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红楼 作者:蔡义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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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脂评提到后半部有关凤姐的事不少,如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回,是关于贾琏藏多姑娘头发的秘密“泄露”出来的事,其时凤姐“身微运蹇”,已无可奈何了(二十一)。她也被拘于“狱神庙”(二十七),与刘姥姥“狱庙相逢”,使巧姐得“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四十二)。还有“凤姐扫雪拾玉”情节(二十三)。其《弄权铁槛寺》一类收赃害命事,将来都要“消缴”(报应、事发),终至“回首惨痛”(十六),“短命”而死(四十三、四十四),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或者写法不同的。
贾巧姐:巧姐的命运与刘姥姥息息相关。小说刚叙起“小小一个人家,向与荣府略有些瓜葛”,便有脂评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六)“正脉”,是指有真正血缘关系的后裔,非硬拉扯上亲戚关系的“连宗”。
怎么后来会成“正脉”的呢?因为刘姥姥的家,将来就是“巧姐的归着”(六),姥姥“后有招大姐之事”(六),招她给板儿做媳妇。这在板儿和巧姐还都是孩子时,脂评就已揭出他们原是有“缘”的(四十一)。
侯门千金的巧姐,怎么会下嫁到农村呢?因为“势败”“家亡”时,“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五)将她卖到妓院里去了,即甄士隐《好了歌注释》中说的“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一)。刘姥姥要将她从火坑里救出来,必然要承受乞求于人和招为媳妇的种种巨大压力,幸亏善良的有侠义心肠的“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六)。
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有一条脂评,是针对姥姥为巧姐取名时说过“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的话而发的,评曰:
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第四十二回)
既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预言应验了,该感到庆幸才是呀,为什么批书人倒“心伤”起来,要“哀哉伤哉”呢?就因为巧姐在获救前,已“流落在烟花巷”,受到摧残了。这在当时有很深封建贞操观念的人看来,是天大的不幸,已无“吉”“祥”可言。刘姥姥之所以要“忍耻”,这便是重要原因。巧姐遇上“恩人”终于成了在“荒村野店”里“纺绩”(五),过着自食其力生活的劳动妇女。
续书写巧姐的曲折,只有一场不合情理的虚惊,最终嫁给“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当媳妇。“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些将来怎样升官,怎样起家,怎样子孙昌盛。”(一二○)
李纨:脂评对李纨的命运提示不多,一是在《好了歌注释》“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句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贾兰的官运从李纨的判词和曲子中可得到证实,所谓“到头谁似一盆兰”、“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位高登”;贾菌的腾达,续书中根本没写;二是对李纨判词、曲子个别语句的评赞,如《晚韶华》起头“镜里恩情”,说丈夫早死,夫妻的恩情已是空有其名,批曰:“起得妙!”对判词末句“枉与他人作笑谈”,批曰:“真心实语。”总之,是对第五回中预言的肯定。
预言中有关她命运的关键句是“也抵不上无常性命”和“昏惨惨黄泉路近”。其曲名也有恨“韶华”来得已“晚”的意思。虽然“黄泉路近”,有人以为非指李纨,乃说贾兰,且不去争辩死者是母是子,但总不会像续书所写的,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尚未放官),“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一一九)作结束。
香菱:其册子有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脂评:拆字法),致使香魂返故乡”,寓意很显豁:两个“土”字加上一个“木”是“桂”字。这是说自从薛蟠娶夏金桂为妻后,香菱就被迫害死了。第八十回,既写她“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羸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是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香菱原名英莲;藕即莲根,又谐音配偶的“偶”,乐府民歌中常见),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构思。
袭人:续书写袭人,是贬得很厉害的,她直到最后宝玉出家为僧了,才想死节而没有死成,嫁给了蒋玉菡,被续书者嘲讽一番结束(一二○)。雪芹原稿中却写她因贾府发生某种变故,迫于形势而离开宝玉嫁人了,可能还出于自告奋勇,因为脂评有“袭人是好胜所误”(二十二)的话。她走后还嘱咐留住麝月,有脂评说:
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第二十回)
