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档案揭秘-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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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气、补血、滋阴等虚损症。道光八年(1829)十二月十三日御医诊得:“全贵妃脉息渐缓,原系大病初愈,元气未复,今届大寒节令,恐伤正气,议用代茶饮”。其配方是:“人参三分,黄芪三钱,甘草五分,水煎代茶。”此茶人参、黄芪、甘草并用,可起补气之作用。
清代宫中除了患病时由御医开方用药外,对于日常防病的方药也甚为留意,无病、小病、换季之时,常用方药制成丸药服用,以达到预防与调理之功效。其实这些方药与民间家常小方相似,但就是因为宫廷成药是以皇帝、妃嫔为主,毫无疑问,为他们提供的药品质量应该是上品,具体体现在:选药地道,炮制得法,制作精细,所谓“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位虽贵,必不敢省物力”的原则在宫廷中得到无以复加的体现,疗效自然就高。仅以清暑益气丸为例,嘉庆朝华妃“素有气血两亏旧症”,嘉庆八年(1803)五月初七日经御医涂景云、张铎诊治,认为“时届暑令,议用清暑益气丸补气养血,除湿健脾,长服调理”。其方为人参六钱,葛根五钱,五味子五钱,灸芪八钱,青皮四钱(炒),泽泻一两,苍术五钱(炒),麦冬一两,焦白术一两,神曲一两(炒),黄柏五钱(酒炒),陈皮五钱,归身一两,升麻三钱(灸),灸草二钱,合为一起,研成细末,再制成蜜丸,重三钱,每天早晨服一丸,开水送下。御医开出此方制成丸药用于华妃,暑日常服,既补气养血,又可清热益气,防病治病两兼顾,实为妙品。
第四部分
第69节 御用药材
皇帝看病、吃药非同小可,御药、御药材的采购同样重要。清宫对御药、药材的采购和管理有极为严格的制度和规定。按照清宫的规定,宫内设有御药房,是采购、保管、供应宫中药品的专门机构,也是太医院专门的药库,由专门的管理大臣负责,还有主事、司员、库掌等官员。配药的叫“苏拉医生”,其实就是差役,有四十四人,还有招募的“民间医生”十七人。时至今日,宫中御药房仍给我们遗留下不少珍贵的实物,如当年宫廷备用的牛宝、马宝、猴宝、狗宝、蜘蛛宝等罕见的名贵药材,同仁堂制作的藜峒丸、紫金锭等药物,(图四:同仁堂制作的藜峒丸、紫金锭成药)有设计精巧、携带方便的药袋、药柜,早期西洋传教士进献给康熙皇帝的西药和葡萄酒。从当年御药房配制丸散膏丹的器皿和模具来看,西医科学在太医院已经广泛应用,如大型精细的人体解剖模型,化验用的显微镜,消毒用的蒸汽发生器,以及近代的一些西洋成药等。
清王朝的宫廷用药十分庞杂。除皇帝、妃嫔等外,还有大批太监、宫女、侍卫等,总计万人以上,这些人的医疗保健用药量已经很大,再加上皇帝随时赏赐群臣和急用的药品,其需求量更是十分惊人。而且对药材的品质要求非常讲究,要求如此严格的这么多药材,又从哪里来呢?
