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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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因而植物以生命的产品作为它的养料
27.动物以植物或动物的尸体为其养料。
28.因而动物以生命的产品为其养料。
29.一切植物就是由于植物生命而改变了的矿物。
30.一切动物就是由于动物生命而改变了的植物。
31.动物生命随着动物生命自身的移植,也随着以其他动物作为养料而得到提高。
32.动物与动物之间相互从对方吸取养料,这是因为动物有各个种类,各种品种。
33.动物在其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以低级种类作为自己的营养。
34.品种和种类乃是延续发展的创造物。
35.日趋完善的创造物随着生命与生命之间的延续而不断涌现。就这样大地上的人类是对动物的继承,因为每个人正是通过理智而改变了的动物,也是与人类相一致的动物。
《论平等》
勒 鲁著 王允道译
第二部分 组织——三段式
配偶和社会
36.作为个体的人,这只是人…人类的第一种表现。
家庭是人…人类的第二种表现。
社会是人…人类的第三种表现。
37.社会就是这个既理想,又真实的存在,通过这存在,一切人们的彼此联系、人类的团结,以及人类本身才能显示出来,它把妇女和男人,作为类型、原因和结果。
社会是由男人和女人,根据他们自己的样子而造就的自然环境,在这里应充分保证男人和女人的生育、发展和正常生活。
38.作为人,男人和女人是相同的。
39.作为人,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
40.至于繁殖种类,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
41.男女天生就有区别,这是为了能结合起来繁衍种族。
42.男人和女人结合成配偶,它能补足男女双方,他们恰恰是平等的两个方面。
43.男人和女人只是在结为配偶的情况下,并只是在配偶之中才能真实地表现出来,也才能作为性别在道德上表现出来。
44.配偶是同类创造同类物这项法则的最内在、最深刻、最神秘的体现。
45.配偶是神圣的:配偶是创造者。
爱情和婚姻
46.处于渴望阶段的爱情,男人和女人是情人和情妇。
47.处于表现状态的爱情,也就是结婚时,男人和女人成为丈夫和妻子。
48.丈夫和妻子在婚姻上都是平等的。
49.婚姻的法则则为稳定的爱情。
50.爱情的法则并不只是表现为情夫和情妇之间,丈夫和妻子之间单独地爱一个人以及这个人的才与貌。
51.爱情的法则还表现为个体之间即可能获得一切天赋和全部优雅那样的一类男女之爱。
52.爱情的法则,并不由于某些缺陷和不完善而幻想破灭。
53.爱情的法则能持之以恒,虽然有缺陷和不完善方面。因为可完美性是一切生命的法则。
然而爱情的终止、分居和离婚相当于死亡前的死亡。
54.离婚是一种暂时的和例外的法则;离婚违背理想。
社会国家
让我们依照神圣三位一体的法则结合起来吧,我们将会幸福的。由于毕达哥拉斯和所有思想家启示和指引了人类,我们要以这位让我们的灵魂在永恒本性的源泉中,即在三重性下获得统一的人的名义对此担保。
55.人,因为是三位一体,无论从其语言、一切表情,一切行动以及一切创造中都表现出三重性。
56.任何一个人的用途、义务和权利都表现为第一组三元式,缺少它人性就不能得到满足,缺少它人的个性就不能存在:
财产——家庭——城邦;
与之相应的是:
知觉——感情——认识。
57.城邦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基础和信条是第二组三元式,它从本质上表达了社会生活:
自由——博爱——平等;
与之相应的是:
知觉——感情——认识。
58.在城邦里的权利和义务的表达方式是第三组三元式,它决定着人们在社会状态下的地位:
公民——同事——国家官员;
与之相应的是:
自由——博爱——平等。
财产
59.财产,作为三位一体就其主要的特点而言相应于知觉。从知觉这方面说,财产是对维持生存的必需品的占有和使用。
财产同样相应于感情;就这一点说,财产则是得到和享有由社会所设立的,根据公民们的提名、选择和一致的赞同而授予的荣誉称号。
财产最后相应于认识;从这一方面说,财产表现为获得和行使某种职权。
家庭
60.家庭就其主要特点而言相应于感情。
家庭是配偶的反映:家庭是婚姻的产物。
61.家庭是三位一体;家庭的真正原因和目的为如下三元式,虽然至今它的原因还是神秘和隐藏的:
父亲——母亲——孩子
与之相应的是:
认识——感情——知觉
62.孩子首先属于父亲和母亲,因为他来自于他们,在某种方式上,他代表了他们;
孩子同样属于社会,因为他没有社会的保护和支持决不能诞生于世;他被社会接受下来。
63.孩子不单只是新生的生命——父亲和母亲爱情的果实;他也是已经在世上生活着的人,在他身上具有人类的特征。
