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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吸血鬼莱斯-第54部分

小说: 吸血鬼莱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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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即无大不同,所以,意大利的吸血鬼,也就游移在两种世界之间。他们真相
信老规矩吗?对这样的问题,他们知识耸肩以对,献身魔鬼典礼对他们来说不过一
大娱乐而已!卡布瑞和我不也觉得挺兴味盎然吗?最後我们不也加入跳舞的行列吗?
    『随时欢迎你们来!』罗马的吸血鬼这麽告诉我们。
    巴黎的吸血鬼剧场,对世界各地的鬼类而言,乃是令他们震撼的大丑闻。只是,
一旦他们亲眼目睹,他们就会相信那也未尝不是趣事。吸血鬼在舞台表演,吸血鬼
以花招噱头和模仿动作,弄得观众眼花缭乱如痴如醉。这太巴黎风了吧?他们听得
大笑不已。
    剧场的消息我直接听到不少,在我到圣彼德之前,罗杰传来有关新剧团如何巧
妙讨喜的长篇大论:
    他们装扮得一如巨大的木头傀儡,金丝线从椽柱拉下来,系在他们的脚趾,手
腕和头顶,就这样,他们俨然被操控似的,跳出最最迷人的舞蹈。白皙的脸颊抹上
一团胭脂,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如玻璃扣子,他们那副毫无表情的模样,简直完美
得维妙维肖,令人难以置信。
    乐队则是另一项奇迹,乐手模仿机器人音乐家,脸上一片茫然,就像玩具店里
卖的关节接连娃娃,当钥匙往开关一扭一紧,他们就玩起乐器,吹起小喇叭,奏起
真正的音乐来。
    他们太吸引人了,以至於观察当中的绅士仕女彼此争吵起来;有的说演奏者是
玩具娃娃,有的说是真人,有的坚持演奏者全由木头制成,声音则出自其他演员的
嘴中,就好像在表演腹语一样。
    好在表演节目实在太美妙,太精巧了,否则内容还会令观众心神不宁呢!
    其中最叫座的是吸血鬼的一出戏,一个吸血鬼亡灵,自坟墓中苏醒出现在舞台,
这个怪物头发蓬乱如破抹布,獠牙时隐时露,看上去十分吓人。他甫现身,竟马上
和一个女木偶堕入爱河;从来也没猜到,她根本不是活人,他根本不能从她喉咙里
吮吸到血;不久,可怜的吸血鬼乾枯憔悴,已近崩溃边缘,这个时候,女木头暴露
真正身份,尽管是木头做的,她其实拥有生命;带着邪恶的笑容,她在挫败的男鬼
身边,得意地跳起胜利凯旋之舞来。
    我告诉你,看了表演,你的血都会冷凝起来。观众的喝彩尖叫和掌声,还真是
震耳欲聋。
    在另一场戏里,傀儡舞者环绕着凡人女孩跳舞,他们迷惑她,使他也绑上金丝
线,好像她也是傀儡之一。不幸的是金丝线一绑,她舞个不停,终而体力衰竭;女
孩苦苦哀求他们放她,但是那些真正的傀儡,只在一旁讥笑,直到她跳舞至死,他
们犹嘻笑玩闹,视若无睹。
    音乐是超自然的,很像是乡间市集里的吉普赛演奏。尼古拉斯先生充当指挥,
他的小提琴演奏,常常是表演的开幕序曲。
    以律师的身分,我劝你应该提出分红的要求。这个剧团太了不起了,每一场表
演,大道上等待买票进场的观众;永远是大排长龙呢!
    罗杰的信常让我心神不宁,看完之後心总是一阵乱跳,然後又胡思乱想不已!
剧团的表现难道出乎我的意料?他们的大胆和创新难道会令我惊讶?毕竟,我们都
有相同的能耐,能完成惊人大手笔呀!
