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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08-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第12部分

小说: 08-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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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外付劳务费,是指企业聘用外单位人员进行堆存作业所支付的劳务费。
    12。劳动保护费,是指用于堆存作业的职工劳动保护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的库场设施按规定应交纳的房产税。
    14。事故损失费,是指在堆存作业过程中,因人身伤亡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15。其他堆存直接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堆存直接费用。
    (二)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指应由堆存成本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包括:
    1。作业区间接费用,是指按规定方法分配由本期堆存业务成本负担的作业区间接费用。
    2。企业间接费用,是指按规定方法分配由本期堆存业务成本负担的企业间接费用。

    五、堆存业务成本的计算
    (一)企业对于堆存业务支出,应设置多栏式“主营业务成本――堆存支出”明细分类账,按成本责任部门(各库场队)或仓库、油罐、粮仓等设置账页,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企业归集的堆存直接费用,在计算堆存成本时,应扣除“堆存无关支出”。堆存无关支出的计算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部分仓库(堆场)长期出租,应扣除的无关支出可按仓库(堆场)发生的全部支出、出租仓库(堆场)面积与全部仓库(堆场)面积的比例计算,结转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部分仓库(堆场)长期出租应扣除的无关支出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除与堆存无关支出=仓库(堆场)全部费用×〔出租仓库(堆场)面积/仓库(堆场)总面积〕
    2。整座仓库(整块堆场)、堆存设备长期出租,应扣除的无关支出即为该仓库(堆场)、堆存设备的全部支出,将该仓库(堆场)、堆存设备的全部支出直接结转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3。仓库(堆场)、堆存设备短期出租,应扣除的无关支出可按仓库(堆场)、堆存设备每天的费用与出租天数计算,结转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仓库(堆场)、堆存设备短期出租应扣除的无关支出的计算公式如下:
    仓库(堆场)堆存设备每天费用=仓库(堆场)、堆存设备本月分部费用/30
    应扣除与堆存无关支出=仓库(堆场)、堆存设备每天费用×出租天数
    企业应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仓库(堆场)、堆存设备的出租资料,编制“堆存无关支出计算表”,据此将无关支出结转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经过归集、分配和扣除无关支出而汇集的全部堆存直接费用和分摊记入堆存成本的营运间接费用,即为企业的堆存总成本。
    企业的堆存业务,计算堆存单位成本或收入成本率,计算公式如下:
    堆存单位成本=堆存总成本/堆存吨天
    堆存收入成本率=堆存总成本/堆存总收入×100%

    六、港务管理业务成本的项目
    (一)港务管理直接费用
    港务管理直接费用,是指在港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归属于港务管理业务负担的费用。港务管理直接费用分设以下明细项目,归集有关营运支出:
    1。工资,是指从事码头管理、航道管理、引航管理、系解缆管理、岸线管理、环境监测等港务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成本列支的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是指按上述应列入港务管理业务成本的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材料,是指港务管理部门、港务管理设施及港务作业船舶、车辆等耗用的材料、物料及低值易耗品。
    4。燃料,是指港务管理部门、港务管理设施及港务作业船舶、车辆等耗用的燃料。
    5。动力及照明,是指港务管理部门、港务设施耗用的照明费、动力费。
    6。折旧费,是指与港务管理业务相关的码头、浮筒、栈桥,驳岸、护岸、防波堤、防火堤、导流堤、船闸、港区围墙、道路、桥涵、铁路、港务管理专用船舶、车辆、房屋及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7。修理费,是指与港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各类修理费用。
    8。租费,是指因经营港务管理业务租用的船舶、车辆、房屋及其他设备所支付的租赁费。
    9。保险费,是指港务管理业务专用船舶、车辆、房屋等资产的保险费。
    10。防台、防汛措施费,是指企业采取防台、防汛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1。疏浚费,是指港池、锚地、进港航道等的维护性挖泥所发生的费用。航道、泊位、港池、锚地的测量费用也应包括在本项目。
    12。外付劳务费,是指聘用外单位人员从事港务管理业务所支付的劳务费。
    13。劳动保护费,指与港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劳动安全保护费用。
    14。应交上级港务费,是指按规定应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港务管理收入。
    15。税金,是指企业支付的车船使用税等。
    16。港务管理其他直接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港务管理其他直接费用。
    (二)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是指应由港务管理成本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

