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浪大化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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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驾御和传达的。问题还不仅止于此,新的一代对文学艺术已有自己独特的
看法。士别三日,确是不能不刮目相看。何况在理解与解释古典文学上,在
国外也是日新月异。此外,任何事物都存在一个老化的问题,文学翻译亦不
例外。经典名著每过一代(三四十年)总有新译本出现,这在国外早已是通
行的做法。鲁迅先生的译品在30 年代属巅峰之作,但建国后国家出版社逐渐
认识到也不妨重新请人翻译,这绝不仅仅因为原译是从二手语言转译的关
系。老译家若是见到自己译过的作品出现新译本,不妨采取“欢迎参赛”的
开明态度。当然,后来者若是毫无优点,毫无特色,便无出现的必要。即使
出版了,也迟早会被淘汰的。
拊掌话旧译
我是不大喜欢重译别人译过的东西的。英美名诗大抵已有不错的译文,
所以我的译诗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作品居多。惟一重译的小说则是欧·亨利
的《警察与赞美诗》,那是应金子信先生的邀约翻译的。当时他在编《外国
短篇小说》,因未能获得原译者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只得让我重译。那是
在1978 年,多年未工作谁都手痒。要是搁在今天,这篇重译便不会出现。我
后来见到原译者(也是老朋友),向他解释。他淡淡一笑,说没有关系。他
见过大风大浪,这点小事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多年后,小儿进了高中。有一天我见他对着一本教科书窃笑。这可是难
得的事。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在看高中《语文》第五册中所收的《警察与赞
美诗》。教科书不知为什么照例不写明译者姓名。但那译文显然是我的,而
且有说明出处的注“选自《外国短篇小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下册”
为证。我拿过来读了一遍,觉得译文好像还过得去。拙译被收入中学课本,
得以亲近千百万小朋友,使他们在苦读之余能享受几小时的愉悦。这对我来
说比拿到什么大奖都要开心。
欧·亨利虽是通俗作家,但文字并不浅显畅达,有的地方还挺曲里扣弯。
在他看来,一个意思绕上几个弯说出来才算是幽默——应当承认这也是一种
手法。原文匠心处,译时也费了我不少心机。何况前面已有一份相当不错的
译文,要做到有所不同(不敢说超过)像是走狭路又不能踩别人的脚印,真
是颇费踌躇。记得我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抄袭,投入的气力比用在译一篇新作
品上的还要多。不妨举几个例子:
小说中写到苏比要去的一家小餐馆,说“It’s crockery and at… mosphere
were thick;it’s soup and napery thin。”我为了让两个形容词能照顾
到两个名词,斟酌了半天,译成“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
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小说中表明苏比不名一文,说“the minutest coin
and himself were strangers”。原译“他一个子儿都没有”,平淡了些。
我译成“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这样采取古典白话
小说里的表达方法,是否恰当,会不会过火,自己也没有把握。又如原文形
容某时髦处所,一连用了四个“lightest”。原译是:“最明亮的街道,最
愉快的心情,最轻率的盟誓和最轻松的歌声”。我在其基础上作了一些改动:
“最轻佻的灯光,最轻松的心灵,最轻率的盟誓,最轻快的歌剧”。不知是
否跟随原文更紧密一些?当然,我不如原译的地方一定很多。
我深夜伏案时的“苦心孤诣”居然被教科书细心的编者察觉到。因为在
课文后面的“思考和练习”里有这么一段:
“四、阅读下面这段话,回答括号中的问题:
街对面有家不怎么起眼的饭馆。它投合胃口大钱包小的吃客。(他们是
些什么人?作者为什么这样说?)它那儿的盘盏和气氛都粗里粗气,它那儿
的菜汤和餐巾都稀得透光。(加点的两个词语在句中的含义各是什么?)苏
比挪动他那双暴露身份的皮鞋和泄露真相的裤子(为什么不说“旧裤子和破
皮鞋”?)跨进饭馆时倒没遭到白眼。(“白眼”是什么意思?你能找到这
一典故的来源吗?)他在桌子旁坐下来,消受了(为什么不说“吃了”?)
一块牛排、一份煎饼、一份油炸糖圈,以及一份馅儿饼。吃完后他向侍者坦
白:(他为什么要坦白?)他无缘结识钱大爷,钱大爷也与他素昧平生。(这
句话是什么意思?这样说有什么好处?)
一个译者能遇到这样的细心对待,即使不署名,得不到一文稿费,也该
心满意足了。
小议译诗
既从事创作又搞翻译的老作家萧乾不止一次地感叹说:人们总以为创作
不易,翻译简单,其实不然。前者总是写作家自己熟悉的事物,有些锻炼之
后便可达到一定的水平,而后者则需面对各种无法预料的难题,而且不容你
回避。因此,他经常呼吁两方面的同志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只有这样,
才能提高我国文学事业的整体水平。
我自己也有相同的体会。限于篇幅,无法以长篇译作为例说明。这里仅
提一两首自己译过的短诗。美国诗人爱伦·坡的作品以格律严谨、音乐性强
著称。他的一首《致一位在天国的人》,写自己失恋之苦。且看最后一节:
“昏昏/沉沉,/我的/白天——
我/每一个/夜梦/都苦苦
与你/星眸的/投射/相连,
你在/泉边/轻盈/起舞——
每一/投足/都泛起/潋滟
波光,/映入我/苦思的/梦庐。”
原作每行四音步(外文中以一个重音与一或两个轻音为一“步”),拙
译以四个“顿”(最短促的吐气单位)相应表示。原作押隔行的AB 韵,译文
亦苦苦追随:“天、连、滟”,“苦、舞、庐”。这还仅仅是诗歌形式上的
忠实。原作的每一点意思均需不温不火、恰如其分地传达出来。而且译文整
体上要一气呵成,切不可支离破碎,有了一棵棵树木却形不成一片森林。文
字既要精练讲究,又不能欧化、跳跃得使一般水平的读者看不懂。总之,要
务求使我国今天的读者读后的感受与19 世纪英语读者的印象大致相等。请
问,这与自己提起笔来写六行诗相比,究竟是孰难孰易?
