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喜亦忧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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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黄裳的许多杂文为例)貌似悠闲,毫无剑拔弩张之气,却是极具所谓“内
出血效应”的杂文隽品。反之,有些以杂文形式出现,诛伐时弊也有棱有角,
虽与杂文虎贲貌似,但不论就其文心或文采,均难以首肯其为杂文艺术。其
中有些颇多机智的语言,警策的冷讽,但又骨力不称,遂似浮饰;下焉者则
近于插科打诨,正如《水浒传》中潘金莲所说的“花木瓜,空好看”,花拳
绣腿而非过硬工夫。散文、随笔、小品似乎可以闲适,当然也可以不闲适;
但杂文则与闲情逸致不相容,即使娓娓道来,看似温文尔雅,但咀嚼一下,
总是要令一些人呛喉,一些人吁出一口闷气的。这就不是靠词藻华茂或别的
作文技巧所能达到。
因为年轻时倾赏鲁迅的杂文,我从40 年代初起就学写过这类文字,但写
出来的不是流于浅薄无力,就是青筋暴露,顶多也只是写成时评的样子,不
要说讨人喜欢,连自己也看不顺眼。所以剪存的旧文在“文革”时失去也毫
不可惜。70 年代后期起,想写杂文的情结仍在,这些年都陆续写着。大概是
经过了迅捷的世变,阅历稍多了一点,有时感兴来了,写出一篇来自己还算
满意,很可能也是自我感觉良好,其实并不怎么样。不料竟有人称我为“杂
文家”了,真叫我羞惭无地。我的专业是文学理论,后来又转向古代小说的
研究,也带治点历史,特别是思想风俗史。虽也称不上什么成就,但别人如
在这些方面称我为家,虽也受之有愧,却还不至耳根发烧。杂文家则不敢当,
还差得远呢!
杂文是战斗的文体,是秉持公心,指摘时弊的艺术。这些鲁迅早已作过
精到的论述,无庸赘说。战斗就要克敌,使敌方无法还手。鲁迅的杂文正是
如此,纵使对方还手,也正如打排球一记猛击下去的“打手出界”,对方还
是输球。那还不过是义正词严,好的论辩文也能做到,杂文还必须是美文,
事过境迁之后仍然耐读,那就须在意象和形象两方面都和时评或一般论辩文
有不同之处。从意象方面谈,杂文在切入时弊时,还须切到历史的神经,用
鲁迅的形象的说法是“刨祖坟”。就事论事当然会缺乏历史性的生命力,辐
照面广也未必是艺术强度的来源;而且,广度也须由深度求得。这里就必须
作者不仅有对时弊的敏锐的抓得住要害的洞察力,还需要有对现实和历史的
观照力。鲁迅杂文的魅力正在于他对现实和历史的深刻理解和两者之间的隐
蔽关系的把握。这是我们这代人很难企及,更是低能如我所不敢想望的。
从形象方面说,即从艺术表述上的特点来说,我反复诵读鲁迅杂文的结
果,只得到这样一点认识:杂文的美学效应得之于逻辑布置上的扣杀力之强,
这正和杂文是战斗的艺术这一特点相应的。所有的艺术文体,其作品都必须
构成一个独立自足的形象世界,杂文亦然。杂文的形象世界藉一种别有理趣
的逻辑构架营造而成,一个论点撑持着另一个论点,或左右曲护,或正反相
成,这些论点都是用妙语隽思构成的意象直接体现为形象。这之外不需要外
加的浮文褥节,一些都是附骨之肉,它的华彩乐段都是逻辑自身的旋律生发
而出。读鲁迅的杂文,绝无额外添加的“文采”,要说文采,全体都是文采,
这真是有心“做文章”的人所做不出来的。他晚年的杂文如《题未定草》的
诸篇,真是将杂文艺术发挥到极致了。
我,当然万万学不到,但依稀能体会到这大概已经接近杂文艺术的机制
了。不知道我已经把道理说明白了没有?但即使知道了,说明白了,要做到
也很难很难。大师如鲁迅,当然是不能重复的现象,然而美学机理是共同的。
