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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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话茉侔埽涓鋈说缒灾鸾ケ患范业梦奕宋式颍黄还疽虺僦1994年才授权其它电脑硬件厂商可以使用麦金塔操作系统生产苹果兼容型电脑,结果不但痛失抢占市场份额和创立统一标准的良机,而且因独木难撑被挤兑到了破产边缘。
IBM的节节溃败,对依靠IBM发家的微软却没有造成任何负面影响。虽然IBM个人电脑的销售一蹶不振,但与IBM兼容型电脑搭配销售的微软MS…DOS的销量却有惊人增长,使微软DOS家族的标准地位空前稳固。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微软竟然连广告和市场营销都用不着操心,市场占有率不费吹灰之力便自动剧增。因DOS的功能和版本不断升级换代,售价逐年提高,全球电脑厂商预装DOS的授权费象淌海水一样滚滚而来,使微软进入了一种坐地收银、日进斗金、赢家通吃、“想不发都难”的梦幻境界。在微软DOS的沉重打击下,“不识抬举”的数字研究公司兵败如山倒,而当年试图在大型和微型电脑的硬件、应用软件和操作系统等领域都自创标准的美国电脑业老四王安公司,最后只落得个申请破产保护的悲惨结局。
如果有谁认为微软的成功仅靠天降宏运以及合作者和竞争对手的一再失误,那你算是认错了盖茨其人。在电脑软件这块弱肉强食的野蛮之地,盖茨可谓科技天才和商业奇才的罕见统一,他所采用的竞争手段冷酷精明,炉火纯青。
盖茨统帅下的微软一向注重借鉴竞争对手长处和技术突破,更不惜重金网罗天下电脑英才,敏锐地捕捉每一项技术创新,倾全力研制开发最新产品。微软视窗3。0版是图形化操作系统的革命性进步,尽管它只是附属在DOS下的虚拟操作系统,但其图形化的友善操作界面使用户耳目一新,惊喜万分。视窗3。0版上市后流行极快极广,反过来极大地刺激了IBM兼容型电脑的销售和以视窗为最新标准的应用软件开发。但苹果开始控告微软抄袭了苹果电脑的图形化界面,这场官司打了7年之久,最后苹果因苦斗无功被迫撤回起诉。
微软1995年推出的视窗95版和视窗NT版是真正强大而完整的32位元图形化操作系统,它充份支持英特尔奔腾(Pentium)微处理器以及多媒体和网络厂商的硬件功能,使用户得以享受高速运算、多媒体、集成网络、资源管理器、免费互联网浏览器和更加友善的操作界面。当全球电脑用户乐颠颠地不断升级换代时,盖茨一跃而成天下首富。20世纪90年代末,仅有20年短暂历史的微软,其股票在市场的总市值竟然比美国三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的合计总值还高。可以说,现代世界上还没有哪一家企业像微软如此之快地暴富!
面对微软不可思议的成功和自身在个人电脑硬件业丢人现眼的惨败,IBM大受刺激。蓝色巨人调集科技精英,投入巨额资金,研制开发了OS/2 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试图与微软一争高下。事实证明,IBM不仅低估了操作系统研制周期长、技术高度复杂的困难,而且低估了微软占据市场标准地位后形成的巨大优势。经过多年浴血苦斗,最终因与视窗95竞争的最新版本未能抢先完成研制以及技术质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原因,OS/2 被视窗95杀得一败涂地,一代英豪IBM最后落得个血本无归的悲惨下场,并且创下了全美企业一年内亏损金额的最高记录,令圈内人士扼腕长叹。
微软终于在空前残酷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形成了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中自然垄断的局面。
三、捆绑搭配惹祸上门
紧接着,微软又开始将操作系统领域的霸权扩展到其它领域。在推出视窗95的同时,微软凭借其软件开发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深谙视窗平台应用程序界面(API)的优势,采取借鉴、移植和综合诸家之长的惯用手法,抢先推出视窗95版办公室大全(MS Office)套装软件,将文字处理(Word)、试算表(Excel)、小型数据库(Access )和幻灯片演示(Power Point)等应用软件捆绑销售,以横扫千军似卷席之势,把当年曾经流行一时、颇有创新意识的WordStar、WordPerfect、Lotus1…2…3、QutroPro、dBase、Paradox等孤军苦战的应用软件杀得落花流水,一举占据了90%的办公室应用软件市场。一时间,在视窗平台上的微软帝国似乎是攻无不克,不可战胜。
俗话说,合久必分,盛极必衰。一向高瞻远瞩、每战必胜的微软在互联网时代一不留神却落伍了。当盖茨的想象力还停留在“让每一个家庭,每一张书桌上都有一台个人电脑”的老黄历时,一匹意识超前的黑马杀了出来。网景公司(Netscape)首先推出的航行家(Navigator)网络浏览器对微软帝国发动了突然袭击。网络浏览器所引发的互联网革命,使个人电脑和微软视窗有可能沦为一种无关紧要的周边设备。有行家预言,因个人电脑崛起而差点儿破产关门的IBM,将会因网络时代对大型电脑服务器(Server)需求的增多而起死回生,而靠DOS和视窗发家暴富的微软帝国,有朝一日将会搂着过时的视窗痛苦地倒毙于信息高速公路之旁。
1995年12月7日,盖茨特意挑选珍珠港事件记念日,正式宣布发起“帝国反击战”。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微软这艘巨型航空母舰竟然象轻捷的鱼雷快艇一样调头迅速,整个公司的经营重点迅速转向互联网业务,灵巧地避开了凶险的冰川,避免了冰海沉船的悲剧,与电脑巨人IBM当年“船大难调头”的被动局面形成鲜明对比。
微软在战略转折中最凶狠的一招,是重祭当年依靠DOS搭配IBM个人电脑抢占市场制高点和创立标准的法宝,把微软网络探险家(Internet Explorer)与视窗捆绑搭配,免费送给所有电脑用户,迅速占领了75%的浏览器市场,使网景生意一落千丈,最后因濒临破产被美国在线(AOL)于1999年收购。
