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订人间词话 广人间词话-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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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险觅天应闷,狂搜海亦枯”式地历尽艰辛而后得之,结果都是这株
“幼芽”之某种自然的,“合目的性”的实现;而这种。“合目的性”
并非任何一个现实的具体目的所能概括,故具有丰富的以至无限的暗示
性。即此便是艺术美的创造性的完成,境界的诞生。反之,如其不从客
观世界,而从某种事理出发,并为此而寻找足以表现它的个别具体图景
(所谓“即事叙景”)。虽亦可写出某种诗的情趣,甚至其中也可能产
生佳作,却易流于周氏所谓“专寄托不出”(某种可确指的事理之艺术
的表现),比之前看的“能实且能无寄托”(某种难以确指的自然人生
真理之形象的再现),其间自有个深浅厚薄之别。在王氏。诗则唐优于
宋,词则五代北宋优于南宋,其大关节处在此。
这颇有点象西方十八世纪末期德国两大诗人歌德与席勒之间的分
歧。前者主张诗须“从客观世界出发”,“亦特殊中显出一般”;后者
则“用完全主观的方法去写作”,“为一般而找特殊”。歌德云:“我
的全部诗都是应景即兴(按,从客观情埃?47?出发)的诗,来自现实
生活,从现实生活中获得坚实的基础”;“一个特殊具体的情境通过诗
人的处理,就变成带有普遍性和诗意的东西”。(《歌德谈话录》)译
本第6 页)他认定:后一种方法,“概念? 。完全拘守在形象里,凭形
象就可以表现出来”,故往往言尽而意亦尽;而前一种方法,诗人心中
并无明确意识到的概念,只有活的怠象被再现于诗中,它“总是永无止
境地发挥作用而又不可捉摸,纵然用一切语言来表现它,”它仍然是不
可表现的”。(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第68 页)在歌德看,这是“一
个很大的分别”。叔本华曾明白宣称:“在特殊中常常看到一般,这正
是天才的基本特性”(叔书,三,143):也曾援引歌德的这样一句话:
“一个实例适用于一千个。”(叔书,一,251)看来,在这点上,叔本
华、王国维都是倾向歌德一边的。
王氏谓:白石《念奴娇》《惜红衣》二词,“犹有隔雾看花之恨”。
二词泳荷,重在风韵处虚摹。其中“嫣然摇动,冷香飞上诗句”,“鱼
浪吹香,红衣半狼藉”诸语,也未尝不刻意传神、写生。总的看,“我”
的情韵的表现,比之荷本身的全力贯注的浊特的再现,似乎份量更多。
《惜红衣》尤其如此。人们看到的是,那位“城南诗客”的“岑寂”身
影几乎把“荷”全遮盖住了。“高柳晚蝉,说西风消息”,信属警语,
却也无力扭转此种格局。刘熙载云:“昔人词泳古泳物,隐然只是泳怀,
盖其中有‘我’在也。”(《艺概?词曲慨》)《惜红衣》中“隐然”
的,不是“我”,倒是“物”。固不妨自成此格,然就詠“物”言,诚
不免“隔雾看花之恨”。试与苏拭《水龙吟》泳杨花比。“似花还似非
花,也无人借从教坠”,”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云云,
天涯沦落,古今同慨。诗人于“似”与“非似’之际,全神凝注,笔偕
“风”“雨”,一气浑灏流转。昔人称:“玉馨声声彻,金铃个个圆”
(元稹),此词真正“画成了停匀完整而具有意蕴的圆”(歌德)。其
中的“我”只在有意无意之间,故能“一唱三叹”,令人寻绎无穷。就
再现言,王氏许为“最工”,自非偶然。
即就一人之词而论,王氏亦往往究心于再现、表现之际,亦即就意
境中“图画”之生动、深微的程度,而品其次第。如评皇甫松词云:“黄
叔肠称其《摘得新》二首为有达观之见,余谓不若《忆江南》二阕,情
味深长,在乐天梦得上也”。今各举一首如次:
《摘得新》其一:“酌一巵。须教玉笛吹。锦筵红蜡烛,
莫来迟。繁红一夜经风雨,是空枝。”
《忆江南》其二:“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闽梦江南梅熟
日,夜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
前者,诗人胸中有个“达观之见”,酒巵、“玉笛”、“红蜡烛”以至
“繁红”“空枝”,似均为此“见”而设,故表现重于再现,其意致浅。
后者,诗人心营目注,仅仅是一幅亲身观照过的“江南梅熟”的图景:
夜船“笛”,潇潇“雨”,与夫驿桥“人语”,这一自然界的小合奏,
俨然汇成了某种“仲夏夜之梦”的迷离光景,令人不饮而自饶醉意,以
视乐天梦得“江水”“江花”、“弱柳”“丛兰”之作,似更具立体感、
纵深感。故王氏许以“情味深长”。
王氏将“以物观物”的“无我之境”。置于“以我观物”的“有我
之境”之上。前者,诗人的意志、激情几乎处于“完全的沉默”状态,
从容体的美的“图画”中,仿佛可以深窥自然人生之某种永恒的、普遍
性的真理。故客观性为最高,再现多于表现。后者,诗人主观的激情与
客观的静观两者“交错”,最后达到“合一”;客体的美的“图画”中
主观性成分颇占优势,故客观性相对减弱,表现多于再现。王氏云:“古
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
自树立耳”。虽说得宛转,一种突破传统的声口与意向,实已明白昭著。
(五)尊情育(就艺术性能看)
“诗歌者感情的产物也”,此为王氏替诗歌定下的又一界说。他认
定,诗歌中”想象的原质(即知力的原质)亦须有肫挚之感情为之素地,
而后此原质乃显”,故诗之为诗决“非儇薄冷淡之夫所能托”。(《屈
