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吧精华帖欣赏-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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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叫他做九纹龙”,阮小五胸前刺着“青郁郁一个豹子”,鲁智深的背上也“刺着花绣”,而燕青的纹身更是美不胜收, “一身雪练也似白肉”,“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
在宋代,男子文身并不罕见,女子刺青则仅见于南方少数民族。这是因为文身的动机当然希望公开展示人体美,这在儒家文化影响下的汉族女性中自然绝无可能,而南方少数民族大多为越族之后,还保持着“人皆文身”的旧习,以至于“文身老及幼,川浴女同男”,互相欣赏文身之美。这里只谈宋代汉人男子的文身。爱国名将岳飞背上的刺青是最脍炙人口的。据《宋史》记载,他被秦桧诬陷入狱,命他承认谋反,他愤怒地“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里”。荆州有个名叫葛清的,通体遍刺白居易的诗句二十余处,且以画配诗,人们干脆称他为“白舍人行诗图”。徽宗时,睿思殿应制李质因为刺青而被赐号“锦体谪仙”。南宋时吉州太和居民谢六“举体雕青”,他自称“青狮子”, 人们称他“花六”。据《梦粱录》说,都城金子巷口有一家名吃,叫做陈花脚面食店,店主显然是双脚刺青的,倒也因此产生了广告作用和品牌效应。现存宋人绢画《杂剧眼药酸》中,就画着一个手臂雕青的杂剧演员。
据南宋初年的《鸡肋编》说,“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宋代市井显然把刺青视为时尚。《东京梦华录》的记载也印证了这一说法:宋徽宗晚年,也就是梁山好汉起事前后,东京大街上每有节庆游艺,少年狎客总是轻衫小帽,跨着马追逐在妓女队伍后边,另由“三五文身恶少年”为他们控御着马匹,由于这些恶少露出大腿上的刺青,世人戏称这一马队为“花腿马”。这种时尚南宋依旧长盛不衰,都城杭州社团中有锦体社,成员即由刺青者组成,迎神、比武是他们大显身手的两大节目。尽管明令规定皇室赵姓后裔“不许雕青”,但时尚的诱惑力难以抵抗,据嘉定七年(1214)公文,天潢子弟仍是“文刺者往往有之”。
撇开文身在人类学上的意义不谈,宋代刺青似乎更多体现出时人对男性形体上健美的一种审美观念,《水浒》以燕青为典型,对此多有着笔。第七十四回写到泰安州燕青智扑擎天雕时,说他“把布衫脱将下来,吐个架子,则见庙里的看官如搅海翻江相似,迭头价喝采,众人都呆了”,反映的是一般市民对这种健美的肯定。第八十一回李师师听说燕青有一身好文绣,“三番五次,定要讨看,燕青只的脱膊下来,李师师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则以女性的视角对这种男性健美表示欣赏。
文身是一种复杂的技艺,需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和艺术造诣。于是,就有专门为人文身的工匠。《水浒》交代九纹龙史进时说道:“又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交代燕青时也说:“卢俊义叫一个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一身遍体花绣”。宋时称这种高手匠人为针笔匠,他们往往“设肆为业”。
南宋初年,四大将之一的张俊抗金虽不行,搞钱却来得,他让士兵在行在杭州为他每天搬运石头,营造名叫太平楼的酒肆,以便下海捞上一把。苦不堪言的军士接二连三地逃亡,张俊便想出一个绝招,选择少壮高大的士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目的是为了“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不久,张家军里便传唱开了一首士兵歌谣:
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
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
缠足
在《红楼梦》研究中,对大观园的群芳到底是天足,还是小脚,有过不少考证文章。这是因为曹雪芹是旗人,而旗人女性不缠足不以为怪,于是有考证的必要。类似问题在《水浒》研究中,似乎没人重视。实际上,宋江闹事的徽宗政和、宣和之际,倒是女性缠足史上由宫廷波及社会的重要时期。
女性缠足较早的可信记载,是南唐后主李煜见宫嫔??娘纤丽擅舞,便命她“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使舞姿更婀娜轻盈。入宋以后,虽有仿效,也主要在宫中。据研究,缠足的影响途径大致是由宫廷进入教坊乐籍,再传到京城,最后流行各地的。但据《辍耕录》说,“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之少”。苏轼也许是宋人中最早咏赞小脚的,其《菩萨蛮?咏足》下半阕说: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苏东坡这首词的写作年代大约也在熙宁元丰(1068-1085)前后,那时还是教坊乐籍的舞女仿效宫样的阶段。绍圣元符年间(1094-1100)任相的章??所见就已不同,他把妇人脚和洛阳牡丹、建州茶并列为“古所不及”的近世三事,看来缠足在这几十年里已经不再局限于宫廷和教坊了。据《枫窗小牍》,徽宗宣和(1119-1125)年间,缠足走红京城,东京“花靴弓履,穷极金翠”,裹小脚的“瘦金莲方”也开始“自北传南”。《老学庵笔记》说,宣和末,妇女的鞋底尖尖的,都以两色合成,名曰“错到底”,足见京师已缠足成风,连尖底绣鞋都有了流行款式。
