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白地 >

第69部分

白地-第69部分

小说: 白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我们带回警察局立案。”
  “我要保释他出来。”
  “必须立案之后,才能保释。”
  柳屏山想送给蒋成一点钱财,又觉得行贿耻辱,终于没有说出口。蒋成喝了几口茶,说声告辞。柳屏山站起,眼睁睁地看着警察将五花大绑的大狗熊带走。目送警察走后,柳屏山怅然若失。上河湾表面上又归于寂静,街道上到处都是残留的棍棒、破碎的饭碗,破烂的草鞋……旮旯墙角尿迹斑斑。拔去铁锅的炉灶黑洞朝天,犹如野兽洞开的大嘴,一切都空空荡荡,好象演过戏的戏台。他看到饭店紧闭的大门打开了,幌子挂上了。工厂的职工食堂的烟囱也升起了炊烟。
  被困在工厂里的人们争先恐后涌出厂门,有的回家和亲人团聚,有的到饭店和职工食堂吃饭。
  忽听汽车喇叭声,柳屏山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汽车。
  大道那端一辆黑色的铁雪龙小轿车向这边驶来,柳屏山觉得蹊跷,看了一眼成铁冷,成铁冷一直盯着驶来的汽车。汽车很快来到工厂的大门前,停在路旁。柳屏山想:难道是他来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汽车,只见从车门里钻出一个人来,径直走向他们。只看一眼,柳屏山便认出,来人是祝伯孚。
  “殳楼!”柳屏山和成铁冷同时发出惊喜的呼唤。
  “屏山,铁冷,你们好!”祝伯孚笑着和他们一一握手。
  “看到你给我留下的纸条,我晓得你摊上官司了,急忙赶了来。”
  “你早来一会儿,我这里还被围困呢,当事人已经被警察局带走了——走,到办公室去谈。”
  落座之后祝伯孚说:
  “先处理案子,然后我还有事情和你说。”
  柳屏山问:“你在上海为赵二虎出庭辩论进行得怎么样了?”
  祝伯孚笑道:“那件事情结束了。”
  说着,递给柳屏山一张报纸,柳屏山接过看到头版头条大字标题:
  律师殳楼出庭辩护同胞二虎无罪释放
  这篇报导署名莫是龙,记者详细报道了大律师殳楼在法庭上义正词严,为赵二虎辩论的经过。报纸附有赵二虎无罪释放的照片,柳屏山看后,大受鼓舞。与成铁冷说:
  “我们还是到竹林酒家去吧,边吃边谈。”
  三个来到竹林酒家,上楼进入单间,坐好,祝伯孚笑着对柳屏山说:
  “你先将这个案子的过程给我介绍一下,我马上就开始工作。”
  吃酒的时候,柳屏山简要叙述了案情经过和涉及的人员,祝伯孚不时地放下筷子,用自来水笔在小本子上做着记录。




第三十五章法庭(3)



