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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悬疑]关东异志-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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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才慢慢腾腾地出来个年迈的老家人,老家人刚才正在睡觉,朦胧的睡眼上带着几分的不乐意,开口就问:“您几位找谁呀?”。我连忙上前施了一个礼,道:“老人家,请问这里可是范府?”。   
“是”,老家人慵懒地从嘴里蹦出了一个字儿,仿佛多说一句就会减掉他几年寿命似的。   
“我想求见范老爷,可否烦请老人家前去通报一声?”   
老家人闻听此言便是一愣,说道:“我家老爷已经举家迁回故地,掐指一算都有一个多月了,而且老爷以后不会再回京城。我在这也是等着宅子的新主人来交接”。   
“范老爷好好的买卖不做了?京城的鱼市可是个日进斗金的聚宝盆啊”,独孤璞也显得非常吃惊。   
“谁不知道鱼市赚的钱多?可银子赚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小姐她人都死了,老爷和夫人就这么一块儿心头之肉,没了小姐,银子堆积成山也是白赚,连个传承的人都没有。而且老爷一看见这宅子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伤心往事,索性也就撇下生意回老家养老去了”。   
“小姐死了”?   
“死了”。   
气氛顿时有点儿尴尬,我们几人立在那半晌没有说话。独孤璞见状,忙命伙计回车里取出糕饼,我立即会意,把礼品送到老家人手上,道:“老人家,初次见面,我也没预备什么东西给您,这点糕饼不成敬意,还望您笑纳”。老家人当了一辈子下人,从没受过这样的礼遇,接了糕饼显得喜出望外,见我和独孤璞也不像坏人,就开了大门把我俩让进院内。正房已经易主,外人进去传出去好说不好听,我们也不在意礼不礼仪,一齐随老家人进了门房。   
待到几人落座,我首先发问:“据我所知,您家小姐,仿佛是患上了一种怪病”?   
老家人摇头叹息:“可不是么,我们家老爷一生积德行善小姐怎么就摊上这么不幸的事儿呢?老天爷不长眼啊!”,老家人是动了真感情,说完一番话布满斑纹的脸上已经是老泪纵横。   
“请问老人家,小姐发病时,是不是头疼的厉害?严重时都能达到昏迷几日不醒的程度”?   
“是啊,这位公子,您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老家人开始用怀疑的眼光打量我。   
“实不相瞒,我家小妹也得了这样的怪病,整天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我这个当大哥的当然要四处打听治病的方子了”—— 我和静玉尚未有任何关系,在老人家面前只能暂以兄妹相称。   
“哦……”,老家人点了点头,解除了之前的疑问。   
我接着说:“我爹为了小妹的事儿没少操心,后来跟一个巫医那打听来一个消息,说必须以血玉为药引才能根治这奇病。于是我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到独孤前辈的店内购玉,不巧的是,独孤前辈家唯一的一块儿正品血玉已在几个月前被您家买去,我寻思着,既然咱俩家都摊上这倒霉事儿,应该能从您家打听到一些血玉功效的消息”。   
“哦,原来是这样”,老家人明白我此行的目的。“摊上这样的事情,是咱们两家的不幸,既然咱们同病相怜,我也没必要瞒着你们了。这血玉的确是有用,但也不是有了血玉就万事大吉。我们家老爷做生意的时候,接触了不少外国人,因为中医迟迟治不好小姐的病,所以老爷在半年前把小姐送到外国去找西医治疗,德意志,您二位知道吧”   
“当然知道,八国联军里头不就有他们一股么?”   
