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存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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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错弊防范手册
存货
目录
一、存货取得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二、存货发出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三、存货储存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一、存货取得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业务(记入帐户)处理
1。错弊:将应计入外购材料成本中的有关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工业企业外购材料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及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均应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将各种进货费用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从而造成成本不实,影响本期及以后各期经营成果的准确性。
防范措施:查阅“银行存款日记帐”、“管理费用”明细帐摘要及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现疑点,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调查。
2。错弊:将应计入当期费用的有关进货费用计入商品采购成本或将应计入进口商品成本的国外运保费计入当期费用。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和内销商品应以其原进价作为采购成本,购进环节发生的进货费用直接以“经营费用”列支;进口商品以其国外进价(CIF 价)与进口税金之和作为采购成本。
防范措施:查阅“银行存款日记帐”摘要记录及对应帐户的内容,必要时调阅有关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
折扣
错弊:存在购货折扣的情况下,对购货折扣的处理不正确或前后各期不一致,影响商品购进成本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防范措施:查阅“银行存款日记帐”摘要及对应帐户发现线索,如果对购货折扣采用净额法入帐,银行存款的对应帐户必然表现为费用帐户或支出帐户,必要时再查阅会计凭证或相应的购货合同,以确定问题的性质。
增值税
错弊:在存货购进过程中对增值税的处理不正确。税制改革以后,企业购进存货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在购进环节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在核算上分两种情况,即一般纳税企业将支付的增值税反映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购进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费按10%扣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将所支付的增值税款计入所购商品或材料的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发生对增值税的处理不够规范,如将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造成成本虚增,利润不实,加大消费者负担;或有意将存货购进成本中的内容反映在“进项税额”专栏,以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
防范措施:查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及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现线索,特别是应重点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了解帐证及证证是否相符。
退货
错弊: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的情况下,有意将本应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退回的增值税款作为“应付帐款”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从而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
防范措施:查阅“库存商品”明细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摘要记录及对应帐户,必要时查阅有关的原始凭证,如果存在这类问题,往往会出现“库存商品”“应付帐款”(或有关收入帐户)与“银行存款”对应的情况,或单独反映“应付帐款”与“银行存款”对应,但一般无原始凭证。
入库价格
错弊:外购材料的入库价格不正确,使前后各期缺乏可比性。主要表现在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企业,其计划成本的确定存在随意性和多变性,给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带来一定的困难。
防范措施:通过抽查的方法查找线索,比较某一种或几种材料前后各期入库价格是否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得到证实,并进行调整。
购进
1。错弊:对存货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缺、毁损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理。如把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短缺毁损损失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或“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处理;把属于供货方多发等原因造成的商品溢余私分。
防范措施:查阅“营业外支出”和有关费用明细帐或审阅有关会计凭证。
2。错弊: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购进核算不够严密,形成帐外财产。这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普遍,有时为了简化核算,购进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时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形成大量的帐外财产,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浪费。
防范措施:审阅“管理费用”明细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摘要内容发现线索,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如果存在这类问题,往往会出现帐证、证证不符。
二、存货发出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计价
1。错弊:存货发出时选用的计价方法不合理、不适当。一些材料种类不多,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中小型工业企业选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造成材料计划成本的制定缺乏依据和稳定性,而一些材料品种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却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核算,从而增加了核算工作量,不能适应材料管理和核算的需要。
