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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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红楼梦》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 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其人,惜其境,惜其心,惜其命。
这实际近乎悲天悯人,早已超越那种世俗的“爱情”。
所以这种博大崇高的情,总不能为一般人所易体认,于是遂被伪续钻了空子,从本质上把雪芹原旨改造了——彻底庸俗化了。
——张爱玲没有如是说。究不知我意所揣,切其本怀否?
诗曰:
异乎叙写旧家庭,不是婚姻爱恋争。
自有人天高境界,万言千语说难清。
第三十七篇 死有馀辜
张爱玲说过人生几件恨事,除了重申前人的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之外,就添了深恨《红楼》未完,狗尾来续。
海棠未必无香,正如有的音波振频非人耳所能感到,却不可谓之“无香”。我意海棠花的“香浓度”太高,所以人鼻不能享受,非“无香”也。
由此证知她也酷爱海棠,也就行了。
至于恨鲥鱼多骨,我却不敢苟同——不是硬说鲥鱼无刺,是说一般人谁吃得上这种鱼?人家鲥鱼生来也不是就为了给你吃,人家刺多刺少,干你甚事?真是口腹为“本”的思想作怪,没有意思,颇觉无聊。此又她的“未能免俗”之一例也。
至于恨《红楼》之未完、伪续之妄附,则不胜同情之感,同道之幸!
张爱玲的言词是有克制的,罕有夸张、过分、感情冲动、意气用事之词。唯于高鹗,却绝不留情,甚至“破口”而詈。
她说了高氏是“狗尾”,又说了伪续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这已入木三分,令我浮一大白了。谁知,她还有厉害的斥骂,说:
“高鹗死有馀辜!”
她不怕“众怒”,出语惊倒天下腐儒卑识。
这话,表明她抱恨已极,如鯁在喉,不吐就无法忍受了!
——正像她不正面赞颂雪芹一样,也不见她正面说明高鹗为何如此可恶?
前文已举过一个“枯寒”。此只系艺术感觉,无关内涵。
她感到“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同为艺术感觉,全无思想评判。
胡风倒看透揭破了伪续是个空前未有的大骗局;张爱玲语不及此。
这是两家的表达方式之异吧?
现今,仍有不少捧高抑曹派。此非本书议题,不拟多涉;我只想说:他们是否见了“死有馀辜”四个字?若已见,作何感想?是否大骂张爱玲一通,毁谤奚落,人身攻击,洩忿了事?
诗曰:
曹高附骨皕年间,狗尾既然喊叫欢。
死有馀辜天震破,惊雷骇电鬼神寒。
第三十八篇 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评议张爱玲的红学,我原无资格,只因有感于异才奇女之难逢,赞芹斥高之强烈,方使我深叹机缘不再,晤语无从,遂以文字,纸上琢磨。
当然,这是我一己方面的感慨。至于她,假若我于1986年—1987年在美时真地寻到了她而登门求教,是否能接待我?若接待了,又是若何?“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我颇自觉,怕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这是因为,她原不知我为何如人,想象我是一个“阶级斗争论者”。
即使不然,她把她的“大拆改”,“大搬家”与一整套理论向我倾注时,我怎么办?唯唯诺诺,学品何在?争执论辩,礼貌岂宜?这就难了。
也许,最愉快的(假想)场面,是我们只谈狗尾续貂,不涉其他,于是抵掌击节,眉飞色舞……,此所谓高山流水,相视会心。至难得之乐也。
假想理归是个假想。不管怎样,事实已把她与我划在一个“营垒”中,此营垒的使命便是反高卫曹,旗帜鲜明,只要这样,我欣然意足,天复何憾哉。
世上的奇事,无过于以伪续四十回为栏卡,就把人们(读红、论红者)分隔成两个艺术畛域和精神世界。更奇的是,这不可调和,永远“君向潇湘我向秦”。
说一百二十回“天衣无缝”。
说大致不差,文笔稍逊。
说四十回内本有真本残稿。
说若无后四十回,《红楼梦》早湮没不传了,程高之功伟矣大矣!
说我们都该感谢高鹗。吹求是“偏见”、“偏激”……。
说一百二十回“全本”才是“原著”。
张爱玲对这些论调似乎不大介意,她不置一词,其风度可想。
雪芹辞世已满240年。附骨之疽仍在。赞疽之声,洋洋盈耳。写罢这个悼张小册,不禁惘然。
诗曰:
七家岮里诞奇才,脂粉英豪亦可哀。
今日更无人似此,呼牛呼马是关怀。
一卷重温有异同,新知旧学教爱童。
不须惆怅无人会,自有中华闺阁风。
第三十九篇 有香无香
张爱玲曾对人说,人生恨事,旧说是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她又添上一恨,即三恨《红楼》未完,我再替她补上一恨:狗尾续貂。
旧说二恨,我最不喜欢所谓鲥鱼多刺。仿佛人家鱼身上自己原生多少骨刺就生多少,难道人家生不生就是为了给人吃着方便?这是从自私和残忍的心理立场出发的“恨”,无非是个口腹之欲罢了,真是俗不可耐之至。
至于恨海棠无香之说,就较为风雅高致得多了。但郑板桥却说过:“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花之香不在浓烈,而在清微。况且,海棠到底有香无香?恐怕大有研究之必要。因为,比如音波,其频度高的人耳不能接受,却不能说人家“无声”。同理,香亦有“波”,若其波乃人耳所不能接受,就说人家“无香”,可谓太浅薄幼稚了,是不知天高地低,渺小无知的想法了。
还有,海棠之香,恐怕也在于有的人能闻得,有的却闻不见。试读东坡咏海棠诗:
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
诗人明明说的是“香雾”,可知东坡是能闻得海棠之香的一个“异人”。
说到这儿,我才回到《红楼》上来:海棠是湘云的象征和化身,那么,湘云身上有香无香呢?