“没错,这帮德国大鼻子,野蛮倒也真野蛮,但是治病还是有绝招的。老爷把小姐和血玉先后送到德国,做了那个什么什么来着…… 对,叫‘化验’,化验完了德国人给老爷发电报,说小姐的血里,有那个什么龟什么铝,好像还有种叫什么‘亚铁离子’的东西,我也不懂,反正说小姐的病要想治好,就得吃能销蚀这些东西的药,那个血玉就是其中的一种,可以把那个什么龟化铝给中和掉,但是那个叫‘亚铁离子’的却无法消掉。老爷急了,问德国人怎么才能彻底中和那个‘亚铁离子’。大鼻子说了,目前只发现了一种深海兽鱼的眼珠里有解这东西的成分,只有葡萄牙曾经捕获过一只,而且当做研究品,眼珠已经被用完了。老爷一听病还有救,前几个月生意也不做了,发动京城所有的渔船和渔民下海去抓那兽鱼。谁要是能圆了老爷的心愿,老爷就出二十万两白银答谢。结果一帮人忙了好几个月,也没抓到兽鱼,最后小姐实在捱不过那疾病,昏迷了十多天后就再也没醒来。老爷和夫人受不了这打击,给渔民们散了些银子,匆匆变卖了京城的产业,就回老家去了”。   
听完老家人的一席话,我身上起了一层白毛汗。敢情寻到血玉都不是最终的办法,还要去抓来深海的兽鱼…… 看来静玉的病情不太乐观哪。我又接着问老家人:“既然兽鱼没有抓到,那小姐把血玉入药吃了么?” —— 我现在急切地想知道,范府到底还剩没剩下一点儿的血玉,如果还有,我也就没必要再和独孤璞在店里磨牙。   
“没了,全送到德意志了,小姐要不服食血玉还挺不了这么长时间呢”。   
我心里一凉,心想完了,血玉尚未找到,现在又来了一条深海兽鱼。别说这病情不等人,就是等人,没有几十万两的真金白银也不够折腾的。   
这时天色已晚,我觉得事情也打听的差不多了,就起身向老家人告辞,和独孤璞一同上车返回他的老店。   
→第三十章 … 重逢←   
    在路上,独孤璞叹气道:“治愈这病,到底还是缺不了血玉,看来老夫是没福气求到公子的图志喽,唉,说句昧良心的话,老夫当初还不如不提范家小姐的事了”。   
我答道:“非也,非也,正是因为独孤前辈以诚相待,带我来拜访范家老爷,我才决定要把图志让给独孤前辈”。   
“此话当真”?   
“当真”!   
独孤璞闻听此言,激动得差点从马车上掉下去,他紧握着我的手说道:“老夫被弄糊涂了,为什么公子求不到血玉,反而要把图志卖给我?按照老夫的理解,我既然已经没了利用的价值,你应该不卖才对”。   
我闻听此言哈哈大笑,这一笑倒把独孤璞给笑毛了,他呆楞楞地瞅着我,嘴咧的老大,就像注视着一匹怪兽。   
“独孤前辈说错了,您不是没有利用的价值,而是大有价值”。   
“此话怎讲”?   