中国至今还没有一本关于杂文文体论的规律性的著作,这是很可憾的。虽然
有了也并不能让人揣摩之后就会写出好杂文来,正如熟读了小说作法并不能
变成小说家一样;可是有一本或多本这样的书毕竟是好事,它可以使有志于
写杂文的人作参考,也可使读者能判断什么样的文字才是杂文艺术。这是我
受到不虞之誉后的心里话和衷心祝祷:希望有学者能写出一本杂文文体论的
著作,填补文论里的空白。
1996 年3 月
谈汲汲于将文学输出
不久前读到一篇议论中国作家在国外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文章。其大意
是,现今的中国作家尚不必汲汲于计较国外版权收益,更要紧的是将作品推
到国外去,求得外国人的赏识。要有货送出去,才能再计较收益云云。
这意思当然是不错的,没有货出去怎么能谈到收钱?别说赚老外的钱,
国内也得有作品出版,抢手,挤上畅销榜,才能稿费、版税滚滚而来。这种
议论也正如嘴里有食物吃下去肚子才会饱那样,其实不说也罢。
然而,这里头却有值得思考的问题。汲汲于拿货出去和汲汲于计较知识
产权的收益,恐怕同样出于一种急功近利的不健康心理。任何作家大概无一
例外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唤起愈多愈好的读者的共鸣,也就是巴望畅销国内,
风行海外。古时候也许有将著作“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文士;现今也还
有少量自己掏钱,将作品少数印行,赠送亲友和同道看看的现象,大抵是因
为找不到肯赔钱出书的出版社。要而言之,只为了给自己看或稍稍扩大点,
只为自己和自己的老婆孩子看而写书的人是没有的。
创作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成功,是杰作,动人。既然要动人,自然会
有意或无意地考虑读者。严肃认真的作者恪守自己的理想和艺术,怀着一种
“但问耕耘,不求收获”的态度写作,准备将作品拿去接受读者的考验,成
功了或畅销了是功力所致,水到渠成。急功近利的、动机不纯的或俗话所谓
心术不正的作者,则不顾一切地迎合读者,讨好读者;说得难听点就如卖春
女郎的献媚。向国内市场就是媚俗;向国外市场,则是媚外。
媚俗不属于本文题旨,不在话下。媚外不是指向老外磕头礼拜,说“外
国月亮比中国的圆”之谓,而是指迎合外国人的趣味情调,特别是挑逗外国
人的猎奇心理而迎合之。在欧美,“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思想是相当普遍
的,时至今日,虽然已不至于把中国看成中古的蛮荒之地,到处都是男人蓄
辫、女人缠足的野蛮陋习,但向他们贩卖一点旧时乡僻之处的落后风俗,所
谓东方的神秘韵味,还是能投老外的猎奇之好的。拿到外国电影节上去竞争
并获奖的某些影片,大致上就是这些玩艺。当然,手法是西方化的和现代化
的,这样才能媚得更上路。
小说和诗歌汲汲于向海外推出去的则多数是意识形态上的迎合,这倒多
少有些接轨的意思,可惜接轨接得太猴急,不知怎么搞的就让人想起三四十
年代上海的“西风派”崇洋媚外作风。
把欧美各国通晓中文的人加起来,恐怕也不如中国人通欧美文字的多。
因此,中国人对西方文学可以大翻特翻,西方有限的能译中文的人除了鲁迅
这样的真正大家外,也只能选择一些合于西方人口味的作品译过去。文人都
是机灵的,于是就从挑逗老外的神秘东方猎奇心理和意识形态上的接轨上去
迎合。汲汲于将作品输出就会在歪门邪道上打主意,而不致力于艺术上的真
功夫去征服——并非蓄意要写给外国人看,而只求艺术上的成功。
诱惑也是确实存在的,布克夫人(赛珍珠)卖中国野人头写了一本《大
