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辨 作者:俞平伯-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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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反被这个好带累了!’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疾。……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诔》)
这两节话是何等的感慨!对袭人这节话,简直是字字挟风霜之势,说得声泪俱下,把袭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丝毫余地。所以袭人也无可再辩,只付之于“天”作为遁词。于此可见作者对于人情世故阅历之深,何尝真是傻大爷?如袭人这种伎俩,又岂可以瞒过聪明绝顶的贾宝玉?我常常这么想,厌恶世故的人,每是深知世故的;因为深知了这无非变把戏,所以深恶而痛绝之。若茫然不知世故是什么,早已目迷五色,被他诱惑了,如何再能发生厌恶的情绪?祭晴雯文中语,则简直是声罪致讨的檄文了!
从上三项,归纳起来,袭人底改嫁有两个原因:(1)她底负心,因宝玉底贫穷。(2)宝玉厌恶袭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后(如假定宝玉终于出家)?以我说,应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写,宝玉失踪以后,袭人再去改嫁,似不得谓之负心。(高氏是抱狭义贞操观念的,所以在书末深眨斥她。)必宝玉落薄之后,未走以前,袭人即孑然远去,另觅高枝,这才合淋漓尽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写,正因为不写宝玉贫穷之故;我们看后三十回本,一方写宝玉贫穷,一方即写袭人嫁在宝玉出走之先。这可以见这两事底因果关系,是怎样的密切。我们试想,宝玉若不贫穷,又不出走,袭人如何能改嫁蒋氏?
本书八十回后底事实,可以考见的,约在这四大项中包举。以我底知识这般的不完备,而这文篇幅已逾万言,这也可见我文字底芜杂,须得请求读者底原宥。我在本文开首已说过,在黑夜中,去辨别路途,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强为其难,这失败也是当然的。我所以甘心冒这失败底危险,只是因自从高本流行之后,世人每每误认高鹗为曹雪芹,实在是一种很深的遗憾。我想矫正这个错误,使《红楼梦》底真相得再显于世,于是便不自揣自己底力薄,而竟来负荷这个重任。我总时时觉得《红楼梦》一书底价值,很当得有人来做番洗刷底事业。我便是一个冲锋者啊!
本论已将终了,却还有些零碎的洗刷工夫,现在也写下来,作为收场时的小锣。第五回,《红楼梦》曲,最后的一折,是《飞鸟各投林》,世人对于这折底解释往往错了。譬如汪原放君便因此故,所以把标点符号错得很多。我把我底意见申说一番。现在先把原文录下,即依我底解释作句读。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
我说明之如下:(十年五月十三给颉刚的信。)
“《十二钗曲》末折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 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2) 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 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 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 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 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 冤冤相报岂非轻──可卿
(8) 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 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那道这是‘百衲天衣’啊!”这虽非八十回后之事,但却于十二钗底结局有关,所以列入本篇。《红楼梦》除此以外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底径路也没有,只觉得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关照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之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续娶之事,如高鹗写黛玉死而宝钗嫁,旧时真本写宝钗死而湘云继。)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现。我觉得这决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应有收梢。我觉得高鹗本中只照应了一小部份,以外便都抛撇了;因为他也没有懂得,正和我们一样。我看了这个,觉得现在我们所可揣测的,即使全对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后底主要文字,而我们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连盲想都还没有。这可见八十回后底光景,是怎样的黑暗;而我们从微明中所照见的,是怎样的稀少!因此,这文中所罗列的,是怎样的不完备!
只考辨一部《红楼梦》,可谓微细极了,但我已在这么小的领域内带了这么多的失望归来了。这可见失望是知识底伴侣,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以为这个伴侣,正足帮助人生底活动。失望便是不知足,不知足便去寻求,寻求所得的是失望,失望还是不知足。“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愿为庄子下一转语:“因知底无涯,所以才能容受有涯的吾生哟!”
二二,六,二五。
①第三十一回之目直到最近我受他人底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新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
“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
“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
“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
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
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象平常的叙述法。如依此说解释第三十一回之目,则湘云之结局,既不必嫁宝玉,亦不必关合金麒麟,大约是嫁后早卒,一面应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碍回目之文。于是我们两人念念不忘的问题,“湘云底结局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说白首双星?”简直是不成问题了。
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第一,既作者欲暗示一暧昧之事,则此目应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第二,我们既认定此书是自传,又似乎不得作如此描写,更不得明白点破。故此说我亦不深信,姑存之备异闻而已。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
二二,十二,九,记。
(十一)论秦可卿之死(附录)
十二钗底结局,八十回中都没有写到,已有上篇这样的揣测。独秦氏死于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上篇中去说明。她底结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写出,似乎没有再申说底必要。但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因为有这个需要,所以我把这题列为专篇,作为《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底附录。
这个题目,我曾和颉刚详细讨论过。现在把几次来往的信札,择有关系的录出,使读者一览之后便可了然。问答本是议论文底一种体裁,我们既有很好的实际问答,便无须改头换面,反增添许多麻烦。平常的论文总是平铺实叙的,问答体是反复追求的,最便于充份表现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方法,虽然是躲懒,却并非全无意义的躲懒。这是我懒人底一种辩解。
我对于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见,平空却想不起去作有系统的讨论。恰好颉刚于十年六月二十四日来信,对于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说:
“《晶报》上《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是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我当时以为是想象的话,日前看册子,始知此说有因。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历来评者也都不能解说,只说:‘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护花主人评)又说:‘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底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氏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决不会入正册。(平案:又副属婢是确的;至于副属妾却不甚确,虽明文只见一香菱,但我疑心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此册中。)若说可卿果是自缢的罢,原文中写可卿的死状,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点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这等详写?这真是一桩疑案。……这可卿册子一案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