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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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梅还是会为他弹奏,他还是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悠闲地听,只是淡梅选择的曲目越来越欢快了,和她淡淡的面容有点不相称。这无妨大碍,气氛毕竟被调动了起来,笑容也被调动了起来,空气开始流动。
已是暮春,窗外的杨树叶片油亮油亮的,夕阳中闪着金属的光泽,空气里弥漫着浓稠的炎热。淡梅穿着一件粉蓝色的棉布旗袍,粉红色的碎花经了岁月之后被磨得发白,粗质的纹络便凸显了出来,就像一个磨旧的梦,在阳光下苍白了颜色。黑发松松盘起,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一根古朴的银簪连带出百年前一个女子的婉约。
她又想起了母亲,那个瘦小的上海女人。她没有见识过昔日大上海的奢华,但她的母亲一定见过,她从那些还没有推倒的西洋建筑中一定领悟到了什么。或许这些庞大的建筑比人更能留住一些东西,比方说,那个时代的记忆,所以,她毅然决然选择了做一个建筑师。或许她还领悟到了别的什么,生命过于沉重,人类越来越不堪重负,或许就是因为这越来越多沉重的建筑,她的女儿将要忍受比她沉重一千倍的生活,所以,她坚持不再生孩子。但父亲的解释是,上海女人太注重自己的美丽了,所以淡梅才是独生女。无论如何,母亲是自私的!如果淡梅还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淡梅就可以解脱了,她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走进自己的天堂,再也不必牵挂任何人、任何事了。她相信自己的弟弟妹妹会安慰丧女的父亲的,而时间也会让他们忘记这个世界曾经有过她的存在。而现在,她总不至于让已然苍老的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吧?她相信他是受不了这个打击的,虽然说他是父亲,而她是孩子,有时候人的承受力是随着人的年龄锐减的。
或许这只是一个借口,一个让她活下去的借口,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关注这份亲情,或许,也只有这份亲情是她能够真正抓住的、理所当然的情感,不受时间袭击的东西。这就是长大吧,抚去生活的浮华,留下的只是来到人世之初就已经拥有的。
最近,隔三差五,她经常去看望父亲。父亲退了休就在家里侍弄那些花草,那个小阿姨却心血来潮在附近的一家商场承包了一间成衣店,忙得不亦乐乎,父亲不得不承担起了所有家务。看起来,一切都在向好处发展,所有的隐患都藏匿得很深,只要在父亲的有生之年不爆发就好。她想不会爆发,毕竟父亲有恩于那个女人,让她在北京站住了脚,况且还有一大笔财产守候。
淡梅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自己的担心是多么多余啊!在这样一个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城市,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自己的领域,对别人的担心纯属没有必要,还是管好自己就好!
淡梅决定出去工作。她打电话到原来弹琴的茶馆,刚好他们请的那个音乐学院的女学生提出辞职。只是晚上回家比较麻烦,十点过后就没有公交车了,打出租车费用又太高。原本,她可以在城里租间小屋住,但她不能不回来,扎巴还等着她呢!况且,白天她还有自己的事儿要做。计算了一下,还是包车便宜,就约定了一个陪练车的师傅每晚送她回家,这样,每月还能盈余三千多块钱。
田泽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就像昨日的一阵风,今日已无影踪。电话偶尔还是会有,不是说在云南,就是说在四川,反正,就是不在北京。淡梅总是笑着,就像他站在她面前那样笑着,温柔地笑着。
窗外已经有蝉开始没日没夜地嘶鸣,但她还是觉得冷,越来越冷。
她蜷缩在沙发上,抱着垫子,精疲力竭了似的,一丝不苟地精疲力竭着。
对于淡梅来讲,出去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生活。离开尘世太久,就感觉自己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的,好像跨过了生死的界限,她已经是个幽灵了,但她明明还活着。虽然说,她预测自己是活不了多久的,可是现在,毕竟,她还活着。
又看见灯红酒绿,又看见人流穿梭,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她想,她是一个凭感觉生活的人,可是她却越来越找不到活着的感觉了。有时候她也会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青春、婚姻,甚至她曾经遗忘了的某个细节。在她回眸的瞬间,那个细节在她心房里骤然炸裂,剧烈的声响、细微的气息在她柔软的内心反复回荡。那一刻,她惬意地以为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而在她转身的瞬间,那个世界就灰飞烟灭了,和它来的时候一样突然,一样令人瞠目结舌。然后,她一次又一次地盯着那些无主的记忆碎片,纷纷扬扬地像雪花一样飞坠,最后降落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和尘土杂糅在一起,看不见了。
“行尸走肉症候群”,她想到了这个词,然后就笑了。世间的事儿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根本禁不起推敲,每个人都是停留在他们自己熟悉的环境里,追求着各种想象的逃避,但谁也不敢深究其中的道理。
淡梅又坐在了那里。既在茶厅中央又自偏安一隅的舞台,藏身于巨大的钢琴后,几乎没有人能注意到这个整天穿着白衣服的女人。这样很好,她就在人群中,却可以不受人群的打扰。她在表演,却在演着自己想做的角色。想想,人生真的如戏,一出出闹剧、一出出悲喜剧,剧剧都那么精彩,剧剧也都那么空虚,没什么道理,也没什么意义,人们却偏要给它套上一个光环,欺哄自己说那就是生命至高无上的目的。就像一根盲杖吧,它引领人们奔向光明的未来。
草原上的热是酷热,阳光直视大地,热力直通地心。城市的热却是燥热,混混沌沌的,胶结在一起。杨树的叶子卷了,不清不楚地收敛了生机。
那只猫又来了,趴在窗户外面向窗内探望。我悄悄地抬起身,猛地一抬头,吓了她一跳,“喵”的一声就逃跑了。她的家就在隔壁的那幢小楼,我散步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她,是一个新邻居。大多看见她的时候她都卧在那一家的阳台围栏上晒太阳,半眯着眼,很享受的样子。偶尔也会见她像风一样奔跑,多半是因为她看见了一只蚱蜢。我喜欢看她挺立的样子,双目炯炯有神,小脑袋高高昂起,充满了自由、自豪感,和自然赋予她的骄傲权利。我猜想,如果她一出生就是在旷野,她的自由、自豪、骄傲感一定会更加真实,从前先祖的一切都会在她的胸膛里映现,她会找到她的同类,还会找到她的天敌,这样,才不至于枉费她矫健的身姿和身体中蕴涵的神奇。
突然很想带她走,离开这里,最好还有她的孩子,如果她有孩子的话。到草原去,回玛多去!玛多的老鼠太猖獗了,繁衍得很快。狼越来越少,狼牙制成了手链,鹰也越来越少,被制成了标本,鼠却越来越多,人们无能为力。很担心有一天草原会被这帮老鼠占据,它们虽小,却有夷高山为平地的本事,难保有一天草原不会被变成沙地。而猫是老鼠的天敌!或许,也只有他们才能挽救草原,草原将养生息之后才能恢复她仁慈的生机。
草的命贱啊,随便哪里都可以生长,只要给它一点土壤。但草的命也贵,有时候比人的命还贵,没有这些草,就没有草原,没有草原就没有树,没有树就没有人。就是这样,一切看似卑微的事物中,有我们的血肉。
家猫能驯养成野猫吗?他们在草原会不会饿死?哎!这是个问题!