上面说的是格律诗。自由体诗歌亦有其难译之处。译得不好便什么也不
是,反而让读者怀疑外国诗人的水平。我最近译了澳大利亚诗人乔弗·佩奇
的一首《路景》。很短,不妨全文抄录如下:
“演出结束时
穿软鞋的袋鼠
跳了
一步并且鞠了
最后的一个躬,
聚光灯端端正正地
打在他的身上。
那辆霍尔登轿车
却不是来参加演出的,
它扫向前去,
把两撇
小胡子似的光柱
印在柏油路面上。”
可以想象,诗人驾车行走在澳大利亚空旷的大平原上,他见到了一只袋
鼠的一跃,归而把这一饶有情趣的景色写成一首诙谐的小诗。如果译者体会
不到这种情绪而是干巴巴地逐字译出,读者肯定很难透过一重阻隔欣赏原
诗。译诗的人需要很高、很灵敏的感性,这是首要的。有的译者堆砌了许多
华丽、古奥的词汇,却没有“灵魂”,这是最悲惨不过的了。
声音、喧嚣与喧哗
《文汇读书周报》发表过谢德辉先生一篇叫《玩笑、喧哗与假面具》的
文章,内中将福克纳与维特根斯坦合论,使我对福克纳的认识深了一层。文
中提到拙译书名前后不同,此事只有我比较清楚,不得不“跳出来”解释几
句。
福克纳的小说“The Sound and the Fury”,我最初沿袭袁可嘉先生60
年代所写论文中的译法,用的是《喧嚣与骚动》。后来我发现五个字里有三
个是“X”或“S”音打头,念起来沙拉沙拉的,似是含了一口沙子。经查朱
生豪先生所译《麦克白》(典出此剧,但是福克纳加了两个冠词),原来亦
非“喧嚣”,而是“喧哗”。朱先生之所以这样,想必是求平仄上错落有致,
有起有伏。我觉得有道理,所以此后就一直用“喧哗”。
那么,为什么在《大百科·外国文学卷》我写的词条里又用了《声音和
疯狂》呢?那是因为大百科这方面的工作是在杨周翰先生领导下进行的。记
得有一次在北京大学开编委会审定词条,杨先生对《喧哗与骚动》译名提出
意见。他主张翻译宜朴素,切忌花梢。而且他认为在《麦克白》那句“full of
sound and fury”里,后面那个名词其实起的是形容词的作用。这是一种修
辞方式,连起来真正的意思即是“full of furious sound”。但是真的这么
译,又未免离原文太远,成了一种Paraphrase(释义)。因此,他认为还是
老老实实,迳译为“声音和疯狂”好。
杨先生是我素来敬重的前辈,他是莎士比亚专家,又是《大百科》这方
面的负责人,我当然乐于遵从他的意见,所以就照做了。
可是会散后,我与卞之琳先生、董衡巽先生坐外文所的小车回城时,卞
先生沉吟了片刻后说,他倒认为作为书名,还是译成“喧哗与骚动”好。当
时我跌脚道(当然是借喻,小轿车里无法跌脚):“您怎么不早说!”不过
我想卞先生也准是经过了一番考虑,到这时才作出他的判断的。
因此,在《大百科》里用的是《声音与疯狂》,而在别的地方则是《喧
哗与骚动》。近年来,人们在文章中常常将这两个名词连用,表示一种最疯
狂的状态,似乎已成为一个新成语了。
去年第二期的《中国翻译》上有一篇文章批评拙译,书名仍用《喧嚣与
骚动》,想来文章作者还有不同的看法。
一本书的译名也居然包蕴好些故事。语言语言,真是妙不可言。
做了一件小事
我收到过某地农村一位读者的来信,劝我辞去工作,专事福克纳作品的
翻译。他信里说,若干年后,又有谁知道“你老”(这是原话)是××刊物
的主编呢?
我何尝不想多做些有“长久价值”的工作。但几十年的人事与人情关系
也不是那么容易摆脱的。不过只要可能,我还是尽可能回到“福学”的田地
上来耕耘。去年下半年,我就用了几个月的业余时间,把《喧哗与骚动》译
稿重新校改了一遍。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美国出版了《喧哗与骚动》原
作的校勘本。校勘者是美国福学专家、南密西西比大学教授诺埃尔·波尔克。
据他为1987 年诺顿版该书所写的《编者札记》里说,他是拿福克纳的亲笔手
写稿、复写纸本打字稿(均藏于弗吉尼亚大学的奥尔德曼图书馆)与1929
年“开普与史密斯”公司的初版本作比较,“殚精竭思使一个与福克纳‘最
终意图’相符的版本得以出现”。但是他承认,这也只是尽可能而为之,因
为当初编辑改动稿子与校改清样的资料均已不存,因此无法得知出版时的改
动哪些是出于福克纳的原意,哪些则是出版社编辑的擅自改动,或者是“手
民”的误植。波尔克说,除非有极具说服力的理由,他一般都以复写纸打字
稿作为依据。波尔克还开列了两个表格,以显示他们作的较重要的“改动”。
我研究了一下他的“改动”(其实应该说是“恢复”),觉得都是很有
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