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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中国建筑史-第4部分

小说: 中国建筑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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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厚,则一律以三与二之比例为准则。
四、柱 柱之长短,及柱径大小,虽有规定,但不甚严格,视屋之种类
及大小,自径一材一栔至三材不等。柱有直柱及梭柱之别:梭柱上段三分之
一,卷杀渐收,如希腊罗马柱之entasis。用柱之制,有特可注意者:(一)
角柱生起,自当心间向角,将柱渐加高,可以加增翘起之感;(二)侧脚,
立柱时令柱首微侧向内。此两者俱能增加安定之感。
五、举 折 即定屋顶坡度及屋盖曲面线之方法也。求此曲面线,谓之
定侧样。其坡度最缓和者,如两椽小屋,为二与一比之坡度,最陡峻者如殿
阁,为三与二比之坡度,其余厅堂廊屋等各有差,谓之举高。其曲线则按每
榑中线,自上每缝减去举高之十分之一,次缝减二十分之一等等。愈低而减
愈少,然后联缀以成屋顶断面之曲线,谓之折屋。
除上列五项外,它如阑额、角梁、榑、椽、侏儒柱等,均各有规定。我
国建筑以木材为主要构材,其大木作制度,几可谓建筑结构之全部。观各时
期大木作之蜕变,即可得中国建筑结构沿革之泰半矣。
此外小木作制度,如门窗隔扇之制,后世尚沿其制,变迁不甚剧烈。平
棋分格,或正方或长方无定。藻井多作小斗拱为饰。至于佛龛道帐,亦均施
小斗拱,在图案上甚为“建筑化”。建筑与家具等物关系之密切,自古皆然
也。
瓦及瓦饰,对于鸱尾蹲兽之大小与数目,依殿屋之大小亦有规定。屋瓦
有筒瓦、板瓦,为我国数千年传统定法。屋脊用板瓦堆叠,则后世所不见。
彩画作制度,色调以蓝、绿、红三色为主,间以墨、白、黄。凡色之加
深或减浅,用叠晕之法。其方法亦自唐至清所通用也。
关于法式各部方法细节,如各种斗与拱之大小及斫造法,梁柱阑枋之卷
杀,举折之详细方法,柱础勾栏等华饰之雕镌,彩画作各种华纹及颜色之调
配等,书中皆指示极详,颇似现代教科书之体裁。第六章宋辽金实物研究及
特征分析中,当将各项比较详论之。
二 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2'
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 年)清工部所颁布关
于建筑之术书也。全书七十四卷,前二十七卷为二十七种不同之建筑物:大
殿、厅堂、箭楼、角楼、仓库、凉亭等每件之结构,依构材之实在尺寸叙述。
就著书体裁论,虽以此二十七种实在尺寸,可以类推其余,然较之《营造法
式》先说明原则与方式,则不免见拙矣。自卷二十八至卷四十为斗拱之做法;
安装法及尺寸。其尺寸自斗口一寸起,每等加五分,至斗口六寸止,共计十
一等,较之宋式乃多三等焉。自卷四十一至四十七为门窗隔扇,石作、瓦作、
土作等做法。关于设计样式者止于此。以下二十四卷则为各作工料之估计。
此书之长在二十七种建筑物各件尺寸之准确,而此亦即其短处,因其未
归纳规定尺寸为原则,俾可大小适应可用也。此外如拱头昂嘴等细节之卷杀
或斫割法,以及彩画制度,为建筑样式所最富于时代特征者,皆未叙述,是
其缺憾。幸现存实物甚多。研究匪难,可以实物之研究,补此遗漏。在图样
方面,则仅有前二十七卷每种建筑物之横断面图二十七帧,各部详图及彩画
图均付缺如。
就此书之前四十七卷,可得若干原则,均对于图案样式有重大关系者(第
4 图)。
一、材之减高 宋代材高(即材广)十五分,厚十分,栔六分,故足材
高二十一分,清式似已完全失去材栔分之观念,而代以斗口。斗口者即宋式
之材厚也。斗拱比例亦以斗口之倍数或分数为准。如斗口一寸,则拱高一寸
