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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2006-4-10李敖系列之10李敖通电集-第34部分

小说: 2006-4-10李敖系列之10李敖通电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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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内容缺印)
  第九封
  08…10…1998 14:48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1998年10月8日函致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
  五月底与文洋兄及世伯于北京会面,本人与家父皆感兴奋与希望。 尤其对于有关世伯当日对两岸经济发展所提之多项建议,家父深感支持,今更嘱我去信,并期望文洋兄能向令尊转达家父之意。以期更进一步共同为两岸经济与统一努力。
  贵我双方已首度合作两个事业体系,除宏联电子与宏和电子,埔东港的开发工程,LND的引进都将带给上海未来,迈向更进步的都城。 对于共同发展高科技与石化产业理念与构想,需要
  贵我双方人员再进一步多加努力,我方于日前已派驻一整组人员,于硅谷成立高科技研发中心,此举,今本人也期望王兄能协助引介美国硅谷方面一些优秀相关人才,以期
  贵我双方日后发展高科技产业之顺利。 另令尊翁五月底与家父碰面时提及,相关台湾政治层面可能改变,家父希望再听令尊翁进一步分析与意见,如有可能,此次我方首长洽要访日,如令尊翁时间得已,为避免台湾政府多言,可选择于日本会面。谨此
  商安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封
  18 … 03…1999 10:57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3 (前面缺印) 地之国家之各国家事业机构之力,全力给于金援支持。以此期兄代向世伯转达并于协助。余后各点待兄进中国后面议。谨祝
  商安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一封
  12 … 06…1999 15:25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1999年6月12日函致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 王兄来函提及支持陈水扁竞选总统一事,家父要我转告其看法。对于台湾目前三位可能影响台湾政治转变三位人选中,目前除了连战,还有陈水扁以及宋楚瑜三人。
  家父与中国所属意看好的人选里,属宋楚瑜之意愿较高。因为他一直主张统一之原则,而至于陈水扁,他一直存有台独理念,并且又是民进党推动台独重要人选,故或许对于令尊翁建议,家父与北京方面可能无法接受。除非令尊翁能说服陈改变其主张,并且承诺并以表善意,我方才能支持。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二封
  28 … 09…1999 11:47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前后面缺印)来,陈要求于当选后,希望祖国能支持他,马上恢复两岸对谈
  第十三封
  02…10…1999 17:26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1999年10月2日函致
  王文洋博士 王兄昨日电话所提,已秉家父。家父同意以令尊翁于本月初所托刘先生带来之陈水扁信函。作为将来互动基础,以接受陈书信中所做出之三点承诺。一、在其任期内不得谈独立。二、主动开放三通。三、修改两岸投资政策,开放高科技经济投资。家父表示中央可接受以上三点初步善意承诺。更希望令尊翁睿智选择,真能带给两岸人民和平与繁荣。
  故为表诚意,中央对陈之竞选,也将提出金援,初步决议金额为4000万,近日我会通知澳门与美国中央直属事业机构,分批将资金转进台湾。 然家父更要我在此表明一原则与立场。中央虽接受陈之相关善意,并同意支持他竞选。但中央于海外各地活动单位,皆不会因此放弃对宋楚瑜之支持。而家父也建议令尊翁不能忽视,宋一直在台湾显示之亲民声望。
  家父认为,我们双方皆该以对我们最有利的立场打算,在这场台湾领导人的竞争中,我们可以同时支持陈宋两人。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四封
  01…11…1999 12:27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函致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日期:1999年11月1日
  有关中央承诺提供4000万金援,希望陈能于美国与澳门两地,寻找人头在两地多家CASINO中开立瑞士银行户头,再于欧洲以及其它地区另外开立多个人头帐号,而且最好都能以第三国人身分或企业以及基金会名义开户,并且希望此笔金额能分散汇转,最后再以其它人名义购买基金或企业捐款方式转进。如此才能避免对陈与中央造成不必要伤害。
  此点请小心处理,并能于近日通知两地之帐户,以便于本月底前将此笔金额转出。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五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日期:1999年11月5日 有关来函提及4000万人民币金援部分,今中央同意兄之建议改成500万美金。并同意按兄所言,转进CASINO的瑞士户头后,再转往宏仁集团属下之任一帐户。
  而我个人也同意兄于1999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给我的建议。王兄今天所有考虑完全正确,一切就交由你负责全权安排。但兄必须注意,中央曾要求于陈水扁接到此笔金援后,必须由令尊或兄确认保证。而且确认书上金额,必须明百写清楚为500万美金,不得短少。此点不能出任何问题。
  以后你我双方有关对陈金援方面联络,就按兄书信中要求,从今起同意双方以「A档案」来代表,并皆以电子邮件发送附加档案往来文件。电子邮件上我会如同兄一样,放上已存盘代表个人的图档。切记!公司往来书信中有我的签名,公司章,还有私章,而有关「A档案」往来书信中,谨会放上我的印章图档。如有人以今日所言不同内容与兄联络谈起对陈之金援便是冒名。谨此 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六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日期:1999年11月10日 相关「A档案」资金部分,已经转出。兄可于近日查证瑞士银行户头谨可。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七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日期:1999年11月12日 相关兄谈及「A档案」问题,兄可自己做主,以不同企业名义汇转,此点本人并无异议。也无问题。
