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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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奇了,还有谁呢?
还有的,不是别个,就是湘云。
理由也分明:只有湘云是兼钗、黛之容貌才德的,别无第二者具此资格。第二,不要忘了,宝玉入梦前所见室中所悬之画,正是“海棠春睡图”。第三,室中对联明言“芳气笼人是酒香”,只有湘云是能饮而“香梦沉酣”的。
——有人说,弄错了,绛珠妹子只能是黛玉,与湘云难以钩连。我答:你忘了,湘云的牙牌令正是九点满红,牌副儿名色是“樱桃九熟”。而雪芹之祖父曹楝亭(寅)之咏樱桃诗,正谓“瑛盘托出绛宫珠”。“绛珠”的出处与本义,就是樱桃。
得“绛珠”牙牌的,是湘云,不是黛玉!
(可参看《红楼夺目红》)
其实,张爱玲也已推考了:湘云幼时依史太君而住于荣府,与宝玉一处,并曾与袭人说过小女孩心中天真烂漫的愿望:等长大了和你(指袭人)一同嫁二哥哥作夫妻。
这才是“太虚幻境”一回奇文奇境的真情实义。
但张爱玲已然“参”透了雪芹文笔狡狯的一个层次,却未进而深究。这里显然就是她只被“绛珠即黛玉”的假方式给“固定”,就不去想想瑛为红玉盘,绛珠是樱桃的典故了。
诗曰:
瑛盘托出绛珠红,幻境传来幻笔工。
第五十二篇 “胡适考证派”
评坛人士早已指出,以名作家享誉世界而兼作红学研究的,以张爱玲为第一例,而且作的不同凡响,超迈等伦。
这是事实,并非夸张抬捧之俗态。
但,红学流派甚多,风格各异,她属于什么“派”?价值何在?为什么她有过人的见解和成就?这都应该深入考论一下,方能使流辈获切磋之功,后贤知引路之惠。
很清楚:她是个“胡适考证派”。
她不是书呆子,弄书本,作校勘,别的不会;不是的。她通西文,工翻译,创作小说剧本,曾获最高评价,列榜第一。她读的古今中外的小说,不知其数,烂熟于胸中——这样,才真算有资格作个被人嘲贬的“考证派”。
她的红学学识,集中在作者、版本两大方面,就表明了这即是“胡适先生红学”一线的继承者。
她学贯中西,所以不仅仅是通古文,富有“乾、嘉朴学”的流风遗韵……。
这就值得世上自命为“红学家”的许多人闻声失色。
“胡适考证派”的骂名最“盛”了,人皆畏而避之,敬鬼神而远之。“红学革命”的呼声也不满于以研究作者、版本为深切理解作品的重要前提的这个“考证派”,曾被认为是“山穷水尽”、“眼前无路想回头”,呼喊“红学革命”。这“命”怎么“革”法呢?据说是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
这个“革命口号”和“宗旨”,充分表达了“革命”者对《红楼梦》所以产生“红学”的内在原因是不知重视的,对中华文学传统的“知人论世”这条原则也是不太理解的。他只要“文学创作”这个观念,别的都在“革”掉之列。那么,这种“革命”由学者教授去领导、实践好?还是由大作家担任好?
无疑,应属后者,而由张爱玲这样的作家来实现“红学革命”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然而不知缘何,让人奇怪的是她偏偏做了“考证派”,即“革命”的对象!
这个事例十分耐人寻味。
张爱玲在香港生活,后转美国,她应早已闻知那个在香港首倡的“红学革命”了;可惜她没有认识这条新道路。
她的“考证”可谓变本加厉,细腻之极——也繁琐之甚了!
我并不喜欢她的“考证走向”。我佩服她治学的精神态度,专诚挚切,以全身投入,因而多有创获,为人所不能见,不能道。佩服是一回事,不喜其“走向”是一回事。
如果承认一部伟大作品须有一个大家基本共识可读的文本,那么这个文本即应视为艺术既定型体,而不再是逐步制作、修改、打磨、润色的“历程”,即片段的积累组织的“工序”状况。无奈,张女士给人留下的主要印象,却正是那些“工序”中的片段之如何组缀,如何改动,如何“补苴”……。
曹雪芹的《红楼梦》,魅力由哪儿产生?绝不会是那么琐琐碎碎的“部件”“榫卯”的材料和工技的事情。而张爱玲投入最多的似乎恰恰以此为“用武之地”了。
对此,我是惋惜而感叹的。
诗曰:
尽如己意世间难,何必吹求仁厚宽。
敬佩心情兼叹惜,通达理会味悲欢。
第五十三篇 人间恨事多
张爱玲有人生恨事,从海棠无香到《红楼》未完、狗尾妄续。我今效颦,也列三恨——只指看罢《梦魇》的三点恨事——
第一是她拆碎了七宝楼台。
南宋才人吴梦窗(文英)的词,文采奇丽,人所惊叹;便有人说“闲话”,说他的词像七宝楼台,拆碎了不成片段。
此乃嫉才,有意巧加贬词也。
不服气的就反击:好好的楼台七宝,谁让你拆的?若都拆碎,哪座楼台不是“片断”?何独梦窗之惊才绝艳?岂非有意“找岔子”?
而张女士偏将她自己一生最爱最迷的红楼绝作,亲自动手拆得七零八落,“大卸八块”(旧时杂技戏法的一个名色,将一个活孩子“卸”成零块)。
此一恨也。
张爱玲在一部书中,讲的都是大拆大改、后添后加;这都是女主角的故事。唯独不讲全书中心主角贾宝玉——他在这么多的“拆迁添凑”中是怎么样的地位、关系、感受,表现上又有何变化,即随着她自信的大量拆添而发生的相应“改写”和“加文”,又皆何似?
