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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雄辩之美-第27部分

小说: 雄辩之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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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法官大人,这一点是最基本的,毋需人再就此作指点。要读懂田纳西的宪法,这个摘要就足够了,它非常短。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作了什么,关于这儿英语的语言表述,我想不会有太多的争论,请看,这就是田纳西的法规:〃公共利益法案,第37章。凡由州公共学校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所有田纳西的大学、师范学校以及所有公立学校,本法规禁止其讲授进化论,并且规定有相应的惩罚条款。〃
  现在,它是什么呢?是一个禁止在田纳西传授进化论的法规吗?好,它真是一个法规吗?是一个用来禁止传授进化论的法规吗?但是在田纳西的宪法里,却并无一字提及进化论,也无一字提及阻止传授进化论没有一个字。田纳西的宪法根本就没有包括有关在田纳西公立学校传授进化论的问题。
  那么,尊敬的法官大人,这个宪法提到了《圣经》吗?噢,没有提到。如果一个人对田纳西的和平与和谐,以及本州公民的幸福感兴趣,如果他对知识与宗教的自由感兴趣,如果他对崇拜上帝的权利感兴趣,就像他自己认为应该的那样,那么,他就会发现,一旦这个《反进化法》被实施,随之而来的将是混乱无序,甚而至于是暴乱,而且,他还会发现,人内心原本存在的宗教偏见,就会在法律的名义下被人加以利用,这是显而易见的。随之而来的就是颁布禁止传授进化论的法案,而如果是那样,天主教徒就可以放心地回家,不用再担忧他的信仰会受到攻击。新教徒也可以安安稳稳地回家,不用再考虑他的宗教是否会受到攻击。理智而有派头的基督教徒,他们在美国数以万计,他们将会发现进化论不会再和宗教有冲突了,因而也可以安安稳稳地回家,不必再害怕那些心胸狭窄、无知、偏执的宗教狂会毁掉他们的宗教自由,毁掉他们思考、行动以及言说的权利,于是,田纳西,乃至全美国都可以在那个夜晚平静地安然入睡,再不用有丝毫地害怕,担心那种宗教仇恨与偏执会突然间大规模地爆发出来,因为自由已经被扼杀了。对此,我们还有何种不满呢?
  然而,在田纳西的宪法里,提到了任何宗教,或讲到过用在人们认为地球还是扁的的时候写出的《创世纪》这本书来衡量科学、知识和学问吗?没有。立法者平静地上床,很可能醒来后发现了《创世纪》和宪法原本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以任何形式提到进化论,它只是像一部宗教法规,是显而易见的宗教愚昧和偏执的产物,就像以某些人称之为宗教的名义而要证明的西班牙人的审判、新英格兰的巫婆和无数邪恶的东西是正确的一样,它追述到了人类最初的几百年。
  这就是他们发现的东西,这就是他们制订出来的东西:〃田纳西议会颁布:所有州公立学校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本州大学、师范学校和所有公立学校的任何教师,教……是违法的。〃什么,教进化论吗?噢!不,〃教否认人是上帝创造的这个说法,就像《圣经》中所说的那样。教人是由低等动物变来的。〃
  这是强加给田纳西州人民的。在田纳西的宪法里,根本就没有提到这一点。而且,宪法在这方面也没有任何暗示,没有暗示除了传授像《创世纪》所记载的那样,如果在田纳西州传授任何别的关于人的起源理论,就是犯罪。如果用诚实公正的方式解释宪法,那么田纳西州没有权利把《圣经》当作一本圣书来传授,就像《可兰经》不是一本圣书一样,就像《摩门经卷》、孔子的《论语》、佛陀的经典、爱默森的散文,亦或人类灵魂在困恼时,求取安慰和帮助的10000本书中的任何一本一样,都不是圣书。当然,他们至少选择了正确的宪法,但他们没有办法制订出《反进化法》而又不违背宪法。田纳西的宪法像杰弗逊的宪法一样古老,一样睿智……现在,至于《反进化法》本身,则充满了荒唐、怪异和无法实施的想象中的条款。在偏执和狭隘的驱使下,他们走到了一起,制订了这个反进化法,并且使它通过了。对此,我不能再设想更多的了。 
  这是个什么法案呢,它意味着什么呢……这个法案应该是易于理解的。总之,它不应该是汉语写的,而应该用时下流行的英语写,正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应该是很通俗易懂的,人类能够理解它在说什么,这样,当他在讲课时,他才能知道他是否有违法而被送进监狱的可能。它不应是如此的晦涩,以至成了一个与它观点不同的人的圈套或陷阱。它应该简洁、明了和易懂。这个法案说了你该教什么或不该教什么吗?噢,没有!噢,没有!完全没有。它说过你不能讲地球是圆的吗?因为《创世纪》说地球是扁的。没有!它说过你不能讲地球有数百万年的年龄吗?因为《创世纪》中的叙述要比这少6000年。噢,没有!它根本没有这样说。如果它这样说了,它说你不能教授与《圣经》相悖的任何关于人的起源的理论,你就可以读懂它。
  现在让我们先放过〃神〃这个词,因为联邦中的任何一个州的立法机关都还没有能力弄出一本圣书。现在让我们按《圣经》本来的样子来看看它,《圣经》是什么?法官大人,我自己读过它,我可能是以一种更加明智的方式在读它。其他人可能比我理解得更好,也可能他们自认为理解得更好,其实他们并没有理解。但是,从总体而言,我知道《圣经》在讲什么,我知道在世界上有数以百万计的人把《圣经》看作一本圣书,而且我也丝毫不打算反对《圣经》。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数百万计的人在困扰时从《圣经》中得到安慰,在痛苦时从《圣经》中得到解脱。我决不会做任何事情,把《圣经》去除掉。对于生活在世上的每一个种族的每一种宗教信条,我的看法都是完全一样的。
