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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第23部分

小说: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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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字和诗歌,不过诗歌我没有读。还有一本是亨利·克雷的演讲集②。另一本是昆恩博士的《家庭医药大全》,是讲一个人生了病或死了该怎么办的事的。还有一本《赞美诗集》以及其它别的一些书。屋子里有几张柳条编底的椅子,还挺挺的,并没有象旧篮子那样中间陷下去或者开裂。 
   
  ①始刊于1843年,乃一年一度的感伤性诗文集。 
  ②亨利·克雷(1777—1852),美国共和党创始人之一。 
  墙上挂得有画——大多有关华盛顿、拉法耶特②和一些战役的,还有“高原上的玛丽”③,有一幅标明为“独立宣言签字式”。有几张他们所说的炭画,是一位已故的女儿亲手画的。她死的时候才只十五岁。她这些画跟我过去见过的不一样,大多比一般的要黑一些。其中一张画的是一个妇女,身穿瘦长的黑衣裳,胳肢戴一顶又大又黑、象煤铲似的遮阳帽,帽子上挂下来一张黑面纱。又白又细的腕子上绕着黑丝带。一双黑色的小巧的便鞋,活象两把凿子。她正站在一棵垂柳下边,用右肘斜靠在一块墓碑上,作沉思状,另一只手在另一侧往下垂着,拿着一条白手帕和一个网线袋。画的下边写着“谁料想,竟是一朝永诀。”另一幅画,画的是一位年轻姑娘,头发从四边拢到头顶上,在一把梳子前挽了一个结,象椅子靠背似的。她正用手帕捂着脸哭泣。她左手托着一只死鸟,两脚朝天仰卧着。这幅画下面写着“婉转鸣啼,竟成绝唱。”在另一幅画上,一位年轻的姑娘正凭窗仰望着月亮,眼泪沿着腮帮往下淌,一手拿着一封已经打开的信,信封的一头还有黑色的火漆。她用力把带链子、装照片的鸡心盒子贴在嘴上。画下面写着:“难道就从此长逝了么?唉,长逝了啊,多么伤心!”据我看,这些画都画得很好,不过,我仿佛不大喜欢这些画,因为每当我心里不痛快的时候,这些画总叫我更加心神不定。每个人都为她的死而惋惜。因为她已经打算好要画更多的画,人们从她已经作出的贡献,可知这损失有多大。不过我又估猜着,以她的脾性,在坟墓里也许还开心些。人家说,她病倒的时候正在用力于她那幅最伟大的画。她每天每晚祈祷的,便是能恩准她把这画画成功,可惜的是,没有能如愿以偿。画上是一位年轻的姑娘,身穿一件白色长袍,站在一处桥头栏杆上,已经准备好,要纵身一跃。她秀发披肩,仰望明月,泪流满面。她双臂抱在胸前,另有双臂朝前张开,又另有双臂伸向明月——原意是想要看一看,哪两个双臂画得更好些,定了以后,便把其余的给抹掉。不幸的是,正如我所说的,在她打定主意以前,突然逝世。家人如今把这幅画挂在她卧室的床头上。每到她的生日,他们在上面放了花。平时是用一块小小的幔帐给遮了起来。画上的年轻姑娘,脸又美又甜,只是胳膊太多了,我总觉得看起来有点儿象蜘蛛似的。 
   