《水浒》群像虽然以男性为主,但涉及的女性也不少。作为一部反映宣和遗事的小说,且看它对妇人缠足是如何描写的。梁山好汉中女性仅有三人,孙二娘在孟州开黑店,顾大嫂在登州大劫狱,小说没有写到她们的脚,但肯定不会小脚伶仃的。扈三娘活捉矮脚虎时,说她“凤鞋宝镫斜踏”,避免用“弓鞋”、“金莲”等词语,而特地用“凤鞋”,暗中点明她没有缠足。鲁智深救下的金翠莲,小说倒是两次写到她的脚:鲁达初见她时,但见她“素白旧衫笼雪体,淡黄软袜衬弓鞋”;鲁达打死镇关西逃亡雁门县,再次与其父女相遇,看那女子时,但见“纤腰袅娜,绿罗裙微露金莲”,明确交代她是缠足的。被宋江怒杀的阎婆惜也是小脚,小说的赞语说她“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被武松所杀的张都监的养娘玉兰,“绿罗裙掩映金莲”,也是缠过足的。第七十三回“黑旋风乔捉鬼,梁山泊双献头”,写到被李逵救出的刘太公之女“云鬓花颜,其实美丽”时,有诗为证:“弓鞋窄窄起春罗,香沁酥胸玉一窝”,竭力渲染其缠足的性感。李师师无疑是《水浒》里的花魁,第八十一回写燕青再次找她,但见“当下李师师轻移莲步,款蹙湘裙,走到客位里面”,用莲步来说明这位花魁娘子是三寸金莲。潘金莲是《水浒》里刻画得最成功的女性形象?D?D尽管是反面的。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名字就是小脚的雅称。据说女性缠足是男性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性需要,倘若如此,施耐庵在为她命名之际,也许是有过一番考虑的。在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成奸的过程中,小脚的作用不可小觑:
也是缘法凑巧,那双箸正落在妇人脚边。西门庆连忙蹲身下去拾,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跷在箸边。西门庆且不拾箸,便去那妇人绣花鞋上捏一把。那妇人便笑将起来,说道:“官人休要罗唣!你真个要勾搭我?”西门庆便下跪道:“只是娘子作成小生。”那妇人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
小脚引起的这种性臆想,在南宋文人中已经十分猖獗。刘过(1154-1206)有一首《沁园春?美人足》,简直恨不得做一切与三寸金莲有关的事和物:
洛浦凌波,为谁微步,轻尘暗生。
记踏花芳径,乱红不损;步苔幽砌,嫩绿无痕。
衬玉罗悭,销金样窄,载不起盈盈一段春。
嬉游倦,笑教人款捻,微褪些跟。
有时自度歌声,悄不觉、微尖点拍频。
忆金莲移步,文鸳得侣;绣茵催衮,舞凤轻分。
懊恨深遮,牵情半露,出没风前烟缕裙。
知何似?似一钩新月,浅碧笼云。
不过,总的说来,北宋缠足主要还是有闲阶层的女性,《水浒》的描写也能印证这点。金翠莲自小会些小曲儿,“来这里酒楼上赶座子”的,阎婆惜因父亲传教“也会唱诸般耍令”,玉兰也是唱曲的,李师师是烟花女子,似乎都与乐籍演艺有关。刘太公的女儿乃大户千金,也是养尊处优的。只有潘金莲出身大户人家的使女,算是例外,但大户使女总有点以色事人的意味。
缠足在南宋进一步普遍,这也反映在当时话本《京本通俗小说》里。《冯玉梅团圆》中的玉梅出身官宦,“脚小伶俜”是不足为奇的。《错斩崔宁》里的陈二姐虽是卖糕的女儿,“挨上路去,行不上一二里,早是脚疼走不动”,分明是裹小脚的。连《碾玉观音》中郡王府的使女秀秀 “莲步半折小弓弓”,《西山一窟鬼》里陪嫁的侍女锦儿 “金莲着弓弓扣绣鞋儿”,也无不缠着足。缠足风气经南宋和元代的推波助澜,到元明之际,据陶宗仪说,已是“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了。
极端化的女性形象___《水浒》论
《水浒》(本文以流传较广的71回本为据)在中国流行的程度,恐怕怎么估计都不过分。特别是它在包括农民在内的大众阶层中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文学批评能够研究解释的范围。在许多时候,它已经成为某些社会群体(例如:农民社团、社会团伙、市民等)规范其社会行为的习惯法。正因为如此,《水浒》所散布出来的有关性别角色的观念,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水浒》对女性的藐视是有目共睹的,书中的所有女性人物都不过是男性人物行为心理的陪衬。所以早在60年代就有学者断言:《水浒》有“厌女症”①。如果《水浒》“厌女症”说成立,这也不是《水浒》独有的现象,以同样的道理推及《三国演义》、《西游记》,甚至《金瓶梅》都可以得出“厌女症”的结论。那么,“厌女”就不是一时一地一个作家的特例,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顽症之一。
以往不多的分析《水浒》女性人物的文字,主要有“两分说”和“三分说”②。实际上还有一类很重要的女性人物没有引起重视。那就是老太婆形象。
《水浒》中的几类女性形象,几乎都走向了极端。有极淫荡的女性,如潘金莲、潘巧云;有极残忍的女性,如孙二娘、顾大嫂;有极阴毒的老太婆,如阎婆、王婆;也有极贞节的女性,如林冲娘子。《水浒》女性形象的极端化绝非偶然,这与作者对女性的审视密切相关。
对性爱的排斥
《水浒》是以封建时代的农民道德观念为蓝本塑造众多人物形象的。这种道德价值观与同时代的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相同之处远远大于相异之处。以往人们的目光往往盯在《水浒》中表现出来的“有条件的造反有理”主题上,而对《水浒》其它方面所表现的道德保守性估计不足。《水浒》在性别观念上的狭隘性就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水浒》将个人尊严放在相对较高的位置上,对来自社会上层过分的压迫提出了强烈抗议。这一点无疑是《水浒》精华所在,但是《水浒》中通行的“人”或“个人”的概念,却完全没有女性在内。由于对性爱持强烈的反对与排斥态度;又由于作者将性爱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