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中国赋税史 >

第44部分

中国赋税史-第44部分

小说: 中国赋税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必要时派员会同整理。还规定地价的计算应按最近三年之地价分等估计。此法虽比前法完整,但各县地价多未经呈报,实陡上也未兑现。
  1934年5月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召开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讨论减轻附加税、取缔摊派的办法。最后议决有六条,其中关于田赋负担的决议为:(1)减轻田赋附加。议定自该会闭幕之日起,对于田赋永不再增附加税,至于以前附加各种捐税,概须分期减除,并以土地陈报后所增赋额,尽先抵补减轻附加后收入的不足部分。(2)废除苛捐杂税。议定自1934年7月起至12月底止,地方斟酌情况,分别先后,逐一废除。此决议施行结果,如果从官方数字看,1934年7月至12月各省田赋附加税共减七百二十万元。而实际上实行减轻田赋附加只有三省一市。除掉北平市外,江苏全省只减十余万元,安徽全省所减不到七万。真正能够勉强实行财政会议底决定方针的,至多只有浙江一省。其他省又怎样呢?四川当时本是有名的人间地狱,财政会议闭幕以后,各县田赋非但不遵令减轻,并且把过去种种劣迹尽情发挥,予征田赋。又如江苏扬中县,农民推派代表赴省请求减轻田赋附加,据呈报,该县附加仍然超过正税三倍。县府奉省旨意批复减轻田赋的请求“应毋庸议”,也就是不准农民代表提出减轻田赋的要求。广东在整顿田赋附加后,田赋及其附加又增加了一倍。本来,田赋和田赋附加已在为各省重要财满腔热情,要减轻或整顿,也决非易事,有些省在“废除苛杂”的口号下,将有名目的捐税,改为无名目的摊派,在摊派制度下,农民负担加重的程度也就更难估计了。
  (三)田赋预征
  国民党政府田赋附加比非洋政府统治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田赋预征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田赋预征最严重的是四川省,每年多达三次四次甚至七次八次,各防区军阀在1935年预征田赋的情况如图表11…2所示。
  图表11…2
  驻军名称 一年内征收次数 预征达到年度(公元)
  21军 6 1975年
  28军 5 1991年
  29军 7 1978年
  23军 8 1971年
  新6军 5 1965年
  黔军 5 1946年
  各军阀防区内一般都预征田赋三十年以上。农民一年要多交几倍的田赋,而家民耕种每亩田所得的收入,除去人工、种籽、肥料、农具等费用开支外,较好的最后可得二三元或四五元,如果每亩课征四、五元乃至十几元的田赋,则农民连最低的生活也不能维持,因此人民不堪负担,多将田单契据贴于门上,说明本人无力偿欠,请官厅将其田契没收,不要捕捉索税。田赋预征在全国和地同样严重。安徽因连年受灾,国民党政府又要预征钱粮,农民苦不堪言,愿受死刑以减免,出现了“以命完粮”的悲剧。
  田赋、田赋附加、田赋预征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崩溃。
  (四)田赋征实、粮食征购和征借
  1田赋征实
  (1)实行田赋征实的原因
  抗战开始,沿海和华中富庶地区相继沦陷,国民党政府失去了主要税源之地,加之物价上涨等原因,财政收入受到严重的影响。为了适应抗战的需要,国民党政府实行了战时财政政策,田赋改征实的是适应战时财政经济需要的财政措施之一。1941年国民党中央以平均负担、增加税收、合理分配、调剂粮食、改进税收为理由,接管各省田赋,对田赋改征实物。
  (2)田赋改征实物的经过
  抗占开始后,物价上涨,尤以粮食为甚。一般依靠薪金生活的中下级职员和居民几乎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政府经费支出,也随物价高涨而膨胀。为适应日渐增长的庞大费用,各地政府开始加倍征收田赋。但即便如此也难以平衡财政收支,更难于平抑物价,各地先后对田赋实行征收实物。将田赋征实首先付诸行动的是山西省。“七·七事变”后,山西成为战场,当地驻扎军队很多,由于物价高涨,军队筹粮困难,加上晋纱跌价,省税收入大受影响。1939年春,军队采用按户等摊派的代购办法,名为代购,实则是派收,而粮价上涨已超过派购价几十倍,人民赔累不堪,纷纷要求救济。山西省政权不得不规定停止派赡,将田赋改收实物,以供给军队。1940年这项措施在山西全省实行。以后福建、浙江、甘肃、陕西地相继实行田赋征实。这是各省政府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不得已为之的办法。
  1939年9月,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同行政院共同颁发《战区土地租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求济暂行办法》,规定战区土地税得以农产品按市价折算缴纳实物。这是关于田赋征收实物的第一个中央政府级法令文件。1940年7月国民党政府又制定《1940年秋实行军粮民食统筹办法》,全文共十一条,其中关于实谷折征田赋的规定是:粮食筹集方法是征购和实谷折征田赋;田赋征实应由各县政府会同征收处斟酌地方情况决定;折笮的价格应以地方政府田赋开征时的市价为准。这是国民党政府关于田赋征实具体办法的最早规定。1941年5月国民党五届作中全会上作出中央接管田赋和实行田赋征实的决议,同年6月召开国民党政府第三届全国财政会议,制定田赋改征实物的四项原则:(1)从1941年度下半年起,各省田赋,战时一律征收实物;(2)折征标准以1941年度正附税总额每元折征稻谷二市斗(产麦区得征等价小麦)为标准,其赋额较重之省分,得请由财政部酌量减轻;(3)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财政部批准后实行;(4)各省征收实的,采用经征和经收分立制度。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田赋征实政策从此确立。此后财政部根据上述原则制定《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对征收目换、征收标准、征实种类、征收机关、罚则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