  酒后,祝伯孚对柳屏山说:
  “我先见一见孙长脖,然后到县里去看鲁铁匠。”
  民国四年五月十八日,祁祥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苏北矿车厂工人鲁铁匠杀死下河湾农民郭长禄一案。
  旁听席共有十排长椅子,大约一百二十个席位,早已座无虚席。柳屏山和成铁冷早早到场,柳屏山看见贺人杰坐在前一排的中间,他和以往一样的穿戴,只是没有拿水烟袋。柳屏山坐在他后面偏左一点。柳屏山看见贺人杰脖子上的皱纹更深更黑,拼接的痕迹仿佛更明显了。柳屏山觉得应该看看,高铁匠是否来了,他略一巡视,便看到到高铁匠坐在稍后一排的边上,高铁匠铸铁一样冷硬的面孔毫无表情。柳屏山默默地对他点点头,高铁匠略微一动,似动非动。
  柳屏山看了两回怀表,第一次差两分钟九点,第二次九点整。书记官出庭,说道:
  “现在请合议庭推事出庭。”
  只见夹着卷宗的首席推事和另外两名推事进入法庭。首席推事高坐在庭上,左右各有一名陪席推事,同时入坐,首席推事坐稳后,环视法庭。法庭下面小方桌后坐着的书记官又宣布道:
  “请公诉人入庭。”
  柳屏山看见祁祥县警察局的蒋成和另外两名警官,进入法庭,坐在右边的公诉人席上,警官们警装警帽,表情严峻,威风凛凛。
  书记官又宣布:
  “带被告人。”
  两个身着黑色警服的法警将戴着手铐脚镣的鲁铁匠押上法庭,只听到脚镣声“哗楞哗楞”一路响来,鲁铁匠艰难地走上被告席,低着头站在那里。柳屏山看到鲁铁匠头发老长,面孔蜡黄,目光暗淡,不禁一阵心酸。
  “请被告辩护人入庭。”
  祝伯孚进来,正襟危坐在桌后,面色平和。
  只听首席推事宣布:
  “祁祥县法院审理鲁铁匠杀人案现在开庭。”
  贺人杰看见大狗熊站在那里,心里反感。他认为这是对死者的不平,不平之气从心底升起,旋即充满胸中。接着便转化为愤怒,愤怒令他的脸色大变,牙齿咬得咯嘣乱响。贺人杰在心里狠狠咒骂万恶的民国,这民国越来越不成体统!大清家的王法有多好:罪犯在大堂上低头长跪,县太爷不下令,不敢抬头。这可倒好,一个杀人罪犯,还要站在大堂,就差没有给他一个坐位了。越想心里越恨:这民国从上到下,哪有一点可取之处?他忍不住回头看看柳屏山,见他稳坐在椅子上,一点也不畏惧。要是在大清家,这姓柳的也要连坐,现在却逍遥法外。再抬头看看推事,怎么看怎么不威风。大清家办案,县太爷亲自过堂,身上是七品朝服,头上是顶戴花翎,看着就有威慑力量。两边有肃静回避牌,衙役手拿水火棍,众人喊一声“威武”,罪犯吓得屁滚尿流,哪个还敢抵赖?现在这个案子,只有判处大狗熊死刑,才足以平民愤,今天我到要看看这个推事是怎么判案的!?
  首席推事接着说:“我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案首席推事为于达理,陪席推事为张英吉、李玉伦,书记官为索宏制。”
  “宣布其他出庭人员:公诉人分别是张锐凸警官,王其远警官和蒋成警官。被告的辩护人律师是祝伯孚律师。另外,今日出庭的还有被害人家属郭长才。”
  郭老六的脸上没有悲哀,甚至没有迷惑,有的只是麻木。听到首席推事提到他的名字,郭长福似乎轻微地震动了一下,尔然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首席推事宣布:“现在,我公布法庭纪律:法庭之上不许喧哗;不许交头接耳;未经首席推事允许不许发言;法庭辩论时,不许使用人身攻击之语言。”
  “现在,我宣布当事人权利。”首席推事瞟了一眼鲁铁匠,说:
  “当事人有自我辩护权,有聘请他人代为辩护权,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还有最后陈诉权。有权声请推事回避。”
  他停顿一下,喝问道:“当事人鲁铁匠,你听明白了吗?”
  一直低着头的鲁铁匠没有反应,法警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一下,说:
  “问你呢!”
  鲁铁匠似是而非地回答道:“明白了。”
  首席推事又问:“你需要哪位推事回避吗?”
  鲁铁匠不懂什么叫“回避”,懵懵懂懂地摇摇头。
  首席推事又说:“下面请公诉人陈诉公诉理由及事实。”
  警官蒋成拿着一张纸,念道:
  “查矿车厂鲁铁匠,灵山县山北村人,三十二岁,扑前为苏北矿车厂工人。该犯于中华民国四年五月六日晚十二点许,在苏北矿车厂值班之时,发现有人从工厂院里往外仍铸铁,然后看见下河湾农民郭长禄从院墙对面树林里走出搬铁,被告大声断喝,令被害人站下,被害人逃跑时,被告人抛掷扎抢,扎中郭长禄后背,将被害人郭长禄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羁押期间,罪犯鲁铁匠对杀人罪行供认不讳。为维护人权,本局提出公诉,建议司法机关,对故意杀人犯惩处,以正国法。我的话完了。”
  法庭里静了半分钟,柳屏山注意到贺人杰偏过头瞟了他一眼。柳屏山晓得对方尖锐目光的意思,他自己心里也明白:这下坏了,鲁铁匠已经招认,祝伯孚就是有天大的本领,也与事无补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首席推事,首席推事说道:




