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 [意]切萨雷·贝卡里亚[网罗论坛]寒寒-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区别,这样,针对已遂犯罪的较重刑罚就可以促使人们悔
罪。
如某一犯罪中有共犯多人,但并不都是犯罪的直接实施
者,那么,对他们的刑罚也可以有区别,然而,道理则不同。
当很多人去共同冒险的时候,所冒的危险越大,他们就越希
望平均地承担它,因而,也就越难找出一个甘愿比其他同伙
冒更大风险的实施者。只有当为那个实施者规定了一份酬劳
时,才会出现例外。既然他获得了一份对他较大冒险的报酬,
那么对他的刑罚也应当相应增如。这些观点在一些人看来太
形而上学了,而他们却没有考虑到一条极为重要的原则:法律
应尽少促成犯罪同伙之间可能的团结。
有些法庭对于犯有严重罪行的罪犯,只要他揭发同伙,
就不予处罚。这种办法有弊也有利。所谓“弊”,就是国家认
可了连罪犯都很憎恶的背叛行为:。同勇敢的罪犯相比,卑下
的罪犯对一个国家更为有害。因为,勇敢并不是多见的,只
要有一种慈善的力量做引导,就能使罪犯为公共福利服务;而
怯懦则是比较普遍的、流行的,并总是专门为己的。此外,
法庭也暴露出自己的动摇,暴露出法律如此地软弱,以致需
要恳求侵犯自己的人提供帮助。
所谓“利”,就是它能预防重大的犯罪。如果这些犯罪造
… 29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1…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成了重大的影响,而案犯却销声匿迹,那么人民将为之惊恐
不安。同时,这还有助于表明:对法律,即对公众欠忠的人,
对私人也可能欠忠。我认为:制定一项普遍的法律容许对任何
揭露了同伙的罪犯不一予处罚,同在个别情况下做出特别宣
告相比较,要更可取一些。这样做会使罪犯互相担心自己被
暴露,从而防止他们团结起来。有了这种法律,法庭可以不
使那些在个别情况下被要求向法庭提供帮助的恶棍嚣张起
来。这种法律应该在规定不受处罚的同时也规定驱逐密告
者……,但是,当我赞同作为公共信任的碑石和人类道德的
基础的神圣法律认可背叛和虚伪时,为消除我所感到的内疚
而自我折磨是徒劳的。如果不实行法律所许诺的不予处罚,
如果根据那些学究式的强词夺理,不顾公共信义,硬把服从
法律要求的人拖上刑场,那么,这会给国家树立什么样的榜
样呢!
在一些国家中,这类事例并不少,因为在那里有不少人
把国家仅仅看作一架复杂的机器,最精明、最强大的人以他
们的天才为工具来开动它。这些人对陶冶温柔高尚的精神处
之漠然,却把人的心灵当作乐器来弹拨,当他们发现某些最
珍贵的感情和最强烈的欲望有利于自己的目标时,便用其稳
健的精明去激发这些感情和欲望。
十五、刑罚的宽和
经过对上述真理的简要探讨,我们看到:刑罚的目的既不
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
一个并不为所欲为的政治实体平稳地控制着私人欲望,
难道它能够容忍无益的酷政为野蛮和狂热、为虚弱的暴君充
当工具吗?难道一个不幸者的惨叫可以从不可逆转的时间中
赎回已经完成的行为吗?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
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因而,刑罚和实
施刑罚的方式应该经过仔细推敲,一旦建立了确定的对应关
系,它会给人以一种更有效、更持久、更少摧残犯人躯体的
… 30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2…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印象。
纵观历史,目睹由那些自命不凡、冷酷无情的智者所设
计和实施的野蛮而无益的酷刑,谁能不休目惊心呢? 目睹帮助
少数人、欺压多数人的法律有意使或容忍成千上万的人陷于
不幸,从而使他们绝望地返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谁能不毛
骨惊然呢? 目睹某些具有同样感官、因而也具有同样欲望的人
在戏弄狂热的群众,他们采用刻意设置的手续和漫长残酷的
刑讯,指控不幸的人们犯有不可能的或可怕的愚昧所罗织的
犯罪,或者仅仅因为人们忠实于自己的原则,就把他们指为
罪犯,谁能不浑身发抖呢?