    我住在威尼斯时,曾花了不少时间寻找马瑞斯的画作,可惜功夫全白花了。就
在那段时间,伊兰妮亲自来信,从她的信上,我看到吸血鬼细致的一面。
    她在信上描述说,他们是巴黎夜晚最着名的娱乐表演;演员自欧洲各地闻名加
入,因此剧团团员已扩张至二十名,纵使对大都会来说,维持这样的大团也绝非易
事。
    『只有最好的艺术家,拥有真正卓越表演技术的人,  有资格应聘。不过,我
们的挑选十分慎重,你也是了解的,我们绝不允许有任何绯闻呀!』
    至於『亲爱的小提琴家』嘛!提起他时,她口气挺有情义的,强调他是团员的
灵感泉源,写出最出色的剧本,每次当他谈到故事大要时,每一个都感动不已。
    『当他不在工作时,情况不免会失控,我们必须随时留神小心,免得他任意扩
大队伍;他的饮食习惯极为草率马虎;偶尔,会对陌生人说出最荒谬的事,好在听
的人都很明理,根本不予置信。』
    言外之意,就是他试图另外缔造吸血鬼,出去猎食时,也公然不掩人耳目。
    伊兰妮的信如此继续下去:
    『大致上说,是我们的老友(很明显是指阿曼德)在设法约束他,老友以最谨
慎的话施以恐吓;不过,对提琴家来说,效果并不见佳;他仍常常谈及古老宗教习
俗,火焚仪式,进入新王国的通路等等不该说的话。
    我不能说我们不爱他,为了你的缘故,我们就是不爱,也非关怀他不可。不过,
我们都真的喜爱他,我们的老友,尤其对他拥有一份特别情怀。话说回来,我必须
承认,如果时光倒流,这样的一位,恐怕也不易相处很久。
    关於我们的老友,恐怕你一不认识现在的他了;他在你的城堡地下,盖了一幢
大的牧师住宅,整天於书画为伍,就像是一个学者;对外面的世事,甚少关心。
    不过,每晚他总会乘黑色马车,前来剧场,坐在私人包厢座,拉上帷幕看表演。
    他为我们之间解决争论纠纷,管理我们有如从前一般,警告威胁我们非凡的提
琴家;但是绝不同意上台表演。他还负责选新的演员,我前面已说过,他们闻名而
来,我们不必徵求,他们就自动上门……
    回来看看我们吧,你会发觉我们变得有趣得多;此外还有成千的幽冥玄妙,我
无法全书之於纸上。总之,我们乃同类历史中的燃燃明星,对我们小小的表演设计
来说,再也没有比之今日更好的时代,比之这个伟大城市更好的地点了。而这一切
全是你的功劳,这个支持我们的辉煌存在,因为你  得以存在。为什麽你要离开我
们呢?回家来吧!』
    我细心的保存这些信,正如我保存阿芙根哥哥们寄来的信一样。在我的想像中,
可以看到傀儡美好的表演,可以听到尼克小提琴的啜泣,可以看到阿曼德,坐着黑
色马车,坐在他的包厢。甚至在於马瑞斯长期的留言中,我也含蓄的描述有关的一
切。对马瑞斯我总难以忘情,常常,当凡人入睡之际,我带着凿子,如痴似狂的对
他刻字,以表心意。
    对我,再回巴黎已不可能了,不管我是多麽的寂寞。整个世界已变成我的情人
於老师,教堂、古堡、皇宫、博物馆令我痴迷不已;在我探访的各处,我总深入社
交中心,娱乐、文学、音乐、建  乃至小道消息,我都津津有味的品尝。
    我研究的事物,乃至苦心想了解的种种,实在指不胜屈。对於吉普赛提琴手和
街上木偶戏,我的兴趣绝不亚於教堂大合唱,或是金碧辉煌歌剧院里,那些伟大的
去势男生女高音。我徘徊在妓院赌馆,以及水手喝酒吵架的地方;我四处在小酒馆
买报阅读,桌上摆着任意点菜,从不一碰的食物;我和凡人在公共场合聊天,请他
们喝酒,闻他们抽的烟斗和雪茄之香;凡人所有的气味,全钻进我的发际和衣服里。
    不出去四处漫游的夜晚,我便待在家里,以卡布瑞的书为伴,遨游在书中所写
的王国之中。
    在到意大利之前,我一迳认识足够的拉丁文字,让我研究古典文学;在老威尼