子文学之精神》)在情感问题上,比之康德与叔本华,王氏要着重得多。
依王氏,在境界中,能观出并忠实地再现出自然(客体)本身之“情”
者,属于高的品级;而恃主体的“移情”使得客体有情化者,则属较次
的品级。昔刘勰称:“草木之微,依情待实”(《文心雕龙?情采》),
虽仍讲“依”主体之“情”,却已隐含自然本身似能悬揣主体对它是否
有情之意,这从“男子树兰,美而不芳”的例子可以见出。清叶燮在《原
诗》中云:“譬之一草一木,其能发生者理也;其既发生,则事也;既
发生之后,天矫滋植,情状万千,咸有自得之趣,则情也。”叶燮虽仍
守宋儒“理”居“气”先之义,但他直接承认自然客体本身有“情”。
王氏肯定叔本华“代言之”之说,所谓“汝(自然)之所欲言而不得者”,
本指自然客体的“理念”而言,王氏则为之注入更多的“情”的成分。
对自然美,与其说观它的“自得之趣”,毋宁说观它的一种“欣然欲得
之趣”,有如李白所云:“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示
金陵子》)叔本华王国维眼中的自然,“自得”中兼含“欲得”,这里
就孕育着某种“胜过自然”(“斯美者愈增其美”)的诗的胚胎。王氏
所谓“与花鸟共忧乐”,“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以及“感情
真者,其观物亦真”,都不以主体之“情”为限,他肯定的是一种“知
己”般的主客关系。故知“一切景语皆情语”的“情”,并不全归主体,
而是兼自然自身之“情”而言之。
其次、王氏特意揭示:”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
境界”,把诗中的感情因素几乎强调到独立化的地步,似亦含有对叔本
华学说的过于主“静”有所匡助之意。这里的“喜怒哀乐”并不意味着
完全脱离客观环境或者客观物质因素的,纯然一团抽象之情。“一团抽
象”,即使在“心中”,也是无法构成境界的。王氏既肯定“非物无以
见我”、“一切景语皆情语”,则心中的“喜怒哀乐”终必借某种人事
物或想象中的人事物而附丽之,否则即无以自“见”,即如王氏反复称
引的、所谓“专作情语”的“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牛峤),
其中声口姿态,固亦宛然有个“个象”在,诗人始将这一情感到达“突
然的高潮”时所闪现的“个象”,予以生动的观照与再现而已。
艺术与诗既然作为“人类的镜子”(叔本华语),人类生活中种种
喜怒哀乐,诸般“心曲隐微”,总得放到这面“镜子”前而折射出来。
主体情感的对象化乃是艺术创造的一种必然过程,并无神秘可言。其间
只有个迟速之分。对天才来说,他能在激情状态下仍“保持住自由”(叔
书,三。153),故易于形成这种对象化,在一般情况下,当人处于某种
激情的重围中,就很难对此激情立即作出如康德所说的那种“反思的判
断”(审美判断),因为激情和自我两者粘得过紧。
再次,王氏所崇尚者为一种悲观主义的感情,”忧生”“忧世”之
情。为先天“意志”(欲)的盲目力量所决定。人生总是一场永在串演
中的悲剧。在他看,悲愁之情最为贴近人生,故亦最为真实;反之,各
种乐观情绪总失之浮泛浅薄。“诗词者物之不得其平而鸣者也”,他肯
定传统诗论的这一观点。以词论,他最喜爱的李后主、秦少游、纳兰容
若诸人,大都属于“古之伤心人”之列。诚如纳兰所云:“往往欢娱工,
不如忧患”。(《填词》,见《通志堂集》卷三)叔本华书中引了一句
歌德的话:“诗人的天才嗜爱悲愁的生活环境。”(叔书,三,147)这
对王氏本身及其诗词创作来说,也是完全适用的。
然而这种嗜爱自不在“悲愁”本身,而在借此“悲愁”之淋漓尽致
的展示,使人仿佛一刹获得某种人生真谛的领悟,终于进入一种情感“净
化”的状态,所谓“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悲愁”可以
通向自由的美的境界,其故在此。
这里,王氏特意强调“真正之大诗人则又以人类之感情为其一己之
感情。? 。彼之著作实为人类全体之喉舌。”(《人间嗜好之研究》)
这跟叔本华反复讲诗再现“人的理念”,虽属一致,而前者对情感的一
面则更为侧重。从狭隘的“一己之感情”升华到“人类之感情”,从自
鸣“不平”进到担荷“人类全体之喉舌”(按即“代言之”),让感情
取得这种最大的普遍性,这就意味着感情的高度的“净化”。故如黄仲
刚《绮怀》诗中“如此里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茫茫来日愁
如海,寄语羲和快着鞭”云云,情非不深,以其跟“自我”粘着得太紧,
就不算上乘之作。(《红楼梦评论》)而如“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之类,这却仿佛出于“代言”,有点接近”
人类全体之喉舌”了。正是根据这样的尺度,“屈子、渊明、子美、子
瞻”的诗,以及苏、辛的词,才获得了王氏的高度的评价。在王氏看,
此际艺术家、诗人的感情实际已跟某种人生的“真理”融通一气了,也
跟基于“无我”的伦理上的美德趋于一致了(而就这个体系所特有的悲
悯人生的一面看,它限某种宗教之情有时也联结起来了):而这些又确
属诗人“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把这些统一起来,就叫做“真感
情”。由此而构成的境界,足以“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
(《论教育之宗旨》),是之谓”情育”(美育)。
四、诗境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