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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和谐与自由的保证-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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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自然对人说:如果你觉得我所给予你的还不足够,如果你觉得它对你不合适,你可以按你的喜好对它加工改造。人回答说:加工改造的劳作对我愈来愈成为重负,我们要想办法解决。于是,他发明了机器,通过对原始机械力量的巧妙运用,能够做前人所做的十倍以上的工作。但是现在在英国的工厂里仍然有无数儿童,他们每天要做十九小时工作,并且被鞭子驱迫着去劳动。我们现在比机器发明之前还要受更苛刻的剥削。这又是怎么回事?原因是那个我的和你的,它定下了这样一个基本法则:机器愈多,劳动者愈少,游手好闲的人愈多。    
  大自然又说:你们拥有我的这些财宝,你们这些人类,什么也不缺少了;现在,按照你们的意思处理吧,看一看,你们该怎么办吧。    
  但是人说:这可能造成一种混乱。我们中间有老弱,有病人,我们不愿意抛弃他们;因为我们之中每个人都可能有老弱和疾病的时候。为了人们将来也不抛弃我们,因此上帝要我们爱一切人,象爱我们自己一样;曾经有一位救世主为了这个信念死在十字架上。——并且在他以后又曾有许多人为此而死;而且牺牲还并没有到头。但是,你们可敬的殉道者们,这只是为了好使那具有三十个银币的人们的罪过更加恶贯满盈。为什么有殉道者,十字架和银币?为什么不代之以爱的信条?    
  还是因为那个我的和你的。           
《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魏特林著 孙则明译       
第三章 私有不动产的产生    
   当时,人们还没有想到把地球划分成许多国家,设下疆界和地标,树立起围墙,栅栏,篱笆,掘下濠沟,以及用板壁来把人与人隔开。当时,土地对于每一个人和今天的空气一样,可以自由享用。当时并没有象在今天许多文明国家里那样,禁止在草地和牧场上休憩的禁令,其中有些国家甚至连公路泄水沟里的草都是定户承租的;如果有人在旅途中摘取了树上一只果子,更是要按盗窃庄稼来论罪。    
  当时的人类将要怎样悚然惊奇,如果有人对他们说:“不是吗,今天你们走来走去象天上的飞鸟一样自由,比林中的走兽还要安全,你们趁你们兴之所至,随处打猎、捕鱼;你们随时随地,愿意在那里就在那里摘取树林和田野里的果实;但是不能永远都是这样。将来将会有一天,大地上纵横交错着美丽的、人造的道路;但是在这些道路上从一个关卡到一个关卡有五颜六色的杆子和人们把守着,这些人对过路的人大喝一声:站住;等我们给你签证。那时候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早上起来不知道今天一天怎样能够去填饱他们的肚子,到了晚上不知道到那里可以去谋一席安身之地。摘取果实的通路,人们将用围墙、壕沟和篱笆把它挡住,谁想要越过这些障碍,人们就会给他以肉体的苦楚;而且由于这种原因而受了暴行、侮辱之后,还受到每个人的蔑视和不齿。到那时候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将没有权利捕水里的鱼,林中的兽,没有权利拔他们脚下的一根草。这样的人,但是,却是占绝大多数的人,而使得这些人处于这种境地的却同样也是人类,只是在数量上非常少的少数。试问,原始社会里的人如果听到这样一段话,将要怎样判断?    
  决不会比我们今天这个自负教育程度很高的社会对这类问题的理解和评判更无知、更糊涂。    
  当时人类社会的状况决不象我们今天这个号称文明的社会那样可悲;因为它和它全体成员的需要是相符的。一个社会的教育水平和它的前代相比究竟是高些,还是低些,这对于社会整体的福利来说既没有丝毫增加,也没有丝毫减损。只有当同一世代的成员在教育程度上分成了不同的阶级,这才在社会里产生一种恶劣的关系,这种恶劣的关系是和社会的福利对立的。    
  每一世代的教育水平必须和它的一切成员的需要成正比,而我们现在的教育远远落后于这种需要。在发明、艺术和科学方面我们有了重大的发展,但是我们还没有决心和勇气,使我们的社会制度适应于我们知识的新成就,以致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的精神上的进步不但不能减少群众的痛苦,反而有利于少数人的利益而给大众增加痛苦。正是因为这样,因此我们远远地落在时代的需要后面。    
  因此,我们并不应当来特别夸耀我们今天的教育水平。    
  听任我们的后代来评判吧,他们会对这一点作出公正的论断的。    
  牧人和猎人在社会的原始状态里,既不识字也不会书写,现在我们这里每一个农民都会读、会写,但是,就是这样,我们对于读和写的利用也并不是什么可以使我们骄傲的事。自从我们庆贺这些发明以来三百年,我们才想到要去证明,整整三百年印刷技术的发明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在某些人才开始理解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斯巴达人和伟大农民战争中的人民在短短几天早已就理解到了,而他们却并不识字。    
  一般人都是这样说,由于古人的无知,造成了偏见和迷信。    
  但是我们时代的贤哲们也做同样的事,不过是有条件的,只要给他们钱,他们就干。    
  残暴、野蛮是无知的结果。——但是我们时代的贤哲们并没有改变这种情况;我们虽然不再把人钉在十字架上或者缚在分尸车上,但是我们让他们慢慢地饿死,冻死,或是在过度劳累的压迫之下慢慢死去。    
  艺术和科学在一个文化教育程度低下的社会里不可能繁荣。    
  但是,在我们这个号称高度文明的社会里,尽管有无数发明,有艺术和科学上的飞跃进展,人民却不能享受繁荣,因为每一个新的发明人们不是用来减轻我们的劳苦或是增加我们的享受,而是用来愈益增加游手好闲的人而减少劳动者的数量。    