64.父亲和母亲对于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是和社会对于这同一个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
65.家庭照料孩子直到七岁为止。
然而社会从孩子年幼时期起就参加到家庭的照料工作中去,目的是为减轻家庭负担,并采用人们称为托儿所和初期教育室等方式。
66.人在幼儿期正象初期的人一样并不是自由的;因为他自己毫无理智和行使自由的手段;人的幼儿期称之为幼稚期。
67.人在童年期是准备以公民、同事、国家官员的身份进入社会:他的修养,他的教育,他的学习因而是属于社会的,但在进行时不能不顾及他和家庭的每日联系。
68.对大部分人来说到了成年期的一定年龄就能自由,因为他自己具备理智和行使他自由的手段。
国家对于孩子运用说服和教育的权利;人既已成年,他在思想上自己就独立了;他是公民,他享受思想的自由,以及言论出版的自由。
城邦
69.城邦就其主要特点而言相应于认识。城邦,就这一方面来说,称之为共和国。
70.城邦是三位一体;它不可分割地包括:
公民——城镇——国家
城邦是自由、博爱、平等不可分割地进行表现的场所。
自由
71.自由对任何人来说主要是在自我表现形式下生存的权利、行动的权利、根据基本性别和主要官能而自我发展的权利,而要充分行使这种权利,就一定要摆脱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局面。自由对每个人的直接含义就是公民有权一起来创立城邦政府。
博爱
72.博爱是一种以向人们灌输他们的共同起源和团结精神来巩固结社的感情,在结社中人们都是自由和平等的。博爱是一种连结自由(或每个人的权利)和平等(或一切人的权利),并表现出它们实质上的一致性的纽带。
平等
73.平等是一切人类同胞所具有的权利,这些人同样具有知觉——感情——认识,他们被置于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他们存在的需要和官能相联系的同样的财富,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支配,不受控制。平等被认为是一切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和正义。
74.平等、博爱、自由彼此包含着。这三者之中没有一种可单独存在,或者在其他两者尚未实现的时候,第三者只能名义上存在,或者只是一种向往而已。
75.自由、博爱、平等,一经组织,就使所有的人成为公民——同事——国家官员。
关于公民和人民的主宰
76.所有的公民是由全体人,由某些人,由某个人组成的。
77.主宰是至高无上者;她原则上寓于上帝,除此以外,还寓于人类思想和人类理智之中,她不可分割地通过每一个人、某些人和全体人表现出来。这主宰赋予每一个人、某些人和全体人以智慧的光辉;她是使人民能够存在,使人民的政府合法,同时并让每个人——某些人——全体人相互促进的原因。
每一个人——某些人——全体人以其数目、爱情和科学而不可分离地统一在一起,这正是仅次于上帝的真正主宰。
78.主宰是不可改变的,不失时效的,不可转让的。
79.她本质上和潜在地体现在立法者身上。
80.她时时刻刻以潜伏状态依存于每一个人,以扩张状态依存于某些人,以表现状态反映到全体人。
“每一个人”这个词代表了个体;“某些人”这个词形成了城镇;“全体人”这个词产生了国家。
81.每一个人——某些人——全体人创造出结社。
关于结社
82.每一个人,若要在城邦内自由、与人相爱、平等,他就应该按照他自身的优势和合法的爱好和其他人结合在一起。
任何人都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朋友,任何人都属于某一个工场,并以同事者的身分进入这工场。
83.工场内的结社基础为手工行会:
手工行会的基础是友谊;
友谊的基础和法则是三段式
关于三段式
84.三段式或者是自然的,或者是组织的。
85.自然三段式则是三种人的友谊,它们分别代表着我们的存在的三方面之一或官能的某一主导方面,一为知觉,二为感情,三为认识。
因为尽管任何人在其全部行为中是与知觉——感情——认识不可分割地连系在一起的,而我们每个人都由于自己的自然美德,由于自己天生的特点,也就是说撇开一切行为不说,就其赋性而言,我们主要反映或是认识,或是感情,或是知觉。
此外,根据已完成的行为的性质,知觉,或感情,或认识占主导地位。
然而人们往往把他们的优势看成是他们的整个存在,并夸大这种优势,以改变为认识的魔鬼,感情的魔鬼,知觉的魔鬼。
自然三段式以三种人实现三种不相同的主导优势的联合,它是真正的道德法则;它纠正每个人过分朝他某一方面发展的倾向,使每个人朝着他的存在的统一,朝着他真正的人格发展。
86.三段式是通过友谊实现吸引力的真正法则。
因为,在人们之间,吸引力并非其他什么东西,它只是同类人创造同类物的法则。
所以三段式在婚姻后则是人类精神营养和精神一致的法则的一种社会和组织上的第二表现方式。
关于组织三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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