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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新订人间词话 广人间词话-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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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后官并乏家人子”,“家人”改“才人”:“东南诸将翊王家”,
“翊”改“奉”“岂谓先朝营暑殿”,“暑”改“楚”。凡易四字。并
将夏秋后所作《送狩野博士游欧洲》《蜀道难》附录于后。是岁所作长
歌共三首,因名之日《壬子三诗》云。岁除前十日,国维识于鸭川东畔
之寓居。
——《壬子三诗》序(据手稿)
《人间词话》的重印
《人间词话》乃弟十四五年前之作,当时曾登《国粹学报》,与邓
君(按,《国粹学报》主编邓实)如何约束,弟已忘却,现在翻印,邓
君想未必有他言。但此书弟亦无底稿,不知其中所言如何,请将原本寄
来一阅,或者有所删定,再行付印,如何?(但不必由弟出名)
——《致陈乃乾》(1925 年8 月29 日)
《人间词话》手稿补校并跋
'附录'
'说明'
一、滕咸惠同志《新注》出版于1981 年,1986 年齐鲁书
社再版。陈杏珍、刘炬同志《重订》刊载于1982 年第5 期《河
南师大学报》。这两个本子均依据《人间词话》手稿加以整理,重新编
排,在揭示《人间词话》原始面目及其修订过程上,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两家所辑,互有参差:就反映手稿的全貌言,仍似有所未尽。这篇《《
人间词话》手稿补校并跋》乃是继《新注》《重订》之后,根据原稿补作
校订的产物。
二、以1960 年王幼安编《人间词话》为对校本。凡《新注》《重订》
中所未校出的字、词、句,谨于此补校。凡上述两个中个别偶误(包括
排版误植)处,谨于此补正。凡校语后需较详说明者,或与补校有关的
其他内容,谨十此另加按语补述。
三、《词话》条目依手稿次序编号,幼安本《人间词话》所编之号
码则附在后面并加括号,如:l(24)。
四、本篇旨在进一步尽可能完全地反映出《人间词话》的本来面目
及其修改提高的过程,以利于今后的研究。其中讹误、臆测处仍请读者
专家教正。
1(24)“《诗?蒹葭》一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表示定稿时选用,下同。
2(26) “古今之成大事业”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罔不经过三科之境界”
补校:“罔不”,幼安本作“必”,《重订》缺。
“为伊消得人憔悴”
补校:此句下有注:“欧阳永叔”,幼安本无,《重订》缺。
“那人正(当作‘却’)在灯火阑珊处”
补校:此句下有注:“辛幼安”,幼安本无,《重订》缺。
“第一境界”、“第二境界”、“第三境界”
补校:“境界”,幼安本均作“境”,《新注》未校。
3(10)“太白纯以气象胜”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独有千古”
补校:幼安本作“遂关千古登临之口”,《重订》缺。
“差堪继武”
补校:“堪”,幼安本作“足”。
“然气象已不逮矣”
补校:“已”下原有“远”。
4(11)“张皋文谓飞卿之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刘融斋谓”
补校:“刘”前原有“难”。
5(13)“南唐中主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
补校:“大”,初作,“瑟然”,“瑟”旁又加“萧”。
“故知解人正不易得”
补校:“不”下原有“可”。
6(19)“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
补校:“风格”原作“气格”。
“《花间》宁南唐人词中虽录张泌作”
补校:此句初为:“《花间》为蜀人之词,虽间录南唐人作”。
7(56)“大家之作”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十二”,删;后加“一”。
“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
补校:“沁人心脾”初作“入人肺腑”。
“无一矫揉装柬之态”
补校:“一”幼安本无,《重订》缺。
“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
补校:“真”,原作“深”,“也”前原有“故”。
8(33)“美成词深远之致”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美成词深远之致”
补校:“词”,幼安本无。
9(34)“词最忌用替代字”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词最忌用替代字”
补校:“最”,幼安本无,《新注》未校。
“盖语妙则不必代,意足则不暇代”
补校:幼安本作:“盖意足则不暇代,语妙则不必代”。
10(35)“沈伯时《乐府指迷》”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说柳不可直说破柳”
补校:“直”,《重订》误作“真”。
“若惟恐人不用替代字者”
补校:“替”,幼安本无,《重订》缺。
“宜为《提要》所讥也”
补校:幼安本谊”下有“其”。
11(43)“南宋词人”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俊伟幽咽,固独有千古,其他豪放之处亦有傍素波、干青云之概,
宁梦窗辈龌龊小生所可语那”
补校:“独有千古”下“初作:“白石梦窗宁能道其只字耶”。
12(49)“同介存谓梦窗词之佳者”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周介存谓”
补校:“周”,幼安本无,《重订》缺。
“有之,其唯‘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秋怨’二语乎”
补校:“唯”,幼安本无,《新注》未校。
13(删1)“白石之词,余所最爱者”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14(50)“梦窗之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隐约加圈。
“玉田之词,亦得取其词中之一语以评之”
补校:“亦”,幼安本作“余”,《重订》缺。
15(删2)“双声叠韵之论”条