“您想啊,按您的价值观论,假如我真从范府求来了血玉,那您对我还有什么用?这时您才彻底没了价值;但我若求不到的话,在这满天下除了您之外,还有谁能帮我找到第二块血玉?而且您说了,您家里就有人是盗墓的。我与其让图志藏在家里烂掉,还不如卖给您和盗墓的兄弟,说不定血玉就在哪个王公大臣的墓穴中呢”。   
“妙”,独孤璞一拍大腿转头对我说。“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没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的利害关系,幸亏你小子没当皇帝,否则这天下的百姓又要遭殃了”,说完,我两人在马车内一同开怀大笑起来。   
最后,我和独孤璞达成共识:我只收独孤璞八万两千两白银,其中的两千两是用来封住古玩店常掌柜以及他表哥的嘴的,其余的八万两被我用做复兴祖业的资金。作为回报,独孤璞必须在三年之内帮我找到正宗的血玉,否则在三年之后,我就要收回图志。独孤璞对结果当然是很满意,一路上我俩欢言笑语说个不停。   
回到独孤璞的老店,常掌柜和伙计一起迎了出来,我向他们简单陈述了经过,又在独孤璞的库房里,给他俩每人提出了一千两的白银,他俩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并一再发誓决不会将今天的事情外传,否则五雷轰顶不得好死,我放心的点点头,又和独孤璞交易了图志和银票。一切办妥之后,我遣散了常掌柜和伙计,自己也骑上高头大马,独孤璞对我一再挽留,都被我礼貌的拒绝掉。——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身上揣了这么大额的银票,不把它藏起来,我始终不放心。   
嘉唐老店我是不能回了,存在店里的行李也不值几个钱,算做善事送给伙计了。眼下的要务,是找一个不知道我底细的地方,安然度过一夜,赶明儿上午起早把银票存入信用行里。出了潘家园,我一直策马向东,约摸走了十多里,找了一家店面儿最大的客栈住下 —— 小店面的客栈通常让人联想起黑店,一碟搀了蒙汗药的小菜就能让你成为明天包子的肉馅儿。   
经过一天的鞍马劳顿,我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前腔贴住后背。到了客栈,我点了一大盘狗肉外加一屉烧卖,没敢喝酒,就着狗酱和一晚红茶一顿狼吞虎咽。食毕,我随着伙计来到客房,吩咐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伙计受了我的碎银子,自然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连脚都没泡,吹了蜡烛,抱着装银票的背囊就趴在了床上。   
这是改变我人生命运的一天,这一夜,也必定是我夜不能寐的一夜。我睁着眼强打精神,硬是扛着,挺过了二更和三更,等捱到四更的时候,实在坚持不住,便一头睡了过去。也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恍惚中我看见,我的下人们,正在我的指挥下,给我安家置业;看见以前对我不屑的亲戚朋友,都踏破了门槛,笑嘻嘻地给我躬身庆贺;看见了我雇来的艳红色花轿,看见了我,在亲朋的包围下,一手擎着酒壶往嘴里灌酒,一手掀开了轿帘往里钻。摇摇晃晃之中,好容易揭下了盖头,露出来的,却是一张青面獠牙的鬼脸。我一个激灵,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却发现日头已经爬上了三杆。我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背囊中的银票还在。   
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我唤来伙计,给我打来了洗脚和净面的水,草草梳洗了一番,对着脸盆,把辫子重新理了理,显得精神了许多。又下楼跟伙计点了一碗豆汁儿、一屉包子、一碟辣咸菜,饱餐了一顿,结帐牵马出了客栈。   
八万两银票放在身上弄得我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于是我计划着,先去信用行里把银票存进去取得收据,然后再到独孤璞家中商议下一步计划。出了老店,我向路人打探附近哪儿有全国通存通兑的信用商行,路人给我热心的指路,正当我弯腰答谢之时,从我马的后边跑过一群衣衫褴褛的花子。为首的一个年龄稍大的,瞅准了机会,左手一抓我的背囊,右手掏了一把匕首,嗖的一下把背囊的提手割破,把背囊抢到手里便跑。我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楞住,待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包的大孩子已经跑出去七八丈远,那些年龄小的叫花子为了阻止我追击,趴下来抱住我的双腿,把我按在原地。   
这要搁在往日,赶上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也就不做追究了,如果特殊高兴,还可能给他们几个老钱作为打赏。可今天不行,这背囊里装着的,是我整家的基业,更是我未来的前途和命运。想到这儿,我不知从哪冒出一身虎劲,两腿一挣,把小叫花子们踢得四仰朝天,脚下一加劲儿,直奔前面的盗贼赶去。人要是一急眼,总能发挥平时意想不到的潜能,前边儿的小贼根本没想到我会那么舍命地追他,而且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小孩儿,跑不过我,不到二里的路程,我瞅准机会,一个饿虎扑食把小贼扑倒在地。我把全身的劲儿都使了出来,死命地压在他身上,借着激动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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