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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吾家囧徒初长成-第16部分

小说: 吾家囧徒初长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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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是我的东西,她这么一说我自然是不必客气了。捧在手里看了看,通断经纬、挖花盘织,图案是长安人氏最爱的牡丹,从不同的角度看,牡丹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摸上去时手感细腻,十分顺滑,想来一定很值钱。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摆在了榻上,转身想对庄嬷嬷说些什么,发现她已经离开了。

我要留着这件衣裳给我师父看,这可是传说中的传家之宝。

我换上了我的传家之宝,庄嬷嬷的眼睛里似乎一直都有雾气,她的微笑很克制,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欣慰。

她帮我整理衣服的时候,很罕见地特别多话——

“长公主那时候却不曾与我置气,我感激她的气度,这是个公主的气度。”

“长公主那一舞迷倒了不知多少王孙贵族,若不是她一心要嫁给将军,恐怕也少不了嫁给俊俏的世子。”

“长公主身段极其轻巧,提笔能安天下,上马能舞乾坤,她若是男儿郎……”

“长公主对我是极好,我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如今还能伺候小公主,真真是上天的眷顾……”

“长公主当年可是蒙了极大的冤屈,小公主一定要……”

我看着庄嬷嬷,心中隐隐有不祥的感觉。她上次在我面前如此多话是我们初见时她求我为长公主正名,如今又是这番感慨。

暮色四合的时候,庭院中已有一片太监宫女候着。

我身着红色舞衣,从未央宫长廊下一路走去。

引路的宫人终于在我绕晕了的时候,引我来到了目的地,我被吩咐着在一处偏殿先等候着。这殿中放着铜镜和一些简单的梳妆用品,除了我和流云,并无他人。

很快听见丝竹声起,从门缝中见一片载歌载舞的热闹景象,想是这中秋月圆的宴会终于到来了。

再看了看台下,纵列两排几案,楚辛的位置在皇位右手边第一个,他身着紫色暗花绸缎礼服,庄重而贵气,眉宇之间有着不与人说的深沉。

高高在上的则是一本正经的越封,穿着暗红色的龙袍,他的眼神有些飘忽,然后冲着我的方向笑了笑,一点不像往日他吊儿郎当的样子。

老妇人则居侧殿之上,她的长袍几乎要与这个夜色融为一体。

曾老头子穿着礼服,一副兢兢业业的模样。有时候我不大理解,他位居要职,却在家怕自己夫人,到了朝廷之上又要本本分分做人,这些年,他可真不容易。

扫视了一圈坐着的人,却不见师父踪影,他还说要来看我跳舞的,唉,这个骗子。

肩膀被人拍了拍,我转身一看,眼前一亮,一向素服的庄嬷嬷,此刻却穿得格外……格外喜庆。红色的礼服,是过时的滚边和花色,衣服上有褶皱的痕迹,显然一直珍藏在箱底。她的头发一丝不苟地盘在头上,插着一支木簪。

庄嬷嬷缓缓地跪在了地上,行了个大礼,伏在地上,许久才道:“奴婢这些年,总算有了个交代。奴婢已竭尽全力,小公主多保重,我追随长公主去了。”

我有点不明所以,这是舞前动员?但听着有些悲伤。我俯身去扶她,庄嬷嬷却倒在了一边,嘴角处的鲜血滴在了红毯上。在半个时辰前,她已经服下了毒药,我虽已很久不用毒,但这症状还是能看出来的。

“庄嬷嬷殁了……”

不远处的小太监,听见我的声音,立马叫道:“快点,收拾收拾,别出声,弄脏了地毯,真是的!”