四分,谓之单材拱,所谓正心枋或拱者,高二寸,此十与二十之比,即宋式
材厚十分与足材广二十一分之比之变身也。在柱心线上,宋式用多层柱头枋,
枋与枋间以斗垫托,其空隙或以灰泥抹塞。至清式则以多层正心枋(足材)
相贴叠垒,不复留斗,或栔之余隙矣。除此基本观念之改变外,铺作中各件
间之比例与关系,仍大致保持古制。
二、柱径柱高之规定 清式柱径规定为六斗口,等于宋式四材,其柱
高六十斗口,为径之十倍。于是比例上,柱大而斗拱小,遂形成斗拱纤小之
现象,其补间铺作(清称“平身科”)乃增多至七八朵。
三、以斗拱攒数定修广 清式补间斗拱既增多,于是铺作间相互之距
离遂亦规定,为十一斗口,因此柱之分配,柱间之距离,面阔进深之尺度,
皆以两朵间距离十一斗口之倍数为准则焉。
四、角柱不生起 清式角柱与平柱同高,且柱均为直柱,无卷杀,故不
若宋式轮廓之秀丽与柔和,但侧脚则仍为定法。
五、梁断面之加宽 宋式梁枋断面高宽均为三与二之比。至清式则改为
五与四或六与五之比,在力学上不若宋式之合理。且其梁之宽,不问实物大
小,一律为“以柱径加二寸定厚”,亦为最不合理之做法。梁均为直梁,月
梁之制为清官式所无。
六、举 架 宋所谓举折之制,清称举架,两者所得结果虽约略相同,
但其基本观念则完全改变。宋式之举折,先定举高,然后自上而下,每榑缝
下拆少许,而成曲面线。清式则自下起,第一步(即宋所谓缝)五举(即第
一步举之高等于第一步水平长度之十分之五);第二步六举,第三步六?五
举,第四步七?五举乃至九举等。各步举度递增,相缀而成曲线,其屋脊之
地位,乃由下逐步递举而得,非若宋式之预定者。其结果清式屋盖较宋式屋
盖陡峻,遂成为两时期各有特征之一。
清式殿阁之柱额梁枋等均以生硬之直线直角构成,其屋盖陡峻崇高,而
檐下斗拱,则纤小繁缛,故其轮廓结构,均不若宋式之生动豪放及自然,盖
各部所定规则,成为固执之尺寸问题,已有若干与先前结构部分之适当比例
脱去联系也。
'1' 商务印书馆民国八年石印本;民国十四年仿宋重刊本,见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
'2' 清工部颁行本,见梁思成《清式营造则例》。
校注'1'据近年研究《法式》规定建筑各部间之比例,及结构构件长短,截面用度量单位,均以
“分”(即材高1/15)为准。
第二章 上古时期
第一节 上 古
中国建筑之原始,究起自何时,殆将永远笼罩于史前之玄秘中。“上古
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1'。此固为后世
之推测,然其所说穴居之习,固无疑义,直至今日,河南山西一带居民,穴
居仍极普遍。宫室与穴居可以同时并存,未必前后相替也。
殷商以前,史难置信,姑集所纪。黄帝(公元前27 世纪顷?),“邑于
涿鹿之阿。迁陟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当时显然未有固定之城郭宫
室'2'。至尧之时(公元前23 世纪顷?),则“堂崇三尺,茅茨不剪”'见注2',
后世虽以此颂尧之俭德,实亦可解为当时技术之简拙。至舜所居,则“一年
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见注2'。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初期之
都市已开始形成。“禹卑宫室,致费于沟淢”'3',则因宫室已渐华侈,然后
可以“卑”之。
至殷代末年(公元前12 世纪顷),纣王广作宫室,益广囿苑,“南距朝
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4'。然周武王革命之后,已全部被毁。
箕子自朝鲜“朝周,过故殷虚,感宫室毁坏生禾黍”而伤之'5'。其后约三千
年,乃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予以发掘,发现若干建筑遗址。其中有
多数土筑殿基,上置大石卵柱础,行列井然。柱础之上,且有覆以铜櫍者。