一般来说,人类需要什么,什么就会遭到毁灭。即使没有毁灭,也是人类不要它毁灭,它们将会被改造,譬如说猫。当初,那只怀了孕的猫因为境况艰难,不得不暂时依居人类,按说没有过错,物种也得以了保存,却因此改变了大多数猫的命运、草原的命运。功过不好评说。
单调冗长的日子循环往复着,没有尽头地循环往复着,以至于屋中那一盆盆翠绿也疲惫不堪地苍白了,失却了血色,可日子还是单调冗长地循环往复着,终于有一天,大家都忘却还有时间的存在了。
就在那一天,家里突然来了两位访客。一男一女。女的叫吴小小,有姣好的容颜,迷人的身段,纯洁的笑容,快乐的语调,还有火一样燃烧的热情。男的叫项小米,身材魁梧,却处处透着精细,玉雕似的面容,却偏偏透着几分忧郁。
她是拉着他的手进来的,看起来有几分得意,但显然他并不怎么情愿,尤其是在看到淡梅的刹那,他甩脱了她的手,甚至还有几分慌乱,像被追逐的猎物一样慌乱。
虽然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淡梅还是看到了,就淡淡地笑了笑。于是,那个男人就更加的浑身不自在,涨红了脸。也许是见到淡梅太兴奋,这非常重要的一分钟恰巧被那个女人忽略掉了。
淡梅是在茶馆里碰见这个邻家小妹妹的,她是淡梅邻居家的孩子。她的父亲是个著名学府的教授,淡梅在上中学的时候还请教过他很多问题呢。那时候这个女孩儿还小,老是留着齐耳的男学生头,一副很调皮捣蛋的样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师做家访,谁也不服,老子天下第一,唯独对淡梅崇拜有加,仅仅因为淡梅会弹钢琴。孩子的崇拜总是很盲目的,只要那个人有他喜欢的一点东西,就会喜欢那个人的全部。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恐怕小小已经不记得这些了。在小小上初中的时候,淡梅就已经在读音乐学院,很少回家了,后来结了婚,就更少回家了,更难得见到小小。每次见到小小,虽说个子一年一个样,跟拔似的长着,但总感觉她还是没长大,人也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没心没肺的人是不懂得难过的,就像阵雨吧,地皮还没湿,就雨过天晴了,浮于表的难过和不难过是一个概念,只有孩子才能真正拥有。
那天,小小和朋友去茶馆,一眼就认出了淡梅,大呼小叫,逢人就说淡梅是她姐姐,是个音乐家,搞得淡梅很是尴尬。可能听父亲说淡梅现在写歌吧,就一个劲儿地捣鼓淡梅弹一曲自创音乐,还找到了茶馆经理说情,经理无力对付这个漂亮还善于纠缠的小女生,勉为其难答应了她,淡梅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弹奏了一曲。这样也不过瘾,小小又提出要淡梅唱一支自己写的歌,淡梅怕经理为难,赶紧拦住了,对小小说,“这是茶馆不是舞台,改天到家里来我唱给你听好了”。也就是说说而已,她就要了淡梅的住址和电话。这不,还没过两天呢,跑来了。
“你喜欢唱歌吗?”淡梅笑眯眯地问小小。
“喜欢。”小小说,有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淡梅为什么会这么问。
“你走路的时候也唱歌吗?”淡梅继续问。
“有时候吧。”小小更加糊涂。
“走路唱歌会很大声吗?”淡梅还问。
“当然不,只是哼歌罢了。”小小笑了。
“如果这时候你走在音乐学院,肯定会碰到一个男生,他会对你说,‘嘿!作曲系的吧?’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淡梅笑着说。
“不知道!为什么呢?”小小好奇地问。
“因为只有作曲系的学生才会走路没有声音啊!”淡梅笑着。
“那为什么作曲系的人不唱歌呢?”小小刨根问底。
“因为作曲系的人是靠脑袋吃饭而不是靠嘴啊!”淡梅也觉得这样的回答有点牵强,但她实在不知道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