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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部分

中国书评 选集-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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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较应发现所比较的双方之异同杨文说:“该书乃承接近代中西
思想比较之作,那么在儒教与民主的会通逻辑上此著是铺陈旧说抑或多
有创新?”又说“一九○三年,刘师培在读完卢梭的《民约论》后,。。
撰成《中国民约精义》,此书深入挖掘儒家传统中有可能与民主思想衔
接的诸多涵义,加以发挥引伸,如与邓著论旨比较,可约略窥及《儒》
书与近代历史逻辑的相似之点。”又说:“在给王守仁语录做案语时,
刘师培曾指出:‘良知之说’,出于《孟子》之性善。阳明言良知而卢
氏言性善,《民约论》不云乎?人之好善出于天性,虽未结出民约之前
已然矣。(卷二第六章)。斯言也,甚得《孟子》性善之旨,而良知之
说由此而生。良知者,无所由而得于天者也。人之良知同,则人之得于
天者亦同。’其结论是:‘阳明著书,虽未发明民权之理,然即良知之
说推之,可得平等自由之精理。’”杨文接着援引原书上篇第四章《卢
梭》论卢梭天赋人权思想七层意义之第二层意义之数语,及原书中篇第
一章《儒家天道人性思想》论及王阳明人性思想之数语,便得出其比较
之结论:“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邓著中的比附方法与近代以来一些
学者援中学以印证西学之方式几无二致,也可以说整部邓著不过是近代
思想家‘古已有之论’与‘中西会通’努力的当代再现而已。”但是,
杨文的比较操作作业不能成立,其结论亦无效。
按杨文所引《中国民约精义》之结论:

阳明著书,虽未发明民权之理,然即良知之说推之,可及平等自由之理。

复按《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的相应论断:

为什么格劳秀斯能够创立近代人权学说?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个人权利

观念的发展。这是创立人权学说的动力。个人权利观念的发展。包捂个人主义的合理肯定、

个人权利的普遍要求、权利观念与法律观念的高度自觉。。。第二个原因是自然法——人

性观念的复兴,这是创立人权学说的前提。。。第三个原因是方法论的发展。这是创立人

权学说的工具。'28' 

康德说:“通过权利的概念,他应该是他自己的主人。”这一着重的提示,极其重
要。这实际是表示,虽然有人性然后有人权,但是只有人性并不等于就有人权;只有根据
人性,通过权利的概念,进入法律领域,人性才能够开出人权,道德理性暨自由意志的主
体才能够落实为自由权利的主体。对于有人性自觉而缺少权利概念的儒家思想与中国文化
来说,康德的“通过权利的概念”这一提示,好比是振聋发聩的洪钟巨鸣。'29'

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可以说是从儒家思想开出民主思想。(这是指完
备的、成熟的民主政治思想。天下为公只是民主政治思想,并不是完备的、成熟的民主政
治思想。)因为这是从儒家思想的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开出天赋人权人人
平等、政治权利人人平等;这是把儒家思想的天下为公即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全体人民,落
实为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全体人民的一套具体理念。但是应当说明白,从儒家思想开出民主
思想,其中加入了来自西方的权利与法律观念。正是借助于权利观念,天赋人性才可能开
出天赋人权、政治权利。。。正是借助于法律观念,由天赋人性木善、天赋人性平等、天
赋人权平等、政治权利平等而来的天下为公即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才可能落实为


最高政治权力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立法受人性与人权的限制、民主社会是法治社会、法
律面前人人平等。'30'

儒家思想何以未能开出完备的、成熟的民主思想?对照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内在
核心逻辑,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儒家思想本来是应当开出民主思想的,因为儒家思想
具有民主思想的逻辑前提——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甚至具有合乎民主思想
的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天下人民、人民的政治地位高于统治者,人民有权推翻暴政等思想。
但是,第二,儒家思想在从人性思想到政治思想的核心逻辑中,缺少了天赋人权这一关键
环节,缺少了权利观念。这正是儒家思想未能开出民主的关键所在。。。在儒家,权利观
念的名不正(权利观念未能显性地、明确地贞立)、造成在人权民主思想上的言不顺(从
天赋人性到天下为公,是一跳跃式的、不严密的理路。因为人具有天赋人性,所以应当具
有依据其人性而正当地作人的天赋权利;因为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天赋人
权人人平等,所以政治权利人人平等、主权在民,这样的严密的、完整的人权理路,民主
理路未能建立)。儒家思想未能贞立人权观念,未能建立人权民主理路,这表明儒家思想
和中国文化在知性理性工夫上的薄弱性、局限性。'31'

由上所列两书文字对照可见,依《中国民约精义》,从人性即可以
推出人权民主;依《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若只有人性观
念而没有权利观念、法律观念及知性理性工夫,则从人性推不出人权民
主;只有既具有人性观念又具有权利观念、法律观念及知性理性工夫,
才可以从人性推出人权、政治权利及其平等,从而才可以推出民主。由
此比较可知,《中国民约精义》与《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
双方学术思想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比较研究、比较批评,应发现所比较之双方之异同。陈寅恪言“比
较研究方法之义”,其中之一义,即是“比较其差异”'32'。此是比较作
业之一操作规范。杨文未能遵循比较作业此一操作规范,未能发现其所
比较之《中国民约精义》与《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双方学
术思想之间所存在的重大差异,——此一重大差异正是儒家思想何以未
能开出民主思想的关键所在,——以致得出双方学术思想之间“几无二
致”、后者只是前者的“当代再现”的不切实际的结论,因此之故,杨
文之比较作业不能成立,其结论亦无效。

