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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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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今之言道者,高之或沦于虚无,以为语性而非性也,卑之或出于功利,以为语命而非命也。非性非命,非人也。则皆远人以为道者也。然二者同出异名,而功利之惑人为甚。老氏以虚言道,佛氏以无言道,其说最高妙,虽吾儒亦视以为不及。乃其意主于“了生死”,其要归之自私自利。故大上有《感应篇》,佛氏亦多言因果,大抵从生死起见。而动静虚无以设教,猥云功行,实恣邪妄,与吾儒“惠迪从逆”之旨霄壤。是虚无之说,正功利之尤者也。

    刘宗周对《人谱》极为重视。他认为佛教谈因果、道教谈感应,都出于功利目的,不能真正成就圣贤人格。而儒者所传的《功过格》,也难免入于功利之门。他认为:“今日开口第一义,须信我辈人人是个人。人便是圣人之人,圣人却人人可做。”'注'如何成圣?这便是《人谱》一书的目的。该书先列《人极图》,第二篇为《证人要旨》,第三篇为《纪过格》,最后附以《讼过法》、《静坐法》、《改过说》。“言过不言功,以远利也。”他认为“诺人者莫近于是”,“学者诚知人之所以为人,而于道亦思过半矣。将驯是而至于圣人之域,功崇业广,又何疑乎!”

    《人谱》是刘宗周的绝笔。他后来在绝食期间对儿子刘灿说:“做人之方,尽于《人谱》。”'注'弘光元年(1635)五月,清兵攻破南京,福王被俘遇害,潞王监国。六月十三日,杭州失守,潞王降清。十五日午刻,刘宗周听到这一消息,时方进膳,推案恸哭说:“此予正命时也。”于是他决定效法伯夷叔齐,开始绝食。他说:

    至于予之自处,惟有一死。先帝(指崇祯)之变,宜死;南京失守,宜死;今监国纳降,又宜死。不死,尚俟何日?世岂有偷生御史大夫耶?

    当时江南士大夫纷纷降清,做了贰臣,玷污各教,背叛了平时所学之道。刘宗周要以自己的行动,成就自己的人格,为衰世作一表率。弘光元年(1635)闰六月初八日,刘宗周前后绝食两句而死。其子刘氵勺遵照他的遗命,书其囗曰:

        皇明蕺山长念台刘子之柩。

                                          (杨世文 撰)

  

                            大清儒宗  黄宗羲

                             (1610—1695)

    黄宗羲,字太冲,浙江余姚人,生平所用别号甚多,有南雷、梨洲、茭湖鱼澄洞主、双瀑院住持、双瀑院长、双瀑堂住持、古藏室史巨、蓝水渔人、雪交亭主等等。由于其代表作《留书》、《明夷待访录》均署梨洲老人,故当时学者都尊称他梨洲先生,而他本人用得最多的是南雷。甫雷在余姚,是唐代谢遗尘隐居之地,宗羲用作别号,既代指故乡,又借以表明自己不仕清朝的素志。逝世之后,其门人私谥曰“文孝”。宗羲一生颇为曲折,依他自己所说,是早年为党人,壮年为游侠,老年为学者。他博学多才、名重天下,当时就被誉为“国初三大儒”之一(另两人是李囗和孙奇逢);近代以来,人们又把他与顾炎武、王夫之并提,合称为“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

                         一、生当末造  少年英挺

    明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1610年9月24日),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其地现名浦口村,属浙江省余姚市明伟乡。降生前夕,母亲姚氏曾梦见麒麟入怀,所以,宗羲乳名“麟儿”;不过,宗羲的人生历程却布满荆棘:少年时期,父亲即遭迫害,惨死狱中,成年之后更是历尽艰辛,既饱尝战乱兵燹,又造经官府追捕,“濒于十死”而患难余生,可以说丝毫也没有蒙受到这个吉兆佳名的呵护。

