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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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三对一干了一仗,干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般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①诺顿版注:赫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这样的语言风尚。
吃过中饭以后一个小时,大家一个个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挺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熟。我往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她卧室的门口。她的卧室就在我们那一间的紧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肯不肯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的人。我说我愿意。她就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带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位子上了,这位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问我能不能一声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带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愿意。于是我一溜烟似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只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①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
①诺顿版注:这种地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铺成,刨平的一面朝上。
我自己寻思,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这糜谑俏野咽樵谑掷锒读艘欢叮恍∑蕉读讼吕矗厦嬗们Ρ市醋拧傲降惆搿薄N艺伊烁霰椋艘酝猓裁匆裁挥姓业健U庖馕蹲攀裁矗乙哺悴磺澹谑俏野阉呕厥槔铩N一亓思遥狭寺ィ辗蒲切〗阏诿趴诘茸盼摇K盐乙话牙私ィ厣狭嗣牛缓笸妒ゾ防镎遥沼谡业搅四瞧健K吹搅松厦嫘吹模拖缘煤芨咝恕K洳环酪幌戮捅ё×宋遥艚舻芈Я寺В顾滴沂鞘郎献詈玫暮⒆樱挂也桓魏稳怂怠R皇奔洌澈焱ㄍǖ模劬ι磷帕凉猓雌鹄纯烧媸蔷廊恕N业故浅粤艘痪2还掖矗阄仕狡窃趺匆换厥隆K饰铱戳嗣挥校宜得挥小K饰胰系貌蝗系眯吹淖帧N腋嫠咚安唬蝗系糜∷⒆痔濉!彼担馄街皇瞧鸶鍪榍┑淖饔茫挥惺裁幢鸬囊馑肌K婧笏担铱梢宰吡耍梢酝娑チ恕?
我走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思量了一番。一会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到了后面那间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后、往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说:
“左(乔)治少爷,你要是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我指给你看,那么一大堆黑水蛇。”①
①美国南方特有的一种类似响尾蛇的毒蛇。
我想,这好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照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爱黑水蛇,不会到处去寻觅啊。他究竟是什么个意思呢?所以我说——
“好吧,你头里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半英里多路,他就蹚着泥水塘,泥水没到膝盖骨。又走了半英里路,我们就走到了一小片平地,地势干燥,密密长满了大树、矮树丛和藤萝。他说:
“左(乔)治少爷,你往前走,只要几步路,就可以看见黑水蛇啦。我以前看过,不想再看了。”
随后,他蹚着泥水马上走开了,才不一会儿,树木把他给遮住,看不见他人了。我摸索着往里走,到了一小块开阔地段,才只象一间卧室那么大,四周满是青藤,有一个人正在那里睡着了——天啊,这正是我那老杰姆啊!
我把他叫醒了。我原以为,又见到了我,他准定会大吃一惊,可是并非如此。他差点儿哭了起来,他高兴得非同一般,不过并没有吃惊。他说,那天晚上落水以后,他跟在我后边泅水。我每喊一声,他都听到了的,不过没有回答,因为他不想让人家把他逮住,再一次沦为奴隶。他说:
“我受了点儿双(伤),游不快了,到最后,我掉在你后边相当一段路了。你上岸的时候,我原想,我能赶上来。我正想朝你叫喊,但是我看到了那座大屋子,我便放慢了。我离你离得远了些,人家对你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我害怕那些勾(狗)——不过,当一切静了下来,我知道你是进了屋里去了,我便走到了树林子里,等候白天来到。拂晓时分,你们家的几个黑奴走过来,到田里去干活。他们把我领到这儿来,指点给我这个地方,因为有水,勾(狗)追踪不到我。每晚上,他们给我东西吃。说说看,你过得怎么样。”
“啊,你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叫我的杰克把我带到这儿来呢,杰姆?”
“唉,赫克,在我们还没有想好办法之前,去打搅你有什么用呢?——不过,如今我们一切太平了。一有机会,我总去买些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