题,由于对帐不及时、不经常或根本不对帐,而被长期隐藏。
4。缺乏银行存款的帐目核对
如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总帐之间及其各自与会计凭证、其他有关帐户之间等缺乏定期的、经常的核对,以致造成帐帐、帐证等长期不符。
5。银行提现管理不严
很多单位从银行存款中提取现金的用途填写不详,从而给非法提现以可乘之机。
应收款项中的差错
1。帐目设置不合理、核算不详细、不清楚
比如,对于“应收票据”,按规定除了应设置“应收票据”帐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票面金额、合同文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贴现日、贴现净额等详细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算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2。 审核不严
对应收帐款发生的原因审核不严,给作弊人员以可乘之机。
3。催收帐款不利
对应收帐款催收不利,增加坏帐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应付款项中的差错
1。审核不严
对应付帐款发生的原因审核不严,记帐缺乏充分的凭证依据。
2。忽视挂帐问题
对应付帐款中的长期挂帐问题很少过问,以致被销货单位依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处以罚款。
3。“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设备不全
有些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省事,除设置一些往来较多的明细帐外,对于往来不多的其他应付款项,均通过“其他应付款——其他”帐户来进行处理,给当事人作弊以可乘之机。
应付工资中的差错
1。应付工资额的计算不正确
例如: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将不应列入应付工资内支付给职工的有关款项列作了应付工资;计时工资情况下的考勤不准,造成计时工资计算不准确;奖金分配办法不合理,失去了奖金的本来作用;代扣款项的计算不准确等。
2。应付工资的发放过程管理不严
容易出现的错误有:按应付工资数向银行提取现金造成提取过多;发放工资的手续不健全,没有领取人的签名盖章:对未领出的应付工资处理不当(如将其由出纳员保管),未将其作其他应付款人帐,造成现金帐实不符等。
3。代扣款项未及时足额地归还有关单位和个人
材料(商品)采购中的差错
1。未按合理程序制订购销合同
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省事,未按合理正确的程序和手续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致使单位受骗上当或保证不了单位对有关商品物资的正常需要,人为地增加经济纠纷。
2。催货不及时
供货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期发货。如到期甚至逾期末发货,购货单位应进行催货,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其他有关事项的处理。但也有一些单位或当事人没有主动及时地催货,给本单位造成经济上或其他有关方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