  而有关「A档案」中,兄所提及之二十五万美金,兄可私下转进本人瑞士银行户头即可。此点在此确认。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八封
  16…11…1999 09:40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1999年11月16日函致: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
  对于国际间传闻,台塑集团王永庆老先生幕后力挺宋楚瑜,并且还推派长庚医院校长出任宋之副手,不知是否可有此事? 今北京来电询问,并讶异为何外传与 贵我之协议不同,是否另有隐情?敬请来函说明,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之误解。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十九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 日期:1999年11月25日 今我已查证银行户头,有关「A档案」中之二十五万美金部分,已收讫无误。 前天家父问及有关「A档案」收款确认函,不知兄可否于本月底之前拿到此一确认函。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 日期:1999年11月29日 有关「A档案」之证明文件,只要有兄或令尊翁任何一人之签名确认即可。此点家父非常了解,也非常信任王兄,王兄对于此点可以完全放心。
  但王兄务必记得,确认函上的金额一定要是五百万美金。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一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 日期:1999年12月2日 有关「A档案」之证明文件,今已从刘先生手中收到正本,此案多劳兄之费心,本人对兄之支持非常感谢。
  而有关兄提及相关宏和与宏联之借款,并承诺个人转帐之五十万美金,请兄让我考虑多日再答复于你。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二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 日期:1999年12月5日 兄于来函中所提到此后合作之案件都以暗号为证,此点我也同意。对陈的金援,是我们的第一项合作,以A档案为名,故宏联与宏和的贷款是我们的第二次合作,所以此后就以A、B、C等为序号一直编排下去,而有关提及钱的相关问题,也都以A档案的联络方式,以及暗号为记。不知兄意下如何?
  「B档案」设备等我可以做主贷款至七成不会有问题,此点兄可以放心。而兄所提之五十万美金,我个人建议以贷款金额百分之三计算。5200万贷款便是159万美金。其中兄可得百分之一,本人为百分之二。如兄无问题请来函确认。
  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三封
  函致:宏仁集团 王文洋董事长日期:1999年12月8日 B档案就按兄来函所述,本人今在此确认。百分之三费用中,其中1。2百分比归兄所有,1。8归本人所有。明天我便会走一趟北京,并与总行做进一步的工作。谨此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四封
  11 … 02 … 2000 16:43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急件!!日期:2000年2月11日函致
  宏仁集团 王文洋博士 有关家父邀请世伯王永庆董事长,前来大陆为台湾大选后相关两岸经济问题,进行协商之事,来访时间是否已经订妥,敬请尽快给与答复。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五封
  函致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日期:2000年3月27日陈已于大选中获胜,对于日后 贵我之合作,近日内希望再有更进一步接触与计画,请与陈协议过后,能于下月进中国之时,带来更进一步之消息。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六封
  12 … 04 … 2000 16:37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函致 宏仁集团董事长
  王文洋先生日期:2000年4月12日 董事长前来上海之时,曾提及有关陈上任后,希望中央能首先对陈释放善意信息,今对于相关要求,恐中央不会应允,主要原因乃陈是民进党分子,而且又曾是台独主义者。故中央希望能于其就职后,先得到陈于竞选之时所对中央提出的三点承诺再做打算。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七封
  27 … 07 … 2000 11:23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2000年7月27日函致
  宏仁集团 王文洋博士:我方对于 贵方投资高科技产业之请求,已一一配合,并予支持。然,对于令尊翁与王兄于台湾选前,所提出之陈水扁承诺,今却只见其对外宣称其一任期内不宣布独立。其它皆未具体表现。
  北京当局今覆电本人,承诺可暂时应陈请求,停止对台湾武力犯台宣称,然需请 贵方尽速与陈水扁作进一步之沟通。以免影响 贵我双方友善协议。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八封
  30 … 07 … 2000 14:52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2000年7月30日函致
  宏仁集团 搬迁通知 本公司自八月一日起,公司搬迁至上海市高邮路19号,联络电话与传真号码不变。特此通知。上海联和投资公司江绵恒
  第二十九封
  19 … 08 … 2000 11:05 FROM:021…6474…6761 TO:02…2712…8372 P。01 日期:2000年8月19日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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