其中若干处之木柱之遗炭尚宛然存在,盖兵乱中所焚毁也。除殿基外,尚有
门屋,水沟等遗址在。其全部布置颇有条理'6'。后代中国建筑之若干特征,
如阶基上立木柱之构架制,平面上以多数分座建筑组合为一院之布置,已可
确考矣。
与殷末约略同时者,有周文王之祖父太王由原始穴居之情形下,迁至岐
下,相量地亩,召命工官匠役,建作家室宗朝门庭,咏于《诗经》'7'。
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在今长安之南。《诗经》亦有赋此区域之建筑
者'8'。
据《诗经》所咏,得知陕西一带当时之建筑乃以版筑为主要方法,然而
屋顶之如翼,木柱之采用,庭院之平正,已成定法。丰镐建筑虽已无存,然
其遗址尚可考。
文王于营国筑室之余,且与民共台池鸟兽之乐,作灵囿,内有灵台灵沼,
为中国史传中最古之公园'9'。
成王之时,周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10'。此为我国史籍中关于都
市设计最古之实录。
都市之制:天子都城“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
祖右社,面朝后市??”'11'。盖自三代以降,我国都市设计已采取方形城郭,
正角交叉街道之方式。
'1' 《易?系辞》。
'2' 《史记?五帝本纪》。
'3' 《史记?夏本纪》。
'4' 《史记?殷本纪》。
'5' 《史记?宋微子世家》。
'6'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安阳发掘报告》。
'7' 《诗?大雅?文王之什》。
'8' 《诗?小雅?祈父之什斯干篇》。
'9' 《孟子?梁惠王上》。
'10' 《史记?鲁周公世家》。
'11' 《周礼?考工记》。
第二节 春秋战国
春秋时代,因数百年来战争互相吞并之结果,仅余强大诸侯十国。因物
力人力渐集中,诸侯如晋平公、齐景公皆营建渐侈'1'。虽远在南服之吴王夫
差,亦“次有台榭陂池焉”'2'。偏近西戎之秦国亦当戎王“使由余观秦,秦
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
'3'
中国为崇奉祖先之宗法社会,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其宗庙建筑,均有一
定制度。有违规逾制者,则见于史传。其中如鲁庄公“丹桓宫之楹而刻其桷”
'4',“子太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5'等皆此例。
卿大夫住宅“唯里人命次”'6',规则尤严,故当鲁文公欲弛孟文子及郤
敬子之宅,皆以违礼不敢闻命。自营居室,如赵文子“斫其椽而砻之”,张
老见而责其“贵而忘义,富而忘礼”,而惧其“不免”'7'。智襄子“为室美”,
智伯亦曰:“美则美矣,抑臣亦有惧也”'见注7'。
当时盛游猎之风,故喜园囿。其中最常见之建筑物厥为台。台多方形,
以土筑垒,其上或有亭榭之类,可以登临远眺。台之纪录,史籍中可稽者甚
多。
至战国之世,仅余七雄,诸侯已均“高台榭,美宫室”。苏秦且说齐涽
王“厚葬以明孝;高宫室大苑囿以明得意”'8'。对建筑之观念,不若前此之
简朴。且自周中世以降,尤尚殿基高巨之风,数殿相连如赵之丛台,即其显
著之一例。今日燕故都巍然之台址,犹有三十余所。
关于此期建筑式样之资料,仅有少数器皿上所画之建筑物可供参考。故
宫博物院藏采桑猎钫上有宫室图(第5 图),屋下有高基上为木构。屋分两
间,故有立柱三,每间各有一门,门扉双扇。上端有斗拱承枋,枋上更有斗
拱作平坐。上层未有柱之表现。但亦有两门,一门半启,有人自门内出。上
层平坐似有四周栏干,平坐两端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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