    据《竹桥黄氏宗谱》记载'注',黄氏原居婺源(今属江西),其先人南宋初年为庆元(治今浙江鄞县)通判,建炎四年(1130)金兵南侵时不屈而死,有子三人,分头避乱,其中名叫万河的到了余姚,便定居下来,是为竹桥黄氏之一世祖,至宗羲生时已历17世500年。宗羲的父亲初名则灿,后改尊素(1584—1626),字真长,号白安,是一个正直并且关心时政的读书人。

    宗羲8岁时,去年春天考取进士的尊素被授予宁国府(明宁国府治今安徽宣城)推官的职务,宗羲随侍父母赴任所,这一年是万历四十五年(1616)。从此,尊素涉足风涛险恶的宦海,而宗羲在父亲的熏陶习染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逐渐萌生、培养起强烈的爱国思想和政治意识。毋庸置疑,正是这一点最终影响和决定了宗羲的一生。天启三年(1623),尊素迁监察御史,宗羲亦通过童子试,取得秀才资格,新近补为仁和(今杭州)县学博士弟子员。是年秋,宗羲随父亲来到北京,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

    读书的日课,当然是所谓“时文”,即八股制艺,由父亲亲自督促指点;而少年黄宗羲对小说家言及稗官野乘却颇感兴趣,“课程既毕,窃买演义如《三国》、《残唐》之类数十册,藏之帐中,俟父母睡熟,则发火而观之一(《南雷文钞·家母求文节略》)。这种不务“正业”的举动不久就被父母发觉。明建国之初,太祖朱元璋曾下诏,称“非科举者,毋得与官”(《明史·选举二》),所以姚氏夫人十分担心麟儿因放松举业而有碍前程,可是,“少即博鉴经史,不专为科举之学”(《黄宗羲全集》第一册,《黄氏家录》)的尊素对此却并不介意,还认为“亦足开其智慧”(《黄梨洲先生年谱》),或许他在爱子身上又见到了当年的自己吧。

    天启时代的明帝国,承嘉靖、万历之后,已是风雨飘摇,正处于分崩离析的前夜。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崛起白山黑水之间,万历四十四年(1616)建国称汗后,声势日盛,不但屡屡攻扰辽东,而且随时都有可能叩关南向;南边的明朝却武备松弛、将骄兵惰,卫所制度也名存实亡,有的地方兵员不及定额的半成,甚至军器仅有一张弓!朝政情况更是一塌胡涂、乌烟瘴气。庸儒的熹宗皇帝朱由校非但不思励精图治,反倒宠信太监魏忠贤(本名进忠,后赐改忠贤,河北肃宁人,1568—1627),听其擅专国政,广植党羽。官僚集团中则上自内阁六部,下至四方督抚,大批趋炎附势者竟相奔走奸宦之门,阁臣魏广微呼忠贤为叔,给事中阮大铖、礼部尚书顾秉谦、太常卿倪文焕等拜忠贤为父,此外还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类不堪入耳的名号,中外勾结,形成既丑恶又凶残的“阉党”,造够了酵竹难书的无边罪孽。而与其对立的一方,便是东林党人。

    

    所谓“东林党”,其实始终不曾是一个有纲领的政党式团体,也并未真正结党,最多只是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学术集群。“东林党”这个称谓,是由阉党强加的。