第三十五章法庭(4)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于推事看着鲁铁匠问:
  “鲁铁匠,你杀死了郭长禄?”
  “是。”
  “你是怎么杀死郭长禄的?”
  “用扎枪杀死的。”
  “你为什么要杀死他?”
  “因为他偷了我们工厂的铸铁。”
  听到这里。柳屏山的心里一热。他情不自禁地看了一眼高铁匠,他看到高铁匠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首席推事说:“请公诉人出示证据。”
  公诉人从桌后拿出一杆带红缨的扎抢来,首席推事问鲁铁匠:
  “被告人,这是不是你杀人用的扎抢?”
  鲁铁匠回答:“是。”
  全场一片寂静。
  祝伯孚打破寂静,他站起从容地说:
  “首席推事,我请求发言。“
  首席推事说:“允许发言。”
  “推事先生,公诉人的诉讼状,片面叙述了案情的经过,却忽视了案情的实质,因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我想导致公诉人犯错误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公诉人出于责任不强,对案情缺乏深入了解。二、是有意歪曲,夸大当事人罪状。不管怎样,必须说明一个最为重要的、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促成悲剧的原因。当事人为什么会走上被告席?他不是为了强抢,不是为了偷窃,而是为了正义。当他看到贼人偷工厂的铸铁时,前去制止。我想,换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也会去制止——当然方法不尽相同,后果也不一样。我说的是去制止偷窃,就是换了我们的公诉人警官先生,见到偷窃的贼人也要去管,何况鲁铁匠又是该厂工人,护厂队队长。鲁铁匠出于义愤,去制止偷窃。事先,已经发出警告,可是,郭长禄听到警告后,并没有站下,而是继续奔跑,企图逃脱罪责。这时,当事人鲁铁匠才投出扎抢。当事人的目的只是为了制止郭长禄,而不是想杀死他。事实证明当事人是出于义愤,伤人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我的话完了。”
  公诉人不慌不忙地说:“请求发言。”
  首席推事说:“允许。”
  “罪犯出于义愤杀人,能予接受。但将义愤杀人说成义愤伤人,被告人律师纯粹是强词夺理。何况,郭长禄人已死亡,成为事实,被告鲁铁匠对这个事实鲁铁匠也供认不讳。事实成立强辩是没有用处的。我的话说完了。”
  法庭静了一分钟,祝伯孚说:
  “请求发言。”在得到首席推事的准许下说道:
  “当时在夜里十二点,又没有月光。当事人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投枪,本意是刺伤其腿,不意误中后背,只能说是误伤。”
  公诉人蒋成发言:
  “请被告律师在辩论时,首先清楚误伤的含义。如果被告想击中别人,而无意击中了郭长禄,这样才能称为误伤,被告已经承认,扎抢就是向郭长禄投去,目标很明确,绝对不能称作误伤。而是有意刺中后背致死。”
  祝伯孚反驳说:
  “我的当事人口供很清楚,为了抓获偷铁的贼人,他意欲击中的是贼人的腿部,而不是背部。”
  “可他却击中了被害人的背部。”
  “所以才是误伤。”
  “就算投击有误,造成的后果不是伤,而是致死!”
  “可是,郭长禄当时并没有毙命。”
  “当时已经毙命。”
  祝伯孚胸有成竹地说道:
  “首席推事,请求带证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