当然,皇帝要采购多少好药材也不是一件难事。为了确保药材的数量与质量,清廷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规定。凡是出产药材的各省,每年必须按规定由药商给皇宫进送药材,并且在这些省区安排专门的官员承办。如康熙十三年(1674)浙江布政使陈秉直就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办理宫中药材。
各省督抚大吏,为了讨好皇上,将当地一些上乘药材,每年按例向宫中进贡,如云南的茯苓,广东的桔红,四川的冬虫夏草等等。此外,辽宁、吉林等地山中产参,全部被清廷所控制,不得随意私挖。入山采参,要经户部发给信票,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许可证,否则按违法论处。可想而知,平民百姓有病哪能用上好药。
御药材的采买主要来自北京一些药商,这样就更为方便、快捷。根据清宫档案记载,北京同仁堂就是供奉宫中御药的重要商号。雍正元年(1723)《上谕档》记载,雍正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御药房需用药料和代制内廷所需各种中成药。”并规定每三个月进药一次不得有误,历年如此,直至清末近二百年。每次进药情况都有详细记载,如道光二十年(1841)同仁堂药商张大镛七月至九月承办的御药有一百一十七种,重二百一十六斤十二两八钱;十月至十二月,又进一百五十种,重二百五十二斤七两。同仁堂不仅供应御药房生药,后来它的丸散膏丹配方,也被抄录宫中。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还保存有光绪十一年(1885)六月初四日《同仁堂丸散膏丹配方》一册。全书首列碧云散,尾载益寿比天膏。其中有内科配方朱砂安神丸等七十四种,外科配方生肌散等四种,妇科配方七制香附丸等四十六种,儿科配方烂积丸等六种,伤科配方黎峒丸等两种,喉科配方清咽利隔丸等三种,眼科配方黄连羊肝丸等九种,共计一百零二种。各方中之药味、重量、配制方法,都一一分别标明。这应该就是人们所说的清宫秘方。有意思的是,也许因为该药号的诚信,除药物之外,有时甚至连宫中笔墨、纸张等用品也让他们承办。
各处送来的药材,由御药房管理药库的官员验收后,存放生药库。药材合格经验收官员签发单据,药商才能到户部领取银两。生药库收到药材后一律交管理药库医官查验,经过挑选交给御药房,再由医生炮制备用。买办药材和发放药品名称,药房领用纸张银两及配方等,在御药房医药档案中都有详细记录。
中药材中的不少种类要经过炮制以后才能入药,没有炮制前叫生药,炮制的好坏,对药性影响很大,弄不好治病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这少不了又有相应的制度与规定,来保证炮制的质量,因此选药地道,炮制得法,制作精细,所谓“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位虽贵,必不敢省物力”的原则在宫廷中得到无以复加的体现。中药的炮制有的是在紫禁城的御药房进行,有的是在供药商号进行。
为了保证炮制的质量,按照宫中御药房的规定,同仁堂派有专人承办内廷用药这一皇差,承办人持有内务府颁发的专用“腰牌”,以便随时进出紫禁城。由于有了这份官差,可以进出宫禁之地,又是进奉药物,出不得半点差错,所选之人必须非常可靠,这就要求择人十分谨慎,审查也十分严格。同治四年(1865)四月三十日,因同仁堂药商张洪病故,招新商张景云顶替时,由同仁堂担保,送御药房验明身份,才发给腰牌。
第四部分
第70节 伴君如伴虎的御医
清代皇帝、嫔妃日常的医疗与保健,都离不开御医,御医除指在太医院任职的医官外,还应当包括那些地方举荐入京,供奉内廷的名医。他们侍候于君王左右,为“至尊”诊治疾病和日常保健,遇有疑难大症,朝野瞩目,责任极重。可是清代历朝皇帝、妃嫔大都养尊处优,每餐必膏腴杂陈,脯醢并存,像这样的生活方式,自然有损健康。身贵体弱,得病便不易治愈,反而责怪御医无能。御医进宫供职,有时须对内府官员、太监等施以贿金,如果不这样他们就会从中作梗,处处设置障碍,因此,即使是那些精于医术的太医,由于多方掣肘,也难一展身手。有的偶然幸中,医治见功,虽赏赍有加,荣耀异常,似乎可以平步青云,其实未必。甚至恩赐所得,尚不够贿赂之所出。加上宫禁之中,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政治风云,变幻莫测,有时太医则是首当其冲,难以逃脱。一药误投,生死所系,出了事故,要遭杀身之祸。所以有些名医把应召入宫视为危途,甚至闻讯远遁,希望能够一跑了之。真正官运亨通的太医寥寥无几,屈指可数。民间流传着“御医难当”、“伴君如伴虎”的说法,并非虚言,可其中甘苦,人们又知道多少呢?