长公主?我有些哑然失笑,这个名义上是我娘亲的女子,我却对她没有什么亲近的感受。我们有着共同的血脉,共同的身份,而她对于我,只是永远活在说书先生口中的人物。这些年过去了,还有这么多人,为了给她正名,执著地等待,秘密地谋划,甚至连我的命,也是这棋盘中的一部分。

我对于长公主的情感亲近不了,或许这些年生长在山谷,与人交际甚少,凉薄惯了。

想起早上我心中的不祥,我对庄嬷嬷心中还有许多尊重。她等待了这些年,安心做这枚棋子,她或许知道的并不比我多多少,却因为知道这计划的目的是能为长公主正名,于是她便义无反顾。

谁在下这盘棋?仅仅是为了给一个逝去多年的女子正名?

我不信。

我冷眼看着他们忙碌地从我眼前晃过。庄嬷嬷与我的唯一联系是那段舞蹈,她对我的喜欢,是为了报恩,我清楚得很,只是我骨子里是凉的,对感情淡薄得很。她的出现、她的离开,都在她的计划之中,只是我突然明白了一句话,很多不愿意去做,却一定要做的,那便是责任。

很快,这里就被收拾得很干净,小太监们抬着庄嬷嬷,嘴里嘀嘀咕咕个不停,似乎这是计划外的活儿,让他们很厌烦。

这座宫殿,本身就是凉的。

“把她抬到未央宫去。”我对一个首领太监说道。

首领太监抬眼瞟了我一下,道:“您哪位?咱家可不知道未央宫又来了个新主子。”声音辗转,尽显不屑。

“你现在知道了也不迟。”

那太监愣了愣,显然被我的气势所压倒,咽了咽口水,吩咐小太监们转了个方向,往我宫里那边走去了。

流云附在我耳边道:“曾半夏来了。”话音未落,曾半夏带着一行人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她打量了我一番,撇了撇嘴,笑道:“不知道您现在是何身份,所以不方便行礼,也免了您予我见礼。”她身边的下人掩嘴而笑。流云赶紧出来说道:“这是……”

我抬手止住了她说话,笑道:“不用免,你予我磕个头就好了,大礼就不必了。”

曾半夏脸色一红,压抑着自己不满的情绪,极低极气地说道:“你没这个身份,就别摆这个谱!”

我走到她面前,歪着头看了看她,拍了拍她气嘟嘟的脸,有些可惜道:“你别气呀,你现在不愿意磕,等会儿再磕也行。”我招招手,示意流云过来,“帮我去整整腰封,刚刚吃太多了。”

原本有些消化不良,现在是神清气爽。

“你不过是个跳舞的,你娘还是个卖国……”她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沙哑,最终发不出声音来,曾半夏拼命地咳嗽,丫鬟们手忙脚乱,赶紧给了她茶水润口,却没有任何效果。

早就听宫女们议论过曾半夏的歌声,如同天籁,如同夜莺重现,婉转动人。只可惜我听见的却是不断咳嗽清嗓子的夜莺,真是遗憾了。

流云有些惊恐地和我在后台面面相觑:“她……她刚刚还好好的,怎么声音却是那样?”

我挑了挑发簪,在铜镜中比画了一番,不满意,放了下来,微微叹了口气道:“可能是报应的关系吧。”

流云有些惊恐地看了看我,我回以无辜的眼神。

好久不用毒了,没想到那些常常用来防身的小药丸,还是好用得佷,譬如六合散,功效显著,值得拥有。

流云有些担心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背以示安心。她抽出手,突然说道:“姑娘,你可想过这支舞会跳给谁看?”

这是个很深奥的问题,我抬头想了想,说:“你看啊,其实这个观众都是在心中的,要做到观众在我心,我……”

“我是认真的。”流云半蹲在我面前。

“他没有来……”我有点失落,垂下脑袋。

我每天练舞的时候,他不曾来过。晚上我坐在石阶上等他,等了一轮月缺月圆,他只偶尔露了一两次面,也不问我练得好不好。其实他只是我师父,这个宫廷或许与他有着莫大的关系,而我,是这场关系中生来注定的龙套。

可是你知不知道,龙套有时候比主角更懂辛酸苦乐。

“我以为你这些日子与楚国皇子接触频繁,会对他……”

我突然觉得流云身上越发显露出很强烈的师父的影子,比如她的冰块脸,但是她道行尚浅,我怎么能被她几句一问,就套出了心事?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笑道:“我说流云,那抱月楼的锅贴好不好吃?”