  (3)田赋征实的管理机构
  国民党政府1941年8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田赋征实,田赋征实的机构分为经征和经收机构。经征机械:中央为田赋管理委员会、各省为田赋管理处,下设县田赋管理处,县以下设经征分处。经收机构在中央为粮食部,在省为粮政局,县为粮政科,下设经收分处和仓库。1942年又将经征和经收机构合并,改归田赋管理机关办理经征经收事项。1943—1945年各省田赋管理处与省粮正局合并为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各县成立县田粮管理处,县下设镇办事处和收纳仓库。抗战胜利后,收复各省相继成立田粮管理处。1946年7月起,各省市田粮机构隶属各省、市政府,并裁撤县市田粮处,由县市政府内设田粮科、分镇设办事处和收纳仓库,以办理田赋经收和经征事项。
  (4)田赋改征实物的征收办法
  《田赋征收实物原则》和《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规定,田赋改征实物标准为每元折谷二市斗,产麦区得折征等价小麦,产杂粮区折征等价杂粮。1941年将折征率提高到每元折征谷四斗,或小麦二市斗八升。各省征收又有各省的折率,一般在一元折二三斗之间。征收时间:田赋征实以当地收获开始起征收,三个月内为期限,过期则处以滞纳金,加罚征收。
  征收手续:各县按规定折算标准编制征册,再照征册所列之数填造粮票。粮票分通知、验收、收据、存根四联。粮户得到交粮通知单后,交粮时应将通知单缴稽征股核算注明应纳总数,粮户持单连同实物赴仓库照数缴纳;经验收后,填发验收单并加盖公章,注明粮户交粮时的铜牌号,内转稽征股换取粮票收据;征收处在存根、验单、收据上注明完粮日期及其数额,收据联交粮户保管。
  交纳办法:粮户应将所纳粮食亲自交到指定的仓库。征收处与仓库配合按征收手续规定征收。依照财政部规定,粮户完缴的粮食必须是质地干燥、颗粒饱满的当年收获物,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予交纳。
  (5)田赋征实的作用和弊病及其实质:
  搞战时期田赋征收实物有如下作用:
  第一,抗战时期的物资缺乏,尤以粮食为最,田赋由征收货币改征实物,可以避免各种干扰,简而易行,能及时解决战争时期前方军队和后方居民的口粮问题。
  第二,田赋若征收法币,法币的购买力则随物价上涨而下跌,征收实物,其价值随粮价上涨而上涨,不至于影响财政收入。
  第三,国赋征实可以避免给价收购所引起的通货膨胀和避免筹款购粮的困难。以1941年为例,这年所需的军粮民食为数极巨,仅四川一省,必须筹集一千二百万石,如全数且法币收购,则须投放十二亿元左右(每石粮食价为一百元),若以全国计算则数量更为巨大,势必引起货币发行数量增大,物价必愈益抬高,而囤税之风势必更烈,筹集粮食则更为困难。实行征实后则使当年财下金融困难得以缓解,筹粮问题也得以解决。
  但也必须指出,田曲征实的实行,是中国农民为抗战作出的重大牺牲,是对中国抗战的胜利作出的重大的贡献,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抗日的一切,生活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农民所给。”
  但田赋征实制度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第一,田赋征实实行后,纳粮时必须由农民亲自运送到收粮地点,往返费时费钱,加重农民负担,同时也影响农民耕作;第二,田赋改征实物后贷币折为实物,折率提高,起规定为一元折征稻谷二市斗,后提高到一元折征稻谷四市斗,负担加质一倍,再加上附加税和带征公粮,农民负担已极为沉重。第三,征实实行比例税制,由入越多,负担越轻,而收入越少田赋负担对生活的影响越大。由此可见,比例税制维护的是地主富农的利益,对农民来说则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农民苦不堪言者,还不止于此,征收机关经办田赋人员的弄权渔利及其与乡镇吏绅的朋比为奸,他们互相勾结,以多填粮额、大斗浮收、挑剔税粮,规定簸失的稻谷不准农民带回等手段中饱私囊。下以愚弄人民额外征收,上期国家贪污中饱,不一而足。曾任粮食部长的徐堪,对某一会议报告粮食状况时,说过“好人不到粮食部来”,这句话足以把粮政的黑暗披露殆尽。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实行以通货膨胀为中心的财政政策,而田赋征实则是与这一政策相适应的措施之一,它是通货膨胀政策的从属部分。其目的在于即要通过通货膨胀获取暴利,掠夺更多的财富,又企图绕过通货膨胀对财政的影响,以便更为有效地进行搜刮。再者田赋实使田赋征收从货币形式倒退到实物税形式,也就反映出国民党政府在征收田赋过程中拒绝收受他们自所发行的正在日益贬值着的法币,这本身就意味着对法币的否定。
  田赋征实从1941年7月实行,如果说这在搞战期间是为了充裕战时粮食供应,稳定粮价,保障军粮民食的需要,是为抗战服务的必要措施的话,那么,在抗战胜利且,田赋仍继续实行征实,就没有任何理由。这种征实,不只是加重了极待休养生息的农民负担,而且把人民用血汗获得的成果用于反人民的战争,必然遭到农民的反对。从此也可看出田赋征实的掠夺性的反人民性质。
  2粮食征购
  抗战时期,前线的军队、后方城市居民粮食需要量很大,田赋征实之数已不能满足,194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