  ②拉法耶特(1757—1834),法国将军和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时,率军援助美军。 
  ③指苏格兰大诗人彭斯著名的情人玛丽·坎贝尔不少感伤性诗画中的主人公。 
  这位年轻姑娘生前有一本剪贴簿,把《长老会观察报》上的讣告,伤亡事故和某些人默默地忍受煎熬的事迹保留下来,还诉说自己的胸怀,写下了诗篇。诗写得好。有一首诗是为一个名叫斯蒂芬·道林的男孩不幸坠井而死写的: 
  悼斯蒂芬·道林·博茨君①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病了? 
  莫非年轻的斯蒂芬死了? 
  莫非悲伤的人啊,正越加哀痛? 
  莫非吊唁的人啊,在痛哭失声? 
  不,年轻的斯蒂芬·道林·博茨君, 
  他遭到了的并非是这样的命运, 
  周围的人固然哀伤得愈来愈深, 
  他可并非因为病痛而丧身。 
  并非百日咳折磨了他的身子, 
  并非可怕的麻疹害得他斑斑点点布满身, 
  并非是因为什么病痛啊, 
  这才夺去了斯蒂芬·道林·博茨君的令名。 
  并非单相思啊, 
  折磨了这长着一头鬈发的年轻人, 
  并非胃部的什么病痛啊, 
  害得斯蒂芬·道林·博茨一命归阴。 
  啊,都不是的,你便流着热泪倾诉。 
  当你听着我把他的命运细诉, 
  他的灵魂已从这冷酷的世界逝去, 
  只因他不幸坠落了井中。 
  给捞起了,也挤出了肚子里的水, 
  可是痛哭吧,都只为迟了一步, 
  他的英灵已经飞逝远方, 
  在那至善至伟的圣境。 
   
  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戏拟当时流行的哀伤诗体,他对这一类诗体很喜爱。 
  如果说哀美琳·格伦基福特能在不满十四足岁时便能写出这样的诗来,那么,到后来,她要是不死,会写出怎么样的好诗,那就是可想而知的了。勃克说,她能出口成诗,不用费劲。她不需停下来想啊想的。他说,她随便一抹就是一行。这时,如果她找不到能为下一句押韵的,她便把那一句抹掉,重新开头。她题目不限,不论你挑了什么题目,要她写,她就能写。只要是写悲哀的便行。每当一个男人死了,或是一个女人死了,或是一个孩子死了,尸体未寒,她便已把“挽诗”送来了。她把这些诗称做挽诗。邻居们都说,最先到场的是医生,然后是哀美琳,再后面是殡仪馆里的人——殡仪馆里的人从没有能赶在哀美琳前边的,除了一回,因为押死者惠斯勒这个名字的韵,多耽误了些功夫,这才来迟了。从这以后,她大不如前了。她从来没有怨天尤人,只是从此消瘦了下去,没有能活下去。可怜的人,我曾多少次下了决心,到她那生前的小房间去,找出她那本叫人伤心的剪贴簿来阅读啊。那是在她的那些画使我感到心里发闷,甚至对她有些情绪的时候。我喜欢他们全家人,死了的,活着的,决不让在我们之间有什么隔阂。可怜的哀美琳活着的时候曾为所有的死者写下诗篇,如今她走了,却没有什么人为了她写诗。这也许是件憾事吧。因此,我曾绞尽脑汁,要为她写一首挽诗,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诗总是写不成。哀美琳的这间房间,家里人总是整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保持着她生前喜爱的那个样子。从没有人在这间房间里睡过。老太太亲自照料着这间房间,尽管她有的是女黑奴。她往往在这里做针线,阅读她的那本《圣经》。 
  至于说到那间大厅,一扇扇窗上都挂着漂亮的窗帘。是白色的,上面画着画,象一些城堡,藤萝在城墙上往下垂;象走下河边饮水的牛群;等等。大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旧钢琴。我估猜,钢琴的里面,准有不少的白铁锅吧。年轻的姑娘们唱着一曲“金链寸寸断”①,弹着一曲“布拉格战役”②,那是再悦耳也没有了。各间房间里的墙壁都是粉过的,大都地板上铺了地毯。这座房子在墙外一律粉刷得雪白。 
   
  ①为失恋者的悲歌。 
   ②弗朗兹·科茨瓦拉的乐曲,马克·吐温于1878年首次听到,认为是不成腔的作品。 
  这是一座二合一的大屋子,两所当中有一块宽敞的空地,上面也有屋顶,下面也有地板,有时候在中午时分在那里摆开一张桌子,委实是个阴凉、舒适的去处,没有法子再好了。 
  何况饭食既美味,又尽你吃饱哩! 

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时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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