斯广场的家,我甚至有一个书房,可以让我读书竟夜,不知困倦为何物。
    当然我不会忘记看欧塞里的故事,读这样的书,让我忆起阿曼德的传奇故事,
还有马瑞斯迷一般的字句。在看完这些古老典籍时,我还真感到大为震惊。
    书上记载这这位古老国王欧塞里,他是一位不争名利的伟大贤君,他教化埃及
人从食人族转为文明人,指导他们如何耕种酿酒为生。这个贤君又如何被弟弟泰枫
谋杀呢?欧塞里被骗到一个盒子里,盒子大小正如他的身体一般;一旦躺进去之後,
泰枫随即盖上盒子并钉了钉子,再把人连盒子一起丢到河里。对欧塞里忠心耿耿的
埃西斯,找到他的身体,不幸又再次受到泰枫攻击,这回弟弟乾脆将哥哥身体全都
予以支解。後来所有的肢体虽找到了,但是却有一节不见踪影,再也寻不回来。
    为什麽马瑞斯会提到这样的神话?这样的神话,不免令我联想到吸血鬼。所有
的吸血鬼,都睡在於身体大小差不多的棺木,甚至圣婴公墓乌合之众,也有自己的
棺木可以栖息。梅格能对我说:『那个盒子或是相似的,你一定要在其中歇息。』
至於失去的那一节  体,那一部份埃西斯从来没找着的;唉,吸血鬼的身体当中,
不是也有那麽一部份未被幽冥禀赋可以增强能量吗?我们能说、看、听、品味、呼
吸,行动一如凡人而有过之;但是我们不能生殖,而欧塞里也不能,所以他  变成
地府之君主。  莫非欧塞里就是吸血鬼之上帝吗?
    想到这一切让我即困惑又苦恼。这一个欧塞里是埃及的酒神,後来希腊人又称
之为戴欧尼斯;而戴欧尼斯又是剧场侍奉的神明,也是尼克和我在年轻时,对我描
述的邪恶之神。如今我们在巴黎有一家吸血鬼剧场。哇!这样的交错巧合,实在太
饶富风味了。
    我等不及想要告诉卡布瑞,有关自己这些杂七杂八的思想。
    然而,她只冷冷地浇了我一盆水,而去表示这样的老故事多着呢!
    『欧塞里也是耕种之神。』她说:『他是埃及的好神,这些跟我们有什麽关系?
』她瞄瞄我在看的书说:『儿子,你要学的还多着,许许多多的男神曾被支解,让
他的女神深深悼念!你读读阿泰翁和艾度妮的故事就知道了,古代人爱死了这样的
故事!』
    说着她飘然而去,留下我独自一个,坐在点着蜡烛的书房,手肘  在这些书籍
上。
    我也苦思过阿曼德提及的圣殿,那些必须照顾者的深山圣殿。这些也应溯回
埃及时代吗?幽冥子孙怎麽会忘记这种事?也或许这只是马瑞斯吟诵的诗篇之一。
和提及弑兄之泰枫一样,并无其他特别意义。
    我仍然带着凿子在半夜出去,在石头上刻下留给马瑞斯的疑问,对我,马瑞斯
越来越成为真正存在的前辈,我们一起谈话;正如同过去我於尼克竟夜长聊;他俨
然是我的知己,聆听我谈及自己的兴奋於热情,以及对这个世界所看所思的最大困
惑於惊奇。
    我的探讨加深,我的知识领域也随之拓宽;对於初解的永生可怕意义,自有更
深切的认识。我孤独地活在人类当中,跟马瑞斯的留言谈话,并不能让我忘却自己
恐怖的妖怪身分;在好多好多年以前,在巴黎化身魔体的第一个夜晚,对此点我已
感触良深。那时马瑞斯之名尚不存在我脑海呢!
    当然,卡布瑞也尚未於我结伴。
    哎!几乎打从一开始,阿曼德的叙述於断言,已经证明真实无比呀!
                                   2
    离开法国之前,卡布瑞就会一连几晚不见踪影;在维也纳时,她经常离开我长
达两星期之久,当我在威尼斯广场定居下来,她更一走数月;我初访罗马,她消失
长达半年。後来她又把我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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