现仅举数例,御医的甘苦就可略知一二:
(一)宫中治病,皇家对于疗效至为强调。倘若治疗效果不佳,皇帝常予以严词申斥,重则受到严厉惩处。如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一月二十四日,太医院院使孙之鼎等奉旨治疗正黄旗内大臣颇尔盆痔漏复发症,病势已窜至左右臀,内通大肠,散发一股恶臭,浓血每天可流一碗,病情十分严重。孙之鼎等御医束手无策,只得如实奏报。康熙帝对此非常不满,在孙之鼎所呈的奏折上朱批:“庸医误人,往往如此。”如此一批,御医又如何经受得起。乾隆二十年(1755),太医院院使刘裕铎领旨治疗侍卫内大臣伯依勒慎伤寒发疹之症,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加重,刘裕铎急忙上呈奏折报告皇上。乾隆帝闻讯,立即降旨内务府总管大臣王常贵:交给他们一个病人都治不好,你提防着点,去守着他们,看是如何治病的。显然乾隆帝极为不满。又如光绪帝死前一年间,因病情复杂,太医久治不愈,而光绪本人又怨天尤人,时常对御医恶语相加,发泄不满。光绪三十四年(1908)他在自述病原中谕示:“近来耳堵鸣响,日甚一日,几不闻声,屡服汤药,寸效全无,名医伎俩,仅止如此,亦可叹矣!”此类恶语,比比皆是,足见光绪帝求愈心情迫切,也说明宫中御医治疗效果不佳时,所受申斥之严厉。显然,宫中对于治病疗效特别强调,御医治疗不能敷衍了事。
(二)清代的皇帝大多以知医自诩,有关的朱批或御旨,在清宫医案中随处可见。对处方用药,动辄指责,太医纵操神技也只得勉为其难,遵旨施治。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七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御医张献等人治疗武英殿赫世亨疾病的奏折上朱批:“理气健脾丸药,有补脾助消化之效,着每日早晨将一钱药以小米汤同时服下,想必有益。着由御药房取药试用。除此之外,禁止服用其他补药及人参等。”自然,病后调脾及防止滥用人参均有合理之处,但其论示不合医理,御医又怎么敢不遵旨照办。皇帝开方,也并非全都不合医理,也有凑巧治好顽症的时候,如乾隆十九年(1754)闰五月初九日,对医术颇有研究的乾隆帝得知大臣梁九功额头生有一个黄豆大的疮,亲自朱批下药:“着速用黎峒丸。”不久,梁九功就痊愈了。再如光绪皇帝对把脉开药就属于一知半解。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的一天,光绪帝在御医给他自己开的处方上写道:“若常用热剂一味峻补,恐前所发之恙复见于今。尚宜斟酌立方,如生地、元参、麦冬、菊花、桑叶、竹茹等清凉养阴之品,每日稍佐两三味,以防浮热时常上溢。”此类光绪帝钦定的药方在其脉案中随处可见,当时不管是否对症,御医也得遵旨使用。
(三)当然,御医进剂获效,皇帝也褒奖有赏,以资鼓励。雍正七年(1729)三月二十三日,太医院院使刘裕铎治好了大臣侯陈泰的伤寒病,雍正帝特意降旨:侯陈泰病症难为,经刘裕铎诊治痊愈,着赏记功一次。皇帝有赏,自然有助于日后的加官晋级。可就是褒奖,其处境有时也并非全如人意。给慈禧太后治过病的薛福辰就是一例。薛福辰本是江苏名医,慈禧患病,应召入京。经精心治疗,效果颇佳。慈禧病愈后,特赐“职业修明”四字匾额,赏赐给薛福辰。大功告成,本应载誉回籍,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