我不信她对宝玉这个中心人物“不感兴趣”,也不信她的创作理论中是可将宝玉置而勿论的课题。
原因不解。此二恨也。
对《红楼梦》,考证、研究、索隐、猜谜、“挥拳”、吵骂……,都所为何来?其中有个理解认识之争,观照鉴赏之异。无论高层解悟还是低层“看热闹”,至少有其内心感动享受的一个方面:故事?人的命运?书的意蕴?抑或文笔的优美,境界的超逸……,总得占其一项,方是道理。
但是,张女士于此,又是一字不言,翻尽“全集”,也难巧遇。
使她最“着迷”、最陶醉的,到底是什么?
竟不可知。此三恨也。
随带着的是,她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作者自幼相爱的亲人。后来又为之作了批书人,书名即定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对此,她岂无感受之源,考证之理?因为,这太重要了。此即整个红学的一个最核心、最要害的隐秘——“真事隐去”。难道她又真的漠不动心、置而弗论?我不相信。
真实如何?无人解之。
这么重大的几点,闭口无音,却写了一本“九连环锁”的《红楼梦魇》来,目的何在?学创作——也用此法?寻奥义,自此得出新悟?为艺术享受,由是而在精神世界上创造出了一个崭新的高价值的艺术天地?
不明白,没答案。
我陪她绕了无数的一回“蚁穿九孔”的大圈子,终愧智低不悟这有何益?
人间恨事多,此其一例耳。
和尚说宝玉:“自从锻炼通灵后,便向人间觅是非。”是极。梦之有魇,皆由自寻,通灵如她者,也正是投入人间自己找了这么一个“魇虎子”(注)。
不免兴叹,不免伤萦怀。
诗曰:
人间恨事几重重,读罢奇书梦魇中。
到底通灵为何事,不知何处问芳衷。
甲申清明佳节写讫
'注'魇,乡语“压虎子”,第二字轻读,不知是否“虎”字。“压”即“魇”,不念yàn。
卷后不尽思(一)
写这册小书,一为“补课”,向她学习,以偿1987年“失之交臂”之憾。二为对此才人致我甚深的哀思,觉得她对红学付出了心血,做出了贡献,而我们却没有相应的答报之可言,是应该反省而谢过的。
看看张爱玲的多方面的造诣,看看她自述诸文章中的散碎回忆录,也足证她对中华语文、艺术、饮食、陈设……的博通与会心,处处闪烁着灵性的光芒,非庸流俗辈所能梦见。——也就是说:这种被名之曰“红学”的研究,是中华大文化之高层次的事业,绝非“小说文艺”这一观念所能理解与解决。眼前的例子就不乏其尤显者,名作家不自禁地步入了“红学”这个独特的题目研讨,尽管“切入”与“着眼”各有不同,却殊途而企望同归,其为雪芹伟著贡出一份心愿。
这是一桩了不起的文化现象与显相。
我表示了对张爱玲的敬佩,也粗述了一些切磋的微忱。我希望我行文说理时并没有轻薄冒犯的失误,因为我心里是虔诚严肃的,如若不慎也染上了此间流行的不良文风学风,动辄出以恶言痞语,那可就是自己向天下后世献丑,于张女士又何拔其一毫发乎?
欲言万千,寄思不尽。
诗曰:
万古千秋一寸心,红楼读罢再沉吟。
我能及得张君否?何必狂为丑自寻。
我平生在考证上的发现,为数不少,而自己以为最值得大书一笔的到底要推“脂砚湘云说”。
国内赞同者颇有可观,容当另文举列诸位师友芳名。海外能记得的有林语堂、张爱玲二家。
林氏著《平心论高鹗》,替伪续粉饰巧辩,以恶语骂我;可是他单单同意“脂砚湘云说”。
骂我的人,似也不能不承认此说,亦可见真理是掩不住的,反而更有说服力。但不讳言,他骂了我,我就不想多引他的狂言。
如今只说张爱玲,她以独特的非正面明文地表示了肯定此说,我则倍觉难得,感到荣幸。
脂砚的朱批留在《甲戌本》上的,在“甲午八日”一条中,痛悼雪芹之逝,“一芹一脂”之言,表明夫妇同命鸳鸯,岂有别解?甲午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她年已老,故又曾化名“畸笏叟”。
然而,张爱玲又相信了一条无法证实的“靖本过录脂批”,说脂砚已逝,畸笏继之作批;又冒出一个单页纸条,上写“甲午”的那条脂批却单单变为“甲申”——即成了此乃脂砚于癸未逝后次年的批了,所以她也“逝去”了……。
《甲戌本》现存,朱字清晰。
那“甲午”,怎么会是“甲申”?“申”再草写,也成不了“午”,“午”再“花哨”,也变不了“申”。
我们信《甲戌》,还是信至今不知有无的“靖本”?而且据云又是“过录”的“传抄”件,“夹在书内”的零纸条?
我不承认我“偏信”某一本,我只承认做学问应当谨慎,眼见为实,传闻未必尽确。
当然,传抄者今日拿出真凭实据,我今日就重新考虑拙见。一天拿不出,我当然只能“悬案”一天,不敢轻易模棱两端,怕受人之误而又误人。
张爱玲认为“畸笏叟”真是个“长辈”男子,可是她又说不出他到底是谁的长辈,长辈男子如何能“参预”晚辈小辈的闺房私事?
善能推理的她,对此推不出“理”。
承认了脂砚是湘云的“原型”,也就解读了敦诚挽吊雪芹的“新妇飘零目岂冥”的语义。
“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人犹在”,不就是隐隐约约有“人”含在句内吗?不就是“遇合”之后的“新妇”吗?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