我以为,湘云不但有香,就连名字的“湘云”,也是坡诗“香雾”的变词——雪芹的“笔端狡狯”,此一例也。
这层寓意解开以后,便又可联想到东坡的密侣朝云。
朝云、湘云,涵义无多分别,很易唤起人们的诗境联想。但朝云是“定位”者,而湘云则是曾经离散之人。从史达祖的词,可以看得清楚:“湘云——不记是行人:楼高望远,应将秦镜,常照施颦。”相思相念之辞也。这一点切合史湘云的身世命运,与“柳絮词”同义。
晏小山词云:“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可助想象,其境依稀有其似处。
“湘”实又北音“香”的谐声词字。怡红院中,“香”字居首,所谓“红”者,即是“红香”,其大丫鬟麝月、檀云,实即香月香云——更不用说“花气袭人”即是香气。
还有,小丫鬟中又有蕙香,而蕙者,又与“崇光”相切,即《楚辞》所说的“光风转蕙、泛崇兰兮”,而雪芹将此名句借与了海棠,成为“崇光泛彩”一匾,受到宝玉的极口赞赏。
种种微妙,不可遽以一端浅测,故大文家的手笔,与小家子总是不同,也非陋儒所能晓悟。盖此亦不仅仅是个文学的事情,其根本仍是一个中华文化的大课题。
这一节所论,似乎逸出题外,与张爱玲脱离了“话缘”。但我正是想借此表明:她的红学路数,似乎与这些较深的层次尚有隔阂。
诗曰:
谁把湘香认海棠,湘香何必即江湘。
行云流水歌声切,春梦随云忆散场。
第四十篇 秦可卿和东府
张爱玲的卓见,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她认为,贾家遭祸败落本来是从东府贾珍那里引发,而非西府贾政。她举了例证,如江南甄家人来,是贾珍接待……。
这个说法,乍听不一定即能接受,而细思却有道理,即在文字表面的背后,另有重大事故隐含在内里深层。因为那是不能明写的,必须用“假话”以传“真事”。
这就要从秦可卿说起——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二百年来,人们就被“淫”(“爬灰”……)瞒蔽住了,以为“不肖”,是指声色享乐、不务正业一类意义,不知那指当时的“政治罪名”:指的是“行为不端”,“结交匪类”,“奸党”等等用语。
这事本是说来话长。幸而近年作家刘心武先生已然把内幕焦点抉示出来了,他说:秦可卿出身不凡,是皇族之女;从养生堂抱来云云是托词假话:她出丧大殡礼仪之重,决非一个宁府长孙媳所能承当享受,看看那诸王路祭的场面,六宫都太监吊唁的特异,皆可表明另有内幕真情。(此为大意,刘先生著述具在,兹目坏恕难详引)。
刘先生此说出后,纷纷诘难,我却觉得应当给以重视,深入研究,不要轻心率意,即泼冷水。
最近,这个问题的局面获得了巨大进展,步步走向接触了历史真相的核心。
原来,曹家的第二次抄家由弘皙“逆案”株连,正是远从康熙太子胤礽之被废、雍正夺嫡引起。雪芹小说中的“世袭”,实指曹家是玄烨康熙与其太子胤礽的两代保育嬷嬷的内务府世家。书中“荣禧堂”金字是康熙御笔,而匾下对联银字,正是东宫太子的赐书!
秦氏亡故,贾珍一定要用“义忠亲王老千岁”留下的“樯木”棺木,贾政说是此非“常人”所用,已妙笔点醒真相了!
再看,可卿“托梦”对凤姐所说的一夕秘谈,岂是“常人”所能预见而有此身份口气?——“天香楼”分明透露了可卿本是“天香云外飘”的皇家之女,应即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幼女,遭事后隐名寄身于曹家老保母之家。
这么一讲,即可恍然:所谓的“淫”,是“泛滥”之本义,是掩盖政治原由的特殊用词——倘不如此,当时读者尤其皇族内廷,一眼就看懂,而灭门之祸就不可或免了。
贾珍的“不肖”,祖宗的“异兆悲音”,全系于此,却用了当时一般宦家王族的享乐生活的“过失”来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