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
到它的效果。这种大于好处的恶果中应该包含的,一是刑罚
的坚定性,二是犯罪既得利益的丧失。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
多余的,因而也就是蛮横的。
人们只根据已领教的恶果的反复作用来节制自己,而不
受未知恶果的影响。这里有两个国家,在与犯罪阶梯相对应
的刑罚阶梯中,第一个国家的最重刑罚是长期苦役,而第二
个国家的最重刑罚则是轮刑①。我认为,在这两个国家中,
对最重刑罚的畏惧是问等程度的。如果说根据某种理由,后
一个国家的最重刑罚被移置于前一个国家,那么,同样的理
由也会促使后一个国家制定更残酷的刑罚,从轮刑逐渐发展
到一些更加挖空心思的酷刑,直到那些线暴者所特别精通的
学问取得最新结晶。
①轮刑是一种把犯人绑在车轮上,然后再将卞轮因定在一根木柱顶上,让犯人在
这种被绑缚状态中慢慢死去的陪刑。—泽者注
人的心灵就像液体一样,总是顺应着它周围的事物,随
着刑场变得日益残酷,这些心灵也变得麻木不仁了。生机勃
勃的欲望力量使得轮刑在经历了百年残酷之后,其威慑力量
只相当于从前的监禁。
严峻的刑罚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
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为了摆脱对一次罪行的刑罚,人
… 31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3…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们会犯下更多的罪行。刑罚最残酷的国家和年代,往往就是
行为最血腥、最不人道的国家和年代。因为支配立法者双手
的残暴精神,恰恰也操纵着杀人者和刺客们的双手。在王庭
上,这种精神为恭顺的奴隶的凶残心灵制定了铁的法律;在阴
暗的角落里,它却煽动人们绞杀这些暴君,并以新暴君取而
代之。
刑罚的残酷性还造成两个同预防犯罪的宗旨相违背的有
害结果。第一,不容易使犯罪与刑罚之间保持实质的对应关
系。因为,无论暴政多么禅精竭虑地翻新刑罚的花样,但刑
罚终究超越不了人类器官和感觉的限度。一旦达到这个极点,
对于更有害和更凶残的犯罪,人们就找不出更重的刑罚以作
为相应的预防手段。第二,严酷的刑罚会造成犯罪不受处罚
的情况。人们无论是享受好处还是忍受恶果,都超越不了一
定的限度。一种_对于人性来说是过分凶残的场面,只能是一
种暂时的狂暴,决不会成为稳定的法律体系。如果法律真的
很残酷,那么它或者必须改变,或者导致犯罪不受处罚。
总而言之,刑罚的规模应该同本国的状况相适应。在刚
刚摆脱野蛮状态的国家里,刑罚给予那些僵硬心灵的印象应
该比较强烈和易感。为了打倒一头狂暴地扑向枪弹的狮于,
必须使用闪击。但是,随着人的心灵在社会状态中柔化和感
觉能力的增长,如果想保持客观与感受之间的稳定关系,就
应该降低刑罚的强度。
十六、关于死刑
滥施极刑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这促使我去研究,在
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
人们可以凭借怎样的权利来杀死自已的同类呢?这当然
不是造就君权和法律的那种权利。君权和法律,它们仅仅是
一份份少量私人自由的总和,它们代表的是作为个人利益结
合体的普遍意志。然而,有谁愿意把对自己的生死于夺大权
奉予别人操使呢?每个人在对自己做出最小牺牲时,怎么会把
… 32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4…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冠于一切财富之首的生命也搭进去呢?如果说这已成为事实
的话,它同人无权自杀的原则怎么协调呢?要是他可以把这种
权利交给他人或者交给整个社会,他岂不本来就应该有这种
权利吗?
因而,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我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的;
而是一场国家同一个公民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
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然而,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
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
只有根据两个理由,才可以把处死一个公民看做是必要
的。第一个理由: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
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
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再者,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
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人无政府状态
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就变得必
要了。如果一个举国拥戴的政府,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拥
有力量和比力量更有效的舆论作保护,如果在那里发号施令
的只是真正的君主,财富买来的只是享受而不是权势,那么,
我看不出这个安宁的法律王国有什么必要去消灭一个公民,
除非处死他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惟一的防范手段。这
是死刑据以被视为正义和必要刑罚的第二个理由。
历史上任何最新的酷刑都从未使决心侵犯社会的人们回
心转意。莫斯科的伊丽莎白女皇①统治的20 年,为人民的父
母官们树立了杰出的典范,同祖国的儿子们用鲜血换来的无
数成果相比,这一典范毫不逊色。如果几百年的历史、这20
年的统治和罗马公民的范例②都说服不了那些怀疑理性语
言、倾服权威语言的人,那么,考察一下人的本性,就足以
听到我的主张的真谛。
①伊丽莎白(1709…1761);彼得大帝的女儿,1741 年11 月通过政变取得王位,成为
俄国女皇。她曾于1753 年6 月18 日和1754 年9 月30 日发布命今废除死刑。—
译者注
②在罗马共和国时期,除指挥军事作战的百人团会议(itia Centuriata)有权对违
犯军纪者处以死刑外,库里亚会议和部落会议均无权对犯罪公民适用死刑。—译
… 33 – 网罗论坛'txtnovel。bbs。topzj'制作:寒寒
… 页面 35…
论犯罪与刑罚 '意' 切萨雷·贝卡里亚
者注
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
刑罚的延续性。因为,最容易和最持久地触动我们感觉的,
与其说是一种强烈而暂时的运动,不如说是一些细小而反复
的印象。习惯是一种主宰着一切感知物的王权,一个人说话、
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