  在古代的社会状况里,人们根本不能想象今天文明社会所供应的这样一些纯粹的、美好的享受。    
  但是文明社会把这些美好的享受供应给他,而并不因此以三倍的劳累加之于他的有谁呢?一百个人之中未必有一个人;而其余的人都必须为此出钱出力。不止如此,人类在他的童年时代的自然的欢乐是否比今天文明社会里的一切加工造作的享受更加有益些,还是一个很可以研究的问题。至少,我们觉得,童年时代的天真的娱乐,如果我们的礼俗并不禁止成年人参加的话,是更适合于人类的自然的兴趣的。    
  在美洲的森林里,在大洋的海岛上,至今还有很多停留在最低文化阶段上的民族,很可能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他们不会肯和我们文明社会的享受交换,至少决不肯和我们的劳动者的地位交换。相反,有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旅行家曾经长年居留在这些民族中,并且非常喜欢和他们生活在一起①。如果我们想一想,要使一个已经习惯于文明享乐的人再返回到人类原始的、自然的衣食状态中去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就可以知道上面这些事例说明多少问题了。    
  ①有一个美国将军自愿地在野蛮人中间居留了两年,并且和他们一样赤身裸体在他们中间跑来跑去。    
  但是,是什么东西使得一个文明人容易在一个野蛮人——应该说是自然人——的社会里生活呢,是自由和平等;这个自由、平等,文明人在野蛮人那里找得到更好的表现,而在他自己的祖国里却是找不到的东西;反过来说:自然人所最反感的正是这种地位上的不平等;正是这个东西,纵然有一切生活上的舒适便利,他也不能容忍的。如果英国的纺织工人们能够携带他们的眷属离开本土,跑到野蛮人那里去,这个纺织之国将会在短短的时间里为之一空,那时候厂主们如果不愿意或是不能够合理偿付工资,他们将只有自己去开动他们的那些纺织机。    
  如果有一天,我们那些养尊处优的先生们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者让他们每天劳动十二到十四小时,或者被遣送到美洲的原始森林里去,我相信,会没有足够的船只装载那些宁愿遣送不愿劳动的人。    
  有人觉得今天的社会状况很不坏,他们根本不能想象它怎么还能更好些。好吧,但是也试问一下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意志迟早有一天总是要起决定性的作用的。这绝大多数人对于今天的社会状况是不满意的,他们知道得很清楚,什么地方总是有点毛病,但是他们说不出来,究竟这个毛病在什么地方。因此我们要设法给他们证明,这毛病在于私有财产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已经不能和今天的社会需要并存。    
  私有财产的概念不再适合于我们的时代,因为每一个时代有它的独特的需要,但是私有财产和我们的需要是完全对立的。至于为什么,我下面就要来说明。    
  上面我们看到,曾经有过一个时代,那时候任何人没有想到要完全为了他自己之用来耕作一块土地,并且把它叫作财产。后来,开始有些人为自己占有一块土地,并且把它叫作私有财产。这没有什么不好,对于社会秩序并没有妨碍,因为那时候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土地并不缺乏。但是今天土地已经完全分割尽净了;几乎没有一块土地不是属于一个地主或是属于一个私有者的,而此外有一个在数量上大得多的群众,他们一无所有。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人们拿走了最后的一块土地,并给它以一个私有主?这,我不知道;总之,在德国,和在英国以及法国一样,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候。也许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在这些国家里土地的最后残余也被人瓜分完了,于是分地的事也就此结束。现在,有地的那些人占有了土地,而且利用这些土地为他们自己谋利,并从而为社会带来不利。    
  当每个人,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成为私有主的时候,这时候私有财产对于社会并没有害处。当时,在我们这儿和其他的地方人类是这样稀少,他们甚至对于大地的辽阔还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但是从那个时候起,人类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了,并且还在继续不断地增加着;但是土地还是那么多。正是因为这样,难道几千年以前定下的土地分配能适合于我们今天的时代吗?    
  不能了!因为今天有着千百万人,这些人没有半分土地,土地的私人占有制就成了一种违反社会利益的不公正的制度,一种不可饶恕的、可耻的窃盗行为。①    
  ①魏特林看过蒲鲁东(1809—1865)1840年出版的第一本著作《什么是财产?》,1849年他把蒲鲁东的这本书称为社会主义文库里的一颗永远灿烂的明珠。(参看本书303—304页)马克思也指出这本书是蒲鲁东的最好作品。在这本书里——说到布立索的时候——提出了“私有财产是贼赃”这个命题。    
  当人们初建立私有制的时候,如我们上面说过的,是可以原谅的,它并不剥夺任何人并不同样成为一个土地私有主的权利;因为当时还没有金钱这种东西,而土地也很充裕。但是自从那时候以来已经有了这样一些人,这些人已经被注定不可能成为私有主,原因很简单,因为一切土地都已经被人占去了,少数人已经把一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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