    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郎中顾宪成(字叔时,江苏无锡人,学者称东林先生或径阳先生,1550—1612)因“京察”案革职家居,与同里高攀龙(字存之,一字景逸、云从,1562—1626)、钱一本(字国瑞,号启新,江苏常州人,1539—1610)等人讲学无锡东林书院,嗣后邹元标(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人,1551—1624)、赵南星(字梦白,·号清都散客,河北元氏人,1550—1627)等亦相继讲学,远近士子,闻风相从。上述诸人后来被认为是东林党的创始人物,其中顾宪成,邹元标、赵南星被誉为“海内三君”。在学术上,东林人士反对阳明学术末流“盛谈玄虚”、以致“遍天下无不皆禅学”(刘宗周《刘子全书》)而造成的空疏不切实用的流弊,主张回归正统的朱子学,提倡避免空谈心性、强调做学问应以平治天下为终极目的,表现出期望在实践上济世救民的强烈政治责任感,这完全合乎正宗儒家“兼济天下”的传统观念;至于“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明史·顾宪成传》),也无非是中国士大夫之根深蒂固的习惯,自东汉以来就是如此,一般情形之下,大权在握的当道者不妨对这类往往无伤大雅的“清议”冷笑置之而已。然而天启朝的情况不同。明初,朱元璋曾严厉规定一内臣(按即宦官)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明史·宦官传》),而天启朝的宦官魏忠贤居然权倾中外、势焰熏天,内阁诸大老则仰其鼻息、助纣为虐,这些眼前的现实自然成了东林人士“讽议”“裁量”的主要内容,两下里针锋相对,看来也有义气用事的成分:“处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处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明儒学案‘东林学案》);而且“京中朝士慕其风者”(即一些较为正直的官员)又与东林诺人桴鼓相应。这样一来,阉党遂将东林人士视如仇雠,阮大铖等寻机进言魏忠贤:“此俱东林党,每事与公相忤”(《明季北略·魏忠贤浊乱朝政》),顺便还把所有不依附不顺从他们的士人统统打入东林的阵营,以至“凡一议之正、一人之不随流俗者,无不谓之东林”(《东林学案》);终于送兴冤狱,杀戮党人,株连极广,致使“忠良惨祸,亿兆离心”,官僚集团中的正直之士零落殆尽,大明帝国也即将坠落到那覆亡的终点。

    宗羲的父亲黄尊素是东林党中著名人物,当初升监察御史,即因缘于东林领袖邹元标的赏识。尊素为人精敏强干,“謇愕敢言,尤有深识远虑”(《明史·黄尊素传》),供职京师期间,东林党重要人物,“如杨涟(字文孺,号大洪,湖北应山人,1572—1625)、左光斗(字遗直,号浮丘生,安徽桐城人,1575—1625)、魏大中(字孔时,号廓园,浙江嘉善人,1575—1625)等,与尊素过从甚密,常常夜至黄家,主客共论时事,这种场合,宗羲都随侍在侧,聆受教益。父辈那种为国事激昂慷慨、奔走呼号的斗争精神令宗羲深受感染,在了解朝局清浊、认识到政治斗争的残酷复杂的同时,他也领略到了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

    黄尊素的机智和富有策略,曾几次使阉党罗织罪名迫害东林的企图未能得逞,因而被对方目为“狠心辣手”,必欲去之而后快。天启四年(1624)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上疏皇帝,以“二十四大罪”搏击魏忠贤,尊素虽在事先曾指出这一行动欠妥、结局不容乐观,但仍然继杨涟之后上疏劾魏,以为声援,结果受到“传旨切责”的处分。翌年,魏忠贤兴起大狱,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被捕,在狱中受尽酷刑而死,尊素则被指为“东林护法”,革职还乡。天启六年(1626)二月,魏忠贤再兴大狱,一时缇骑四出,搜捕党人。圣旨点了周宗建、缨昌期、周顺昌等人姓名,称他们“尽是东林邪党”,命令锦衣卫将其“扭解来京究问”;由于阉党要角、提督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告发尊素,说他虽家居讲学,但与高攀龙私交甚密,于是黄尊素亦在同案被逮之列。当锦衣卫至苏州捕周顺昌时,引起民众公愤,士民数万围殴堤骑,势如山崩,当场打死一人,其余差官仓皇逃匿(张溥《五人墓碑记》即记此事)。这天,往浙江捕黄尊素的锦衣卫旗校恰好泊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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