“慢骂’二字皆从m 得声是也”
补校:“是”,幼安本无。
“如梁武帝之后牖有朽柳’”
补校:“之”,幼安本无。
“惜世之专讲音律者”
补校:泄之”,原作“自石玉田诸家”,《新注》未校。
16(删3)“昔人但知双声”条
雏按:此条顶端初加”十三”,后剧。
“昔人但知双声之不拘四声”
补校:“昔”,幼安本作“世”
“凡字之同母音者”
补校:“同母音”,幼安本作“同母”,误。
17(删4)“诗至唐中叶以后”条
雏按:此条顶端有“十四”,又有“二”。
“故五代北宋之诗佳者绍少”
补校:“佳者绝少”初作‘无复佳者”。
“即诗词兼擅如永叔、少游者,亦同胜于诗远甚”。
补校:“亦”,幼安本缺。
18(20)“冯正中词除《鹊踏枝》”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正中词”
补校:“冯”,幼安本无,《重订》缺。
19(21)“欧九《浣溪沙》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20(36)“美成《青玉案》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21(删5)“曾纯甫中秋应制”条
“谓官中乐声闻于隔岸也”
补校:“乐声”原作“作乐”。
22(42)“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23(删35)“梅溪;梦窗、玉田、草窗、西麓诸家”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梅溪、梦窗、玉田、草窗、西麓诸家”
补校:“梦窗”下原有“中仙”,《重订》未校。
24“余填词不喜作长调”条
“皆有‘与晋代兴’之意”
补校:初作:“皆有与晋楚争霸之意”。
“然余之所长殊不在是”
补校:“殊”,原作“则”。
“世之君子宁以他词称我”
补校:“称”,原作“美”,《新注》未校。
25(删36)“余友沈听伯纹”条
“归迟却怨春来早”
补校:“却”,《重订》误作‘欲’。
26“樊抗父谓余词”条
“樊杭父谓余词”
补校:“父”,《重订》《新注》均误作“夫”。“百尺朱楼”
补校:“味”,《新注》误作“高”。
27(37)“东坡杨花词”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东坡杨花词,和韵而似元唱”
补校:“东坡杨花词”,幼安本作:“东坡《水龙吟》詠杨花”。
“元唱”原作“首创”。
“章质夫词,元唱而似和韵”
补校:“元唱”原作咱创”。
28“叔本华日”条
雏按:此条顶端有“十二”,意即拟放在定稿第12 条上。可见静安
对此条原是很重视的。
“叔本华日”
补校:“淑”前原有“德人”。
“元曲诚多天籁”
补校:“元”下原有“人”。
29(删6)“北宋名,家以方回为最次”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其词如历下、新城之诗”
补校:“其”上原有“读”。
30(删7)“散文易学而难工”条
雏按:此条顶端原加“△”,另加“五”。
31(1)“词以境界为最上”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一”,意即置于定稿第1 条。
“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补校:原作“不期工而自工”,《新注》未校。
32(2)“有造境,有写境”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三”,后定稿置于第2 条。
“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理想故也”
雏按:此句每字右侧均加圈,《新注》未校。
“所写之境必邻于理想故也”
补校:“必”上幼安本有“亦”。
33(3)“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四”,后定稿置于第3 条。
“以我观物”,“以物观物”
补校:二语手稿无。《重订》未校。
“物皆著我之色彩”
补校:“物”上原有“外”。幼安本“物”上加“故”。
“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
补校:“写”前原有“多”;“镜”后原无“者为多”。
“然非不能写‘无我之境’”
补校:“非”,幼安本作“未始”,《重订》缺。
34(删8)“古诗云:‘谁能思不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
35(6)“境非独谓景物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七”,后定稿置于第6 条。感情亦人
心中之一境界”
补校:“感情”,幼安本作嘻怒哀乐”,后在白选《人间词话》中
又作“情感”。(见1913 年《二牖轩随录》。
36(4)“无我之境,人唯于静中得之”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五”,后定稿置于第4 条。
又按:此条够右侧皆加圈,《新注》未校。整部手稿中,字旁加目
者难此条与“有造境,有写境”条之末句耳。可知此两条在全稿中的份
量。
37(5)“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另加“六”,后定稿置于第5 杀。“必遗其
关系限制之处”
补校:“处”旁原有“全体”,“处”下原有“或遗其一部”。
《新注》未校。《重订》缺“全体”,“部”下衍“分”。
38(删9)“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条
“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补校:“天才”,原改“诗人”,后又改为“天才”。
39(55)”诗之《三百篇》”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诗之《三百篇》、《十九首》,词之五代北宋,皆无题也。非无
题也,诗词中之意不能以题尽之也。自《花庵》《草堂》每调立题,并
古人无题之词亦为之作题,其可笑孰甚!”
雏按:此段系后加,写在手稿第七页右半页第一行之右空行内,字
迹小,一行内写两行字,独立成条。
40“诗词之题目本为自然及人生”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十八”。
41(28)“冯梦华”条
雏按:此条顶端加圈。
“冯梦华《宋六十一家词选序》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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