  如果任何人在一生中,发现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他带来安慰、健康和快乐,我想他应该拥有它,我对他完全没有苛责。但它是什么呢?《圣经》并不只是一本书,而是由26本书合在一起的,其写作的时间大约有1000年,其中有的写的很早,有的则比较晚。
  它主要是一本宗教和道德的书,它不是一本科学的书,它从来就不是,写它的人从来就不想使它成为一本科学的书。在《圣经》中,绝没有教你如何去修铁路,造蒸汽船,或教你去制造任何推动文明发展的东西,它不是一本教材,或者关于化学的教科书。它还没有达到那种包罗万象的程度。它不是一本地理书,那时的人对地理尚无任何概念。它不是一本生物书,那时的人还不知道何为生物。它不是一部进化论著作,因为这还是一个谜。它不是一部天文学方面的著作,那位第一个带头看宇宙、研究天体的人,他只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但是,我们现在知道得更多。我们知道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在我们周围,有无数的其他星系。过去的人认为太阳围绕地球转,给了我们光,给了我们夜晚,而我们现在知道得更多。我们知道地球自转产生了白天和夜晚,他们认为地球是在公元前4004年被创造出来的,我们现在知道得更多。
  我很怀疑在田纳西,是否还有人连这些都不知道。前人以最好的方式把他们所了解的东西表达了出来。尽管恒星或许在变化,你们所有的人或许都学过化学、几何和数学,毫无疑问,人体都保持着同一样的、自然的、基本的天性,人类发现自己能够,并且渴望知道更多,而且用希望和信念来弥补自己的知识。
  这就是宗教的范围,我一点也不想挑它的刺儿……法官大人,你可否说说《圣经》里关于人的起源到底说了些什么?在座各位有没有人能告诉我们呢?《反进化法》的前两章,就有两个互相抵触的表述,而且在整个《反进化法》中,到处都散落着支离破碎的观点。但是,我们姑且先不管它,因为考虑到辩论的目的,在于弄清在田纳西的任何一个学校中,并没有教师知道他在违反这个法案,除非他必须用《圣经》来测试这一法案的每一项条款,但他能做得到吗?如果进化的观点被禁止,你就不能说2的两倍等于4,或一个人就等于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换言之,在这一法案下,任何别的观点都不允许存在了。它没有界定出你不该教什么,只是说你不能传授与《圣经》相抵触的东西,那么,我们就可以假设它是一部刑法。它是如此的不确定、不切实际,以至于每个人都必须肯定自己已通读了《圣经》,不仅读了,而且还理解了,否则,他就有可能违反这部刑法。
  但谁会是可以告诉我们《圣经》讲的是到底什么样的大人物呢?他们应该写一本书,而且要写得清清楚楚,以便我们都能看懂。让我们来看看我们的现状吧,在美国,至少有500个不同的宗教派别,所有的派别都在就某个东西的重不重要,或对《圣经》中的某些章节的解释而争执不休,他们自己都没有做到保持一致,而且他们自己也不可能作到保持一致,他们从来就没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保持一致。 
  就像天主教和新教徒之间就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一样,我们这儿也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分歧。我的当事人是一位学校的教师,他不仅必须要知道他正在传授的东西,而且涉及到进化论,他还必须要知道《圣经》中所讲到的一切。他必须明确他有表达什么的权利,否则,别的人就会到这儿或许还是一个比他更加无知的人并说:〃你错了,我认为你已经犯了罪。〃没有一部刑法是这么含混地制定出来的,因为这根本不可能,因为这个刑法和任何一部刑法一样,都必须清楚明了。 
  如果史库柏斯先生因为教授了一个有关生命起源的错误理论而受到指控,那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必须讲什么呢?为什么不说你必须讲人是由沙子做成的,或是更离谱一点,还不是直接由沙子做成的。当然,根本没有必要冒这样的险,不如干脆说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做成的。你们肯定知道我在说什么……我从一份报纸上看到,我忘了那是份什么报纸,但我敢肯定它是对的:〃约翰·托马斯·史库柏斯,1925年4月非法且蓄意在田纳西州里耳县的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这些公立学校部分或全部由田纳西公立学校基金资助。〃我真的不懂那怎么可能,但我先姑且不管它〃此人否认像《圣经》所讲的由上帝创造人的说法,却在那里传授人是由低等动物变来的?quot;
  请看,这里有一个基本的问题,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但却是非常基本的,因为田纳西的宪法要求,美国几乎所有其他各州的宪法要求,一份起诉状必须用足够的文字来叙述,以便确定一个人能受到什么性质的起诉。田纳西方面声称;我的朋友、州司法部长说,约翰·史库柏斯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是的,我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因为原教旨主义者就是在寻找有这种看法的每一个人,我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那是因为愚昧与偏执的盛行,它们结合成了一股巨大而强有力的势力。法官大人,这股强大的势力使他害怕。虽然这个州通过指控将他带到了这儿,但在起诉状中有几点必须陈述出来:起诉状必须陈述事实,而不是陈述法律条文,或法律结论……在这份起诉状中,只说约翰·史库柏斯讲授了与摩西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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