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和生命-第9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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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如此。这才是这整套对话的重点所在。
这也是我们声明的重点!
正是!我很高兴你看得明白。
对,我很喜欢我们的结婚声明,我很高兴我们把它写出来了!那是共同生活的奇妙新方式。它也不再要求女人承诺“爱、尊崇和服从”丈夫。男人要求女人做这样承诺,完全是自私自利,自以为是,自我膨胀。
你说得好,真是如此。
而男人宣称这种男性至上的态度是神颁布的诫命,更是自以为是,自私自利。
你又说对了。我从来没有颁布过这种东西。
我们终于说出了真正由神赋予灵感的婚约。这约定,没有把任何人贬为奴隶或个人财产。它所述说的只是爱的真相。它没有对任何人加任何限制,却只承诺自由!这样的声明,是让每个人的心都忠于它自己。
如果有人说:“这种誓约当然好守,因为什么要求都没有……”——你会怎么说?
我会说:“让人自由比控制人难得多。当你控制人的时候,你得到你想要的。当你让人自由,是别人得到他们想要的。”
聪明。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们应该把这结婚声明印成一本小册子,就像祈祷书一样,让别人在婚礼时可以应用。
可以印成一本小小的书,里面不仅包括这些话,还有整个的仪式,这套对话三部曲中有关爱情与关系的关键语,还有特别适于婚姻的祷词不达意和冥想——嗨,你一定不会反对吧!
我非常高兴。因为刚才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你是“反婚姻的”呢!
我怎么会反婚姻?我们是统统结了婚的。我们是结了婚的——于今如此,永远亦然。我们结合为一。我们是一体。我们的婚礼是历来最盛大的。我对你们的誓约是最恢宏的。我会永远爱你们,一切都让你们自由。我的爱绝不任何方面对你们有任何约束,而正因如此,你们“注定”终会爱我——因为,自由的去做你们是谁就是你们最大的渴望,是我给你们最大的礼物。
现在,你愿依宇宙最高的法则以我为你合法的婚姻伴侣和共同创造者吗?
我愿意。
你现在愿意以我为你的伴侣和共同创造者吗?
我愿意。我一向就愿意。于今,于永远,我们都是一体。阿门。
14、生命从来没有开始
在读这些字句时,我心中充满敬畏。谢谢你以这种方式与我同在。谢谢你与我们所有的人同在。因为百万千万的人已读过这些对话,更有百万千万的人将会读到。你来到我们心中,让我们感恩不尽,难以言宣。
我最最亲爱的宝贝们——我一直就在你们心中,你们现在真真实实的感觉到我在,让我十分高兴。
我一直与你们同在。我从没有离开过你们。我是你们,你们是我。我们永不会分离,从未分离,因为那是不可能的。
嘿,等等!这听起来有点似曾相识(deja vu)。我们是否刚刚说过这些话?
当然!请你读读第十二章的开头。只不过现在比那时的更具意义。
如果“似曾相识”是真的,岂不美妙!如果有时候我们真的“再度”经历某些事情,以便让我们更领会它的意义,不是很美妙?
你认为呢?
我认为这正是有时候发生的情况!
除非它不是。
除非它不是!
很好!真棒啊!你的领会进步得如此之快,真吓人。
真的,我也觉得!现在,我有些很严肃的话题想跟你讨论。
我知道。说吧。
灵魂什么时候跟肉体结合?
你以为呢?
当你选择要结合的时候。
说得好。
但大家会想知道更确定的时间。大家想知道生命从何时开始——就是大家一般认为的生命。
我了解。
那么,生命的信号是什么呢?是从子宫里诞生出来?是受孕的那一刻?还是肉体生命的元素开始结合的那一刻?
生命没有开始,因为没有终结。生命只是延伸;创造新的形象。
这一定像六○年代大为流行的熔岩灯:粘糊糊的东西,一坨一坨躺在瓶底,由于加热而浮起来,分裂、结合,成为新的坨,有大有小,奇形怪状,到了顶端,又结合成一大坨,然后重新来过。但在那瓶子里并没有“新”的糊状物,始终都只是相同的那些坨,只不过一直重新改变形象,“看起来”像新的、不同的料子。变化永远产没完的,让人看起来大开眼界。
这个比喻真棒。灵魂就是这样。那唯一的灵魂——也就是一切万有——将它自己组成更小部分又更小部分。而所有的“部分”自始就是存在的。并没有“新”的部分,只是那一切万有的各个部分将它自己重新组合,使得“看起来”像新的、不同的部分。
琼奥斯本(Joan Osborne,美国六○年代流行歌坛歌手)自写自唱了一首非常棒的流行歌曲。曲中问道:“如果神就是我们这些家伙,洒囊饭袋一个,不知会怎么样?”我要问问她,是不是可以改成:“如果神就是我们这种家伙,粘糊糊一坨,不知会怎么样?”
嘿,太棒了!你知道,她的歌太棒了。让所有的人都开了窍。大家都无法接受我和他们差不多。
这种反应有趣得很。很能反映人对自己的看法。如果我们认为把神跟人一视同仁是亵渎,则人把自己看成了什么呢?
