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辨 作者:俞平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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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宝玉赞) (第一百七回)
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第五回,宁荣二公语) (第一百十九回)
自杀自灭,一败涂地。
(第七十四回探春语)
自从两地生孤木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
致使芳魂返故乡。 (第一百三回)
(第五回香菱册词)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若果然是由于疏忽,这也未免太疏忽了。且又何以解于《红楼梦》八十回这样的精详细密?我们能相信《红楼梦》作者疏忽到如此程度吗?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份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十,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见了后三十回本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既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关于湘云底结局这个问题,下数篇中尚须详说一番。
在那信上还有一层意思,也在这里被我削去。我从前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不见有出家之事,所举的证据是:
(1)雪芹即是宝玉,雪芹无出家之事。
(2)第一回中有“晨风夕月阶柳庭花”诸话,不是出家人底光景。
(3)第三回赞宝玉有“贫穷难耐凄凉”之语。若甘心出家,何谓“难耐凄凉”乎?而高作第一百十九回,明有“宝玉却尘缘”之文;故当时以为这也是“回目是续的”一个佳证。后来我被颉刚“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一语劝服,便不以高氏写此点为甚谬。但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却始终以为是要不得。宝玉即使出家,也决不会成仙,这从第一回中语可以看出。这回有补缀底痕迹,却也明显。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如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论本书,已足证“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业,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直证。既已绝对否认这个,因之我们也该绝对的否认现存后四十回目是原来的。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说‘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十,六,九)
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原本底回目,只有八十;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重言以申明之,原本回目,与本文相同,都只有八十之数。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
二二,六,一九
①Kolistan按:俞平伯先生在本书中多次提到《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红楼梦辨》出版不久,他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观点。1925年 2月他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九期上发表了文章《〈红楼梦辨〉的修正》,指出《红楼梦辨》一书首先要修正的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和“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他认为:“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传或小史则不可。”
(三)高鹗续书底依据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高氏底审慎,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在未说以前,我不能不声明一下。我非高鹗,不能知道他当时下笔底光景;换句话说,我所没找着的,不能就武断他没有依据,只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依据罢了。可找着的依据,自然都在原书八十回内;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举出,读者只可以当作举例看。
最初,颉刚是极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荤荤(两字中车换为牛)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A)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土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B)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按,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十,五,十七信。)
(C)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之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隔(换为木旁)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D)贾氏复兴。
(1)“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