“挺好……”她刚说出口便立即收住了,板着脸道,“我希望你跳舞的时候把脚崴了。”

我觉得这话很是耳熟,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流云,交友要谨慎啊。”

曾半夏的表现比预料之中的冷场还要尴尬,颇合我心意,她泪流满面地走到了后台,然后梨花带雨地指着我极其妩媚地跺了一脚道:“你……你敢害……害我?”

不得不承认,曾半夏的一哭二闹三跺脚,十分具有说书先生口中那种妩媚女人味,不过可惜我是个女人,爱好男。所以我非常诚实地对她点点头:“我敢。”

小太监走到我面前,欠了个身:“姑娘,您请。”

天上一轮已捧出,烟火便如期而至。我止住了流云要帮我打起帘子的动作,对她笑了笑,抬起手腕挑起百玉帘。金黄色的圆月呈现在我眼前,月亮的边边上是宫墙的飞檐,飞檐上似乎坐着一个人,那人影有着我最熟悉的轮廓。

他来了。真好。

天空绽开的烟火,点亮苍穹。

缶声响起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庄嬷嬷初遇我的时候讲的那个故事。当年的长公主,为什么偏偏选择击缶来作为自己舞蹈的重要道具?因为楚国人喜爱缶,常常在宴会喜庆的时候,击缶迎宾。

单缶的声音显得有些孤单,作为开场的百缶齐响,厚重的声音诉说着这个国度悠久的故事,抖落了数年来的尘埃。

踩着缶点,当年的舞谱,就像皮影戏一般,全部呈现在我眼前。

一路从偏殿走向高台,逆风吹起我的裙摆,发出轻轻的猎猎声响。

缶声渐消,琵琶声响起,伴随着箫声、琴声……似乎这华夏国的歌舞升平,终于在我的长袖中蔓延开来。

这支舞叫做《一世无双》。

民间常有女子学习这种舞蹈,可惜没有标准的舞谱和指导的师傅,所以只能在人们的口耳相传中学个形似,能有五分便是难得了。

越封在龙椅上正襟危坐,席间的楚辛执着酒樽,目光不再离去。楚辛真够意思,真捧我场。

舞毕,台下一片寂静,我微微喘着气,抬头要看宫外飞檐,已经没了人影。

他走了。

唉,跳错就跳错了吧,反正庄嬷嬷已经走了,那古谱也已经烧了,也不会有人计较这舞步的对错与否了。

我的后背已经湿了一片,凉风袭来,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打了个喷嚏。

“苏长安拜见皇上、太后,愿华夏国长治久安、天下大同。”俯下身子,久久地拜了拜,却听见周围议论一片。

“长公主的孩子?”

“她回来了?”

“你没听错,是苏长安……”

“她回来了……”

……

我起身时,便有一人走到我旁边,伸出手来扶起我,我以为是宫人们在伺候,便自然而然地将手搭了过去。

等到抬眼,发现眼前的竟是楚辛。

他眼中含笑,嘴唇微微扬起,轻轻挥了挥手,便有他的侍从捧上白色绸缎暗花披风。楚辛抖开披风,将我结结实实地罩了起来,捏了捏我的鼻子道:“小心着凉了要吃药。”

我没来由地打了个冷战。

楚辛对着越封行了礼道:“我父亲少年时候曾来过华夏,对华夏女子和舞艺赞不绝口,怀念有嘉,如今是百闻不如一见。华楚两国和睦多年,早已兄弟情深,今夜容在下冒犯,向华夏君王求亲,希望能娶苏长安为妻,结两国百年之好。”

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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