防范措施:了解选用何种方法,然后调查材料管理和核算方面的基本情况,确定其选用方法的合理性。
2。错弊: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或商品产成品的工商企业,不能根据材料、商品的变动状况、物价走势、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如存货的增减变动比较频繁,品种规格较多、一般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成本,但却选用了个别计价法,从而增加了核算工作量,也给业务、仓库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此类问题主要是由于企业没有将自身的实际情况与每种计价方法的适用范围、特点结合起来。
防范措施:询问有关人员,了解其方法选用情况,在此基础上,调查企业材料、商品的变动情况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帐贷方记录及对应帐户(如“生产成本”“商品销售成本”)的记录,确定本企业选用的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3。错弊:对产成品、商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工商企业,计算产成品及商品销售成本时,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正确的应用计价方法,而是故意多转或少转销售成本。如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时,故意按高于或低于正确的加权平均单价的价格计算发出商品或产成品成本,再如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每批商品的单价,达到人为调节成本水平的目的,而不是根据帐面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确定应采用的单价。
防范措施:审阅有关资料,调查当事人,确定问题,并予调整。
结转
1。错弊: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故意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从而人为地调高了当期生产成本水平,进而加大产成品成本,隐匿利润;但有时则相反,有意确定较低的计划成本,并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达到虚报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虚盈实亏。
上述问题留下的线索一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率与以前各期相比有较大波动,当期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呈现较大波动状况等。
防范措施:审阅、核实会计资料,复核本企业有关计算结果,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和查证,并予以调整。
2。 错弊: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的零售企业,平时按售价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并注销库存商品,但月末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时,故意通过减少“商品进销差价”数额、增加“库存商品”余额的方式,使当期进销差价率低于正常水平,这样,已销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较少,从而达到多计销售成本,少计利润,少纳税金的目的。或作相反处理,达到虚报收益的目的。
防范措施:
(1)。 对比各期销售成本及利润水平,看有无异常情况。
(2)。复核各期商品进销差价率。
(3)。 对比各期的销售数量和成本水平,抽查并复核产成品、商品明细帐贷方记录,特别是检查本企业单价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从而发现上述问题。
3。错弊: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如有按实际成本核算材料月末虚拟领料业务,按虚假的原始凭证编制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的凭证,虚增当期生产成本;再如月末结转商品、产成品销售成本时,采用虚转的方法,借记“产品(商品)销售成本”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使当期销售成本虚增,隐匿利润,少交税款。上述问题发生后一般会表现为“库存商品”、“产成品”、“原材料”等帐户总帐与明细帐不符、帐实不符,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波动较大等。
防范措施:审阅本企业有关存货帐户,核对其帐实、帐帐有无不符情况,对比前后各期成本水平,必要时审阅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并询问有关业务、仓库当事人,核查有关部门所存在原始凭证(如领料单)与会计部门原始凭证是否一致,从中发现问题,并调整。
三、存货储存核算会计错弊与防范
盘存
1。错弊:确定存货结存数量的方法选择不当。
(1)对应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结存数量的存货却采用了实地盘存制,从而将大量计量误差、自然损耗,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的短少挤入正常发出数中,不利于存货的管理。
(2)对应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结存数量的存货却采用永续盘存制,增加了企业存货核算的工作量。
(3)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未执行定期盘点制度,造成存货帐实不符。
防范措施:
(1)调查询问采用了哪种确定存货数量的方法;
(2)审阅有关存货明细帐结存栏中数量记录内容;
(3)分析存货具体情况,确定所采用的方法是否恰当、合理。
2。错弊:存货帐实不符。
防范措施:
(1)要求会计在所有经济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将存货的明细帐与总帐相核对,在帐帐相符的情况下编制存货帐存清单;
(2)成立有关人员组成的盘点小组,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编制存货实存清单;
(3)将存货的帐存清单和实存清单所列内容进行核对,以确定帐实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即为存货的盘盈或盘亏,应根据盘盈或盘亏的具体情况填制存货溢缺报告单,并将盘盈或盘亏金额反映在“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
(4)采用调查、询问等方法了解查证存货溢缺的具体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将其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转入有关帐户,其中,盘盈的存货,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非常损失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以营业外支出列支。
3。错弊: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及时处理存货的盘盈和盘亏。
防范措施:审阅“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及“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帐户明细帐并审查相对应的会计凭证。
损失(会计)处理
错弊:企业存货在储存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应的“进项税额”未转出,增加了增值税的抵扣额。
按照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