地》,中国人读起来十分可笑,号中国的脉搏是号在中国屁股上的玩艺,却
被认为是“中国农民生活的丰富多彩而真挚坦率的史诗”,获得诺贝尔文学
奖。林语堂用英文写了不少书,谈老庄,谈中国的生活艺术,谈中国文化,
畅销英美,风靡域外,但在真正懂中国文化的行家看来,林语堂这点中国学
问,诚如鲁迅所评:“然此公诚太浅陋也。”(《书简·350323 致许寿裳》)
这是只可为知者道的,所以鲁迅只向老朋友许寿裳说说。至于夏志清之流的
在美国被奉为中国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权威,其胡说八道外转内销也十分走
俏,就更自郐以下了。由此可知,卖中国野人头以投外国人之机是有效的。
但这样的亟求打出去,和亟求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不可取,至少从长远看并
不能为中国文学争光。
1996 年10 月11 日
重读胡风《林语堂论》
时下的新潮议论是,文学要拒谈政治,沾上政治就失去了文学的独立性,
而且还要牵涉到意识形态这类令文学乏味的玩意。这种意见其实并不新,早
的不说,30 年代林语堂提倡幽默,其主旨也无非如此。
文学做政治的应声虫,一切受政治的役使,自然是可悲的。但是,任何
作家都必然是某个社会群体的代表,否则作品就不能引起大众的共鸣,表达
的人生见解也得不到众人的认同和响应,除了自我欣赏以外,不能出书斋一
步。作家绝不打算把他的锦心绣口奇思妙想只留给本人享用而拒绝投给社
会。作家干的是社会的事业,而社会里是有政治这玩意的,这应当是常识。
作品和所宣扬的人生态度既公之于社会,就一定会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社会作
用,包括政治作用。虽然,一言兴邦一言丧邦那样的吓人效应是不大有的,
文学和它的思想大抵只起推波助澜或潜移默化的作用。大德大智存心想倡导
某种学说和社会风气,也得适应环境和时会才能奏效,这是中外历史所证明
了的。先秦主张“重己”、“贵己”,即今之所谓个人主义的杨朱,其学说
就因为不适于环境气候而终归湮没。十七八世纪欧洲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设
计的社会蓝图未尝不美妙,但其命运也是周知的。
文学和文化风尚的提倡真必须“应天顺人”。顺人,就是某种意义上的
民之所好者好之,民之所恶者恶之。说某种意义,其界限就是不媚俗也不拗
众;否则,就没有创新,没有上进,只能讨庸众的喜欢了。应天,就是适应
社会、民族、人类的最高利益和最迫切的需要,这是不能以私人的好恶爱憎
作随意性的褒贬的,顺和逆,正确和错误,正效应和负效应都得以从环境、
时代、条件来评衡。抽空了历史的具体背景,说得再漂亮也是废话一堆。
兰花是好东西,王者之香,然而给嗷嗷待哺的灾区饥民送去十盆八盆,
就是十足的开玩笑或曰讽刺,至少是不合时宜,说得严重点是全无心肝。不
能因为兰花是好东西而对给灾民送兰花的人大事恭维,这也是简单不过的道
理。
这回是来说林语堂30 年代提倡幽默、性灵、幽闲的是非功过和所起的社
会作用的正负。这其实是当时就已解决了的老公案,30 年代水深火热全民奋
力于抗日救亡的灾难年代里,这样的问题是一目了然无须辨析的。然而近十
多年来,不少人在重新评价现代文学史、审观林语堂时,发表了不少抽空历
史内容的似是而非的议论,用书斋里悬空拟定的文学和文化标准对林语堂大
唱赞歌,明示或暗示当年以鲁迅为代表的文化主流对林语堂的评骘是偏颇和
狭隘的,是政治性的和意识形态性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