她与琪官(蒋玉菡)夫妻俩,不忘旧日情义,一直都关照着贫困中的宝玉夫妇,故“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二十),对“有始有终”,也有一条脂评说道: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
凭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与续作差异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册子中写出来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举了;没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与续作各异,比如鸳鸯,我写过《鸳鸯没有死》一文。总之,续书文字与原作预言、脂评提示无一相合者,这也证明在后四十回书中,确实没有雪芹写的一个字。
第十二章 《红楼梦》续作与原作的落差
一、变了主题,与书名旨义不符
《红楼梦》是一部描绘风月繁华的官僚贵族大家庭到头来恰似一场幻梦般破灭的长篇小说。这里可以把我们称之为“主题”而脂砚斋叫做“一部之总纲”的那“四句”话,再引用一次:
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第一回)
所以,在警幻仙子说到有“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时,脂砚斋批道:“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又另有批说:“红楼,梦也。”“红梦”是富贵生活的象征,则书名《红楼梦》其实也就是“繁华成空”的意思。所以,故事的结局是“家亡人散各奔腾”,是“树倒猢狲散”,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在续书中被改变了。贾府虽也渐渐“式微”,却又能“沐皇恩”、“复世职”,还预期未来说:“现今荣、宁两府,善者修缘,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第一二○回)这就根本说不上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了。倒是宝、黛、钗的恋爱婚姻,有点像一场梦幻。所以如果全书依照续作者的思路,小说只能叫《良缘梦》之类书名才合适。毕竟大家庭的荣枯,与恋爱婚姻的成败并非一回事,其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说到这里,我想起当年拍成电影,由徐玉兰、王文娟主演的越剧《红楼梦》,它就是部典型的《良缘梦》。当时反响强烈,至今余音不绝。这首先得归功于编剧,他在原著和续作两种不同思路中,敢于只取其中一种而舍弃另一种,他按照续书中写宝、黛、钗的封建婚姻悲剧为主的发展线索去编写,于是前八十回中,凡与这条线关系不大的人物、情节,都一概舍弃,诸如甄士隐和香菱的故事,包括贾雨村、秦可卿之死与大出殡、元春省亲与修建大观园、刘姥姥进荣国府及游园、众姊妹结社赋诗,二尤姊妹的悲剧、探春的兴利除弊、抄检大观园、晴雯之死、迎春受包办婚姻之害等等,都一律砍掉,也不管它在雪芹原来构思中有多么重要。在处理钗、黛间的关系上,也扬黛抑钗,暗示彼此是“情敌”,绝不提她们经过一段含酸的你讥我讽后,互相以诚相待,倾吐内心真实的想法,以释往日的疑虑与误会,从而结成了“金兰”友谊的情节,如《蘅芜君兰言解疑癖》(第四十二回)或者《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第四十五回)等章回,为的就是与表现钗欲取黛而代之的思路一致。越剧就其本身而言是成功的,但也不过在《孔雀东南飞》、《梁祝》、《西厢记》、《牡丹亭》等作品外,又增加了一个写封建恋爱婚姻的故事;若就雪芹原作的构思而言,则应该说是一种颇为彻底的篡改。
但这样的篡改,责任不在编剧而在续书。既然最终要写成恋爱婚姻悲剧,还要前面那许多与此无关的人物情节何用?前几年南方又新编越剧《红楼梦》,想在前面增加那些被旧编越剧删去的部分,诸如元妃省亲之类,以为能够丰富内涵,接近原著,其实只能增加枝蔓,成了累赘。我一听到消息,就断言吃力不讨好,非失败不可。果然,新编的不及旧编远矣。
周雷、刘耕路等编剧,王扶林导演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也是只想保存一种思路,与越剧相反,他们选择了尽量寻找雪芹原作构思之路。这样,占了三十集的前八十回情节,尽管改编的艺术功力不高,也还是让许多未认真读过原著的人以一个全新的印象,反映甚好。最后六集是八十回后的情节,他们探索着一条崎岖难行之路:根据某些红学家的一些探佚看法来编,这当然很难讨好,不被普遍认可,还招致非议,却也普及了一点红学常识:原来《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雪芹所作,它本来还有另一种与我们能读到的很不一样的悲剧结局。
总之,续书让黛玉死去、宝玉出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但悲剧被缩小了,减轻了,其性质也改变了,且误导了读者。
二、过于穿凿,求戏剧性而失真
曹雪芹在创作上有个崇高的美学理想,或者叫美学原则,是许多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所未能意识到或者即使意识到却达不到,或者不能自觉地去遵循的,那就是要竭力追求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高度统一、完美结合。因此,不同的作者在运用文学艺术创作所必不可少的虚构时,就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结果自然也就完全不同了。雪芹曾通过其虚拟的小说作者石头之口说:
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这话真是说得太好、太重要了。所谓“穿凿”,在理论上是任意牵合意义以求相通,在创作上就是不合情理地编造情节以求达到“供人之目”的效果。
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调包计”情节,就是最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