    七、港务管理业务成本的计算
    企业对于港务管理支出,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主营业务成本――港务管理支出”明细分类账可按单项管理业务或责任部门设置账页,按规定的港务管理业务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港务管理成本可采用与装卸成本类同的计算程序。
    港务管理业务只核算业务总成本和单项管理业务成本,不计算单位成本。

    第六节  其他业务成本的计算
    其他业务成本核算对象由企业根据其他业务的内容确定。

    一、其他业务的成本项目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提供其他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归属于其他业务负担的费用。由企业根据各直接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但涉及到下列费用的,应单独反映:
    1。工资;
    2。职工福利费;
    3。燃润料;
    4。材料及劳保用品;
    5。折旧费;
    6。修理费;
    7。租费;
    8。保险费;
    9。税金;
    10。其他直接费用。
    (二)营运间接费用
    营运间接费用,指应由其他业务成本负担的营运间接费用。
    对于其他业务,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支出”明细分类账,按其他业务类别设置账页,按相应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业务成本的计算
    (一)企业经营其他业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应根据有关凭证按业务类别直接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相应成本项目。不能直接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的,可先在“营运间接费用”、“辅助营运费用”等科目核算。月终,将这些费用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记入有关业务成本。
    各业务类别汇集的直接费用,与应由该业务类别负担的间接费用之和即为该业务类别的其他业务总成本。
    (二)企业经营其他业务所发生的不易单独归集的费用,可按收入扣减流转税后的数额作为其他业务成本。
    (三)其他业务一般不计算单位成本,但可以计算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率,其计算公式为:
    某项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率=该项其他业务总成本/该项其他业务总收入×100%
第四章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分类
为了规范水运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信息的质量,特明确水运企业各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及其主要内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本办法明确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类别及其主要内容,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每类或单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水运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类别
 
类别固定资产名称
港务设施码头、趸船、栈桥、浮筒、防波堤、港池、锚地、航标、灯塔、信号台、船闸、航道、驳岸、港区道路;铁路专用线;围墙;给水(或风、动力)的管道;桥梁、涵洞、水塔、输电线路、其他港务设施
库场设施仓库、堆场、升降设备、其他库场设施
装卸机械设备桥吊、门吊、轮胎吊、履带吊、塔吊、浮吊、叉车、单斗车、推土机、推扒机、推取料机、装船机、卸船机、输油臂、其他装卸机械设备
运输船舶客船、散装船、杂货船、木材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冷藏船、多用途船、子母船、原油船、成品油船、液化汽船、散装化学品船、拖轮、驳船、其他运输船
辅助船舶港作拖轮、港作驳船、供应船、航修船、消防船、引水船、救助船、污油污水处理船、交通船、其他辅助船舶
运输车辆货运卡车、集装箱拖车、集装箱底盘车、铁路机车、保温车、其他运输车辆
辅助车辆轿车、面包车、大巴及客车、吉普车、警车、槽罐车、医护车、摩托车、其他辅助车辆
集装箱干货箱、冷藏箱、油罐箱、开顶箱、框架箱、开边箱、其他集装箱
通讯导航设备传真机、电传机、高频电话、移动电话、电话交换机、卫通设备、雷达、其他通导设备
辅助机器设备车床、刨床、冲床、铣床、剪床、滚齿床、发电机、空压机、空调机、排污设备、消防设备、其他辅助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影印机、打印机、扩音机、录音机、摄像机、照相机、编辑机、电影机、其他办公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生产房屋、办公房屋、地坪、船排、船坞、装卸平台、其他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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