在这一轮浏览器大战中,盖茨虽然精明手辣,挽狂澜于即倒,但却使微软招惹上了有灭顶之灾的反垄断官司。
自推出视窗95后,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已成为孤独求败的寂寞高手。为了避免出现垄断100%市场的尴尬局面,微软曾在1997年出资1亿5千万美元购买苹果公司股票,为竞争对手输血打气,确保麦金塔操作系统半死不活、有气无力地陪着视窗这个公子在市场上读书。
其实,微软的这个损招儿纯属多余。依照反垄断法,一家公司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违法——如英特尔(Intel)、思科(Cisco)和波音飞机公司在各自的领域中都处于高度垄断地位,只有当一家公司利用垄断力量阻扼和打压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时才是违法。微软的致命把柄,实际上是利用视窗航空母舰的垄断地位为浏览器软件保驾护航,阻碍了技术创新者潜能的发挥。
四、傻帽儿才为浏览器付钱
在联邦地方法院庭辩过程中,微软的律师一再争辩说,反垄断法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不是保护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的企业,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控方根本就拿不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微软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实际上,由于微软视窗免费附带浏览器功能,迫使网景后来也停止对浏览器收费,大大降低了公众进入互联网的成本,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了互联网的空前普及,并且使浏览器成为微软视窗不可缺少的标准附设。
微软认为,在视窗上捆绑浏览器是一种功能的集成化,是扩大而不是限制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此外,网景虽然在浏览器大战中被微软击败,但并没有溃不成军。如今网景的原班兵马已集结在美国在线旗下,如果真的是身怀绝技,没人能挡得住网景继续与微软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功能的集成化和一体化已成为互联网产业的新潮流和新趋势。企业捆绑产品的目的是为了大幅度地降低交易费用。据报导,微软目前投入巨资研制的下一代视窗系统(NGWS),将以语音识别技术代替键盘操作,以XML网络通用语言为核心,改写全部现有应用软件,将移动电话、掌上型电脑、应用软件、数据库搜寻、网络付帐、电子邮件、电子商务、网络电视、网络游戏和电子书籍等整合为一体。这样,互联网已不再是一项技术,而是一种全新的整合和应用,是一种跨平台功能集成和综合。如果说微软以前在视窗巨舰上捆绑搭配了F…16型战斗机,那么这回捆绑搭配的将是载有核武器的B…2型隐身战略轰炸机。
微软的律师认为,企业拥有自行设计产品以及为产品搭配新功能的权利,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难道麦当劳卖汉堡包时不能搭配炸薯条吗?难道福特公司卖汽车时不能搭配空调或音响吗?如果让对高科技一窍不通的政府和联邦法院来决定视窗是否应该搭配创新功能,深受其害的只能是广大消费者。
微软的律师强调,微软并没有利用视窗的优势地位牟取垄断利润和伤害消费者。而消费者的满意程度正是微软为自己辩护的有力盾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视窗垄断地位的形成,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结果。实际上,微软将各种功能集成为一体的做法确实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方便和实惠。根据《华尔街日报》1999年12月的一次民意测验,美国公众心目中最成功、最令消费者满意的十大高科技企业中,微软名列榜首,排名第二至第十的是英特尔、思科等硬件公司。
对于司法部因视窗搭配浏览器而起诉微软一事,多数美国消费者认为政府大概是有点儿毛病。若论质量、功能、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微软探险家与网景航行家相比一点都不差,只有脑袋缺根筋儿的傻帽儿才乐意为浏览器花冤枉钱,养活那个跟普通消费者八竿子都打不着的网景公司去跟微软掐架。
根据美国学者、得克萨斯州大学经济系教授莱伯维兹(Stan J。Liebowiz)的追踪研究,微软公司并不是那种占据垄断地位之后便趁机抬高价格、销售劣质产品、任意伤害消费者的传统型垄断恶霸。恰恰相反,在微软占据垄断地位的文字处理和试算表等应用软件领域,反而出现了功能不断改善和售价大幅度降低的奇特现象。对于这种现象,莱伯维兹教授的解释是,潜在的竞争对手的威胁使微软始终如临大敌,不敢得意忘形。
实际上,一个常常被人们忽视的背景是,鼓捣电脑,开发软件,改进程序,超越自我,是盖茨等微软公司创业人的乐趣和爱好。追求卓越、努力进取的企业家精神,始终是推动微软不断改善软件功能的内在动力之一。当软件完成研制和改进成功地占据市场垄断地位后,由于再生产的边际成本近乎于零,销售价格自然会大幅度下降。
五、创新远重于价格
但是,联邦司法部认为,对微软的起诉虽然是在100年前的《谢尔曼反垄断法》名目下进行的,但问题的焦点并不在“垄断者抬高价格伤害消费者”上。前司法部首席反垄断经济学家鲁宾菲尔特(Daniel Rubinfeld)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我们在控告微软时就意识到,对这类案子,经济上的规则已经变了。创新,远重于价格,才是微软案的意义。”
实际上,如果仅仅从短期看,微软赠送浏览器的确让消费者省了钱。但若从长远看,微软把有开拓性和技术创新的小公司踢出市场,实质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