蒋文、杨文在学术操作中还存在一些可商之处,本文不必备举。

二、关于民主价值

在民主、儒家思想等价值问题的认知与判断上,原书与蒋文以及杨
文之间,存在着若干程度不同的差异。本文在这些价值问题上,仅略抒
己见,以供两位作者参考。在价值问题上,见仁见智,何取何舍,是在
自己。

1。民主价值应当肯定蒋文说,“民主思想不象科学技术,不是人类
共法”,“不具有普世的真理性”,“民主思想只能是西方的,而非全
人类的”,“世界上只有西方的民主思想,而不可能有人类的民主思想
或中国的民主思想。”又说,“当代儒家面临的任务就不是与西方文化
结合,而是与西方文化分离”,并且提出,要“超越西方民主思想”(如
其题目所述)。要之,依蒋文,民主只是属于西方文化,民主不是人类

的共同价值,民主不是中国人的价值。

我认为,民主价值应当肯定。民主不只是属于西方文化,民主乃是
人类的共同价值,民主亦是中国人的价值。这是因为:第一,民主合乎
人性。按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核心逻辑和根本理念是:因为天赋人性是
道德理性,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因此人人应当享有根据
人天赋人性即道德理性而具有的正当地作人的天赋人权,天赋人权人人
平等;因为天赋人性本善、天赋人性人人平等、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因
此政治权利人人平等,主权属于政治权利人人平等的全体人民。由此可
见,民主合乎人性。民主合乎人性,这是可以当下肯定的。反之,不民
主则不合乎人性,这亦是可以当下肯定的。民主根本理念,是一个干净、
光明、合理的哲学。因为民主合乎人性,因此可以肯定,虽然民主理念
产生于西方文化,但是民主决不是仅属于西方文化,民主乃是人类的共
同价值,民主亦是中国人的价值。第二,民主能保障人权。具体地说,
民主政体的本质是主权即立法权在民,人民可以通过立法权用法律来保
障人权。即使从最低限度说,除非人民的良知被蒙蔽,否则人民不可能
自暴自弃人权。相反,不民主则不能保障人权。在专制政体如君主专制
政体下,主权在专制者,即使从最高限度说,人权的保障也只是一个变
数,专制者可以保障人权,但是亦随时可以侵犯、剥夺人权。专制程度
愈高,人权程度愈低,专制与人权是成反比的。更不用说,在专制政体
下,人权本来就是被限制、被剥夺、无保障的。此是人类历史之教训。
是人们凭良知、知识和经验而可以肯定的。总之,民主合乎人性,民主
能保障人权,因此民主价值应当肯定。

杨文说,“作者已先定般地把民主预设为一种不容置疑的完美象
征。”对历史经验上的实际民主政治,我并不认为是完美的。但是其不
完美之原因不在于民主理念,而是其具体制度未能充分体现全幅民主理
念,及其现实文化存在缺陷。对于哲学思想上的民主根本理念,我并不
认为有何严重缺陷。民主理念不必说成是绝对完美的,但可以说是美好
的。民主理念是可以发展的,但民主理念是不能违的。

2。“应然态民主观”高于“实然态民主观”杨文说,“在西方的历
史理念中,民主思想的发展一直处于‘应然态民主观’与‘实然态民主
观’交错对垒的状态。”杨文之抑“应然态民主观”、扬“实然态民主
观”,则贯穿全文。
我认为,“应然态民主观”与“实然态民主观”之关系,既不是不
分先后主从的关系,亦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第一,“应然态民主观”
先于“实然态民主观”。从历史上说,有“应然态民主观”,然后有“实
然态民主观”。从逻辑上说,“应然态民主观”是“”实然态民主观的
前提,“实然态民主观”则是“应然态民主观”的结果。“应然态民主
观”所解决的问题是从没有民主到有民主(民主何以应当、何以可能),
“实然态民主观”所要解决的问题则是有民主之后如何落实民主、完善
民主。如果没有“应然态民观”,便没有“实然态民主观”。因此,“应
然态民主观”与“实然态民主观”的关系,是历史上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更重要的是,第二,“应然态民主观”高于“实然态民主观”。“应然
态民主观”(民主政治根本理念)是“实然态民主观”(民主政治制度
学说)的根本法,“实然态民主观”则是“应然态民主观”的具体化。


“应然态民主观”指导“实然态民主观”,“实然态民主观”落实、完
善“应然态民主观”。如果没有“实然态民主观”,则“应然态民主观”
亦就难以落实、完善。但是从根本上说,“实然态民主观”否则便不是
民主。乃是顺成而不能违背“应然态民主观”。民主政治制度学说不能
违背民主根本理念,否则便不是民主。从“实然态民主观”顺成“应然
态民主观”这个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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