真的,看成了什么?
然而,你真的是“我们这些家伙”。这正是你在这里所说的。琼对了。
她当然对。对极了。
我要再回到我的问题。关于我们所认为的“生命开始”,你能告诉我们一些实情吗?
灵魂究竟什么时候进入肉体?
灵魂并不是“进入肉体”。肉体是被灵魂所包着。记得我原先说过的吗?肉体不是灵魂的居室;灵魂反而是肉体的居室。
一切都永远是活的。没有“死”这么个东西。没有这么一种状态。
那永活者只是把自己形成新的形象——新的物质体。而此物质体永远都存有活生生的能量,生命的能量。
我是能量;如果你们称此能量为生命,则生命永在。它从未不在。生命无终,因此,怎么可能有一个开始之点?
噢,好啦!别这样说。你知道我想知道的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你想叫我参与堕胎之争。
对,一点也没错!我的意思就是这样。既然神在这里,我就要问个有份量的问题。生命什么时候开始?
答案也是很有份量的,只怕你们听不进去。
试试看。
从没有开始。生命从没有“开始”,因为生命从没有终止。你们想要教我掉进生物科技的圈圈。好让你们假借“神的法则”来建立起一套“规章”,违反者受罚。
那有什么错?这可以让我们把产科医生枪杀在诊所停车场而自感无罪!
没错,我懂。世世代代你们都在利用我和你们所谓的我的法则,来做种种行为的借口。
噢,算了!你为什么不干脆说堕胎是谋杀!
你们谁也杀不了,什么也杀不了。
但是,你可以把它“个体化”的部分结束!在我们的用词中,这就是杀。
我个体化的某部分以某种方式表现它自己,这个历程如果不经过这部分的我同意,你们是不可能加以改变的。
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没有任何事情是违背神的意志而发生的。
生命,以及一切发生的事,都是神的意志——注意,也就是你们的意志——之表现。
我在本对话中已经一说再说:你们的意愿(意志)就是我的意愿(意志)。因为我们只有一个。
生命,是神的意愿之完美表现。假如有什么事情是违背神的意愿的,就不可能发生。从神是谁、是什么的定义而言,那种事情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你以为某一个灵魂可以为另个灵魂决定某件事吗?你以为你们身为个体可以不得互相的同意,而相互影响吗?这样的想法是由于你们以为你们是互相分离的。
你以为你可以以神不要的方式去影响生命吗?这样的想法是由于你们以为自己与我是分离的。
两种想法都错了。
如果你们以为自己可以以宇宙不同意的方式影响宇宙,你们就太自大了。
你们所对待的是巨大的力量,而你们有些人以为你们自己比这巨大的力量还更大。并不。但你们也不比那巨大力量更小。
你们就是那最巨大的力量。不多,也不少。所以,让那力量与你们同在吧!(译注:此句在Star War中常用而变流行了)
你是在说,我不可能不经过被杀者的同意而杀他?你是在说,在某个高层次上,凡是被杀的都同意被杀?
你是在以世俗的眼光看事情,以世俗的观念想事情,所以那些话对你都是不可思议的。
我无法不用“世俗的眼光”!我身在此世,此时此地,是在俗世!在地球上!
我告诉你:你“身在此世,但不属此世。“
所以我世间的事实根本不是事实?
你真的以为它是?
我不知道。
你从没想过“这里有更大的事在进行“?
当然想过。
这就是正在进行的事。我正在向你解释。
好吧。我懂了。所以我猜我可以现在走出门去,见了人就杀。因为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就不可能杀他们!
事实上,人类一直都在这么做。有趣的是,你们竟然觉得那么难以接受——可是又把它视为理所当然的在做。
更糟的是,你们违背人的意愿杀他们,好像那无所谓似的!
当然有所谓!只不过我们所想要的东西更有所谓。你明白吗?当人在杀人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说那无所谓。因为,那太轻率了。我们是为了更有所谓才杀人。
我明白了,所以违背人的意愿杀他们,你们可以接受。你们觉得杀而无罪。因为你们觉得他们的意愿不对。
我绝没有这样说。这也不是人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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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与神对话(6)
不是吗?让我告诉你有些人是多么虚伪。你们说,只要你们有充分的、言之成理的理由,就可以违背他人的意愿杀他——比如在战场、在刑场,或在为人堕胎的妇产科诊所停车场。然而,如果有人有充分言之成理的理由,想自己死掉,你们就不会帮助他们死。那会是“助人自杀“,那是不对的!
你是在嘲笑我。
不对。是你们在嘲笑我。你们说,你们违背某人的意愿而杀他,可以获得我的宽恕;而依照某人的意愿杀他,却会受我诅咒。
这是疯狂。
可是,你们却不仅看不出这种疯狂,却说那指出这种疯狂的人是疯狂。你们自为为正直,而那些指出的人,却是麻烦的制造者。
这就是你们歪七扭八的逻辑,而你们整个的生活,整个的神学都建立在这上面。
我从来没有完会这样认为。
我告诉你们:你们以新的态度看待事物的时候将到。这将是你们重生的时候;个人重生,社会重生。现在,你们必须重新创造你们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