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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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还有那个和尚把玉托到掌中,青埂峰下一别,转眼十三载矣。这还有错吗?张爱玲说23岁姑娘和13岁的小男孩,那怎么攀亲呢?年龄差太多。这个引起张爱玲的关注,一考证呢?一个本子本来写得是傅秋芳今年二十一二岁,汉字抄书,手一疏忽,把一二两个字合在一起,可能就离得近了,非常合理,变成了二十三。宝玉的岁数那是没办法,她说她有一个原则,这个《红楼梦》经过了大删大改,包括了年龄岁数大小,她认为更合理的贾宝玉在省亲那一年是15岁,那么傅秋芳小姐21和贾公子15,尽管还有距离,勉强还说得过去,不然太不合理。这是一个大作家,要看一个作品,这个细节一定要合情合理,也不能乱来虚构。您评评这个理,她自个说,“我没有资格做《红楼梦》考证,我的长处,是我对各个本子太熟了,有一个略微陌生一点的字眼,不用我去看,它自个往我眼里蹦。”她把所有的、她所能见到的,我们今天十多个抄本《石头记》,她大部分都见到了。那个不同的文字,简直细如牛毛,那简直太多了,她统统记得。她拿来一看,这是怎么回事?那是怎么回事?她还这么说,说曹雪芹创作的时候,不是写完了、抄清了,一部整的搁在那儿等人拿走,传抄、卖钱、生活,不是。他在那儿写一回、写几回,订一个本搁在那儿,来了就有讨的、借的、看的,拿出去人家就照着那个抄,那后来呢,他又有另外一个本,有点小删改,用的字也不完全一样,是这么回事,说得对,也是真理。说她的考证比这个要细一百倍,好了,这值得我们佩服。
说一点她的毛病,她的考证都是结论吗?不,她受某些红学家不正确看法的蒙蔽,她把《红楼梦》的修改润色(这个是理所当然的),她变成了一个大搬家,好像是这个拼棋子块儿一样,哪几回早写的,后来因为某种缘故就往后挪了很多回以后,然后这么大拆大改,这《红楼梦》变成这么一部作品。我不相信,连张爱玲女士本人的创作,是否是用这样的方法我也不相信。鲁迅先生就认为《红楼梦》是写实,不是虚构。张爱玲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红楼梦》的不完整。美国一个小说专家叫韩南,他考证出来《金瓶梅》五十三回到五十七回是另外一个人写的,不是那个原作者。她说对,“我一看到这儿,我就像进了一个黑胡同,走到那儿呢,一下子出了黑胡同,豁然开朗。”你看看这个艺术敏感,我刚才说了一遍又一遍,一个人从事文学艺术,乃至自然科学,都得有这个,没有这个敏感性,一堆死东西,活不起来。她用了三个字,就把《红楼梦》后四十回做了总结,她说高鹗把《红楼梦》“庸俗化”了。你可以在“庸俗化”这三个字上写出大文章,甚至于写出专著来。而对于《红楼梦》为什么好,我为什么这么迷它,她的书中一个字也找不着,她是这么一个怪人。这个张爱玲,宝黛爱情你怎么看的?她也不说。但她发出一个怪论,这个怪论呢,我看了非常得意。她说史湘云是真实的,今天的话就叫做有原型的人物,林黛玉是后来虚构出来的,诸位你们听了这也石破天惊吧,谁这么看过,谁这么想过,谁这么说过!好,由于提到史湘云,再说一句,她最后的一章,就是说那个旧时真本《红楼梦》中原来的结局是宝湘二人重会,她考证到最后还是寻找这个,有的专家说《红楼梦》曹雪芹写了两部,八十回以后他续了两回,一回仍然是他的老思路,是贾府没有抄家,另外他又写了一部贾府遭到了政治祸变,抄家。后来黛玉早死,宝钗也早亡,最后贾宝玉出家了,这个呢,矛盾。到底她认为哪个更符合曹雪芹最末本意呢?她没法判断,这个成了张爱玲的平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这么一个大难题。也就是说,她十年走到这点上,做了结论了吗?没有。但这才是她最关怀的一个主题,我今天把这一点告诉诸位,一个大理论,我已经把它简化到无以复加了,我没有办法再简化。她平生有三大恨,两恨是老词,古人的。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第三恨呢,《红楼梦》未完。她说为什么《红楼梦》未完?我非得要追寻一下真正的曹雪芹的《红楼梦》,而不是高鹗续的那个。她就是为这花了十年,写了这本书,因为她没法解决,她所以取了这么个怪书名。这个好不好,能不能这样子对待你十年的光阴?我不评论,诸位想一想,我们这样的文化问题,中国文化史上、文学史上仅仅有这么一个特例,没有第二个,你把小说从开天辟地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你看看就知道,这个大特例,引动了全中华人的头脑的活动,为什么?那是文艺问题吗?不是的,这是个文化问题。我今天和诸位谈,我说一百句、一万句,我只有一句,文化大问题!那么张爱玲因为太爱《红楼梦》了,所以她特别恨高鹗,她给高鹗的评价,是她自己承认,简直就是破口大骂了。她说了三句,第一句是“庸俗化”,第二句是说高鹗的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第三她说高鹗“死有余辜”。了不起!死有余辜!这四个字是随便由一个有修养的中华女士嘴里,随随便便说出来的吗?请诸位想一想,我没有意思,没有任何意思请这么多在座的来同意我的话,同意她的话。我毫无此意,而是说我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这个东西到底怎么办?我们就永远不解决?再过五百年,一千年,这不好。我们应该有更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我们这个中华大文化的问题,这么一个独特的例子,好!谢谢诸位。
校后记
女儿伦苓将此书稿编正成帙,得团结出版社为之刊印,遂为“红学”文库中又增一个品目,当此付梓告成之际,欣幸盈怀,因再誌数语,以补稿中未详者。
一,张爱玲在天津似未入小学正式肄业,而是回沪之后直接考入教会学校圣玛丽中学的,一入学即开始了她写作生涯。
二,她居香港时,曾致力为《红楼》电视剧编写剧本工作,据资料传述,因困难甚大,俱未成功。此点可补入她与《红楼》的各种因缘关系。
三,她先后为国语译与英文译《海上花列传》的序言中,有涉及《红楼梦》的片段文字;因大旨与《红楼梦魇》无异,未有新见解,故未引录。
四,她对《石头记》与《红楼梦》的抄本、刊本的异文的记忆和辨识能力,令人惊讶,无人可与企及。她自云对某一专论《庚辰本》的书初时抱有很大期望,及至一见其书,立刻大失所望。此例最能说明问题。我读她的著作,在这方面深愧弗如。
五,我在本书中评论她的“大搬家”写作“过程”的论点,因恐怕自己所见有偏,特向《红楼梦叙事学》著者王彬先生请教。蒙他答复说:书稿写作,个别情节小部分,前后拆移,是可以的;至于重要章回、故事布局成片成片地大搬迁,是不可能的(大意)。他是从专门学识的立足点来做此判断的,今将此讨论点的原委略记于此,以供专家参考再作评判。
感谢为此小著而贡出了心力、劳动的各位女士、先生。
末后,另有一事在此说明:
本书附录引用钱敏先生的一篇评论张爱玲红学的文章,水平之高,是我目中所少见的,十分钦佩,务欲印于拙著内,以借光辉。但我无法与钱先生联系,征求意见,即冒昧而行了,深感不安。祈他能予原谅,并请赐联系,以便将签题之书呈上,以表谢忱。
我撰写本书稿,始于本年春日(2004年3月18日),至谷雨完稿。并感谢赵真一女士为此书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甲申冬月汝昌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